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中国社会科学院、中直管理局关于颁发《社会科学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作者&投稿:崔阙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适应改革开放形势需要,加强社会科学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促进社会科学事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和《关于加强事业单位收入财务管理的规定》等有关精神,结合社会科学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中社会科学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是指从事哲学和政治、经济、文学、历史等社会科学研究的机构,其事业计划和经济活动是国家科学事业的一部分。第三条 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各单位要在上级财务主管部门和本单位主管首长(或总会计师)的领导下,将单位的财务收支计划,财务规章制度和一切财务收支活动归口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第四条 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正确处理事业发展和资金供给矛盾,合理安排财务收支计划,积极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正确、及时地反映各单位的经济情况,开展财务分析与经济预测,参与本单位的经济决策;对单位全部财务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保证单位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第五条 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范围是: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财产物资管理、财务分析与监督等。第六条 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必须遵守财经法规和财经纪律,必须接受财政、税务、审计、工商、物价、银行等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第七条 单位要依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积极探讨财务改革办法。重大改革办法应报财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定或备案。第二章 预算管理第八条 单位预算(单位财务收支预算)是国家预算的组成部分。预算资金的来源由国家预算拨款和单位组织的各项收入组成。国家预算拨款包括正常经费拨款和专项经费拨款两部分。第九条 根据单位财务收支情况,单位预算管理可分为全额预算管理、差额预算管理、自收自支管理三种形式。
  (一)没有稳定的经常性业务收入或收入较少的单位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二)有一定数量的稳定的经常性业务收入,但还不足以解决本单位经常性支出,需要财政补助的单位实行差额预算管理。
  (三)有稳定的经常性收入,可以解决本单位经常性支出的单位实行自收自支管理。
  财务主管部门应支持、促进有条件的全额预算管理单位和差额预算管理单位分别向差额预算管理单位和自收自支管理单位过渡。预算管理形式的确定和转换,由财务主管部门审核,并报财政部门审定。第十条 单位预算经费的管理办法
  单位预算经费实行正常经费和专项经费分开管理的办法。正常经费是用于固定性、经常性开支的经费,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正常经费由单位统筹安排使用。专项经费是指定专门用途的经费,包括社会科学基金、重点科研项目经费、房屋大中修经费、大型设备购置经费、学会经费、外籍专家经费、科研著作出版经费等。专项经费由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统筹安排,专款专用。
  (一)单位的正常经费实行预算包干办法。预算包干的基数要按定员定额核定。不同预算管理形式的单位,采取不同的包干办法:
  1.全额预算管理单位一般实行全额预算包干,结余留用,超支不补的办法。也可以在实行全额包干的同时,实行单项或几项经费包干。
  2.差额预算管理单位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定项)补助,增收节支留用,减收超支不补的办法。
  3.自收自支管理单位实行核定收支、增收节支留用、减收超支不补的办法。
  4.全额预算管理单位和差额预算管理单位在编制和定员定额管理健全的情况下,可经财政和人事部门批准,试行工资总额包干办法。
  5.有条件的差额预算管理单位和自收自支管理单位,经财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也可实行多种形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在签订的承包合同中,要明确规定承包范围和指标,其中包括财务收支包干指标。
  财务主管部门应本着有利于加强预算管理,促进增收节支,推动事业发展的原则,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包干办法。
  (二)单位的专项经费实行任务和经费挂钩的办法。作为专项经费管理的项目经费,要按项目管理的要求,履行立项程序和申报手续,并建立项目经费追踪反馈制度。第十一条 预算编制的原则
  (一)遵照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根据主管部门下达的事业计划和任务,本着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编制单位预算。收入必须积极可靠,支出不留缺口,不编赤字预算。
  (二)坚持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要区别轻重缓急,科学合理地安排预算资金。
  (三)坚持严格分清经费渠道的原则,要划清正常经费和专项经费,事业经费和基建投资的界线,不得相互挤占或挪用。

中国科学院、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所属事业单位收入和收益分配管理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一条 组织收入的原则
  一、中国科学院所属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要积极发挥各自学科优势,充分利用现有的人才、设备、技术、科研成果等条件,通过多种形式为社会服务,促进社会、经济和科技事业的发展。
  二、各单位在组织收入中,要认真做好可行性研究,严格进行成本核算,注重经济效益,切实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管理,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各单位为社会提供服务和组织收入,既要放宽搞活,又要加强管理。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防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第二条 收入管理的要求
  一、各单位组织的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由单位财务部门进行统一核算和管理。
  二、各单位组织收入必须严格按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收费。调整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必须按规定程序报经有关部门批准。
  三、各单位组织收入必须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收据或税务部门印制的发票。
  四、为全面反映单位的财务收支状况,各单位应按要求统一上报财务收支计划和决算报表及其他财务报表。
  五、各单位主办的公司应定期向主办单位财务部门报送财务报表。第三条 收入的内容
  一、事业性收入:指各单位向社会提供有效服务,按国家规定所取得的收入。主要包括:
  (一)科研任务收入:指各单位从国家、部门、地方和企业等单位接受的纵、横向科研任务所取得的收入。
  (二)技术性收入:指利用本单位人力、物力和技术,为用户提供技术性服务所取得的收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技术转让收入:指本单位通过研究成果、专有技术、专利权、版权等有偿转让所取得的收入。
  2.技术咨询收入:指为外单位的生产、科研计划、产品和项目以及为国家和有关部门的规划,提供信息、可行性研究、技术和经济论证等所取得的收入。
  3.技术服务收入:指运用技术知识为解决特定项目提供技术设计、工艺编制、工程计算、标准配方、设备改造、调试安装、产品测试、标准审查、鉴定、分析化验和摄像制图等所取得的收入。
  4.技术培训收入:指接受委托进行技术培训、代培等所取得的收入。
  5.技术承包收入:指本单位人员承包或领办企事业单位所取得的收入。
  6.技术成果出口收入:指本单位研究成果、专有技术、专利权、版权等有偿向国外出口转让所取得的收入。
  7.技术入股及联营分红收入:指本单位以技术、资金以及设备等,与国内外企事业单位联营、合资、合作等所取得的收入。
  (三)中试产品收入:指在进行中间试验期间试制的产品,经出售或转让所取得的收入。
  (四)新产品试制收入:指试制生产在技术上有较大突破的产品,经出售所取得的收入。
  二、生产经营性收入:指各单位内部未实行独立核算的工厂、车间、农场等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中试产品和新产品试制收入)。
  三、上交收入:指各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生产经营服务单位(包括所办公司、工厂、招待所等)按有关规定上交给主管单位或部门的纯收入(税后未进行分配的利润)。
  四、其他收入:不属于上述范围的收入,如各单位的出版发行、生活服务、科技展览、科技交流服务和外事服务收入以及固定资产租赁收入等。第四条 收入的核算
  一、各单位组织收入,必须进行严格的成本(费用)核算。成本(费用)的主要内容包括:工资、补助工资、劳务酬金、材料费、燃料动力费、设备购置费、折旧费或仪器设备使用费、业务费、管理费、销售费等。
  二、各单位在组织收入过程中所耗费用已在科学事业费列支的,在核算收入时,应相应冲减单位当年事业费支出。
  三、成本(费用)的计算:
  (一)各单位对可直接计算出成本(费用)的科研任务收入、中试产品收入、新产品试制收入和生产经营性收入以及其他各项收入,应按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课题(产品)成本核算。其成本要严格按实际发生数计算,并做到真实、准确、可靠。
  (二)对难以计算实际成本的部分技术性收入、生活服务收入等可按一定比例计算成本。
  (三)为促进科研任务的完成和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必须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科技人员的收入与完成的任务和为社会做出的贡献直接挂钩。科研项目和课题完成并验收后,可按项目经费结余数的40%~60%提取劳务酬金奖励有关人员。
  为鼓励科技人员为社会服务,对由单位组织工作时间开展的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科技展览、科技交流服务,可以从纯收入中提取20%--30%的劳务酬金,用于奖励有关人员。
  四、各单位主办的公司,应独立核算,依法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主办单位的水、电、气、设备、房屋等应按月、季及时结算,并按规定及时计入成本。主办单位收到上述返还的费用后应冲减相应的支出。
  五、各单位借给公司的资金,应收取资金占用费,其年占用率为银行贷款年利率的70%--80%。各公司支付的资金占用费计入成本。主办单位收到的资金占用费全部作为增加“拨入事业费”(自收自支单位作为增加“周转金”)。
  六、各单位对变卖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和废旧物资的收入,直接作为增加“专用基金--科研发展基金”,全部留给单位按有关规定使用。
  七、各单位对接受赠送的仪器、设备、材料、车辆等要计价入帐。属于固定资产的,要登记造册并视同购进固定资产管理。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社会文教事业(以下简称事业)差额预算管理单位(以下简称单位)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强单位的自我发展能力,促进事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和《关于加强事业单位收入财务管理的规定》及国家其他有关规定的原则,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差额预算管理单位是指有一定数量的稳定的经常性收入(一般占单位经常性支出的百分之三十<含>以上),但还不足以解决本单位的经常性支出,支大于收的差额需国家预算拨款补助的预算单位。
  为了方便、加强对同一类型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事业主管部门商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可以对某些尚未完全达到上述差额预算管理条件的事业单位,实行差额预算管理。第三条 有条件逐步向自收自支管理过渡的事业单位,应在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经济自立,实行自收自支管理。第四条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通过资金的筹集、领拨和运用,对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综合管理。具体包括:妥善安排收支预算,努力节约各项支出;积极、合理地、组织收入,增强单位经费自给能力;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监督、检查;维护国家财产完好,充分发挥财产物资效益;开展财务分析,参与单位经济决策,促进事业发展。第五条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范围包括: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财产物资管理、财务分析和财务监督等。第六条 事业财务是事业单位各项业务活动的综合反映,事业财务管理是事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事业单位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建立健全财务机构,配备财务人员,切实做好财务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的原则,在单位行政首长的统一领导下,单位的一切财务收支活动归口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第七条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遵守财政、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应接受主管部门和财政、税务、审计、物价、银行等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第二章 预算管理第八条 国家对差额预算管理单位实行核定收支、差额(定额或定项)补助、增收节支留用、减收超支不补的管理办法。
  有条件的事业单位可实行多种形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的事业单位,采取确定差额(定额或定项)补助,一定几年不变或逐年递减的管理办法,并逐步建立健全合理的内部运行机制。第九条 预算的编制原则:
  (一)事业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按照主管部门下达的事业计划、任务,本着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单位收支预算。
  (二)事业单位应正确处理好事业需要与财力可能的关系,实事求是,量入为出,区别经重缓急,科学、合理地安排预算资金。
  (三)事业单位应坚持勤俭办事业的方针,充分挖掘内部潜力,开源节流、精打细算,注重效益。第十条 预算的编制程序。事业单位财务部门应会同业务部门,根据单位的年度事业计划,编制预算指标建议数,经单位领导审核后报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核定,由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下达预算指标。单位根据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指标数和有关编制预算的要求,编制正式预算,报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批准后,由单位财务部门据以执行。第十一条 预算的编制方法。事业单位编制预算时,应分列收入数、支出数和差额补助数。收入预算数参考上年预算执行情况,根据年度增收条件、措施测算编制;支出预算数本着量入为出、厉行节约的原则,根据事业发展需要与财力可能情况测算编制;以收抵支后的差额补助数应与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核定的数额或项目计划开支水平相一致。第十二条 预算的执行。事业单位编报的预算,一经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批准,即成为预算执行及预算拨款的依据。除上级下达的事业计划、工作任务有大的调整,或者根据国家政策,机构、人员发生大的变化,对预算影响较大,需要报请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核准调整预算外,一般不办理追加(减)预算。
  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收入计划需要调增调减的,可相应调增调减支出计划。事业单位应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并向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报送有关情况和资料。
  事业单位收入,年终实际数大于或小于年初预算数时,作为调整预算处理。

中国政府有哪些部门组成,各部门职能是什么
答: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体育总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林业局 国家旅游局 国务院参事室 六、 国务院办事机构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 国务院研究室 七、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 新华通讯社 中国社会科学院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中国...

国务院直属机构级别
答:具体来说,正部级机构是指由中央领导机关主管的、具有全国性、综合性职能的行政机构,如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等;副部级机构是指由中央领导机关主管的、具有一定规模和重要职能的行政机构,如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等;司局级机构是指由中央领导机关主管的、具有专业性或地方管理职能的行政机构...

国家机关单位有哪些部门
答:在监察部加挂牌子。)国务院办事机构国务院侨务办公室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国务院研究室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新华通讯社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家行政学院中国地震局中国气象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总共有哪些?
答:你是问中共中央直属机关还是国务院直属机关?如果是国务院的就是一楼说的那些。如果是中共中央的有:办公厅、纪律检查委员会、政法委、组织部、联络部、宣传部、统战部、中央党校、中央文献办公室、党史办公室、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等。

中国由几大部门构成
答: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国家预防腐败局 (* 国家预防腐败局列入国务院直属机构序列,在监察部加挂牌子。)国务院办事机构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国务院研究室 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 新华通讯社 中国科学院 中国社会科学院 中国工程院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国家行政学院 中国地震局...

国务院下设哪些部门啊?
答:在监察部加挂牌子。五、 国务院办事机构: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国务院研究室。六、 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新华通讯社、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家行政学院、中国地震局、中国气象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关都包括哪些单位?
答:外交部、国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公安部、安全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郡、环保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部、铁道部、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卫生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

国务院下设的机构有哪些
答: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国家预防腐败局列入国务院直属机构序列,在监察部加挂牌子。五、国务院办事机构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国务院研究室 六、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 新华通讯社 中国科学院 中国社会科学院 中国工程院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国家行政学院 中国地震局 中国气象局 ...

中国都有什么部、什么局?
答: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国家预防腐败局 (* 国家预防腐败局列入国务院直属机构序列,在监察部加挂牌子。)国务院办事机构:国务院侨务办公室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国务院研究室 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新华通讯社 中国科学院 中国社会科学院 中国工程院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国家行政学院 中国地震...

哪些国家机关属于中央国家机关?
答:五、国务院办事机构4个: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国务院研究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六、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14个:新华通讯社、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家行政学院、中国地震局、中国气象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