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如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四个亲自”

作者&投稿:储魏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1、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班子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起主要领导责任,切实做到“一岗双责”。

2、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又要敢抓敢管,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把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并在一定范围内开展评议。

3、积极协助党委开展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并把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完善市场经济体制,重新界定政府职能

现阶段,腐败之所以滋生蔓延,是由于市场经济体制不够发展、不够完善造成的。由于政府对经济的干预过度和失当,出现了许多经济体制上的漏洞,造成大量经济租金的存在,市场受到扭曲。

所以,首要问题就是尽快完善市场体制,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堵住经济体制中的漏洞,铲除滋生腐败现象的温床。

与此相适应,要重新界定政府职能,加速其现代化转型。凡是市场能做的事,政府尽量不要干预,政府只在宏观领域间接调控经济,把不应由政府行使的微观职能逐步转给企业、市场和社会中介组织。

只有这样,才能既促进了经济繁荣,又使寻租的可能性被限制到最低限度,从而在最大程度上堵塞政府官员以权谋私的渠道,使腐败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以上内容参考: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如何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保证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保证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第七条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党委(党组)、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

每年召开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党委常委会议(党组会议)和政府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并按照计划推动落实;

(二)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三)贯彻落实党风廉政法规制度,推进制度创新,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落实主体责任,根本在担当。
只有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责任落实,才能守好土、尽好责。对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坚决贯彻落实,不打折扣、不搞变通,确保政令畅通,切实做到有规矩、懂规矩、守规矩,不越“雷池”,不乱“章法”。

2、落实主体责任,关键在健全完善责任体系。
健全完善党委抓、书记抓、各分管领导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格局。学校党委每年与学校各支部层层签订责任书,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细化、硬化、具体化,把责任落实到单位、到人头,不留空隙;

3、落实主体责任,重心在主要领导带头。
坚持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一把手工程,党委主要领导切实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带动其他干部认真履职尽责,形成各级领导干部主动担责,认真履责,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的良好局面;

4、同时,党委要进一步强化责任考核。坚持把责任检查考核作为推进党委主体责任落实的重要手段,建立健全检查考核机制,注重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提拔任用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对于个人,有以下几点要求:
1、自觉把修身做人、履职尽责、勤政廉政作为头等大事,坚持理论奠基、道德固本、公正执法,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五个一”要求,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才能落到实处。

2、要自觉抓好廉政学习。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法律法规,定期学习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和文件资料,以及中央“八项规定”和纠正“四风”工作会议精神。

3、要自觉落实廉洁规定。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和“五个一”要求,带头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时刻保持自警、自醒、自律,做到洁身自好,光明磊落。认真遵守社会公德,执行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4、自觉坚持规矩用权。始终按照工作权限和原则程序办事,坚持公平正直,不徇私情,做到心口合一,秉公办事,切实通过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干好工作、为群众服务,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5、自觉履职抓好落实。在工作中尽职尽责,大力倡导少说多干、务实先干、埋头苦干的“三干”作风,在各项工作任务中,自觉深入一线,扑下身子真抓实干,促进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6、自觉坚持开门纳谏。大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在继续公开举报电话,印发举报投诉卡的同时,积极征求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向社会全面公开工作职责、惠民行动、廉政规定等内容,接受群众监督,确保问题能随时发现,原因能随时查清,隐患能随时消除。

以上为有关论述,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决定》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这为我们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更好实施责任追究指明了方向。
  当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一些地方和部门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一般性的、总体性的要求多,具体的、可操作性的举措少,致使工作流于形式,没有落到实处;一些地方和部门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分解不够明确,检查考核不够深入,责任追究不够严肃,有不少地方和部门甚至没有真正追究过责任,等等,严重影响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效性和权威性。
  有权就有责,权责要统一。各级党委必须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各级领导班子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班子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起主要领导责任,切实做到“一岗双责”。各级领导干部既要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又要敢抓敢管,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把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并在一定范围内开展评议,以此督促领导干部切实负起责任。如果发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重大问题上有失职等领导责任问题,就要采取倒查的办法予以追究,绝不能以集体名义敷衍了事。
  各级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必须认真履行好监督责任。要坚持在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积极协助党委开展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并把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要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专题调研,找准存在问题,进一步修订完善相关规定,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要铁面执纪,严肃责任追究,在这方面要抓住典型。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问题也不报告、不反映,敷衍塞责、不抓不管,造成不良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要依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该组织处理就组织处理,该纪律处分就纪律处分,不能下面问题成串还熟视无睹。要突出责任追究的重点,对不认真履行反腐倡廉职责,导致本地区、本单位屡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的;对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造成用人失察失误和不良影响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要适时对责任追究方面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增强责任制的威慑力。
  对具体的责任行为进行“签字背书”,是强化责任主体认真履职、敢于担当、落实责任的有效举措。由领导责任人和监管责任人在具体责任行为报告上签名后上报,以利监督和责任的担当。出了问题,还有倒查机制,还要被追究。实施责任追究应该终身追究,无论领导干部工作岗位或者职务有什么样的变动,该追究责任的都要追究。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区别对待,分清责任,对于出现的违纪问题,要弄清楚是领导干部主动发现并坚决查处的或积极支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的,还是有失职渎职情节甚至故意掩盖、袒护违纪问题的,前者不承担领导责任,后者必须承担领导责任。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新形势下加强部队思想政治建设,从制度上为“打得赢、不变质“提供可靠保证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的重要保证,也是用法规制度约束、规范各级党委班子和领导干部权力行为的一种有效途径。就如何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谈几点粗浅认识。
  一、强化学习教育,打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思想基础
  贯彻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强化责任制的学习教育,打牢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思想基础。一是加强理想信念教育。解决一些官兵理想信念淡化,人生观、价值观偏移和精神空虚的问题,引导官兵坚信党的领导、坚定理想信念,强化精神支柱。二是加强遵纪守法教育。认真学习掌握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纪律,带头自觉遵纪守法,敢于运用法律武器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三是加强拒腐防变教育。引导官兵过好“金钱关、权力观、美色关”,在提高干部免疫能力和自控能力上下功夫,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四是加强警示教育。通过剖析典型案例和现身说法,警钟长鸣,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二、注重建章立制,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
  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关键靠法规制度作保证。实践告诉我们,要坚持把反腐倡廉融入到边防执法、人事工作、后勤管理等领域之中,把党风廉政责任落实情况纳入纪检工作督察检查内容。将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作为督察的重要内容,建立 “按章办事、制度管人、”的工作机制。一是明确责任,大力推行党风廉政机制建设。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加强部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关键环节,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与年度工作目标一起部署,与年度工作成果一起总结。积极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军政主官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相互联动、官兵积极参与”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抓好预防犯罪和严重违纪等制度落实,实行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等制度,做到关口前移,防范在先。二是打牢根基,不断强化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严格遵循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任前公示等制度,主动接受官兵监督,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强化规范财务监督管理,重点抓好年度财务检查工作,强化财务监督,杜绝违反财经事件发生。三是加大警务公开力度,落实立体式监督。通过走访、信函等方式,认真倾听社会群众对边防部门反腐倡廉工作的意见,严肃认真的办理举报信访案件;扩大审批事项办理程序、要求、时限、办事结果、廉政建设规定等内容的信息公开,不断提高边防检查行为的透明度和规范性,在便民利民的同时,减少权力寻租空间,确保边防监督执法权力在公众监督之下运行。
  三、严格检查考核,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加强检查考核,是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的重要环节。只有加强检查考核,才能在广大领导干部的思想观念中树立起制度的权威。在制度执行上要坚决贯彻“违纪必纠、违纪必罚”的方针,真正是制度具有个人意志不可逆转与抗拒的刚性。一是实行检查考核制。平时根据绩效考核,结合其他工作进行例行检查,每季度应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分析会,半年重点抽查,年终全面检查。二是实行述职报告制。各级领导每半年或每年要向基层党委、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责任制落实情况,并将民主评议情况形成综合报告报站纪委。三是要注意考核方法。平时的检查考核主要对照标准侧重于某方面内容,结合绩效考核,及时指出存在问题,以利于更进一步的做好责任制工作,年终专项考核应全面检查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根据考核成绩评出:先进、合格、不合格等次,并要在全站范围内予以通报。同时,在考核中不能搞能过则过,迁就照顾,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不重视,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该不合格就定不合格,不能就只有因违法违纪问题而被“一票否决”才定不合格,做老好人,搞平衡,以确保基层党风廉政责任制工作的真正落实。

如何落实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明确责任主体,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明确指出: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纪检组)要承担监督责任。按照省市局的要求,主要领导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我们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融入税收业务工作之中,形成抓收入必须抓廉政、抓征管必须抓廉政、抓服务必须抓廉政的良好工作格局,做到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负责谁承担”的原则,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局党组和各部门要召开不少于2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研究、分析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党组成员要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坚持抓早抓小。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逐级细化、量化,把责任分解落实到部门,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加强监督检查,纪检监察部门要抓好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年中检查、年度考核,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党风廉政建设执行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部门和个人,要严格责任追究,决不隐瞒袒护,绝不姑息迁就。
二、强化廉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廉洁从税的自觉性。我们要按照中央、省市区各级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在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廉政法规、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要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精神,使党员干部提高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认识,充分认清当前形势,不断增强干部职工勤政廉政、廉洁自律的意识。以效能风暴行动和政风行风建设活动为抓手,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管理教育。要以学习新党章、专题讲座为契机,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认识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正面引导,用系统内外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为反面教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使干部职工清醒认识到腐败的严重后果,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增强廉政教育的震慑力和穿透力,时刻绷紧廉政“弦”,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严格按法律、政策、规定、制度办事。以开展警示教育周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岗位廉政教育,实现岗位廉政教育常态化,创新廉政教育形式,提升廉政教育的感染力和吸引力。通过开展参观学习,座谈会,以案说法、以案明纪,述职述廉、行风评议等形式多样的反腐倡廉教育,做到警钟长鸣。继续开展干部职工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活动,通过以诺促廉的教育形式,树立廉洁自律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将纪检监察法律法规和中央出台的新规定作为中心组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时刻保持清醒认识,增强遵纪守法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三、强化监督机制,确保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我们要把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局有关重大决策部署作为政治任务,放在突出位置来抓。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自觉同上级保持高度一致。一是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的一系列文件精神,监督检查干部职工学习有内容、有心得体会,行为规范有依据,防止各类腐败现象滋长。二是认真落实好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切实履行“对监督的再监督、对检查的再检查、对执法的再执法”职能。切实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严格工作程序和业务流程。切实加强对机关厉行节约情况、税额核定、发票管理、纳税评估、税务稽查、行政处罚等行政管理、执法环节、涉税审批和基建工程、政府采购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在去年同级监督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今年继续加大同级监督工作的力度。三是进一步健全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及纪律保障机制,严肃查办税务干部侵占纳税人利益、运用手中权力谋私,借机敛财,败坏行业形象的行为,定期通报个别不廉洁不作为的人和事。四是要严明党的纪律,检查监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慵懒散、奢私贪、蛮横硬等问题,确保全局上下政令畅通。五是要完善管理分局专兼职监察员制度。按照省市局要求,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监督职能作用,确保干部少出问题、不出问题,我们将重新选任政治素质高、有责任感和使命感、公道、正派的同志为管理分局的专兼职监察员。六是强化行政监察,维护行政纪律,提高行政效能。要加强管理分局人员的督查力度,加大责任追究。按照市局要求,局党组将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对每个涉税流程进行督查,必要时可延伸到纳税户中,监察率应不低于全部纳税户的5%,并出具监察报告。
四、坚决惩治腐败,严肃查办违法违纪案件。我们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违纪必究,依法查处和整治各类违法违纪行为。一是各部门违法违纪行为要在去年基础上有所下降,要继续加大责任追究的力度,对疏于监督管理,致使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的,在追究当事人的同时,还要严肃追究领导干部的责任。二是要畅通信访和纳税人反映渠道,对外公布举报电话,要通过多种途径获取干部违纪行为的信息。三是各部门负责人要注意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批评教育,对反映的问题线索,及时采取约谈、函询等方式进行核实,并将反映的问题及时向局党组汇报。四是加强诫勉谈话工作,对出现的倾向性问题,要及早“咬咬耳朵”、“扯扯袖子”,甚至大吼一声,猛击一掌,促其改正。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五、转变机关作风,严格落实各项规定。为了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我们要在强化管理,落实各项制度上下功夫,做到按章办事,按程序办事。让制度真正成为约束我们的言行,发挥其制约作用。一是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思想,从制度机制上做到防患于未然。党组成员和部门负责人要起模范带头作用,以身作则,廉洁自律,树立“制度在一个人身上失去约束力,将会在所有人身上失去说服力”理念,落实“向我看齐,对我监督”的庄严承诺,把增强制度执行力作为“制度防腐”的关键环节来抓,坚持按制度办事,当好制度的“守护者”。二是要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等各项纪律,动真格、出重拳,坚决做到有章必遵、有规必循,不走形式、不折不扣。要把监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经常性任务,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以严明的纪律推动各项规定的落实。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等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我局的具体办法。三是要严格纠正“四风”问题,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着眼于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以“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为总要求,切实纠正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问题。四是持续深入开展效能风暴行动和政风行风活动。着力解决干部为税不廉、慵懒散贪、办事拖拉、行政不作为等突出问题,切实维护我局风清气正、文明执法、优质服务的良好形象。要通过明察暗访、座谈走访、问卷调查、征求意见等行之有效的方法,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解决一些与纳税人利益密切相关的热点问题,营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要把纠正不正之风与优化纳税服务结合起来,坚决纠正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优化纳税服务,建立完善的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今年,按照市局的要求,我们将确定和政路征收管理分局、永昌路征收管理分局为第四批参评单位进行政风行风评议和向纳税人述职述廉活动。五是要树立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服务的理念,勤政廉政,勤奋敬业,做到让党和政府满意、让纳税人满意、让社会满意,积极构建和谐的征纳环境。
六、完善防控机制,真正做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要继续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紧盯腐败易发多发的“权、钱、人、项目”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实施分层次监督,重点要抓住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这一核心,针对不同人员、不同岗位进一步完善细化防控措施,使各项措施更加具有可操作性、针对性和目标性;要制定相应的制度规范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各项防控措施不流于形式,切实发挥好监督和制约的效力,不断强化对“两权”运行的监督制约,坚决防止以权谋私、权力寻租等问题,努力从源头上有效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
七、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能力。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有关路线方针政策,纪检监察业务的基本知识,不断提高依法执纪、依法办案的能力。要积极应对新的形势、新的任务、新的挑战,不断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忠于职守、无私无畏,敢于碰硬,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一、重要工作亲自部署
基层党组织是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镇党委书记要多次在党委会议、全镇干部大会上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书记讲廉政党课,亲自安排部署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一卡通”专项治理、党风廉政社会评价等工作,使各项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重要问题亲自过问
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排头兵,领头雁,必须坚决支持纪委严格执纪执法,在教育、制度、监督、惩处等方面“四管”齐下,履职尽责,不断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防范机制和保障机制。
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敢抓敢管,常过问,常督促。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问题亲自过问把关,督促解决。同班子成员进行廉政谈话,对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情况进行过问。
三、重点环节亲自协调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相关规定,坚持不懈整治“四风”,是当前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迫切要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早抓小,突破口就是整治“四风”。
对纪委的班子配备、经费保障、队伍建设等重要环节,亲自调度,协调解决,推动纪委工作有序开展。
四、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时刻都要以“打铁还需自身硬 ”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做到自省、自重、自警、自励,勤勉敬业,忠诚履职,当好标杆。
时刻绷紧廉洁自律的这根弦,绝不碰党纪国法这条高压线。切实做到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全力支持纪委依纪依法、及时有力查处腐败案件,对违反规章制度、党纪法规的人员严格惩处,对重大问题线索及时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杜绝瞒案不报、压案不查、干扰办案等情况发生。
积极支持纪委案件查办工作,对纪委各类案件,召集镇纪检干部对重要案件进行梳理,亲自督办重要案件。

扩展资料: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第六条 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当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第七条
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党委(党组)、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
每年召开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党委常委会议(党组会议)和政府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并按照计划推动落实;
(二)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三)贯彻落实党风廉政法规制度,推进制度创新,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四)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
(五)监督检查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下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
(六)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七)加强作风建设,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八)领导、组织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切实解决重大问题。
参考资料来源:共产党员网——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要做到“四个亲自”
参考资料来源:铜仁长安网——松桃县公安局“一把手”严格落实“四个亲自”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如何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答: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应认真做好几件事:第一,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的内容和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党政领导班子都有责任,每一名班子成员都有责任。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依据分工,对...

如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各级党委必须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各级领导班子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班子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

党支部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做了哪些工作
答:1、加强反腐倡廉的组织领导。建立研究、分析、解决我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把手”负总责和“一岗双责”制,明确工作职责,确保责任分解到位,使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科室真正做到管人与管事相结合,管业务与管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2、层层签订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结合部门实际...

如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答:一、强化学习教育,打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思想基础 贯彻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强化责任制的学习教育,打牢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思想基础。一是加强理想信念教育。解决一些官兵理想信念淡化,人生观、价值观偏移和精神空虚的问题,引导官兵坚信党的领导、坚定理想信念,强化...

如何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答:如何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是摆在我们各级党组织和每一个领导干部面前的重要课题。 一、必须提高认识,强化廉政责任主体意识 提高认识,强化责任主体意识,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基础。在提高认识上重点要把握以下三个方面: (一)要充分认清各级党组织和党政一把手是本级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作为责任主体是否到位...

如何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答:2、让广大党员干部高度认识到守纪律、讲规矩的极端重要性。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更是党的事业取得胜利的重要保证。增强党员守纪律、讲规矩的自觉性和坚定性。3、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必须从严从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明责、守土尽责...

如何建立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
答:党政“一把手”在贯彻落实责任制中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在落实责任制过程中必须注意抓好自己分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工作的落实。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的职责,主动当好党委的参谋。各部门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既要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又要...

如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答:清正廉洁。二是遵守并落实廉政制度。自觉落实廉政制度责任制,不仅自己做好,还将分管科室的廉政建设抓好,保证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三是转变工作作风,增强奉献意识,正确对待个人利益,始终保持一颗平常心,不计较个人得失,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如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答: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要求,是新时期我党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举措;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全党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要保证;是进一步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堤坝,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用好人民赋予的权力的重要保证;是保持...

如何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答:如何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1、认真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 落实主体责任,必须党委(党组)书记亲自抓、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各负其责,解决好“谁来抓”的问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党政班子都有责任,每一名班子成员都有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是分管范围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