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内设机构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内设机构

作者&投稿:仇由致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根据上述职责,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31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督办查办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
(二)政策研究室。起草重要文件;组织研究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改革开放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协调调查研究工作。
(三)发展规划处。研究提出关于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及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组织拟订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
(四)国民经济综合处。监测分析全省宏观经济形势和国内外经济发展变化,进行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提出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结构调整、稳定物价等经济调控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组织拟订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承担新闻发布和信息引导等工作。
(五)经济运行调节局。监测分析全省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电力运行调节,组织煤、电、油、气及其他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运输协调,保障经济运行平稳;组织应对有关重大突发性事件,提出安排重要应急物资储备和动用国家及省级物资储备的建议。
(六)固定资产投资处。监测分析全省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起草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政策;提出深化全省投资体制改革和修订省投资核准目录的建议;衔接平衡重大建设项目;引导民间资金投向;指导和监督省政府政策性投资公司固定资产投资方向和重大投资活动;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安排省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指导全省工程咨询业发展。
(七)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处。综合分析国际资本动态及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状况;提出全省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协调有关重大政策;承担全口径外债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提出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备选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按规定权限,审核外商投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承担外商直接投资和国外贷款项目采购设备减免税确认工作。
(八)地区经济处。组织拟订全省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区域经济发展的重大政策;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制定土地政策,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衔接重要矿产资源优化配置;组织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指导协调对口支援工作;指导协调县域经济发展工作;协调落实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
(九)农村经济处。综合分析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全省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按规定权限,办理农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关事宜。
(十)城市发展处(河南省城镇化工作办公室)。研究提出全省城镇化发展战略、目标、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城镇化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现代城镇体系、中原城市群建设等重大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城镇基础设施、房地产开发、政府保障性住房建设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按规定权限,办理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有关事宜。 (十一)工业发展处。综合分析工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贯彻实施国家综合性产业政策,组织拟订全省综合性产业政策,研究提出综合性政策建议;统筹工业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战略支撑产业、产业集聚区、重大产业基地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落实国家振兴老工业基地和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的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工业重大生产力布局,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
(十二)基础产业处(河南省铁路建设工作办公室)。统筹全省能源、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全省能源和交通运输运行状况,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组织拟订铁路、公路、航空发展的战略、规划,组织实施铁路、航空建设;按规定权限,办理交通运输建设项目有关事宜。
(十三)高技术产业处。综合分析全省高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态势,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组织实施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推进高技术产业基地和产业化项目建设;统筹信息化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组织推动技术创新、产学研联合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国民经济新产业的形成;按照规定权限,办理建设项目有关事宜。
(十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河南省节能减排工作办公室)。综合分析全省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组织拟订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组织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组织开展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应对气候变化和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工作。
(十五)社会发展处。综合提出全省社会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协调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事业、教育、卫生、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按规定权限,办理社会事业投资项目有关事宜。
(十六)就业和收入分配处。综合分析全省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情况,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建议;推进相关体制改革,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
(十七)经济贸易处。监测分析全省市场状况,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方面管理粮食、棉花、食用植物油等重要商品的省级储备;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促进会展业、商贸服务业发展。
(十八)财政金融处。研究分析全省全社会资金平衡情况;参与研究贯彻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等问题,分析全省财政、金融运行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参与财政、金融发展规划的制定;研究提出全省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协调推进建设项目融资工作;研究提出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管理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非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公司)债券初审上报工作,参与企业上市有关工作。
(十九)价格调控处。监测预测全省价格总水平变动状况,提出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政策和价格改革建议;监测重要商品零售价格、主要生产生活资料价格情况;研究提出在特殊情况下防止价格异常波动的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有关价格、收费方面的政策和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提出修订政府定价目录的建议。 (二十)价格管理处。研究提出实行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的产品和服务的价格政策以及调整价格的意见;组织实施国家关于产品价格、服务价格改革和调整的有关方案;负责省管重要商品价格及相关行业服务价格管理目录的制定;拟订和调整省管工农业产品、交通运输价格及相关行业服务价格的标准。
(二十一)收费管理处。组织实施国家关于收费改革的方案;研究拟订我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政策和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公益性收费的管理工作;拟订和调整省管收费(价格)标准;拟订并实施治理乱收费办法。
(二十二)法规处。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实施机关行政处罚,监督行政执法;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按规定指导协调全省招投标工作。
(二十三)设计审批处。研究拟订全省建设项目设计审批的政策和地方性法规草案;负责省级财政性投资项目、担保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工程初步设计和概算调整等审批事宜;协调建设工程造价有关计价标准的拟订。
(二十四)人事处。承担机关、直属单位和代管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等工作。
(二十五)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研究全省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拟订和衔接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指导全省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
(二十六)服务业发展办公室。研究提出全省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统筹服务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组织拟订服务业发展指导目录;安排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规划布局和组织实施服务业重大项目,指导省服务业重点企业发展;组织开展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拟订全省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并监督实施。(二十七)省政府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省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承担全省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和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的责任;起草全省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和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的地方性法规,起草全省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和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的地方性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年度重点项目选择指导目录,组织对重点项目建设工程进度实施全过程监管;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综合考评全省重点项目责任目标完成情况;指导协调全省稽察监管工作,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组织开展政府投资项目稽察;组织对省级以上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问题,按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依法对全省重点项目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二十八)河南省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负责管理和协调全省口岸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口岸发展规划和年度开放计划;组织验收和审查上报口岸的开放与关闭;监督检查和协调口岸检查检验单位的有关工作;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
(二十九)河南省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组织落实国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拟订并组织实施我省国民经济动员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起草国民经济动员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审核国民经济军民结合平战转换能力建设项目、军民两用技术推广应用项目;组织开展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三十)河南省以工代赈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拟订全省以工代赈政策、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贫困地区经济开发计划;参与全省扶贫政策的研究和拟订;办理全省以工代赈项目的有关事宜。
(三十一)机关党委。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代管单位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干部工作处。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驻马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内设机构~

(十)地区发展科  研究解决经济、社会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促进全市区域经济发展的规划和措施,组织实施区域经济协作活动和对口支援;协调贯彻落实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编制土地开发利用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整冶规划、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组织编制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年度计划。(十一)农村经济科  研究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建议;衔接平衡全市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综合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工作;办理农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关事宜。(十二)城镇化推进科(市城镇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研究提出全市城镇化发展战略和措施,组织编制实施全市城镇化发展规划;指导全市城镇化工作,研究提出推进城市产业发展、公共设施与基础设施产业化的建议,协调城镇化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协调城市间发展的措施建议,促进驻马店城市群建设;办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有关事宜;承担驻马店市城镇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十三)工业科  分析全市工业发展情况,研究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拟订全市工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年度计划;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协调加快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全市工业结构调整的战略目标和建议;指导引进的重大技术和重大成套装备的消化创新工作;提出重要工业品的预期调控指标;办理政府投资的工业项目和重大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关事宜;承担驻马店市稀土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十四)能源科(市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办公室)  研究全市能源开发利用情况,提出全市能源发展战略和相关措施;拟订全市能源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指导计划;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负责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等能源管理;平衡全市能源供给,优化能源结构,研究提出新能源开发的措施建议;办理全市能源投资项目有关事宜。研究提出资源节约、节能和综合利用的措施;编制资源节约、节能和综合利用规范和年度计划:依法组织协调清洁生产促进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组织协调环保产业工作。(十五)交通运输科(石武铁路建设协调指挥部办公室)  研究全市交通运输发展状况,提出交通运输发展战略、规划和体制改革建议;拟订促进交通运输技术进步的政策,对交通运输现代化实施宏观指导;平衡全市财政性交通建设专项资金和利用政府信用担保的债务性资金,平衡、报批和下达全市交通建设投资计划;办理全市交通建设项目有关事宜。(十六)高技术产业科  研究高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动向,提出高技术产业发展和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措施、重点领域和相关建设项目;组织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提出支持重点技术产业发展的措施,组织可促进和带动国民经济素质提高的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和重大成套设备的开发利用;组织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联合,推动国民经济新产业的形成;管理市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办理高技术产业和信息化建设项目有关事宜。(十七)社会发展科(就业和收入分配科)  提出全市社会发展战略;拟订和协调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人口、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旅游、民政等社会事业发展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办理社会事业投资项目有关事宜。研究全市就业、居民收入分配、社会保障情况,编制就业规划,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措施;组织拟订和论证相关体制改革方案,协调相关的重大问题。(十八)价格调控管理科  监测、预测居民消费价格、重要商品的零售价格、主要生产生活资料价格情况,分析价格形势,预测价格变动趋势,提出全市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建议;研究提出在特殊情况下防止价格异常波动的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价格和收费的成本监审工作;负责组织价格听证、价格公示和信息发布;指导价格认证工作;管理价格调节基金;研究提出全市由国家实行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的产品和服务的价格政策以及调整价格的意见;组织实施国家、省关于产品价格、服务价格改革和调整的有关方案;负责市管重要商品及行业服务价格管理目录的制定;拟订和调整市管工农业产品和交通运输价格及相关行业服务价格的标准。 (十九)收费管理科  组织实施国家、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负责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公益性收费的管理工作;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清理整顿工作,拟订和调整市管收费(价格)标准;拟订并实施治理乱收费办法。(二十)招标投标监督科  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投标投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有关措施及实施办法,报市人民政府批准;负责对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监督重点建设项目按法定的招标方式和规定的程序招标;查处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管理重点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负责相关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审核;负责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有关情况的查处、复议。(二十一)设计审批科  研究拟订全市建设项目设计审批的有关政策;负责市级财政性投资项目、担保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工程初步设计和概算调整审批及施工图设计审批等事宜;指导监督政府投资项目的设计招标,协调与建设工程造价有关的标准、计价的制订和执行。(二十二)人事科  负责委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委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职工培训工作。(二十三)离退休人员管理科  负责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十四)监察室(二十五)机关党委  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及代管单位的党群工作。  市政府大项目办项目管理科  市政府大项目办项目稽查科  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  信息中心(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管理全市信息市场;负责全市国民经济信息化系统建设;研究、规划、汇集国内外政策、经济、社会等各方面的信息,为政府进行宏观决策,实施经济宏观调控以及企业的发展提供信息服务;承担市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行政审核审批科  以工代赈办公室  负责全市以工代赈项目的立项、实施、竣工验收等工作。  食品工业办公室  为全市食品工业发展提供指导和服务。拟订全市食品工业的政策措施、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证券办公室  负责制定我市证券市场和监管的政策措施;组织培育上市后备企业,负责对拟上市企业改制方案论证、设立初审和转报审批;协调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证券市场及上市企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参与企业直接融资,参与企业债券发行,负责联系省证券监管机构,对证券机构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提出审核意见,监管证券机构运行,搞好上市公司监管;承担我市发展和利用资本市场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联系上市公司、证券公司等。  物价检查所(价格举报中心)  一、宣传国家的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负责对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监督检查;对价格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三、负责对行政事业收费项目标准、范围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政策规定的乱收费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四、负责对市场价格监督检查,规范价格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  五、负责指导、检查商品和服务(收费)的明码标价,对违反明码标价规定者依法进行处罚;  六、负责受理、承办价格举报案件的立案查处工作;  七、组织开展价格诚信单位评选活动,指导帮助经营者规范内部价格管理。  价格成本监测所  负责全市工农业、第三产业成本价格的调查、研究、核算、汇总、监测,为合理确定各类产品价格提供依据。  价格认证中心  对各类案件涉案物品进行价格评估、认证及其它价格认证。  节能中心  经贸技工学校(市经济管理干部学校)  工程咨询中心  收集、分析工程信息;为各类工程项目提供咨询服务。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设25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工作;承担机关电子政务、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负责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重要文件起草和信息发布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和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组织研究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和国内外经济的重大问题;负责有关经济法规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指导和协调全省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对重大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三)发展规划处。提出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及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负责中长期规划和组织协调各类规划的中期评估工作;拟订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负责各类规划与国家中长期规划的衔接;提出推进城镇化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 (四)国民经济综合处(江西省国防动员委员会经济动员办公室)。组织拟订年度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负责拟订年度全省退伍军人安置计划;负责全省经济监测预测预警,开展经济政策模拟分析;负责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形势分析及相关工作;负责向省人大常委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汇报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的相关工作;汇总研究提出全省宏观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牵头分析评估全省及各设区市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和宏观调控政策效应;组织研究并提出全省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战略及政策建议;负责研究提出消费政策,提出调控全省消费需求总量及结构的政策建议;提出全省年度重要商品平衡的总量目标及相关政策建议;拟订并协调全省重要战略物资储备计划;组织除煤、电、油之外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承担省国防动员委员会经济动员办公室的有关工作。 (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处。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和衔接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 (六)固定资产投资处。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修订投资核准目录的建议;提出省级财政性建设投资的规模、方向,统筹安排省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和协调安排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按国务院和省政府规定权限,审核重大建设项目;会同有关方面审核和安排需综合平衡省级财政性建设投资的特殊事项;收集、汇总重大项目信息,组织全省重大项目调度和推进工作;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七)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处。综合分析全省利用外资和国外贷款及境外投资的状况,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按规定权限审核全省外商投资重大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按规定负责出口加工区有关工作;组织申报国际金融组织、国外贷款备选项目规划;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和监测工作。 (八)地区经济处(江西省以工代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拟订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推进地区经济协作;实施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编制土地利用计划;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组织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老、少、穷地区经济开发计划,实施以工代赈,组织编制和协调实施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计划。 (九)农村经济处(江西省农业区划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安排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重大投资项目;承担省农业区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交通运输协调处。研究全省交通运输发展状况,拟定综合交通体系发展专项规划、全省交通战备发展规划,协调衔接交通行业规划,统筹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安排交通建设年度计划和重大交通投资项目;综合分析交通运输运行状况,拟订促进交通运输技术进步的政策;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 (十一)产业协调处(江西省第三产业发展办公室)。统筹工业、服务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工业、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组织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省工业(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管理的投资项目除外)、服务业投资项目,承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投资项目的审核、申报工作;统筹协调优势和短缺重要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参与拟订涉及工业、服务业发展的有关重大政策;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协调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对相关行业协会的业务指导。 (十二)高技术产业处。综合监测分析全省高技术产业的发展动态,组织拟订全省高技术产业的发展战略、规划、年度计划和扶持政策;做好相关高技术产业化工作,负责国家高技术产业化发展项目组织、申报、实施、监管等工作;统筹信息化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审核国家、地方投资的信息化建设项目(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管理的项目除外);组织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联合;指导、规范高技术产业风险投资和技术产权交易活动,优化配置科技成果产业化资金,推动国民经济新产业的形成。 (十三)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综合分析全省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并指导资源型城市转型工作;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承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的节能减排等项目审核、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承担省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节能减排方面的具体工作。 (十四)应对气候变化处。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及工作方案;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工作;承担省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具体工作。 (十五)社会发展处(江西省省校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提出全省社会发展战略,组织拟定和协调全省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民政、文物、新闻出版、政法、妇女儿童等发展政策;协调全省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推进社会事业建设,安排社会事业投资项目;承担省省校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六)就业和收入分配处。综合分析我省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情况,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建议;推进相关体制改革,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 (十七)经济贸易处。监测分析省内外及国际市场状况,编制全省外贸进出口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组织拟订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变化提出计划调整建议;协调国家粮食、棉花等储备的相关业务,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省级储备粮油的收储、动用计划;拟订全省现代物流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提出流通体制改革的建议,协调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十八)财政金融处。研究分析全省社会资金平衡和财政、金融运行情况并提出建议,参与推进证券和期货市场发展;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负责非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公司)债券的组织申报工作,牵头推进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的发展;规范和发展产权交易市场。 (十九)设计审查处。审核、批准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核定工程调整概算及重大设计变更,控制建设项目投资规模;负责全省由国家审批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核转报工作;管理重大项目设计方案的评审;监督管理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社会公益项目的竣工验收以及国家和省立项的其他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会同有关部门审查修订、颁发全省除一般性工业建筑、民用建筑之外的工程造价、工程定额和费用标准。 (二十)价格调控处。监测、分析和预测市场价格运行情况,提出全省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政策和价格改革建议;提出全省政府价格管理的范围、原则、办法和修订政府定价目录的建议;负责全省价格法制工作,依法审理价格违法行为和违法案件,处理价格行政复议;负责价格听证和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工作。 (二十一)商品价格管理处。负责全省商品价格的管理工作;组织拟订重要商品价格政策;提出政府管理商品价格的范围、原则、办法和修订定价商品目录的建议;提出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商品价格的制定、调整建议;组织政府管理商品价格政策的实施。 (二十二)收费管理处。负责全省收费管理工作;组织拟订收费政策,提出收费管理的范围、原则、方法的建议;提出制定、调整收费标准的建议;组织收费管理政策的实施;协调和处理价格收费争议。 (二十三)对外经济联络处。负责在省外重大活动的组织、联络、协调,促进交流和沟通;了解国家宏观信息,掌握政策变化,分析研判国家的政策取向,为我省宏观经济科学决策提供参考;衔接项目计划,跟踪我省重大项目申报落实;协调组织与国(境)内外相关部门的合作交流,推进重大涉外项目;组织项目推介,发展与国(境)内外投融资机构的业务联系,为我省引进资金、项目和技术服务。 (二十四)人事处。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等工作。 (二十五)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对国家和省出资的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前期工作、招标投标、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以及投资控制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相关行业和地方贯彻执行国家投资政策和规定情况;组织开展对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安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有关规定对违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离退休干部处。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直属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组(监察室)。为省纪委(省监察厅)的派驻机构。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其他事项
答:1.省能源局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能源规划的协调衔接。2.省能源局拟订的能源发展战略、重大规划、产业政策和提出的能源体制改革建议,由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定或审核后报省人民政府。3.省能源局按规定权限核准、审核国家及省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

发改委有哪些部门?
答:22、外事司:承担与相关国际组织、外国政府部门及机构合作的有关事宜 23、人事司: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等工作。24、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 25、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组织开展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稽察 26、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委管国家局和在...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内设处室
答: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组织拟订全省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相关工作;对国民经济动员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协调相关重大问题;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承办省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组织拟订全省县域经济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研究提出县域经济协调发展的综合改革方案...

广东省发改委有几个处?
答:广州发改委一共有23个处。广东省发改委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处(与机关党委办公室合署)、政策法规处、规划处、国民经济综合处、经济体制改革处、投资与重点项目处、创新发展处、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处、区域经济处、农村经济处、产业发展处、服务业发展处、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处、社会发展处、财金发展...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内设机构
答: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目标及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区域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的专项规划,衔接平衡各行业、专项等规划;提出推进城镇(市)化的发展...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构简介
答: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立于2003年11月,其组建源于省委、省政府的一项重大机构调整。这次改革是基于原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和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的部分职能,以及省政府体改办的所有职能的整合。该委员会的成立,旨在提升全省宏观经济管理和协调的效率。作为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核心部门,其主要职责...

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构设置
答:保定市的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构设置包括多个职能处室,以确保全面的经济管理和服务。首先,有核心的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接着,人事教育处专注于人力资源管理和专业人员的培养教育。政策法规处则负责研究和解读相关法律法规,为决策提供法律依据。发展规划处和国民经济综合处负责城市的长期规划和宏观...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内设机构
答: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物价局)设2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组织协调机关日常政务,负责文电处理、秘书事务、会议组织、机要、信息、督查等政务工作,承担电子政务、档案、保密、信访和接待工作,组织办理人大、政协建议和提案;负责机关财务、财产管理等工作;协调机关服务中心工作。(二)政策法规处(财政金融处)...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内设机构
答:根据上述职责,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21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委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日常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政府信息公开、全省发展改革系统信息化推进等工作;承担委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综合处组织研究全省...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内设机构
答:根据上述职责,省发展改革委设27个内设机构和省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省资本市场发展办公室、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政务协调、安全保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信访工作;负责委属单位的部门预决算。(二)人事教育处。负责机关和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