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盐业管理实施办法

作者&投稿:镡喻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盐业管理,促进盐业生产发展,保证盐的正常运销,根据《盐业管理条例》,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在本省境内从事盐资源的开发和盐的生产、运销活动,均须遵守《盐业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第三条 省盐务管理局是省人民政府盐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盐业工作,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盐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国家计划负责盐的分配、调拨和市场管理。
  地、市、县盐务管理局是当地盐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盐政管理工作。未设立盐务管理局的县(市),其盐政管理工作由上一级人民政府盐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盐资源的开发和生产由省轻工业主管部门主管。第二章 盐资源的开发和生产第四条 开发盐资源,开办制盐企业,由省轻工业主管部门会同省盐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并按规定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领取营业执照。
  开采盐矿,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的有关规定向地矿部门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
  私营企业和个人不得开发盐资源。第五条 制盐企业必须取得轻工业部发给的生产许可证,并按照国家计划组织生产。盐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新办制盐企业不得采用平锅熬制食盐,现有采用平锅熬制盐的企业应限制生产,逐步淘汰。平锅熬制的盐产品,只能作工业用盐,不得作食用盐销售。第六条 制盐企业转产、停产应经原批准设立的主管部门批准,并办理有关登记手续。第三章 运销管理第七条 食用盐、供应出口盐、国家储备盐、减税工业盐和其他行业用盐的分配、调拨和运销,实行计划管理。全省年用盐计划,由省计划主管部门会同省盐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国家计委批准后由省盐业公司组织实施。
  省内制盐企业完成国家分配调拨计划后增产的盐,应在省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进行销售。第八条 盐业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凡经营盐的批发和零售业务的企业,均须向当地盐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征,并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未领取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盐的批发和零售业务。
  经营许可证,由省盐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第九条 盐的批发业务由各级盐业公司统一经营。已设有盐业公司的地方,不再另行成立盐业批发机构。未设立盐业公司的县(市),由邻近盐业公司批发供应。少数交通不便的地方,盐业公司可委托当地供销社转批。第十条 食盐零售业务,由城市蔬菜、副食品经营单位和农村供销社经营。农村供销社无销售网点的,经当地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由集体商店和持证个体工商户经营食盐零售业务。第十一条 各级盐业公司和食盐零售单位应在本行政区域内经营盐的批发和零售业务,需要跨地、跨省辖市的,须经省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需跨县(市、区)的,须经地区或省辖市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十二条 年用盐量五千吨以上的碱厂实行定点供盐,其他企业用盐由当地盐业公司供应。第十三条 未经省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计划外调运、销售食用盐和其他用盐。私运、私销各类用盐的,由各级盐业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税务部门严肃查处。第十四条 盐业批发企业必须认真执行国家分配调拨计划并保持定额储备。各零售企业必须把食盐列为必备商品,保持合理库存,不得脱销。第十五条 使用减税工业盐的企业,必须按规定向当地税务部门办理批准手续,建立工业盐专用帐册,专盐专用。减产、停产、转产企业多余的工业盐,必须经当地盐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方可处理。作为食盐销售(须符合国家规定的食用盐卫生标准)或作为非减税工业用盐的,应补缴盐税。第十六条 禁止在食用盐市场上销售下列盐制品:
  (一)不符合食用盐卫生标准的原盐和加工盐;
  (二)在运输、储存过程中受到污染的食用盐;
  (三)使用非食品包装袋灌装的食用盐;
  (四)土盐、硝盐和工业废渣、废液制盐;
  (五)平锅熬制的盐。第十七条 各盐业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必须认真执行国家价格规定,严禁乱涨价或变相涨价。第十八条 在碘缺乏病地区,盐业公司及其他经营食盐的单位,应按《安徽省食盐加碘防治地方性甲状腺肿实施细则》的规定供应加碘食盐。未加碘或达不到规定含碘标准的食盐,不得销售。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94号)~

一、《安徽省盐业管理实施办法》(1991年12月9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8号公布,根据2004年8月10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75号第一次修订,2010年12月23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30号第二次修订,2012年4月24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40号第三次修订)。二、《安徽省种畜禽管理办法》(2002年1月27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40号公布,根据2004年8月10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75号修订)。三、《安徽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2004年6月28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68号公布)。四、《安徽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管理办法》(2007年12月6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06号公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一、第一条修改为:“根据国务院《食盐专营办法》和《安徽省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实施办法》等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二、第六条第二款修改为:“从事食盐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从当地盐业公司进货,或者从盐政主管部门授权的食盐转批点进货。”三、第七条修改为:“盐的批发业务由各级盐业公司统一经营。对少数交通不便地区,当地盐政主管部门指定适量的食盐转批点,并按规定的盐业运销渠道进行碘盐的供应,不得超范围供应。”四、第十四条修改为:“严禁将下列产品在食用盐市场上作为碘盐销售。
  (一)液体盐(含天然卤水);
  (二)工业、农业、建筑业用盐;
  (三)利用井矿盐卤水晒制、熬制的盐产品;
  (四)不符合国家食盐标准的盐产品;
  (五)其它非食用盐产品。”五、第十五条修改为:“严禁自行灌装、制造或销售各种冒牌小包装盐、仿冒盐袋和碘盐标识。”六、第十七条中“可以拦截过往运输私盐的车辆”改为“可以依法对运输食盐的车辆予以检查。”七、第十八条修改为:“违反第六条第一款规定,无证零售食盐的,由盐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销售,可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违反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的,由盐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购进的食盐,可以并处违法购进的食盐价值3倍以内的罚款。
  违反第七条规定擅自经营食盐批发业务或超范围供应食盐的,由盐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批发活动,没收违法经营的食盐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经营的食盐价值3倍以内的罚款。”八、第十九条修改为:“无食盐准运证托运或者自运食盐的,由盐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运输的食盐,对货主处以违法运输的食盐价值3倍以下的罚款,对承运人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九、第二十条修改为:“违反第十四条规定,将非食用盐作为食盐销售的,由盐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违反第十五条规定,自行灌装、制造或销售各种冒牌小包装盐和仿冒盐袋、碘盐标识的,由盐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并处10000元以下的罚款。

附:
^^合肥市盐业市场管理办法(修正)第十条 铁路,航运,交通部门对运达合肥地区的盐,必须经当地盐业行政主崐管部门签印后,方可放行。第十一条 盐业批发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分配调拨计划,并保持定额储备。第十二条 年用盐量5000吨以下的酸、碱、制革企业和其它行业用盐,必须从崐当地盐业公司统一进货。第十三条 使用工业盐的企业,必须建立工业盐专用账册,专盐专用。减产、崐停产、转产企业多余的工业盐,必须经当地盐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处理。第十四条 禁止在食用盐市场上销售:
  (一)不符合食用盐卫生标准的原盐和加工盐;
  (二)在运输、储存过程中受到污染的食用盐;
  (三)土盐、硝盐和工业废渣,废液制盐;
  (四)平锅熬制的盐;
  (五)工业用盐。第十五条 小包装盐袋由盐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小包装盐由盐业公司统一灌崐装。严禁自行灌装、制造或销售各种冒牌小包装盐和仿冒盐袋。第十六条 经营盐制品的单位或个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定价,不得擅自提高崐销售价格。第十七条 盐政执法机构在查处违法案件时,持安徽省行政执法检查证,可依崐法封存、扣押、没收私劣盐与冒牌包装袋及其生产工具,可以拦截过境运输私盐的崐车辆,并有权对当事人、见证人和有关单位或个人进行调查、询问,索取有关资料、崐证明。第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六条,无证照零售食盐的,盐政部门除予以没收外,崐并视其情节和销售数量,处以50-100元罚款;擅自进行食盐批发的,责令其停止崐食盐经营,没收其现场和储存的盐和非法所得,并处以盐产品总值5倍以下的罚款。第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跨地区或计划外调运、销售各类用盐的,除崐予以收外,并处以每吨50-100元罚款。对提供交通工具运输私盐的单位和个人,崐由盐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机关严肃处理。第二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由盐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崐盐制品及非法所得,并可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擅自提高食盐价格的,由物价部门依崐法处理。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擅自转移盐政执法部门就地查封的盐和相关物品的,由盐崐政部门从严处罚。

河北省盐业管理实施办法
答: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盐资源的保护和开发,促进盐业生产发展,保证盐的正常运销,根据《盐业管理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本省境内从事盐资源开发、盐业生产、加工、运销和储备等活动的,均须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河北省盐务管理局是省人民政府的盐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

第七章 学好法学基础理论
答:•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全国地质资料汇交管理办法》《盐业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4)地方性法规 • 地方性法规是指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根据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法定的权限内制定的适用于本地区的规范性文件。 • 另外,设...

宋朝经济发达的原因是什么?是因为商税制度和禁榷制度吗?
答:宋代对商品经济的管理特征,是从行政干预逐渐向依靠经济手段和市场调节过渡,国家已经越来越多地利用市场手段来贯彻自己的政府意志、行使政府管理权。统治者为了增加财政收入,不断创新理念和形式,加强对商税征收的管理,形成了一系列富有时代特色的商税征收管理制度。宋代统治者在建国之初就确立了征商制度,在各地交通要道、...

末代皇帝溥仪偷运出去的故宫国宝最后都去哪了
答:溥仪出宫后无力偿还,一部分金器已熔毁,金编钟1932年运至天津盐业银行。其他抵押品玉器、瓷器也有运津行保管的。天津盐业银行与北京盐业银行关系密切,1928年盐业银行总行一度设在天津,因此溥仪存放在盐业银行抵押品,过期后就又可能变卖或处理。天津博物馆现藏的一对碧玉提梁卤(高约40厘米,宽约20厘米),十分精美和珍贵,...

南朝宋时食盐是什么形状的?
答:在宋徽宗时期,又设置了一个,官职是专门管盐的,管理盐的生产和销售,盐的生产方式一共有两种。第一种方法,是官府允许百姓自己制造,但是不允许他们售卖,然后官府派人来收,第二种方法是食用盐,全部由官府制造,当然官府的人是没有那么多的,所以说一般的都是让民间百姓自己制造,然后用钱和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