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通过中介买的二手房 交了中介费,中介没给我发票,只给的收据,这是偷税漏税吗? 二手房买卖怎么样是偷税漏税???具体惩罚是怎么样?

作者&投稿:利梅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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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购买的时候如果出现逃税漏税的情况,法律一般会怎么处理?~

一、《刑法》第201条逃税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等手段,虚报、不申报,偷逃税款数额较大,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法律一般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也许刑事拘留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新刑法中偷税罪的新表述
与新旧法律条文的修改(新旧刑法关于偷税罪的规定附后)相比,我们可以看到:
1.放弃偷税的概念。一般来说,“偷窃”是指把属于他人的财产作为自己的财产。在税收问题上,应纳税额原本属于纳税人的合法财产。偷税漏税发生的原因是纳税人未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因此,偷税漏税不同于盗窃罪的共同概念。新刑法通过对“偷税”的规定,可以看出立法者对“偷税”概念的理解发生了变化。

从本质上讲,税收是国家对纳税人财产的强制自由占有;从税收契约理论来看,税收是纳税人为换取政府公共服务而提供的对价。从这个意义上说,偷税漏税是纳税人违反支付义务的行为。改变罪名的提法更符合一般法律原则和常识,更人性化,体现了我国立法的进步。
2.设立了逃税名。将罪名由“偷税罪”改为“逃税”,用“逃避缴纳税款”取代“偷税”,并将“逃避缴纳税款”的行为规定为“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也许不申报”,此概括性描述显然比旧的规定更宽泛,更具有“口袋”性质,将更有利于对犯罪行为的认定。尤其是“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分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5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也许被税务机关给予2次以上行政处分的除外”。这一规定的变化,表明了立法者对于经济犯罪更倾向于从行为的危害结果的角度来考虑,积极挽回国家损失的行为可以依法从轻处理。它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也符合当前提倡的“社会和谐”。

3.对逃税的手段采用概括性的表述。即:“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也许不申报”,以适应实践中逃避缴纳税款可能出现的各种复杂情况。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公民和企业都应当履行纳税义务。如果偷税漏税,不仅会侵害社会利益,还会对社会治安造成不良影响。因此,税务机关一定会对偷税漏税的一方进行处罚,并根据涉案金额确定处罚标准。

二手房的契税由地方税务局派驻到当地房管部门收取,不缴清相应的契税,就无法正常或领取房产证。对偷税漏税的,税务机关除补征税款和滞纳金外,还可以处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严重的将会强制从银行账户中扣取、冻结名下资产或追纠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另一条: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