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志愿服务条例

作者&投稿:稻败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鼓励和规范志愿服务,发展志愿服务事业,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根据有关法律和国务院《志愿服务条例》等行政法规,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开展志愿服务以及与志愿服务有关的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志愿服务,是指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和其他组织不以获取报酬为目的,自愿向社会或者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的公益性活动。第三条 开展志愿服务,应当遵循自愿、无偿、平等、诚信、合法的原则,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不得危害国家安全。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志愿服务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政策和保障措施,搭建志愿服务平台,引导、支持和促进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将志愿服务事业发展所需经费列入预算。第五条 县级以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机构应当建立和完善志愿服务工作协调机制,统筹规划本行政区域的志愿服务工作,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和组织、社会力量协同开展志愿服务,督促检查志愿服务工作情况,总结推广志愿服务工作经验和宣传表彰志愿服务先进典型。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拟订促进和保障志愿服务事业发展政策措施,开展志愿者队伍建设、志愿者注册管理、志愿服务组织登记管理与标识、志愿服务记录管理、志愿服务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志愿服务管理规范、查处志愿服务相关违法行为。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与志愿服务有关的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推动本辖区的志愿服务工作,为本辖区内的志愿服务提供支持和帮助。第六条 各级共产主义青年团应当做好青年志愿服务工作,配合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好大型群众性活动的青年志愿服务工作。
  工会、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红十字会等有关人民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发挥各自优势,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做好相应的志愿服务工作。第七条 县级以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机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各级共产主义青年团应当组织做好志愿服务公益宣传工作。
  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应当积极开展志愿服务宣传活动,传播志愿服务文化,弘扬志愿精神,营造志愿服务的良好舆论环境。第八条 社会公众应当增强志愿服务意识,尊重、支持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弘扬志愿精神。
  制定市民公约、村规民约、行业规范、学生行为规范应当体现志愿精神。第九条 每年3月5日为广西志愿者日,每年3月为广西志愿服务月。第二章 志愿者第十条 本条例所称志愿者,是指以自己的时间、知识、技能、体力等从事志愿服务的自然人。第十一条 志愿者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以及与其从事的志愿服务相适应的知识、技能、身体和心理健康条件等。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志愿者,可以参加与其年龄、智力、身心状况等相适应的志愿服务活动,但应当落实安全保护措施,并征得其监护人同意或者必要时由其监护人陪同。禁止组织未成年人参加抢险救灾等风险较高的志愿服务活动。
  参加有执业资格要求的志愿服务活动,志愿者应当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第十二条 志愿者可以通过国务院民政部门指定的志愿服务信息系统自行注册,也可以通过志愿服务组织进行注册。
  通过志愿服务组织进行注册的,志愿服务组织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录入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志愿服务组织发现志愿者的个人基本信息有明显错误、缺漏,或者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应当要求志愿者修改、补充。第十三条 志愿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自愿选择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拒绝提供违背自身意愿、超出自身能力或者约定范围的志愿服务;
  (二)获得所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
  (三)获得所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以及必要的条件和保障;
  (四)要求志愿服务组织帮助解决在志愿服务中遇到的困难;
  (五)对志愿服务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无偿获得本人的志愿服务记录证明;
  (七)在自身有志愿服务需求时,优先获得志愿服务组织和其他志愿者提供的志愿服务;
  (八)未经志愿者本人同意,其个人信息不得被公开或者泄露;
  (九)自愿取消注册志愿者身份,自愿退出志愿服务组织;
  (十)法律、法规以及志愿服务组织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志愿服务规定~

《志愿服务条例》共计六章四十四条。其中对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作了明确规定。具体如下:

第二章 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

第六条 本条例所称志愿者,是指以自己的时间、知识、技能、体力等从事志愿服务的自然人。

本条例所称志愿服务组织,是指依法成立,以开展志愿服务为宗旨的非营利性组织。

第七条 志愿者可以将其身份信息、服务技能、服务时间、联系方式等个人基本信息,通过国务院民政部门指定的志愿服务信息系统自行注册,也可以通过志愿服务组织进行注册。

志愿者提供的个人基本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第八条 志愿服务组织可以采取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等组织形式。志愿服务组织的登记管理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 志愿服务组织可以依法成立行业组织,反映行业诉求,推动行业交流,促进志愿服务事业发展。

第十条 在志愿服务组织中,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志愿服务组织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志愿服务条例》共计六章四十四条。其中对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作了明确规定。具体如下:
第二章 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
第六条 本条例所称志愿者,是指以自己的时间、知识、技能、体力等从事志愿服务的自然人。
本条例所称志愿服务组织,是指依法成立,以开展志愿服务为宗旨的非营利性组织。
第七条 志愿者可以将其身份信息、服务技能、服务时间、联系方式等个人基本信息,通过国务院民政部门指定的志愿服务信息系统自行注册,也可以通过志愿服务组织进行注册。
志愿者提供的个人基本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第八条 志愿服务组织可以采取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等组织形式。志愿服务组织的登记管理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 志愿服务组织可以依法成立行业组织,反映行业诉求,推动行业交流,促进志愿服务事业发展。
第十条 在志愿服务组织中,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志愿服务组织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广西近三年征集志愿学校名单
答:广西近三年征集志愿学校名单有广西医科大学、广西中医药大学、桂林医学院、西北政法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知识拓展:广西医科大学坐落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广西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入选国家“111计划”、“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卓越医生教育...

广西明年西部计划志愿者生活补助经费多少元?
答:从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了解到,自治区财政厅根据中央转移支付下达有关要求,按照中央对西部地区大学生志愿者每年每人2.5万元的补助标准,及时提前下达广西840名西部计划志愿者(包括研究生支教团)2018年1-7月份生活补助经费1224.99万元。据介绍,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是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的重要方式,西部...

广西免费师范生报考条件及要求分数线
答:3、广西壮族自治区免费师范生地区限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公费师范生是所有广西考生都能报考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属公费师范生,某地区考生只能报考在本地区定向招生的大学和专业。而且在该校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计划中所定向的市州、县市区的乡村中学任教,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师范生报考注意事项:1、...

广西志愿投档时间
答:本科提前批空军招飞类和艺本一批于7月4日11时开始投档,7月5日16时结束。专项计划批第一次征集志愿于7月13日18时30分至7月14日9时进行投档,7月14日10时结束。本科提前批体育类和其他类第二次征集志愿于7月13日18时30分至7月14日9时进行投档,7月14日10时结束拓展知识:广西壮族自治区,简称...

西部计划主要哪些地方?
答:"西部计划",全称为"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旨在支援西部地区的发展。该计划的服务区域主要包括以下省份和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重庆市 - 四川省 - 贵州省 - 云南省 - 西藏自治区 - 陕西省 - 甘肃省 - 青海省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此外,还包括海南省...

广西本科第二批征集志愿填报时间
答:广西本科第二批征集志愿填报时间7月28日。

广西填报志愿时间安排
答:广西填报志愿时间安排:本科提前批:06月24日10:00-28日10:00 专科提前批:06月24日10:00-28日10:00 其他批次志愿填报时间:06月28日15:00-07月02日10:00 拓展知识:广西壮族自治区,简称“桂”,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首府南宁市,地处中国地势第二台阶中的云贵高原东南边缘,两广丘陵...

广西中医药大学2023年招生章程
答:广西中医药大学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高考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执行教育部规定,在实施招生工作过程中坚持“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

广西民族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答: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第十四条 在录取过程中,我校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有关加分投档和降分投档的规定。第十五条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学校招收的广西本科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少数民族考生比例为65%,...

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答: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自治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