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 问题。

作者&投稿:韩常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1.税后利润=1000×(1-25%)=750万
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750×10%=75万
该企业年末未分配利润贷方余额=年初余额+税后利润-法定盈余公积-盈余公积-分投资者分配利润
=200+750-75-50-100
=725万元
2.假设当时的所得税率为33%
2003年年底该企业“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的借方余额为23.3万元
亏损可以在往后5年内在税前弥补所以到了02年末“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的余额是借方30万,03年利润是10万,要交所得税3.3万(10万×33%),税后利润是6.7万,“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的借方余额为30-6.7=23.3万元
3.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00000×(1-33%)×10%=6700元
按税后利润计提
4.营业利润=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管理费用=100+10-15=9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