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高速铁路安全管理规定

作者&投稿:植宗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第一条 为了加强高速铁路安全管理,保障高速铁路运输安全和畅通,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国务院《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高速铁路的线路安全和运营安全管理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高速铁路,是指设计开行时速250公里以上(含预留),并且初期运营时速200公里以上的客运列车专线铁路。

  本规定所称高速铁路线路,是指高速铁路钢轨道床和路基,包括线路、桥梁、隧道、边坡、侧沟、电力牵引供电、通信信号及其他排水设备、防护设备以及其他附属设施设备等。第三条 高速铁路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路地协作、综合治理的原则。第四条 铁路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负责高速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 省人民政府负责高速铁路安全有关工作的领导,建立高速铁路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解决高速铁路安全管理的重大问题,并将高速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高速铁路沿线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高速铁路线路封闭区域外的高速铁路安全管理有关工作,将其作为当地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的内容,明确高速铁路安全管理责任,建立高速铁路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落实护路联防责任制。

  高速铁路沿线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做好高速铁路安全管理有关工作,落实高速铁路护路联防责任制。第六条 地方公安机关、铁路公安机关应当共同维护高速铁路沿线治安秩序,建立信息共享,联防联动工作机制,具体分工由省公安机关和南昌铁路公安机关共同制定。

  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林业、住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水行政、安全监督管理等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高速铁路安全管理工作。第七条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生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标准化作业和安全教育培训,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第八条 高速铁路沿线根据管理需要合理划分路段,实行双段长工作责任制。铁路运输企业和路段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指定一名相关负责人作为段长,负责组织巡查、会商、上报信息等工作,及时排查处置影响高速铁路运输安全的问题。第九条 高速铁路沿线各级人民政府、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加强高速铁路安全宣传教育,普及高速铁路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提高公众的高速铁路安全意识,鼓励和引导公众参与高速铁路安全保护。

  高速铁路沿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将高速铁路安全知识作为中小学校安全教育的内容。第十条 任何单位、个人发现损坏或者非法占用高速铁路设施设备、高速铁路标志、高速铁路用地以及其他影响高速铁路安全的行为,有权报告铁路运输企业,或者向铁路监督管理机构、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报告的铁路运输企业、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及时处理。

  对维护高速铁路安全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者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第十一条 高速铁路实行全封闭管理。铁路建设单位或者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设置高速铁路封闭区域和警示标志。

  高速铁路线路两侧应当按照国务院《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第十二条 高速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擅自建造建(构)筑物;

  (二)擅自铺设、架设各类跨越、穿越高速铁路线路的管线、缆线、渡槽等设施;

  (三)擅自取土、挖砂、挖沟、采空作业或者堆放、悬挂物品;

  (四)烧荒、放养牲畜、种植影响铁路线路安全和行车瞭望的树木等植物;

  (五)排污、倾倒垃圾或者渣土以及其他危害铁路安全的物质;

  (六)抛掷可能影响行车瞭望或者设施设备安全的物品;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影响铁路安全的行为。第十三条 在高速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建造建(构)筑物等设施,取土、挖砂、挖沟、采空作业或者堆放、悬挂物品,应当征得铁路运输企业或者铁路建设单位同意,并签订安全协议。依法需要许可的,可以由许可部门在许可前征得铁路运输企业或者铁路建设单位同意。

  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查明高速铁路给排水、供电、通讯、信号等设施情况,铁路运输企业或者铁路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提供资料。

  施工时,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有关安全标准、规范,采取措施防止影响高速铁路运输安全。铁路运输企业或者铁路建设单位应当派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

  施工完毕后,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清理现场。

高速铁路安全防护管理办法~

法律分析:《高速铁路安全防护管理办法》已于2020年3月26日经交通运输部第10次部务会议通过,并经公安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应急管理部同意,现予公布,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法律依据:《高速铁路安全防护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高速铁路安全防护,防范铁路外部风险,保障高速铁路安全和畅通,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设计开行时速250公里以上(含预留),并且初期运营时速200公里以上的客运列车专线铁路(以下称高速铁路)。
第三条 高速铁路安全防护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依法管理、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技防、物防、人防相结合,构建政府部门依法管理、企业实施主动防范、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综合治理格局。
第四条 国家铁路局负责全国高速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负责辖区内的高速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国家铁路局和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以下统称铁路监管部门)应当按照法定职责,健全完善高速铁路安全防护标准,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相关单位及时消除危及高速铁路安全的隐患。
第五条 各级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应急管理等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以下统称相关部门)应当依照法定职责,协调和处理保障高速铁路安全的有关事项,做好保障高速铁路安全的相关工作,防范和制止危害高速铁路安全的行为。
第六条 从事高速铁路运输、建设、设备制造维修的相关企业应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高速铁路安全防护相关管理制度,执行国家关于高速铁路安全防护的相关标准,保障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人员配备,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保证高速铁路安全防护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第七条 铁路监管部门、铁路运输企业等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演练。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在车站、列车等场所配备报警装置以及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和人员。
第八条 铁路监管部门、高速铁路沿线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应当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加强保障高速铁路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安全防护意识,防范危害高速铁路安全的行为。
第九条 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高速铁路安全防护工作,铁路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以及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并公开监督举报渠道,根据各自职责及时处理影响高速铁路安全的问题。对维护高速铁路安全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者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依据是《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之规定,铁路线路两侧应当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含铁路、道路两用桥,下同)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
(一)城市市区高速铁路为10米,其他铁路为8米;
(二)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高速铁路为12米,其他铁路为10米;
(三)村镇居民居住区高速铁路为15米,其他铁路为12米;
(四)其他地区高速铁路为20米,其他铁路为15米。
前款规定距离不能满足铁路运输安全保护需要的,由铁路建设单位或者铁路运输企业提出方案,铁路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条第三款规定程序划定。【摘要】
高速铁路安全防护距离是多少米,依据是什么【提问】
依据是《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之规定,铁路线路两侧应当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含铁路、道路两用桥,下同)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
(一)城市市区高速铁路为10米,其他铁路为8米;
(二)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高速铁路为12米,其他铁路为10米;
(三)村镇居民居住区高速铁路为15米,其他铁路为12米;
(四)其他地区高速铁路为20米,其他铁路为15米。
前款规定距离不能满足铁路运输安全保护需要的,由铁路建设单位或者铁路运输企业提出方案,铁路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条第三款规定程序划定。【回答】

云南省高速铁路安全管理规定
答:本规定所称高速铁路线路,是指铁路钢轨道床和路基,包括线路、桥梁、隧道、边坡、侧沟及其他排水设备、防护设备等基础设施。第三条 省人民政府负责高速铁路相关安全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高速铁路安全管理的重大问题,将高速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高速铁路沿线州(市)、县(市、区)人民...

高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介绍
答:中国已成为世界上高速铁路营业里程最长、运营速度最高的国家。为做好我国高速铁路工务设备维护和安全管理,建立健全高速铁路管理规章制度,进一步提升高速铁路工务安全管理水平,保证高速铁路工务行车和人身安全,保持列车正常运输秩序,适应高速铁路快速发展的需要,运输局工务部组织编制了《高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解读下篇
答:7.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排污、倾倒垃圾以及其他有害物质,会产生哪些危害?条例对此作了怎样的规定?《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禁止向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排污、倾倒垃圾以及其他危害铁路安全的物质。”向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排污、倾倒垃圾以及其他危害铁路安全的物质,不仅破坏铁路沿线的...

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答:第四条 禁止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生产和运输的危险物品、危险性质不明以及未采取安全措施的过度敏感或者能自发反应而产生危险的物品。高速铁路、城际铁路等客运专线及旅客列车禁止运输危险货物,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五条 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

铁路安全管理制度
答:法律依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 铁路线路两侧应当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含铁路、道路两用桥,下同)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一)城市市区高速铁路为10米,其他铁路为8米;(二)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高速铁路为12米,...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解读上篇
答:近十年来,高速铁路的快速发展和既有铁路的提速,对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提出了更高要求,原条例设定的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范围及相关管理制度已不能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修订后的《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对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相关制度作了进一步的调整完善。2.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有多大?铁路沿线情况错综复杂...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
答:近十年来,高速铁路的快速发展和既有铁路的提速,对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提出了更高要求,原条例设定的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范围及相关管理制度已不能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修订后的《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对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相关制度作了进一步的调整完善。2.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有多大?铁路沿线情况错综复杂,火车经过城市...

高速铁路关于列控限速的设置规定是什么?
答:《高速铁路安全防护管理办法》第三条高速铁路安全防护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依法管理、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技防、物防、人防相结合,构建政府部门依法管理、企业实施主动防范、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综合治理格局。第二十六条高速铁路应当实行全封闭管理,范围包括线路、车站、动车存放场所、隧道斜井和竖井的出...

铁路运营管理规定?
答: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加强铁路专业技术岗位和主要行车工种岗位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和安全意识。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加强运输过程中的安全防护,使用的运输工具、装载加固设备以及其他专用设施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安全要求。法律依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铁路运输...

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管理办法
答:第一条 为了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旅客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和规范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是指铁路运输企业在车站、列车对旅客及其随身携带、托运的行李物品进行危险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