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作者&投稿:沈斩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公民文明行为,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文明行为促进及其相关工作,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文明行为,是指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维护公序良俗、引领社会风尚、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体现社会进步的行为。第三条 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应当坚持党委领导、政府实施、社会共建、全民参与的原则,坚持法治与德治结合、倡导与治理并举,发挥公民主体作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长效机制。第四条 市、县(市、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评估本行政区域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第五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经费,制定相关措施,推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县(市、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工作机构的统筹部署,做好本辖区的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加强文明行为宣传、教育和引导,协助做好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第六条 文明行为促进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职能职责履行文明行为促进义务,结合自身特点开展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公民应当支持、参与文明行为促进活动,有权劝阻、制止和举报、投诉不文明行为。第二章 规范与倡导第七条 公民应当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自觉践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弘扬雷锋精神,积极参与好人之城、志愿之城等城市文明建设活动。第八条 应当遵守的公共秩序文明行为规范:

  (一)在公共场所着装整洁得体,言行举止文明,不得干扰他人;

  (二)等候公共服务、使用公共设施、参加公共活动时,依次排队,礼让老、弱、病、残、孕和携带婴幼儿的人员;

  (三)在图书馆、纪念馆、博物馆、影剧院、体育场等公共场馆,遵守场馆规定、服从现场管理;

  (四)在公共场所开展广场舞、文艺表演、体育锻炼、商业展销等活动时,合理选择时间、场地,控制音量,不得影响他人正常的生活、工作和学习;

  (五)遵守医疗场所规章制度,尊重、服从医护人员的指导和管理,不得侮辱、谩骂、威胁、殴打、挟持医务人员;

  (六)咳嗽、打喷嚏时用纸巾、手帕或者袖肘遮住口鼻,患有流行性感冒等传染性呼吸道疾病时,按规定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必要距离,不传播传染性疾病;

  (七)其他公共秩序文明行为。第九条 应当遵守的市容环境卫生文明行为规范:

  (一)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不得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果渣、纸屑、烟头、口香糖、槟榔渣、塑料袋等废弃物,不乱倒垃圾、污水;

  (二)维护公共场所整洁,不得乱搭乱建,不得在建(构)筑物、电杆、行道树、电梯、楼道等公共设施上随意刻画、涂写或者张贴、挂置物品;

  (三)爱护花草树木和绿化设施,不得在公共绿地采花摘果折枝、踩踏草坪、圈地种菜;

  (四)饲养宠物,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持环境卫生,不得干扰他人生活。携犬出户应当使用约束绳(链)牵领,及时清理犬只粪便;

  (五)不得在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内吸烟。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的经营者或者管理者,应当在场所入口处和室内、公共交通工具显著位置设置禁止吸烟标志;

  (六)其他市容环境卫生文明行为。第十条 应当遵守的交通出行文明行为规范:

  (一)驾驶机动车时遵守交通规则,主动避让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和其他有紧急情况的车辆;

  (二)驾驶机动车礼让行人,低速通过积水路段,规范使用灯光、喇叭。驾驶或者乘坐机动车,不得向车外抛撒物品;

  (三)驾驶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没有非机动车道时靠道路右侧行驶。按照交通信号通行,不得逆行、乱穿马路,不得违反规定载人载物;

  (四)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不得有接听、拨打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五)不得在机动车道上使用滑板、旱冰鞋以及平板车、平衡车等滑行工具。不得在机动车道内兜售物品、散发广告;

  (六)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时,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不得闯红灯、跨越绿化带或者交通护栏;

  (七)车辆有序停放,不得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应急通道、盲道,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

  (八)在公共区域内不得擅自设置地桩、地锁或者其他障碍物阻碍机动车停放和通行;

  (九)规范使用、停放共享单车、共享汽车等公共租赁交通工具;

  (十)其他交通出行文明行为。

郴州养狗要办证证吗?郴州犬证怎么办理?~

郴州城区饲养犬只要办犬证吗?当然要办啦!2021年年初,郴州市正式施行了《郴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办法》共有27条,对养犬登记、犬只经营管理、养犬行为规范、法律责任等作出了详细规定。
为了治理“狗患”,郴州市拟拿出不少硬举措应对,进而倒逼市民提升“养犬文明”,如:携带犬只出行时为犬只佩戴智能犬牌,并使用约束绳(链)牵领犬只,约束绳(链)的长度不得超过1.5米;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当按照规定在规定的时限内,携犬到农业农村部门批准的动物诊疗机构为犬只定期接种狂犬病疫苗,领取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等。
那么回到正题,郴州犬证怎么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养犬人提供申报需要的资料:
1、养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2、养犬人住所信息:有效居住地证明,包括房产证、购房合同、租房合同。
3、犬只免疫信息:市城区动物免疫证。
4、犬只站立侧面全身彩色照片:正面照 1张,左侧照 1张,右侧照 1 张。
养犬人办犬证要申报流程如下:
1、养犬人通过手机下载郴州公安官方指定“68宠物”APP,并进行账号注册、实名验证。
2、选择“犬证服务”进行申报,上传相关资料。
3、工作人员经过审核,符合郴州市城区养犬条件的,予以发放智能犬牌。

以上就是郴州犬证办理流程,希望能够帮到题主,望采纳!

郴州市噪音属于其他规范性文件。
郴州市噪音是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作出的,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即不能制定法律法规也不能制定规章,因此其制定的智能是规范性文件。

长治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答: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文明行为,是指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公序良俗,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行为。第四条 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政府主导、社会共治、奖惩结合、系统推进的原则,发挥公民主体作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文明建设长效机制。第五条 市、县(区)精神...

宣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答: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和促进文明行为,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文明行为,是指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社会主义道德要求...

六盘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答: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和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引导和促进文明行为,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文明行为促进及其相关工作,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文明行为,是指遵守宪法和...

玉溪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答: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规范、引导和促进文明行为,提升公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文明行为促进及其相关工作,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文明行为促进工作遵循党委领导、政府推进、社会共建、全民...

自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答:本条例所称文明行为,是指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社会主义道德要求,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公序良俗,引领社会风尚,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行为。第三条 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坚持规范、倡导、鼓励、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

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2021修正)
答: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促进文明行为,制止不文明行为,提升社会文明程度,推进社会和谐进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文明行为促进及其相关工作,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文明行为,是指遵守宪法和法律...

襄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答: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第三条 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坚持政府主导、公众参与、奖惩结合、系统推进、以人为本的原则,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文明建设长效机制。第四条 市、县(市、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统筹推进本行政区域内的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职责分工...

许昌文明条例有哪些内容?许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答:第六条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将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制定相关措施,推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市、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职责和本条例规定,做好本辖区内文明行为促进工作落实。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第七条...

德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答: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和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引导和促进文明行为,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德阳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德阳市行政区域内的文明行为促进工作,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文明行为,是指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

三明市公共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答: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公共文明行为促进工作,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公共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应当坚持法治和德治相结合,遵循党委领导、政府推进、社会协同、公众参与、奖惩结合的原则,形成共建、共治、共享长效机制。第四条 市、县(市、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文明行为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