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官署名 古代怎么称呼各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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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设置与官员名称
1、三公:古官名,一说为“司马、司徒、司空”,一说为“太师、太傅、太保”。周代已有此词,秦朝以后多为虚职。
2、秦朝官制。秦灭六国后,建立起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中央集权的郡县制国家,其政治体制为后世历朝所沿袭。秦最高权力者为皇帝。皇帝下设三个最高官职,即:太尉——中央掌军事最高官员;丞相——秉承君主旨意综理全国政务的人,为最高行政长官;御史大夫——中央监察机构的最高长官。丞相下设中尉、九卿(即:卫尉,郎中令,太仆,廷尉,典客,奉常,宗正,少府,治粟内史)并管理下属各郡。
3、汉朝官制。汉朝在职官制度上确立了中央朝廷的三公九卿制和地方郡国并行制(三公九卿制在秦朝只是初具架构,这一制度到汉代时得到进一步的调整和完善)。三公九卿官制,以皇帝为尊,下有三公,分别为太尉(管理军事)、丞相(协助皇帝处理全国政事;御史大夫作为副丞相,执掌群臣奏章,下达皇帝诏令,并理国家监察事务。九卿对丞相负责,按其职能,行使权利。九卿其实并不止此数,按韦昭所说的“汉正卿九”,用秦时的官名分别为:奉常,掌管宗庙祭祀,和国家之礼;郎中令,负责皇帝禁卫;卫尉,负责皇宫守卫;太仆,负责皇帝车马(始置于春秋。秦、汉沿袭);少府,负责皇帝财政;廷尉,负责司法;典客,负责外交和内部少数民族事务;治粟内史,负责粮食和财政;宗正,负责皇室事务。
4、三省六部制。三省六部制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一套组织严密的中央官制,它初创于隋朝,完善于唐朝,此后一直到清末。三省指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三省长官侍中、中书令、尚书令相当于秦汉时期的宰相;六部指尚书省下属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每部各辖四司,共为二十四司。
中书省,负责决策。魏曹丕始设,掌管机要、发布政令的机构。沿至隋唐,遂成为全国政务中枢。隋初称为“内史省”,后改为“中书省”。宋代中书省与门下省合并为一个机构“中书门下”,掌握行政大权,长官为“同平章事”即宰相,其与掌管军事大权的枢密院合称“二府”。元代以中书省总领百官,与枢密院、御史台分掌政、军、监察三权。门下、尚书两省皆废,故中书省较前代尤为重要。地方行政由中书省外派的“行中书省”即“行省”掌握。明初沿用,洪武十三年废丞相、中书省,由皇帝直接统领六部。明永乐帝时设内阁,机要之任开始归“内阁”,负责起草诏令,明宣宗后拥有票拟奏章的“票拟权”。
门下省,负责审议。东汉时即设侍中,秩比二千石,属于少府,职掌为侍从皇帝左右、赞导众事、顾问应对,皇帝外出,则侍从参乘。门下省原为皇帝的侍从机构,南北朝时权力逐渐扩大,北朝政出门下,成为中央政权机构的重心。隋唐时与中书省同掌机要,共议国政,并负责审查诏令,签署章奏,有封驳之权。其长官称侍中,或称纳言、左相、黄门监,皆因时而异。其下有黄门侍郎、给事中、散骑常侍、谏议大夫、起居郎等官。
尚书省,负责执行。南朝宋得名,前身为“尚书台”。由汉代皇帝的秘书机关尚书发展而来,是魏晋至宋的中央最高政令机构。“尚书省”的组织机构于隋朝定型。以唐代制度为例:有吏部、礼部、兵部、刑部、户部、工部等六部,下辖吏部、主爵等24司。
关于“六部”:
吏部:掌管全国官吏的任免、考课、升降、调动等事务。下设四司,长官为郎中,副长官为员外郎,其属官有主事,令史,书令史等。
户部:为掌管户籍财经的机关,长官为户部尚书,曾称地官、大司徒、计相、大司农等。明清时期户部掌全国疆土、田地 、户籍、赋税、俸饷及一切财政事宜。
礼部:南北朝北周始设。长官为礼部尚书。考吉、嘉、军、宾、凶五礼之用;管理全国学校事务及科举考试及藩属和外国之往来事。礼部下设四司,明清皆为:仪制清吏司,掌嘉礼、军礼及管理学务、科举考试事;祠祭清吏司,掌吉礼、凶礼事务;主客清吏司,掌宾礼及接待外宾事务;精膳清吏司,掌筵飨廪饩牲牢事务。
兵部:隋始置,掌管选用武官及兵籍、军械、军令等。源于三国魏五兵制。曹魏始置五兵(中、外、骑、别、都)尚书,另有有关军事的驾部、车部、库部等曹。各曹设郎。隋始合为兵部,以尚书为主官,侍郎为次官。迄至清末,历代沿袭,职权则不尽相同。宋、辽、金、元兵部不辖兵政。明代兵部尚书号为“本兵”,权最重,凡武卫官军选授简练,均为其掌。清光绪三十二(1906),废兵部,改设陆军部。
刑部:主管全国刑罚政令及审核刑名的机构。隋文帝定六部制度,初沿北齐置都官,主官为尚书;次官,炀帝定为侍郎。后代均以刑部掌法律刑狱,与最高法院性质的大理寺并列。明清两代,刑部作为主管全国刑罚政令及审核刑名的机构,与督察院管稽察、大理寺掌重大案件的最后审理和复核,共为“三法司制”。刑部的具体职掌是:审定各种法律,复核各地送部的刑名案件,会同九卿审理“监候”的死刑案件以及直接审理京畿地区的待罪以上案件。
工部,掌管营造工程事项的机关,长官为工部尚书,曾称冬官、大司空等。工部起源于周代官制中的冬官,汉成帝置尚书五人,其三曰民曹。后汉以民曹兼主缮修、功作、盐池、园苑之事。西晋以后置田曹掌屯田,又有起部掌工程,水部掌航政及水利。后周依《周官》,置冬官府,长官为大司空。隋代开皇二年始设立工部,掌管各项工程、工匠、屯田、水利。
开始的时候,六部叫做六曹,即六个办事机构。六部的长官为尚书。六部的设置成为后代封建国家中央政权的固定制度。
中央具体官职
1、令尹。是楚国在春秋战国时代的最高官衔,掌握政治事务、发号施令,总揽军政大权于一身(令尹主要由楚国贵族担任,且多为芈姓——熊氏、屈氏、昭氏、景氏、彭氏,亦有少数外姓)。
2、尹:战国时楚国令尹的助手有左尹、右尹(《鸿门宴》“楚左尹项伯者”),左尹地位略高于右尹。又:为古代官员的通称,如京兆尹、河南尹、州尹、县尹等。
3、左徒。战国时楚国的官名,与后世左右拾遗相当。主要职责是规谏皇帝、举荐人才(《屈原列传》:“屈原者,名平,楚之同姓也。为楚怀王左徒”)。
4、上卿。周代官制,天子及诸侯皆有卿,分上中下三等,最尊贵者谓“上卿”(《廉颇蔺相如列传》:“廉颇为赵将……拜为上卿”)。汉代官职中有九卿。
卿:借指古代高级官员。君王对亲近的大臣也称为卿。
5、上大夫。先秦官名,比上卿低一等(《廉颇蔺相如列传》:“拜相如为上大夫。”当时蔺相如比上卿廉颇官位要低)。
大夫:各个朝代所指的内容不尽相同,有时可指中央机关的要职,如御史大夫、谏议大夫等(《屈原列传》:“上官大夫与之同列,争宠而心害其能”)。战国时,官爵可分为上卿和大夫两级:在卿当中有上卿、亚卿之分。在大夫之中,有长大夫、上大夫、中大夫等。
士大夫:旧时指官吏或较有声望、地位的知识分子(《师说》:“士大夫之族,曰师曰弟子者,则群聚而笑之。”《石钟山记》:“士大夫终不肯以小舟夜泊绝壁之下,故莫能知”)
6、丞相。是封建官僚机构中的最高官职,是秉承君主旨意综理全国政务的人。有时称相国,常与宰相通称,简称“相”。典领百官,辅佐皇帝治理国政,无所不统,中国古代皇帝的股肱。
丞相制度 起源于战国。秦从武王开始,设左、右丞相,但有时也设相邦(魏冉、吕不韦等都曾居此职)。秦统一后只设左、右丞相。西汉初萧何为丞相,后迁为相国,何死,曹参继任。惠帝、吕后到文帝初年,设左、右丞相,以后只设一丞相。汉初各王国拟制中央,也在其封国中各设丞相,景帝中元五年(前145)改称为相。
7、尚书。最初是掌管文书奏章的官员。隋代始设六部,唐代确定六部为吏、户、礼、兵、刑、工,各部设尚书一人(正三品)、侍郎两人(正四品)为正副长官。
8、参知政事。又简称“参政”。是隋唐南北宋时期最高政务长官之一,与同平章事、枢密使、枢密副使合称“宰执”。原是临时差遣名目,唐太宗贞观十三年(639)十一月,以刘洎为黄门侍郎、参知政事,参知政事始正式作为宰相官名。宋代范仲淹、欧阳修、王安石都曾任此职。到宋代,设中书门下(习称政事堂),此后参知政事则演变成一个常设官职,作为副宰相,其根本目的是为了削弱相权,增大皇权。
9、枢密使。枢密院的长官,权力与宰相相当(“权侔于宰相”)。枢密院,五代至元的最高军事机构。唐始设枢密使,掌文书,以宦官任之;后唐时枢密使辅佐宰相,分掌军政。五代时改由士人充任,后又逐渐被武臣所掌握。为适应连年战争的局面,枢密使把军政大权握于一己之手以便宜从事,枢密使的职掌范围扩大到了极限,枢密使的地位迅速上升。宋设枢密院与“中书”分掌军政大权,号称“二府”。元代,枢密院主管军事机密事务、边地防务、并兼禁军。明代,朱元璋废之,改设大都督府统军。清代军机大臣往往被尊称为“枢密”。枢密院的设置削弱了相权,加强了皇帝对军权的直接控制。
10、军机大臣。军机处是清代辅佐皇帝的政务机构。任职者无定员,一般由亲王、大学士、尚书、侍郎或京堂兼任,称为军机大臣。军机大臣少则三、四人,多则六、七人,被称为“枢臣”。
军机章京:军机章京俗称"小军机",早期也称为"司员"。最初,章京无一定额数,在内阁中书等官员中选调。乾隆初,改由内阁、各部、理藩院等衙门调派。
太史。西周、春秋时为地位很高的朝廷大臣,掌管起草文书、策命诸侯卿大夫、记载史事,兼管典籍、历法、祭祀等事。秦汉以后设太史令,其职掌范围渐小,其地位渐低(司马迁做过太史令。《五人墓碑记》:“贤士大夫者,冏卿因之吴公,太史文起文公,孟长姚公也。”文起为翰林院修撰,史官,故称太史)。
长史。秦时为丞相属官,如李斯曾任长史,相当于丞相的秘书长。两汉以后成为将军属官,是幕僚之长。(《出师表》:“侍中、尚书、长史、参军,此悉贞良死节之臣。”“长史”指张裔。《赤壁之战》:“子瑜者,亮兄瑾也,避乱江东,为孙权长史)。
13、侍郎。初为宫廷近侍。东汉以后成为尚书的属官。唐代始以侍郎为三省(中书、门下、尚书)各部长官(尚书)的副职。(韩愈曾先后任过刑部、兵部、吏部的侍郎。《出师表》“侍中、侍郎郭攸之、费祎、董允等”,其中董允是侍郎)。
14、侍中。秦汉之时,侍中为少府属下宫官群中直接供皇帝指派的散职。西汉时又为正规官职外的加官之一,文武大臣加上侍中之类名号可入禁中受事。西汉武帝以降,地位渐高,等级直超过侍郎。魏晋以后,侍中往往成为事实上的宰相。唐宋该职得以沿置以至元(后废止)。
15、郎中。郎中属员外级, 就是分掌各司事务,其职位仅次于尚书、侍郎、丞相的高级官员。郎中本是官名,即帝王侍从官的通称。其职责原为护卫、陪从,随时建议,备顾问及差遣。战国始有,秦汉治置。后世遂以侍郎、郎中、员外郎为各部要职。
郎中作为医生的称呼始自宋代。尊称医生为郎中是南方方言,由唐末五代后官衔泛滥所致。
太师。指两种官职,其一,古代称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后多为大官加衔,表示恩宠而无实职(如宋代赵普、文彦博等曾被加太师衔)。其二,古代又称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为“东宫三师”,都是太子的老师,后来也逐渐成为虚衔(如《梅花岭记》“颜太师以兵解”,颜真卿曾被加太子太师衔,故称。再如,明代张居正曾有八个虚衔,最后加太师衔。清代洪承畴也被加封太子太师衔,其实并未给太子讲过课)。
17、太傅。参见“太师”条。
18、少保。参见“太师”条。
19、学士。魏晋时是掌管典礼、编撰诸事的官职。唐以后指翰林学士,成为皇帝的秘书、顾问,参与机要,因而有“内相”之称。明清时承旨、侍读、侍讲、编修、庶吉士等虽亦为翰林学士,但与唐宋时翰林学士的地位和职掌都不同(如《<指南录>后序》“以资政殿学士行”,这是文天祥辞掉丞相后授予的官职。《谭嗣同》“君以学士徐公致靖荐”,徐致靖当时任翰林院侍读学士,这是专给帝王讲学的官职。白居易、欧阳修、苏轼、司马光、沈括、宋濂等都曾是翰林学士)。
20、冏卿。太仆寺卿的别称,掌管皇帝车马、牲畜之事(《五人墓碑记》“贤士大夫者,冏卿因之吴公”’“因之”是吴默的字)。
三、监察机构
1、御史。本为史官,如《廉颇蔺相如列传》“秦御史前书曰”,“相如顾召赵御史书曰”。秦以后置御史大夫,职位仅次于丞相,主管弹劾、纠察官员过失诸事(韩愈曾任监察御史。明代海瑞曾任南京右佥都御史)。
2、校尉。两汉时期次于将军的官职,司隶校尉来监督和检举京师百官以及皇族的不法行为(《赤壁之战》:“以鲁肃为赞军校尉。”鲁肃当时担任协助主帅周瑜规划军事的副将)。唐以后地位渐低。
3、刺史。刺史,职官。汉初,文帝以御史多失职,命丞相另派人员出刺各地,不常置。汉武帝元封五年(前106)始置,“刺”,检核问事之意。刺史巡行郡县,分全国为十三部(州),各部置刺史一人,后通称刺史。刺史制度在西汉中后期得到进一步发展,对维护皇权,澄清吏治,促使昭宣中兴局面的形成起着积极的作用。王莽称帝时期刺史改称州牧,职权进一步扩大,由监察官变为地方军事行政长官。
四、武官
1、太尉。元代以前的官职名称。是辅佐皇帝的最高武官,汉代称大司马。宋代定为最高一级武官(《林教头风雪山神庙》:“我因恶了高太尉,生事陷害,受了一场官司。”高太尉指高俅)。
2、司马。各个朝代所指官位不尽相同。战国时为掌管军政、军赋的副官(如《鸿门宴》:“沛公左司马曹无伤言之”)。隋唐时是州郡太守(刺史)的属官(如《琵琶行》:“元和十年,予左迁九江郡司马。”白居易当时被贬至九江,位在州郡别驾、长史之下)。
3、大将军。先秦、西汉时是将军的最高称号(如汉高祖以韩信为大将军,汉武帝以卫青为大将军)。魏晋以后渐成虚衔而无实职。明清两代于战争时才设大将军官职,战后即废除。
4、参军。“参谋军务”的简称,最初是丞相的军事参谋(如《出师表》所说的参军蒋琬)。晋以后地位渐低,成为诸王、将军的幕僚(如陶渊明曾任镇军参军。《后汉书》著者范晔曾任刘裕第四子刘义康的参军)。隋唐以后逐渐成为地方官员(如杜甫曾任右卫率府胄曹参军、华州司功曹参军,白居易曾任京兆府户曹参军)。
5、都尉。职位次于将军的武官(《陈涉世家》:“陈涉自立为将军,吴广为都尉。”《鸿门宴》:“沛公已出,项王使都尉陈平召沛公”)。
6、抚军。又称作“抚臣”。参见“巡抚”条。(《促织》:“乃赏成,献诸抚军。”抚军大悦,以金笼进上”)
7、教头。宋代军中教练武艺的军官(《水浒传》中的林冲就是京城八十万禁军的枪棒教头)。
8、提辖。宋代州郡武官的官名,主管训练军队、督捕盗贼等事务(如《水浒传》中的鲁提辖鲁智深)。

第一部分、中央机构与官职

一、机构设置与官员名称

1、三公:古官名,一说为“司马、司徒、司空”,一说为“太师、太傅、太保”。周代已有此词,秦朝以后多为虚职。

2、秦朝官制。秦灭六国后,建立起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中央集权的郡县制国家,其政治体制为后世历朝所沿袭。秦最高权力者为皇帝。皇帝下设三个最高官职,即:太尉——中央掌军事最高官员;丞相——秉承君主旨意综理全国政务的人,为最高行政长官;御史大夫——中央监察机构的最高长官。丞相下设中尉、九卿(即:卫尉,郎中令,太仆,廷尉,典客,奉常,宗正,少府,治粟内史)并管理下属各郡。

3、汉朝官制。汉朝在职官制度上确立了中央朝廷的三公九卿制和地方郡国并行制(三公九卿制在秦朝只是初具架构,这一制度到汉代时得到进一步的调整和完善)。三公九卿官制,以皇帝为尊,下有三公,分别为太尉(管理军事)、丞相(协助皇帝处理全国政事;御史大夫作为副丞相,执掌群臣奏章,下达皇帝诏令,并理国家监察事务。九卿对丞相负责,按其职能,行使权利。九卿其实并不止此数,按韦昭所说的“汉正卿九”,用秦时的官名分别为:奉常,掌管宗庙祭祀,和国家之礼;郎中令,负责皇帝禁卫;卫尉,负责皇宫守卫;太仆,负责皇帝车马(始置于春秋。秦、汉沿袭);少府,负责皇帝财政;廷尉,负责司法;典客,负责外交和内部少数民族事务;治粟内史,负责粮食和财政;宗正,负责皇室事务。

4、三省六部制。三省六部制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一套组织严密的中央官制,它初创于隋朝,完善于唐朝,此后一直到清末。三省指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三省长官侍中、中书令、尚书令相当于秦汉时期的宰相;六部指尚书省下属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每部各辖四司,共为二十四司。

中书省,负责决策。魏曹丕始设,掌管机要、发布政令的机构。沿至隋唐,遂成为全国政务中枢。隋初称为“内史省”,后改为“中书省”。宋代中书省与门下省合并为一个机构“中书门下”,掌握行政大权,长官为“同平章事”即宰相,其与掌管军事大权的枢密院合称“二府”。元代以中书省总领百官,与枢密院、御史台分掌政、军、监察三权。门下、尚书两省皆废,故中书省较前代尤为重要。地方行政由中书省外派的“行中书省”即“行省”掌握。明初沿用,洪武十三年废丞相、中书省,由皇帝直接统领六部。明永乐帝时设内阁,机要之任开始归“内阁”,负责起草诏令,明宣宗后拥有票拟奏章的“票拟权”。

门下省,负责审议。东汉时即设侍中,秩比二千石,属于少府,职掌为侍从皇帝左右、赞导众事、顾问应对,皇帝外出,则侍从参乘。门下省原为皇帝的侍从机构,南北朝时权力逐渐扩大,北朝政出门下,成为中央政权机构的重心。隋唐时与中书省同掌机要,共议国政,并负责审查诏令,签署章奏,有封驳之权。其长官称侍中,或称纳言、左相、黄门监,皆因时而异。其下有黄门侍郎、给事中、散骑常侍、谏议大夫、起居郎等官。

尚书省,负责执行。南朝宋得名,前身为“尚书台”。由汉代皇帝的秘书机关尚书发展而来,是魏晋至宋的中央最高政令机构。“尚书省”的组织机构于隋朝定型。以唐代制度为例:有吏部、礼部、兵部、刑部、户部、工部等六部,下辖吏部、主爵等24司。

关于“六部”:

吏部:掌管全国官吏的任免、考课、升降、调动等事务。下设四司,长官为郎中,副长官为员外郎,其属官有主事,令史,书令史等。

户部:为掌管户籍财经的机关,长官为户部尚书,曾称地官、大司徒、计相、大司农等。明清时期户部掌全国疆土、田地 、户籍、赋税、俸饷及一切财政事宜。

礼部:南北朝北周始设。长官为礼部尚书。考吉、嘉、军、宾、凶五礼之用;管理全国学校事务及科举考试及藩属和外国之往来事。礼部下设四司,明清皆为:仪制清吏司,掌嘉礼、军礼及管理学务、科举考试事;祠祭清吏司,掌吉礼、凶礼事务;主客清吏司,掌宾礼及接待外宾事务;精膳清吏司,掌筵飨廪饩牲牢事务。

兵部:隋始置,掌管选用武官及兵籍、军械、军令等。源于三国魏五兵制。曹魏始置五兵(中、外、骑、别、都)尚书,另有有关军事的驾部、车部、库部等曹。各曹设郎。隋始合为兵部,以尚书为主官,侍郎为次官。迄至清末,历代沿袭,职权则不尽相同。宋、辽、金、元兵部不辖兵政。明代兵部尚书号为“本兵”,权最重,凡武卫官军选授简练,均为其掌。清光绪三十二(1906),废兵部,改设陆军部。

刑部:主管全国刑罚政令及审核刑名的机构。隋文帝定六部制度,初沿北齐置都官,主官为尚书;次官,炀帝定为侍郎。后代均以刑部掌法律刑狱,与最高法院性质的大理寺并列。明清两代,刑部作为主管全国刑罚政令及审核刑名的机构,与督察院管稽察、大理寺掌重大案件的最后审理和复核,共为“三法司制”。刑部的具体职掌是:审定各种法律,复核各地送部的刑名案件,会同九卿审理“监候”的死刑案件以及直接审理京畿地区的待罪以上案件。

工部,掌管营造工程事项的机关,长官为工部尚书,曾称冬官、大司空等。工部起源于周代官制中的冬官,汉成帝置尚书五人,其三曰民曹。后汉以民曹兼主缮修、功作、盐池、园苑之事。西晋以后置田曹掌屯田,又有起部掌工程,水部掌航政及水利。后周依《周官》,置冬官府,长官为大司空。隋代开皇二年始设立工部,掌管各项工程、工匠、屯田、水利。

开始的时候,六部叫做六曹,即六个办事机构。六部的长官为尚书。六部的设置成为后代封建国家中央政权的固定制度。

中央具体官职

1、令尹。是楚国在春秋战国时代的最高官衔,掌握政治事务、发号施令,总揽军政大权于一身(令尹主要由楚国贵族担任,且多为芈姓——熊氏、屈氏、昭氏、景氏、彭氏,亦有少数外姓)。

2、尹:战国时楚国令尹的助手有左尹、右尹(《鸿门宴》“楚左尹项伯者”),左尹地位略高于右尹。又:为古代官员的通称,如京兆尹、河南尹、州尹、县尹等。

3、左徒。战国时楚国的官名,与后世左右拾遗相当。主要职责是规谏皇帝、举荐人才(《屈原列传》:“屈原者,名平,楚之同姓也。为楚怀王左徒”)。

4、上卿。周代官制,天子及诸侯皆有卿,分上中下三等,最尊贵者谓“上卿”(《廉颇蔺相如列传》:“廉颇为赵将……拜为上卿”)。汉代官职中有九卿。

卿:借指古代高级官员。君王对亲近的大臣也称为卿。

5、上大夫。先秦官名,比上卿低一等(《廉颇蔺相如列传》:“拜相如为上大夫。”当时蔺相如比上卿廉颇官位要低)。

大夫:各个朝代所指的内容不尽相同,有时可指中央机关的要职,如御史大夫、谏议大夫等(《屈原列传》:“上官大夫与之同列,争宠而心害其能”)。战国时,官爵可分为上卿和大夫两级:在卿当中有上卿、亚卿之分。在大夫之中,有长大夫、上大夫、中大夫等。

士大夫:旧时指官吏或较有声望、地位的知识分子(《师说》:“士大夫之族,曰师曰弟子者,则群聚而笑之。”《石钟山记》:“士大夫终不肯以小舟夜泊绝壁之下,故莫能知”)

6、丞相。是封建官僚机构中的最高官职,是秉承君主旨意综理全国政务的人。有时称相国,常与宰相通称,简称“相”。典领百官,辅佐皇帝治理国政,无所不统,中国古代皇帝的股肱。

丞相制度 起源于战国。秦从武王开始,设左、右丞相,但有时也设相邦(魏冉、吕不韦等都曾居此职)。秦统一后只设左、右丞相。西汉初萧何为丞相,后迁为相国,何死,曹参继任。惠帝、吕后到文帝初年,设左、右丞相,以后只设一丞相。汉初各王国拟制中央,也在其封国中各设丞相,景帝中元五年(前145)改称为相。

7、尚书。最初是掌管文书奏章的官员。隋代始设六部,唐代确定六部为吏、户、礼、兵、刑、工,各部设尚书一人(正三品)、侍郎两人(正四品)为正副长官。

8、参知政事。又简称“参政”。是隋唐南北宋时期最高政务长官之一,与同平章事、枢密使、枢密副使合称“宰执”。原是临时差遣名目,唐太宗贞观十三年(639)十一月,以刘洎为黄门侍郎、参知政事,参知政事始正式作为宰相官名。宋代范仲淹、欧阳修、王安石都曾任此职。到宋代,设中书门下(习称政事堂),此后参知政事则演变成一个常设官职,作为副宰相,其根本目的是为了削弱相权,增大皇权。

9、枢密使。枢密院的长官,权力与宰相相当(“权侔于宰相”)。枢密院,五代至元的最高军事机构。唐始设枢密使,掌文书,以宦官任之;后唐时枢密使辅佐宰相,分掌军政。五代时改由士人充任,后又逐渐被武臣所掌握。为适应连年战争的局面,枢密使把军政大权握于一己之手以便宜从事,枢密使的职掌范围扩大到了极限,枢密使的地位迅速上升。宋设枢密院与“中书”分掌军政大权,号称“二府”。元代,枢密院主管军事机密事务、边地防务、并兼禁军。明代,朱元璋废之,改设大都督府统军。清代军机大臣往往被尊称为“枢密”。枢密院的设置削弱了相权,加强了皇帝对军权的直接控制。

10、军机大臣。军机处是清代辅佐皇帝的政务机构。任职者无定员,一般由亲王、大学士、尚书、侍郎或京堂兼任,称为军机大臣。军机大臣少则三、四人,多则六、七人,被称为“枢臣”。

军机章京:军机章京俗称"小军机",早期也称为"司员"。最初,章京无一定额数,在内阁中书等官员中选调。乾隆初,改由内阁、各部、理藩院等衙门调派。

太史。西周、春秋时为地位很高的朝廷大臣,掌管起草文书、策命诸侯卿大夫、记载史事,兼管典籍、历法、祭祀等事。秦汉以后设太史令,其职掌范围渐小,其地位渐低(司马迁做过太史令。《五人墓碑记》:“贤士大夫者,冏卿因之吴公,太史文起文公,孟长姚公也。”文起为翰林院修撰,史官,故称太史)。

长史。秦时为丞相属官,如李斯曾任长史,相当于丞相的秘书长。两汉以后成为将军属官,是幕僚之长。(《出师表》:“侍中、尚书、长史、参军,此悉贞良死节之臣。”“长史”指张裔。《赤壁之战》:“子瑜者,亮兄瑾也,避乱江东,为孙权长史)。

13、侍郎。初为宫廷近侍。东汉以后成为尚书的属官。唐代始以侍郎为三省(中书、门下、尚书)各部长官(尚书)的副职。(韩愈曾先后任过刑部、兵部、吏部的侍郎。《出师表》“侍中、侍郎郭攸之、费祎、董允等”,其中董允是侍郎)。

14、侍中。秦汉之时,侍中为少府属下宫官群中直接供皇帝指派的散职。西汉时又为正规官职外的加官之一,文武大臣加上侍中之类名号可入禁中受事。西汉武帝以降,地位渐高,等级直超过侍郎。魏晋以后,侍中往往成为事实上的宰相。唐宋该职得以沿置以至元(后废止)。

15、郎中。郎中属员外级, 就是分掌各司事务,其职位仅次于尚书、侍郎、丞相的高级官员。郎中本是官名,即帝王侍从官的通称。其职责原为护卫、陪从,随时建议,备顾问及差遣。战国始有,秦汉治置。后世遂以侍郎、郎中、员外郎为各部要职。

郎中作为医生的称呼始自宋代。尊称医生为郎中是南方方言,由唐末五代后官衔泛滥所致。

太师。指两种官职,其一,古代称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后多为大官加衔,表示恩宠而无实职(如宋代赵普、文彦博等曾被加太师衔)。其二,古代又称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为“东宫三师”,都是太子的老师,后来也逐渐成为虚衔(如《梅花岭记》“颜太师以兵解”,颜真卿曾被加太子太师衔,故称。再如,明代张居正曾有八个虚衔,最后加太师衔。清代洪承畴也被加封太子太师衔,其实并未给太子讲过课)。

17、太傅。参见“太师”条。

18、少保。参见“太师”条。

19、学士。魏晋时是掌管典礼、编撰诸事的官职。唐以后指翰林学士,成为皇帝的秘书、顾问,参与机要,因而有“内相”之称。明清时承旨、侍读、侍讲、编修、庶吉士等虽亦为翰林学士,但与唐宋时翰林学士的地位和职掌都不同(如《<指南录>后序》“以资政殿学士行”,这是文天祥辞掉丞相后授予的官职。《谭嗣同》“君以学士徐公致靖荐”,徐致靖当时任翰林院侍读学士,这是专给帝王讲学的官职。白居易、欧阳修、苏轼、司马光、沈括、宋濂等都曾是翰林学士)。

20、冏卿。太仆寺卿的别称,掌管皇帝车马、牲畜之事(《五人墓碑记》“贤士大夫者,冏卿因之吴公”’“因之”是吴默的字)。

三、监察机构

1、御史。本为史官,如《廉颇蔺相如列传》“秦御史前书曰”,“相如顾召赵御史书曰”。秦以后置御史大夫,职位仅次于丞相,主管弹劾、纠察官员过失诸事(韩愈曾任监察御史。明代海瑞曾任南京右佥都御史)。

2、校尉。两汉时期次于将军的官职,司隶校尉来监督和检举京师百官以及皇族的不法行为(《赤壁之战》:“以鲁肃为赞军校尉。”鲁肃当时担任协助主帅周瑜规划军事的副将)。唐以后地位渐低。

3、刺史。刺史,职官。汉初,文帝以御史多失职,命丞相另派人员出刺各地,不常置。汉武帝元封五年(前106)始置,“刺”,检核问事之意。刺史巡行郡县,分全国为十三部(州),各部置刺史一人,后通称刺史。刺史制度在西汉中后期得到进一步发展,对维护皇权,澄清吏治,促使昭宣中兴局面的形成起着积极的作用。王莽称帝时期刺史改称州牧,职权进一步扩大,由监察官变为地方军事行政长官。

四、武官

1、太尉。元代以前的官职名称。是辅佐皇帝的最高武官,汉代称大司马。宋代定为最高一级武官(《林教头风雪山神庙》:“我因恶了高太尉,生事陷害,受了一场官司。”高太尉指高俅)。

2、司马。各个朝代所指官位不尽相同。战国时为掌管军政、军赋的副官(如《鸿门宴》:“沛公左司马曹无伤言之”)。隋唐时是州郡太守(刺史)的属官(如《琵琶行》:“元和十年,予左迁九江郡司马。”白居易当时被贬至九江,位在州郡别驾、长史之下)。

3、大将军。先秦、西汉时是将军的最高称号(如汉高祖以韩信为大将军,汉武帝以卫青为大将军)。魏晋以后渐成虚衔而无实职。明清两代于战争时才设大将军官职,战后即废除。

4、参军。“参谋军务”的简称,最初是丞相的军事参谋(如《出师表》所说的参军蒋琬)。晋以后地位渐低,成为诸王、将军的幕僚(如陶渊明曾任镇军参军。《后汉书》著者范晔曾任刘裕第四子刘义康的参军)。隋唐以后逐渐成为地方官员(如杜甫曾任右卫率府胄曹参军、华州司功曹参军,白居易曾任京兆府户曹参军)。

5、都尉。职位次于将军的武官(《陈涉世家》:“陈涉自立为将军,吴广为都尉。”《鸿门宴》:“沛公已出,项王使都尉陈平召沛公”)。

6、抚军。又称作“抚臣”。参见“巡抚”条。(《促织》:“乃赏成,献诸抚军。”抚军大悦,以金笼进上”)

7、教头。宋代军中教练武艺的军官(《水浒传》中的林冲就是京城八十万禁军的枪棒教头)。

8、提辖。宋代州郡武官的官名,主管训练军队、督捕盗贼等事务(如《水浒传》中的鲁提辖鲁智深)。

第二部分:地方机构与官职

一、机构设置与官员名称

秦灭六国,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制国家。秦王朝建立之后,取消分封制,实行郡县制,废诸侯,立郡县,分天下为36郡(其後并南越之地,于秦始皇三十三年置桂林、南海、象郡;北取阴山以南地置九原郡。首都咸阳及其附近关中平原由内史直接管理)。其后各朝沿袭并不断演进。

秦汉主要行政区是郡。郡的长官,秦称郡守,汉称太守。

隋唐主要行政区是州,州官称刺史,属官有长史、司马等。唐代在一些军事重镇,设节度使,属官有行军司马、参谋、掌书记等。

宋代州官称知州,县官称知县。

明清改州为府,称知府。

此外,汉代也设州,天下分十三个州,基本上是监察区,中央派官员去刺探情况,称刺史。唐代全国分二十二个道,也称监察区,中央派官员前往巡视,称黜陟使。宋代全国分二十几个路,路中设若干司,分管各方面的事务。元代地方最高行政机构叫行中书省,明代改称承宣布政使司,习惯上仍称为“省”。

二、官职名称

1、节度使。中国古代军事将领,后来成为地方官。唐代驻守于各道的武将称为都督,都督带使持节的称为节度使。一般情况下也时常称持节的各镇守军官,如观察使、招讨使和安抚使等为节度使。

2、经略使。也简称“经略”。唐宋时期为边防军事长官,与都督并置(范仲淹曾任陕西经略副使)。明清两代有重要军事任务时特设经略,官位高于总督。(《梅花岭记》“经略洪承畴与之有旧”,洪承畴降清后曾任七省经略,驻扎江宁)。

3、太守。参看“刺史”,又称“郡守”,州郡最高行政长官(《桃花源记》:“及郡下,诣太守,说如此。”《孔雀东南飞》:“直说太守家,有此令郎君。”)。

4、都督。历史上的中国古代军事指挥官官名。最初是军队中的监察官,与监军相同。在魏晋之后演变为统领军队的军事长官之职。

5、巡抚。明初指京官巡察地方。清代正式成为省级地方长官,地位略次于总督,别称“抚院”、“抚台”、“抚军”(《五人墓碑记》:“是时以大中丞抚吴者为魏之私人。”抚吴,即担任吴地的巡抚)。

6、知府。即"太守",又称"知州",州郡最高行政长官(据古代正史《职官志.百官志》记载,唐朝时已有相近的权变做法,宋朝时正式设立州府级地方长官“知府事”,明朝时才最后有了以“知府”为名的地方官职。,由于好古,士人经常雅称知府为太守)。

7、从事。中央或地方长官自己任用的僚属,又称“从事员”(《赤壁之战》:“品其名位,犹不失下曹从事”)。

8、通判。在州府的长官下掌管粮运、家田、水利和诉讼等事项,对州府的长官有监察的责任。

9、县令。一县的行政长官,又称“知县”。

10、里正、里胥。古代乡官:里正,一里之长;里胥,管理乡里事务的公差。

、丞相

三国以后一般指皇帝下面的最高行政官,辅佐皇帝总理百政的官员即百官之长。丞相制度,起源于春秋战国。秦国秦惠王在公元前334年设置相邦,此时秦国尚未设置丞相。自秦武王开始,设左丞相、右丞相,作为相邦的副手,此后相邦与丞相一直同时存在,魏冉、吕不韦等都曾居相邦之职。



2、太尉

中国秦汉时中央掌军事的最高官员,但终秦一朝未任命太尉。太尉之名最早见于《吕氏春秋》,汉武帝建元二年(公元前139年)后不再设置。

3、御史大夫

秦代始置,负责监察百官,代表皇帝接受百官奏事,管理国家重要图册、典籍,代朝廷起草诏命文书等。西汉沿置,与丞相、太尉合称三公 。晋以后多不置御史大夫。唐复置,专掌监察执法。明代燕王朱棣陷南京,将御史府改回都察院,自此御史大夫遂废。

4、尚书

是中国封建时代的政府高官名称,相当于现各国家部委的部长。在清朝,六部和理藩院等部门的主官称为尚书。比如刑部尚书就是现如今的司法部、公安部。汉武帝时以宦官担任(又称中书令),汉成帝改用士人。唐初秦王李世民曾任其职,后不复置。宋代为亲王及使相兼官,班次在太师上,非实职。

5、侍郎

汉代郎官的一种,本为宫廷的近侍。东汉以后,尚书的属官,初任称郎中,满一年称尚书郎,三年称侍郎。自唐以后,中书、门下二省及尚书省所属各部均以侍郎为长官之副,官位渐高。相当于现在的部长、副部长级别。

古代官位门类、级别和现在相比,也是挺齐全和有趣的。

1、太守。战国称郡守,汉改太守,为一郡的行政最高长官。秦分三十六郡,比县大。相当于现在的省辖市市长。

2、刺史。汉武帝分全国为十三州,刺史掌管一州军政大权。相当于省(市)长兼省(市)军(分)区司令员。

3、京兆尹。西汉京畿地方行政长官。相当于北京市市长。

4、太尉。秦至汉均有设置,为全国军政首脑。相当于国防部长。

5、越骑校尉。汉武帝时设置,禁军长官。相当于卫戍区司令员。

6、廷尉。执掌法律、主审要案的大臣。相当于最高法院院长。

7、史部尚书。掌管全国文武官吏考核赏罚。相当于人事部长。

8、光禄大夫。皇帝身边顾问之臣。相当于中央顾问委员会常委。

9、中书令。掌管皇帝命令发布。相当于“两办”秘书长。

10、尚书令。参议大政,综管政务,百官之长。相当行政院长。

11、车骑大将军。地位尊崇,多加重臣。相当于元帅军衎。

12、行军总管。统领军队出征的主将。相当于前沿总指挥。

13、都察院御史。古代最高监察机构。相当于监察部长。

14、知府。地方行政长官,总管州、县事务。相当于省长(或省辖市长)。

15、知州。地方行政长官。相当于省辖市市长。

16、知县。地方行政长官。相当于县长。

17、通判。府之副职。相当于副省长(或省辖市副市长)。

18、兵马指挥。明清兵马司主官。相当于北京市公安局局长。

19、推官。掌刑名,赞计典。相当于最高法院政策司处长。

古代官职名~

特指明清中央行政机构中直接对皇帝负责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及工部。汉光武帝刘秀在尚书台设三公、吏部曹、民曹、客曹、二千石曹、中都官曹等六曹尚书,为六部前身。西晋时,有吏部、殿中、五兵、田曹、度支、左民六曹,属尚书省。南北朝亦有六部,然名称因王朝而异。隋初六部名为吏部、礼部、兵部、度支、都官及工部。至唐代改度支为户部,改都官为刑部,遂成吏、户、礼、兵、刑、工六部,统於尚书省。宋代因之。元代改统於中书省。明代废中书省,六部乃直接对皇帝负责,成为主管全国行政事务的最高机构。各部置尚书一人,总管本部政务,下有左右侍郎各一人,为尚书之副。清代於天聪五年(1631)仿明制设六部。初以贝勒(亲王、郡王)分别总理各部部务;各设满洲、蒙古及汉承政、参政、启心郎、额哲库等官。顺治元年(1644),停贝勒总理部务;并改承政为尚书,参政为侍郎,理事官为郎中,副理事官为员外郎,额哲库为主事;启心郎未改,至顺治十五年裁。雍正元年(1723)以后常以大学士兼管各部,尚书以下各官时有增减。据光绪朝《大清会典》及《历代职官表》记载,清代各部职官设有:尚书(从一品)、左右侍郎(正二品)、郎中(正五品)、员外郎(从五品)、主事(正六品)以及堂主事、司务、笔帖式、七品小京官等。六部职掌,明清略同,各部下辖诸司及官属,则有出入。

吏部 吏部为管理文职官员的机关,掌品秩铨选之制,考课黜陟之方,封授策赏之典,定籍终制之法。吏部下设四司:明清为文选清吏司、验封司、稽勋司和考功司。文选清吏司掌考文职之品级及开列、考授、拣选、升调、办理月选。验封司掌封爵、世职、恩荫、难荫、请封、捐封等事务。稽勋司掌文职官员守制、终养、办理官员之出继、入籍、复名复姓等事。考功司掌文职官之处分及议叙,办理京察、大计。

户部 户部掌全国疆土、田地、户籍、赋税、俸饷及一切财政事宜。其内部办理政务按地区分工而设司,明十三司:河南、山东、山西、陕西、浙江、江西、湖广、广东、广西、四川、福建、云南、贵州。清增江南司,为十四司。各司除掌核本省钱粮外,亦兼管其他衙门的部分庶务,职责多有交叉。除以上各司外,清还设有掌管八旗事务的八旗俸饷处及现审处。隶於户部的机构有:掌铸钱的钱法堂及宝泉局;掌库藏的户部三库;掌仓储及漕务的仓场衙门。

礼部 礼部掌典礼事务与学校、科举之事。考吉、嘉、军、宾、凶五礼之用;管理全国学校事务及科举考试及藩属和外国之往来事。礼部下设四司,明清皆为:仪制清吏司,掌嘉礼、军礼及管理学务、科举考试事;祠祭清吏司,掌吉礼、凶礼事务;主客清吏司,掌宾礼及接待外宾事务;精膳清吏司,掌筵飨廪饩牲牢事务。四司之外,清设有铸印局,掌铸造皇帝宝印及内外官员印信。会同四译馆,掌接待各藩属、外国贡使及翻译等事。

兵部 明职掌全国军卫、武官选授、简练之政令。清职掌全国绿营兵籍及武职官员的机构。职掌内外武职官员的除授、封荫之典,乘载、邮传之制,甄核、简练之方,士籍、军实之数。兵部下设四司:武选清吏司,考核武职官员的品级与选补、升调、承袭、封赠诸事,并管理土司;车驾清吏司,掌全国马政及驿传等事;职方清吏司,掌武职官员的叙功、核过、抚恤、军旅之简阅、考察、巡防等事,并管理关禁与海禁;武库清吏司,掌全国之兵籍、军器并武科考试之事。此外,清设稽俸厅,掌稽察武职官俸;会同馆,管理京师驿传事务;捷报处,掌递送文书。

刑部 刑部为主管全国刑罚政令及审核刑名的机构,与督察院管稽察、大理寺掌重大案件的最后审理和复核,共为“三法司制”。刑部的具体职掌是:审定各种法律,复核各地送部的刑名案件,会同九卿审理“监候”的死刑、案件以及直接审理京畿地区的待罪以上案件。刑部的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是按省设司,明为十三司,名称与户部诸司同。清增加直隶、奉天、江苏、安徽四司,为十七司。清刑部各司除分核本省刑名外,职掌他省及衙门的部分文书收发和某些日常政务。此外,清设督捕司,掌督捕旗人逃亡事;秋审处,掌核秋审、朝审各案;减等处,掌汇核各省及现审各案之遇赦减等事;提牢厅,掌管狱卒,稽察南北所监狱的罪犯,发放囚衣、囚粮及药物等;赃罚库,掌收放现审案内赃款及没收各物件,并保管本部现银及堂印;赎罚处,掌罚罪事;律例馆,掌修订法律。

工部 工部为管理全国工程事务的机关。职掌土木兴建之制,器物利用之式,渠堰疏降之法,陵寝供亿之典。凡全国之土木、水利工程,机器制造工程(包括军器、军火、军用器物等),矿冶、纺织等官办工业无不综理,并主管一部分金融货币和统一度量衡。明清工部下设四司:营缮清吏司,掌宫室官衙营造修缮;虞衡清吏司,掌制造、收发各种官用器物,主管度量衡及铸钱;都水清吏司,掌估销工程费用,主管制造诏册、官书等事;屯田清吏司,掌陵寝修缮及核销费用,支领物料及部分税收。除四司外,清设有制造库,掌制造皇帝车驾、册箱、宝箱、仪仗、祭器等;节慎库,掌收发经费款项;料估所,掌估工料之数及稽核、供销京城各坛庙、宫殿、城垣、各部院衙署等工程。

光绪二十七年(1901),清政府改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为外务部,这是六部之外增设新部之始。二十九年又增设商部。三十一年再增设学部及巡警部。六部之制逐渐变化。

光绪三十二年,清政府宣布“仿行宪政”,将户部改称度支部,兵部改称陆军部,工部与新设之商部合并为农工商部,原来的理藩院改称理藩部,刑部改称法部,另增设民政部、邮传部。将原设之太常寺、光禄寺、鸿胪寺并入礼部,礼部内部机构中添设承政、参议二厅,仪制、太常、光禄三司及礼器库、礼学馆。至宣统三年(1911)四月,清政府成立责任内阁。五月,责任内阁颁布官制,设立制诰、铨叙等局,吏部遂撤。六月,将礼部改为典礼院,成为清政府专管朝廷坛庙、陵寝之礼乐及制造典守事宜,并掌修明礼乐、更定章制的机关。六部之制,遂告变革。


汉代一般官署名有哪些
答:西汉初期主要有:1、丞相(相国):如果称相国,则表示其权利较大。曹参之后,有左右丞相之分,右丞相地位高于左丞相;汉文帝时周勃罢相,陈平独任丞相。哀帝时更名为大司徒。丞相是政府的最高长官,主要下属为九卿。2、太尉:是全国的最高军事长官,武帝时改为大司马,并冠以将军之号,称大司马大将军...

汉代有个政府部门是公车府 不知道公车府是统管全国的哪一类的政事?_百 ...
答:公车府 汉 代官署名。为卫尉的下属机构,设公车令,掌管宫殿司马门的警卫。天下上事及征召等事宜,经由此处受理。后以指此类官署。《史记·滑稽列传》:“ 朔 初入 长安 ,至公车上书,凡用三千奏牍。”《后汉书·丁鸿传》:“赐御衣及绶,禀食公车,与博士同礼。” 李贤 注:“公车,署名。公...

中国古代官署名称?隋唐时期列为六部之首,掌管全国官员的任免、升降...
答:【大将军】先秦、西汉时是将军的最高称号。魏晋以后渐成虚衔而无实职。明清两代于战争时才设大将军官职,战后即废除。【参知政事】又简称“参政”,是唐宋时期最高政务长官之一,与同平章事、枢密使、枢密副使合称“宰执”。【军机大臣】军机处是清代辅佐皇帝的政务机构。任职者无定员,一般由亲王...

枢密院是什么
答:枢密院,唐、五代、宋、辽、元时代的官署名称,主要掌管军政。唐永泰中始置,本在内廷,用宦官为枢密使,执掌机要事务。五代后梁建立崇政院,后唐改称枢密院。宋代沿置,主要管理军事机密及边防等事,与中书省并称“二府”同为最高国务机关。辽设北枢密院(相当于兵部)、南枢密院(相当于吏部)及汉人枢密院(掌汉族...

中国古代官署名称?隋唐时期列为六部之首,掌管全国官员的任免、升降...
答:官署名。东汉始置吏曹,改自尚书常侍曹,魏晋以后称吏部。隋唐五代列为尚书省六部之首。吏部下设吏部司、司封司、司勋司、考功司,掌管天下文官的任免、考课、升降、勋封、调动等事务,唐朝前期主持科举考试,开元二十四年将主试权转礼部管辖。唐朝中期,尚书省职权为诸使职侵夺,本部对于官员的...

吏部是哪个朝代开始才有的官署名
答:吏部是中国古代官署之一。东汉始置吏曹,改自尚书常侍曹,魏晋以后称吏部。隋、唐、五代,列为尚书省六部之首,长官称为吏部尚书。"吏"指文职官员,多是"官吏"齐称,相等于现代的文职公务员。

请问中国唐,宋,辽,元时代主管军事的官署名称是什么?
答:宋:枢密院,兵部只管皇帝仪仗、卤簿、武举、义勇弓箭手等事,委任“判兵部事”一员,殿前司,侍卫司,步军司(合称三衙)统领全部禁军,枢密使有发兵之权,而无统兵之重;三衙有统兵之重,而无发兵之权。辽:设北、南枢密院。北枢密院为最高军事行政机构,一般由契丹人主管;南枢密院亦称汉人...

粮斛院的网络解释粮斛院的网络解释是什么
答:粮斛院的网络解释是:粮斛院粮斛院(粮斛院)五代时官署名。其职掌类似于宋代的粮料院。宋赵彦卫《云麓漫钞》卷七:“五代有枢密院、盐铁院、粮斛院等,品秩亦不甚高。”参见“粮料院”。拼音是:liánghúyuàn。注音是:ㄌ一ㄤ_ㄏㄨ_ㄩㄢ_。结构是:粮(左右结构)斛(左右结构)院(左右结构...

会福总管府的设立与演变过程是怎样的?
答:元代官署名称:会福总管府 它隶属于太禧宗禋院,专门掌管大护国仁王寺的财产管理。历史可追溯到至元十一年(1274),当时为了建造太护国仁王寺和昭应宫,设立了一个名为财用规运所的机构。十六年,这个机构被改名为总管府,开始了其新的职能。至大元年(1308),它进一步升级为都总管府,不久后又...

梁启超的“公本上书”是什么意思?
答:是“公车上书”啊 名称 公车上书 拼音 gōng chē shàng shū 解释 公车:汉代官署名,后也代指举人进京应试。原指入京请愿或上书言事,也特指入京会试的人上书言事。出处《史记·东方朔传》:“朔初入长安,至公车上书,凡用三千奏牍。”《汉书·张敞传》:“天子思敞攻效,使使者即家所 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