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的疑问 卖房的时候卖给了炒房客,只是公证没有过户 卖房遇到炒房的不过户只公证

作者&投稿:大季晏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你这个问题,我看了,明显是属于炒房客的做法,不过这个不同于一般的做法,具有很大的风险性。
第一点:该房产我不知道炒房客是不是跟你谈下一个价格,然后将全部房款都交付给你,如果没有,那就存在着风险,因为你已经委托他代收房款,到时候他领到房款卷款跑了怎么办,如果全额给你了,你就不用担心了
第二点、半年过去了,A没有去过户,你可以按照公正的房地产买卖协议上的约定,主张解除合同,并让对方赔偿违约金给你,同时你应当返还对方支付的房款,一般情况下,是扣除违约金之后再将款项给他,然后将房产证拿回。
第二个问题是,如果他全额付款给你了,你不用担心房价跌了之后他不买房的问题,因为你们在房屋买卖协议中应当约定了房款全额支付的时间,如果已经全额支付,且已经交付了房屋,视为合同已经生效,到时候你就需要去房管局配合过户即可,如果他没有全额付款,只是支付了部分款项的话,如果他不要房子了,你就扣除相应的违约金之后将剩余款项交付给他,然后将房子收回旧可以了。
第三个问题,他的装修与你无关,如果你在合同中约定了关于装修的问题,按照合同处理,如果没有约定,装修是他的个人行为,并未经你的同意,你一般不需要赔偿,但是法院可能根据合理原则要求你进行一定的补偿。

看了你的补充,那你就不存在风险问题,房子能不能卖出去是他问题,让对方去办理过户手续吧,你现在没有什么要担心的,因为钱在你的手里。所以不用担心了,他也不能主张解除合同,你也没有必要主张解除合同,就让对方去办手续就成了。
他有权利去办理一切手续,因为你已经委托她了,这个是炒房客的基本做法,他先将钱付给你,然后你再委托他去办理手续,他然后寻找买家,由他去陪同过户办理手续,所以不用担心了

一楼确实够专业!敬佩一个!
至于楼主你现在已经不需要担心了,你已经把房子全权委托给他并且收到房款全额,那么你这边基本与这个房子撇清楚关系了,只是他要再卖这个房子过户的时候你可能要配合下签字,希望对你有帮助

icetinder 解释的非常到位,顶一个

卖房碰到炒房的只要公证不过户怎么办?但己经签了合同~

首先,这种炒房的也叫现金收房,是现在二手房普遍现象,说到底就是差价大一点,多赚点。而你是急于拿到钱,对吗!中介一般会注明多长时间内过户的,所以,你不用太紧张,人家钱也给你了,房子也在你名下,你怕什么?紧张的是中介,它们短时间内卖不掉,会找你把房子过到它们自己人名下的!别太紧张,现在二手房很多就是这样的!

律达网:
这现在房子登记的是你的名字,虽然写了与你无关,但是你也完全抛不开。
他有了公证,就可以把房子自己卖出去,然后从你的名下过户,节省了大部分税费。也是炒房的一个方法。
贷款就得先过户再房款,他不过户只能全款给你。这个不算是猫腻。
如果他用房子进行一房多卖,或者抵押贷款,如果没有给第二个买家或者担保公司,你的房子就可能被查封,你也应该留一份公证书。
如果约定期限内没有按照合同内的条款执行的话,就可以起诉,追究最高20%总房款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