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个能给具体说一下.如何管理消防控制室,明天要交 消防控制室的操作程序是什么?

作者&投稿:潮慧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消防控制室是火灾扑救时的信息、指挥中心,也是建筑物内防火、灭火设施的显示控制中心,因此在建筑物中的地位十分重要。为了保证消防控制室发挥应有的作用,便于消防人员扑救时联系工作,及时有效地扑灭火灾,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等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结合我市建筑内消防控制室的设置状况,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消防控制室的适用条件。仅有火灾报警系统且无消防联动控制功能时,可设消防值班室,消防值班室可与经常有人值班的部门合并设置;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或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防、排烟系统等具有联动控制功能时,应设消防控制室。消防控制室根据实际情况,可独立设置,也可以与保安监控室合用,并保证专人24小时值班。

二、消防控制室的位置选择。消防控制室是保障建筑物安全的重要部位之一,应设在交通便利和火灾不易延烧的部位,具体应满足以下要求:
1、消防控制室应设在建筑物的首层,并应设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安全出口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2、消防控制室应设在内部和外部的消防人员能容易找到并可以接近的房间部位,且宜靠近消防施救面一侧。
3、消防控制室不应设在厕所、锅炉房、浴室、汽车库、变压器等的隔壁和上、下层相对应的房间,且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隔墙和1.5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确保自动消防系统运行正常,并在火灾紧急情况下,操作人员和值班人员能够迅速有效的作出反应,达到早报警、早疏散和早灭火的目的,结合宁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设有自动消防系统的单位是指设有喷水(水喷雾)灭火系统、临时高压室内消火栓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其联动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等中一个或多个系统的单位。
第二条 从事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和消防控制室的值班人员,须符合相关条件,经公安消防机构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上岗证》(以下简称《上岗证》)后方可上岗。设有自动消防系统的单位应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每班不应少于2人。值班人员应随带《上岗证》原件,《上岗证》复印件应上墙备查。
第三条 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和消防控制室的值班人员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和良好的身体素质,年龄宜在18至45周岁之间。操作人员和消防控制室的值班人员应参加消防理论和操作实践两项内容的培训学习,理论学习3天,操作实践2天。经考核合格,由市级公安消防机构核发《上岗证》,考核不合格者可补考一次,补考不合格者应重新培训学习。
第四条 《上岗证》有效期两年,《上岗证》有效期从发证之日起计算。持有效证书的人员名单在宁波消防网(外网)上公布,同时在宁波消防信息系统登录备查。
第五条 持有效证书的人员离开原单位,需保留资格的,应在新单位报到后一个月内向属地公安消防机构申请换证,原证件在新单位无效。
第六条 单位委托物业公司管理的,单位应督促物业公司将持证人员具体名单报属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不得同时在两家及两家以上单位就职。持有效证书的人员离开原物业公司到新物业公司时,也应办理换证。仅变更具体管理单位时,应持物业公司证明、《上岗证》原件、到属地公安消防机构办变更备案。
第七条 申请换证时应提交新单位证明、《上岗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新《上岗证》有效期限从原《上岗证》发证之日起计算。各级公安消防机构不得为换证设置障碍,受理后10个工作日应办妥。
第八条 新建工程消防竣工验收同时,建设单位应明确具体操作人员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并依照《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等消防技术规范要求,提供操作人员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登记表。
第九条 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熟悉本单位所采用消防设施系统基本原理、功能,熟练掌握操作技术。严密监视设备运行状况,遇有报警要按报警处理程序迅速、准确处理,设施有故障应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并做好记录,遇有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
第十条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报警处理程序
(一)接到报警信号后,应立即携带对讲机、插孔电话等通讯工具,迅速到达报警点确认。
(二)如未发生火情,应查明报警原因,采取相应措施,并认真做好记录。
(三)如确有火灾发生,应立即用通讯工具向消防控制室反馈信息,利用现场灭火器材进行扑救。
(四)根据火灾情况启动有关消防设备,通知有关人员到场灭火,报告单位值班领导,并应拨打119报警电话。
(五)情况处理完毕后,恢复各种消防设备正常运行状态。
第十一条 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对本单位消防系统定期检查和试验,并填写值班记录及系统运行登记表和控制器日检查登记表。值班人员应配备对讲机,有条件的单位应配置专用检测仪器,为操作提供方便。
第十二条 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功能应每日检查,防排烟系统控制设备控制显示功能应每半年检查一次,消防给水系统消防气压给水设备和消防水泵每月启动运转一次,电磁阀每月启动试验,每二个月利用未端试水装置对水流指示器进行试验,每年对所安装的报警探测器试验一次。
第十三条 以下消防设备应每季度检查和试验一次:分期分批试验探测器的动作及确认灯显示;试验火灾警报装置的声光显示;试验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报警功能和信号显示;报警控制器备用电源1到2次充放电试验,1到3次主、备电源自动切换试验;电动防火阀、防火卷帘、灭火系统控制设备、火灾事故广播、火灾事故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灯的控制显示功能检查;强制消防电梯停于首层试验;消防通讯设备对讲通话试验;检查所有转换开关;强制切断非消防电源功能试验。
第十四条 气体、泡沫等灭火系统也应定期进行操作,检查系统功能情况。
第十五条 自动消防系统施工企业应及时督促建设单位明确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积极参与工程调试,主动熟悉本单位自动消防系统设置情况。
第十六条 工程竣工验收时,消防工程施工企业应严格按消防技术规范提供消防系统逻辑关系、图纸、地址码与部位关系等有关文件资料,帮助建设单位制定完善消防系统操作规程及建立消防系统管理登记簿,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参与文件资料的检查。
第十七条 公安消防机构应依法严格监督检查,严格消防验收,督促单位落实本办法要求。对不落实本办法要求的单位,各级公安消防机构依照有关法规实施处罚同时,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单位领导的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 公安消防机构对违反《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 和国消防法〉办法》第十七条无证上岗或持无效证书上岗的,要依法严肃处罚。经查实持假证书的人员三年内不得从事自动消防系统操作和消防控制室值班工作。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宁波市公安局消防支队负责解释。

消防控制室位置~

一、规范中对消防控制室的要求是可以设置在地下一层的(详见《建筑设计防火规范》11.4.4和你所提及的《高规》4.1.4对应条文),但规范在地方性法规面前还是要屈服的,目前许多城市都不允许设在地下室,这在图纸报审期间就被控制了,所以凡正规设计院出的图纸,消防控制室均在首层,这一点起码在北京是被强制执行的。另:对消防控制室的设立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根本没有提及。
二、在发生火灾时,消防控制室里的人员是最后撤离现场的,规范要求的“首层直通室外”便是针对这点考虑的,以利于消防指挥人员迅速方便的撤离火灾现场;当首层不具备没有条件进行设置时,也可以设在地下一层,要这是有条件的:
1、对于低层多层建筑,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必须本规范第7.2.5 条的规定与其它部位隔开,并应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第7.2.5 条的规定如下:“附设在建筑物内的消防控制室、固定灭火系统的设备室、消防水泵房和通风空气调节机房等,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 的隔墙和1.50h 的楼板与其它部位隔开。设置在丁、戊类厂房中的通风机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 的隔墙和0.50h 的楼板与其它部位隔开。隔墙上的门除本规范另有规定者外,均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2、对于高层建筑,根据《高规》4.1.4条要求:“消防控制室宜设在高层建筑的首层或地下一层,且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1.50h的楼板与其它部位隔开,并应设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对于这点的理解,你可以看一下对应该条的条文说明。

1、报警监控中心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对全院的重点要害部位进行动静态全方位24小时监控。
2、监控中心收到监控区的火警信号及火警电话后,应立即用对讲机通知保卫部值班人员、巡逻员赶赴现场,并电话通知值班领导。
3、值班人员赶赴现场后,如未发生火灾,应查明警示信号的报警原因,并做详细记录。
4、如有火灾发生,应根据火情,立即拨打“119”报告消防队,并将信息反馈监控报警中心,同时进行灭火及疏散工作。
5、监控中心根据火灾情况,调集有关人员启动灭火和应急预案。
6、当遇到突发火灾后,应当马上报警并迅速离开火灾危险地区。

扩展资料:
一、消防控制室设备布置要求
1、设备面盘前的操作距离,单列布置时不应小于1.5m;双列布置时不应小于2m。
2、在值班人员经常工作的一面,设备面盘至墙的距离不应小于3m。
3、设备面盘后的维修距离不宜小于1m。
4、设备面盘的排列长度大于4m时,其两端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m的通道。
5、与建筑其他弱电系统合用的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应集中设置,并应与其他设备间有明显的间隔。
二、应急疏散
1、为使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顺利进行,保卫部门应加强日常性检查,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2、公共聚集场所(学生公寓、活动中心、餐厅、图书馆)应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出入口有明显标志,消防通道及安全门不能锁闭,疏散路线有明显的引导图例。
3、火灾发生时,疏散引导人员应迅速赶赴火场,利用应急广播指挥人群有组织地疏散。
4、疏散路线尽量简捷,安全出口的利用要平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消防控制室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应急消防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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