请问:已签合同 因得知甲方不靠谱 但已支付部分资金 如不交尾款 会怎样 已支付的能否要回? 已签定合同,甲方不能履行怎么办?

作者&投稿:尉迟甘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如果没有特殊情况,这样属于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

你说对方不靠谱,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可能造成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你可以主张不安抗辩权,要求对方提供相应的担保或者改正,如果满足解除合同的条件,也可以解除合同
据《合同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此外,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原合同关系的,也可以解除合同。
不安抗辩权,是指在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难以给付之虞时,在对方当事人未履行或未为合同履行提供担保之前,有暂时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规定不安抗辩权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促使对方履行义务。

已签合同,就应该按照合同执行,不能以甲方不靠谱为由拒付尾款或者要回已付款,否则甲方可以去法院起诉……

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履行,我该怎么办?~

合同签订以后,对方不履行就属于违约,应当要求对方履行,并要求支付违约金。

按照合同中“违约约定”处理。原合同没有约定,就有点不好办了,只好起诉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