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和分支机构怎么缴税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时,总机构应按哪些因素计算各分支...

作者&投稿:比殃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下同)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该居民企业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以下简称汇总纳税企业),除另有规定外,其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适用本法。汇总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法。总机构和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的二级分支机构,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但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公告》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又规定,以总机构名义进行生产经营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无法提供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也无法提供非法人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的复印件、由总机构出具的二级及以下分支机构的有效证明和支持有效证明的相关材料(包括总机构拨款证明、总分机构协议或合同、公司章程、管理制度等)证明其二级及以下分支机构身份的,应视同独立纳税人计算并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不执行本法的相关规定。按照以上规定,分支机构视同独立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由分支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管辖。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的二级分支机构如何判定?~

根据京国税函[2009]163号文件规定,二级分支机构是指总机构对其财务、业务、人员等直接进行统一核算和管理的领取非法人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
总机构应及时将其所属二级分支机构名单报送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并向其所属二级分支机构及时出具有效证明(支持证明的材料包括总机构拨款证明、总分机构协议或合同、公司章程、管理制度等)。
二级分支机构在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非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由总机构出具的二级分支机构的有效证明。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对二级分支机构进行审核鉴定,督促其及时预缴企业所得税。
以总机构名义进行生产经营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无法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二级及二级以下分支机构身份的,应视同独立纳税人计算并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不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28号)的相关规定。

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第十五条的规定:总机构应按照上年度分支机构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三个因素计算各分支机构分摊所得税款的比例;三级及以下分支机构,其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统一计入二级分支机构;三因素的权重依次为0.35、0.35、0.30。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答:法律分析: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一、关于总机构不向分支机构提供企业所得税分配表,导致分支机构无法正常就地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处理问题。 二、关于实行跨地区汇总纳税的企业能否核定征收所得税的问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三条 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

分公司独立核算企业所得税缴纳分公司独立核算企业所得税
答:关于分公司独立核算企业所得税缴纳,分公司独立核算企业所得税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今天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税发[2008]28号)第六条规定,就地预缴,是指总机构、分支机构应按本办法...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如何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答:一、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需要报送的资料为:1、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 2、企业年度财务报表 3、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 4、各分支机构年度申报表 5、各分支机构参与企业年度纳税调整情况的说明 二、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需要报送的资料为:1、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2013...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
答:2、如果只有一个分支机构,该分支机构的分配比例就是50%。3、分支机构分配税额=总机构统一核算应纳的企业所得税额*50 补充:根据国税函[2008]747号“二、关于实行跨地区汇总纳税的企业能够核定征收所得税的问题 跨地区汇总纳税企业的所得税收入涉及到跨区利益,跨区法人应健全财务核算制度并准确计算经营...

总分公司汇总纳税怎么操作
答:税务机关依据申报的各分支机构预缴所得税的信息,计算出企业整体的预缴税款额度。2. 划拨预缴税款。总机构将企业整体预缴税款的50%划拨至各分支机构,由分支机构代为缴纳。预缴税款的划拨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按比例进行划拨,另一种是按实际经营情况进行划拨。跨地区经营和二级分支机构的特别说明对于居民企业...

总机构和分机构不在同一县可以汇总集中纳税吗
答:具体申报流程包括填写个人所得税汇缴清单和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将相关申报资料提交至所在地税务机关。若需要进行汇总计算,则可以通过相关软件或者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来进行。总机构和分机构如果不在同一县,则不能进行汇总集中纳税。分机构需要在所在县独立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在申报缴纳个人所得...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
答:由分支机构填。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规定:“第十一条 汇总纳税企业汇算清缴时,……;分支机构除报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只填列部分项目)外,还应报送经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的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

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在同一县市和不在同一县市的是怎么纳税的呢?
答: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法律分析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

分公司汇总到总公司所得税如何汇算清缴?
答:分清需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分支机构 第一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以下简称57号公告)第四条规定,总机构和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的二级分支机构,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其中,二级分支机构,是指汇...

分公司必须由总公司汇总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答:因此,除另有规定外,总分机构在企业所得税上实行汇总纳税,不区分是否独立核算,即使贵司是独立核算的分公司,也需要由总公司汇总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规定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第二条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