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回国落户基本需要哪些落户条件,了落户要求有 转入苏州户口需要什么条件

作者&投稿:祁才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1. 申请人工作单位必须在留学生服务中心立户,并提供留学生落户北京相应指标;

2. 在国内高校毕业后直接出国留学的人员,在国外学成后回国工作的;或者出国前已经办理了辞职、离职等解除公职手续的留学回国人员;

3.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含硕士);

4.出国留学一年以上(具体参照护照出入境时间,累计境外停留时间要满360天);

5.学业结束回国两年内就业并提出申请。具体时间参照学业、进修、境外工作结束时间、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上的学业结束时间以及护照出入境记录;

学习结束后在国、境外工作者还另需提供国、境外工作证明(包括合同、工资单、税单或者机构负责人签字的工作证明等);

6. 在京用人单位已经依法与留学回国人员建立劳动人事关系,签订一年期以上(含一年)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留学回国人员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缴纳社会保险费。



北上广深杭五地的落户政策

根据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到,在找到有落户指标的工作的前提下,留学就业落户的要求是这样的:

在国外留学并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出国前已办理解除公职手续的留学归国人员。出国留学一年以上。申请在北京落户的需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含硕士),且学业结束两年内,按要求把所有申请材料递交至我处受理。申请到其他省市省会城市(上海、深圳除外)落户的需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请参考《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明信》流程。

北京落户要求(同时满足)

留学回国人员。

硕士以上学历。

出国留学一年以上(具体来说境外停留时间为360天)

回国时间两年以内。

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人事关系。

(这里也对用人单位提出了要求,政策要求用人单位需要在留学生服务中心立户,并提供留学生落户北京相应指标)

关于360天的算法

目前留服对于360天是根据课程开始和结束的时间,然后参考出入境的时间计算,中途回国的时间会进行扣除。因此,很多一年学制的小伙伴们在这个问题上就要多加注意了。

关于两年内办理

两年是以毕业后首次回国的时间为起点。而不是毕业证的办法时间哦。

关于递交材料的时间

留服每天只接收10份落户申请的材料,而每天递交申请的人数毫无疑问远大于10份。因此小伙伴们要预留充足的“排队”时间哦,以半年为上。

社保问题

比如有同学是总公司提供的落户指标,但是社保是分公司的,在递交材料的时候,却因为社保的问题被留服拒收了。购买社保的单位必须跟提供指标的公司名称一致。



看了回答说的是北京,上海这边目前就是4条政策红线不要触及,其他都可以办理

1、回国后待业时间不要超过24个月
2、回国后不能有在非上海的社保记录(除非这个社保你留学期间就一直在交,但也要马上停)
3、学历证书与出入境时间及地点不一致~
只要触及上述3条,留学生落户上海的渠道目前就暂时无法申请了,但后续还有变通方法,只是时间成本和金钱成本高。进一步了解欢迎私信我哈~

落户手续:
1.户口迁移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2.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的规定进行;
3.但由于各地的政策不尽相同,购置新房未必就能够在新房所在地落户。因此,你应该在咨询新购房所在地公安机关可以办理落户的明确承诺后,依据购房合同及产权证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向原住所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4.按照第十三条的规定,在三日内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留学生回国落户基本需要哪些落户条件?~

1. 申请人工作单位必须在留学生服务中心立户,并提供留学生落户北京相应指标;
2. 在国内高校毕业后直接出国留学的人员,在国外学成后回国工作的;或者出国前已经办理了辞职、离职等解除公职手续的留学回国人员;
3.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含硕士);
4.出国留学一年以上(具体参照护照出入境时间,累计境外停留时间要满360天);
5.学业结束回国两年内就业并提出申请。具体时间参照学业、进修、境外工作结束时间、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上的学业结束时间以及护照出入境记录;
学习结束后在国、境外工作者还另需提供国、境外工作证明(包括合同、工资单、税单或者机构负责人签字的工作证明等);
6. 在京用人单位已经依法与留学回国人员建立劳动人事关系,签订一年期以上(含一年)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留学回国人员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缴纳社会保险费。
北京落户的硬性要求
1.进行教育部留服的学历学位认证;
2.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含硕士);
3.出国留学一年以上(满360天);
4.学业结束回国两年内就业并申请,回国时间查验护照上出入境记录,同时参照学业、进修、境外工作结束时间;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上的学业结束时间;学习结束后在国(境)外工作的留学人员还另需提供国(境)外工作证明(包括合同、工资单、税单或者机构负责人签字的工作证明等)。

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办理就业落户基本要求
1.在国外留学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
2.出国前已办理解除公职手续的留学回国人员;
3.出国留学一年以上(满360天);
4.申请在北京落户的需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含硕士),且学业结束回国两年内,按要求把所有申请材料递交至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受理;
5.申请到其他省市省会城市(不包括上海、深圳)落户的需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户口转入苏州,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苏州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
  第三条 符合本办法相关条件的非苏州户籍人员,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市区。在迁入地无直系亲属的18周岁以下人员,不予准迁,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省相关政策和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户口迁入或者登记,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
  (一)父母为市区家庭户口且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未成年人;
  (二)祖父母(外祖父母)为市区家庭户口且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父母双亡的未婚人员;
  (三)子女死亡且没有其他子女,已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为市区家庭户口且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
  (四)男性超过60周岁或者女性超过50周岁,其子女为五年以上市区家庭户口并拥有合法稳定住所,迁入后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市区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且生活保障水平不低于苏州市最低标准的人员;
  (五)子女为现役军人,且军人的配偶为市区家庭户口并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
  (六)子女夫妻双方均为现役军人,且军人的子女为市区家庭户口并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
  (七)父母均为现役军人,且祖父母(外祖父母)为市区家庭户口并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
  (八)配偶为现役军人,军人的父母为市区家庭户口且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及其未婚子女;
  (九)配偶为市区家庭户口,且配偶或者配偶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
  (十)本人或者市区家庭户口的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因支边、支内、下放、插队(场)、参军退休的原市区户籍人员;
  (十一)本人或者市区家庭户口的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被外地大中专院校录取,现已毕业满二年以上且在户籍地未婚无业的原市区户籍人员;
  (十二)原籍为市区被注销户口的刑释解教人员;
  (十三)被我市大中专院校录取的在校就读的外省全日制学生;
  (十四)经省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批准回内地定居(市区)的港澳居民;
  (十五)经省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批准定居大陆(市区)的台湾居民;
  (十六)从市区注销常住户口后出国定居,现到市区工作、生活的华侨;
  (十七)原籍市区,考入外省(市、区)大中专院校,从学校集体户注销户口后出国定居,现到市区工作、生活的华侨;
  (十八)需公安机关办理的其他人员。
  第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户口迁入,并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办理:
  (一)在国外、境外取得学士及学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
  (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一级或者硕士研究生以上学位的人员;
  (三)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或者本科学历,且年龄男性40周岁、女性35周岁(紧缺专业、急需的年龄可放宽至男性45周岁、女性40周岁)以下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
  (四)具有职业技能等级三级或者大专学历,且年龄在30周岁(紧缺专业、急需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被市区单位合法聘用,连续工作满2年以上,同时段参加社会保险,并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
  (五)按照毕业生就业政策,接收的毕业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
  (六)按照毕业生就业政策,接收的苏州生源的中专毕业生、技(职)校毕业生;
  (七)因家庭实际困难需要照顾父母、配偶而调动的在职干部,及其符合随迁条件的配偶和未成年或者失业未婚子女;
  (八)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接受办理的其他人员。
  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人员,应当与市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同时段缴纳社会保险。第(一)项至第(四)项人员,除本人户口准迁外,允许其配偶及未成年、失业未婚子女随迁。
  第六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户口迁入或者登记,并向民政部门申请办理:
  (一)符合收养条件、手续完备的被收养人,其收养人为市区户籍的;
  (二)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
  (三)由市救助站移交至社会福利机构安置的无收入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的智力和精神障碍患者;
  (四)需民政部门接受办理的其他人员。
  第七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户口迁入,并向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
  (一)因省、市人社部门调动,并被市区用人单位录用的退役运动员;
  (二)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引进的优秀运动员。
  第八条 市区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教职人员,取得宗教教职人员证书的,经所属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团体同意,或经所属宗教院校同意,可以向民族宗教事务部门申请迁入宗教场所、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单位集体户。
  第九条 符合回国定居条件拟在市区落户的华侨,可以向侨务部门申请办理。

留学生落户上海需要什么条件
答:第三条:留学回国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懒人往下看图片版)(一)来沪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在国(境)外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2.在国内“211”高校(见附件1)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

留学生直接落户上海条件
答:留学生直接落户上海条件如下:博士学位留学生,在外累计学习时间须满1年。双一流本科+国外非高水平大学硕士或非双一流本科+国外高水平大学硕士,在外累计学习时间须满半年。国外高水平大学本科(不含合作办学、专升本、HND...

华侨回国上户口政策
答:二、申请材料回国定居的华侨办理落户,需要先至拟定居地侨务办公室申请回国定居,审批通过后,获得批准定居通知书和华侨回国定居证后,带下列材料到定居地公安派出所申报落户;(一)、当事人申请书,原件1份;(二)、华侨...

留学生落户办理
答:到我市工作的回国人员,可按本人拥有的合法固定住所、直系亲属合法固定住所、单位集体户的顺序办理本人入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

我现在在国外留学,想回国在上海落户,要怎么准备?
答:在国外留学,想回国在上海落户须由单位提出申请。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交以下材料:一、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二、国(境)外毕业证书、成绩单;属于进修人员的提供国(境)外进修证明(须附具有资质的翻译机构...

留学回国人员怎样办理户口手续?
答:1、公派或自费出国的留学人员,回国后要求在原户口所在地恢复户口的,派出所可以凭归国留学人员的出国护照,依据原户口注销登记直接办理恢复户口手续;理由正当,需要在本市、县内其他派出所辖区登记户口的,落户地派出所可以凭归国...

留学生回国后应该如何办理落户北京
答:办理留学生北京落户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在国内高校毕业后直接出国留学的人员,在国外学成后回国工作的;或者出国前已经办理了辞职、离职等解除公职手续的留学回国人员;2.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含硕士);3.出国留学一年以上(...

大学生户口迁回原籍需要什么手续
答:)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大学生户口迁回原籍的,需要携带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到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迁移证。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

留学生符合什么样的条件才可以落户上海
答:留学人员回国后应直接来上海工作,累计待业时间不超过2年;与申请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有效期在1年(含)以上,且自申请之日起有效期在6个月(含)以上(如合同约定有试用期的,需完成试用期后方可申报);留学回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