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劳务公司一般纳税人,是否可以按简易方法3%计税缴纳增值税? 我们是建筑劳务一般纳税人,现在新项目劳务合同是按简易征收3%...

作者&投稿:舟岩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1、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3%征收率计税,但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七)项第1款规定:“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简易计税方法按征收率计税。征收率是3%。

3、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规定, 实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项目有: 

4、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5、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6、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固定资产,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的规定执行。 

7、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当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8、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下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一)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二)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三)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扩展资料: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一、试点纳税人[指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称《试点实施办法》)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有关政策

(一)兼营,试点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按照以下方法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

1.兼有不同税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税率。

2.兼有不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征收率。

3.兼有不同税率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税率。

(二)不征收增值税项目。

1.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属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用于公益事业的服务。

2.存款利息。

3.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

4.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企业以及物业管理单位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5.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增值税



三种业务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法:甲供材、清包工、老项目。

以上3种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3%征收率计税,但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自2016年5月1日,建筑行业营改增后,不少建筑企业反应营改增之后没有进项抵扣税负不减反增,由于营改增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所以存在很多遗留,目前来说逐步走向正规。

第一、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内容为清包工,由甲方提供材料,乙方提供劳务,这种情况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简易计税,开具3%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注:清包工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第二、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中,承包工程中部分材料,主材甲方提供,施工单位可采用简易征收,开具3%普通增值税发票。举个例子,在总承包承包合同如果,施工单位包工包料,那么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开具专用增值税发票;如果其中钢材或者商砼材料由甲方提供,那么总承包单位就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模式。

第三、建筑工程中的老项目,可以选择为简易计税。所谓老项目是指《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在2016年4月30日(含)之前办理下来的,如果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注明日期,则按照工程合同日期计算。

需求特别说明的是,施工单位一旦选用简易计税模式36个月内不能变更。此处36个月不能变更,是指该项目不能变更,其他项目不受影响。另外36个月是指自开工日期36个月内不能变更,超过36个月无论项目完工不完工还是可以变更的。

扩展资料:

选择简易征收应注意事项:

1、应携带税务登记证明,建筑劳务合同等资料,到税务机关作简易征收的备案;

2、简易征收方式一经认定,36月内不准变更;

3、选择简易征收的一般纳税人,其进项不能抵扣,只能开具征收率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由于建筑行业的特殊性,选择简易计税要比一般计税税负低,缴税少。

总结语:营改增后整体上为企业减轻税负,但是对于施工单位来说,投标报价变更的更复杂了,需要全员懂财务,才能将营改增贯彻的更彻底!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简易征收



如果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3%征收率计税,但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七)项第1款规定:“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简易计税方法按征收率计税。征收率是3%。

营改增之前签订的合同,可以按3%,必须去税务部门备案。

简单说就三种业务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法:甲供材、清包工、老项目。

一般人纳税人建筑劳务公司的税率多少?一般纳税人建筑劳务公司是否可以选择简易计税3%的税率??~

如果一般纳税人提供的是建筑服务,税率是9%。如果提供的建筑服务属于清包工项目或者甲供工程,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计税。
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可以的,带着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公章,去你们公司所属地税务总局代开,开出来的专业发票是按三个点抵扣,然后下一期报税,要把代开发票的金额,填报到申报表中,代开专票不免税!

一般纳税人建筑劳务分包税率
答:选择一般计税方法的,其增值税税率为11%。2.含甲供的劳务分包模式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其征收率为3%;选择一般计税方法的,其增值税税率为11%。3.除清包工及含甲供工程以外的劳务分包,适用一般计税方法,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1%。4.劳务分包商为小规模纳税人的,“营改增”后其征收率统一为3%。

我们是建筑施工一般纳税人。现在新项目劳务合同是按简易征收3%纳税,是...
答:建筑劳务服务企业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不可以开据增值税专用发票。因为,简易计税办法计税的进项是不允许抵扣的。凡纳入“一机多票”系统(包括试运行)的一般纳税人,自纳入之日起,一律使用全国统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并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对于一般纳税人已领购但尚未使用的旧版普通发票,由主...

一般纳税人开具建筑劳务分包发票可以抵扣吗
答:可以代开可抵扣发票,拿着合同去政务中心办理。

建筑企业是一般纳税人,想开3点简易计税的发票,票面名称可以写什么,另 ...
答:建筑企业是一般纳税人,想开3点简易计税的发票,票面名称可以写“建筑服务(清包工、甲供材)”,另外可以收辅助材料、水电、劳务(外包或临时雇用特种技术人员)等成本票。

收到建筑劳务公司简易计征的专票可以抵扣吗
答: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取得建筑劳务公司开具的简易计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是可以认证抵扣的。账务处理是,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营改增后建筑劳务公司怎么纳税?
答: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零星材料因无法取得进项税发票而无法进行抵扣,建筑企业的供应商及材料种类“散、杂...

建筑劳务税率是多少?
答:一般纳税人建筑劳务税率若选择简易计税增值税征收率3%,一般纳税人9%。财税[2003]16号,“燃气公司和生产、销售货物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的单位,在销售货物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时,代有关部门向购买方收取的集资费(包括管道煤气集资款〈初装费〉)、手续费、代收款等,属于增值税价外收费,应征收增...

我们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一般纳税人,想给公司注册材料销售,能批13税...
答: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一般纳税人,公司做材料销售,增值税税率必须是13%的税率。扩展阅读:税率13%: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销售劳务;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现代服务的比如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增值税税率是指增值税应税产品的总体税额与销售收入额的比例。由于增值税以应税产品的增值额为课税对象,同时又必须...

劳务派遣公司一般纳税人税率
答:1、劳务派遣服务一般计税方法(适用一般纳税人):征收率6%。差值简易计税方法(适用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可以用增值税率5%。简易计税方法(可以用小规模纳税人)可以用增值税率3%; 2、建筑业劳务公司一般计税方法(适用一般纳税人):征收率11%,简易计税方法(适用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