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案件检查和案件调查的区别 纪检委调查案件,什么情况下会移送

作者&投稿:壹荣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一、案件检查,是纪检监察机关为查明违犯党纪政纪案件的事实真相所进行的活动。
二、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检查的基本要求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和程序合法。
三、 案件的受理和初核编辑。1、受理。纪检监察案件受理,是指纪检监察机关按照规定接受涉及党组织和党员、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犯党纪政纪行为的线索和材料,并予以恰当处理的活动。2、初步核实。初步核实,是指纪检监察机关在立案之前按照规定对受理的纪检监察对象违法违纪行为的线索和材料,进行初步核查、证实的活动。受理违法违纪行为的线索和材料,应当填写受理登记表,经纪检监察机关负责人批准后,进行初步核实。
四、案件调查前,主要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组织调查组。调查组的组织形式,应根据案件的性质、特点和案情的复杂程度等情况来确定。①根据参加办案的机关和多少,可划分为单独式和联合式。②从调查组的组成结构上,可分为单一式、母子式。 (2)熟悉案情。调查组长应组织全体调查人员认真分析初步核实材料,对案件线索、案件基本情况以及涉及的单位和人员的具体情况进行认真的研究。 (3)拟定调查方案。在熟悉案情、统一认识的基础上,调查组应及时研究,制定调查方案。调查方案是指进行调查的具体计划,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①需要查清的主要问题;②调查的步骤、方法;③预计完成任务的时间;④办案人员的组成、领导关系以及应注意的事项。 (4)拟定调查提纲。调查方案确定以后,全体调查人员应认真讨论,集思广益,形成调查提纲。
五、调查提纲是指对案件调查事先提出的内容重点,是具体化了的调查方案。①已收集掌握的案件线索。这是调查的宝贵材料,是核实问题、取得证据的源头。应对这部分线索进行认真的分析、研究,分清主次,按问题性质分别列出细目。②调查内容的先后顺序。应根据线索细目,排出调查的先后顺序,明确先查什么,后查什么。对案情比较简单的案件,可以抓住已经提示的主要线索,从违纪行为的起始阶段查起。对案情复杂一些的案件,应划出以被调查人为中心的重要情节线索环链,注意选择突破口。③确定调查对象。应把每一问题的证人、可能知情的人作为重点,同时也应注意向发案单位的党员、干部和群众作调查,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扩大案件线索。应列出调查对象的工作单位、政治面貌、职务,并弄清他们与被调查人的关系。

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的权限、程序和方法是什么~

  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检查实行分级办理、各负其责的工作制度。案件检查的基本程序一般主要分为案件受理和初步核实、立案检查、调查核实和移送审理四个阶段。
  纪检机关的8种措施主要是:
  ①查阅、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文件、资料、帐册、单据、会议记录、工作笔记等书面材料;
  ②要求有关组织提供与案件有关的文件、资料等书面材料以及其他必要的情况;
  ③要求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就案件所涉及的问题作出说明(简称“两规”);
  ④必要时可以对与案件有关的人员和事项,进行录音、拍照、摄像;
  ⑤对案件所涉及的专门性问题,提请有关的专门机构或人员作出鉴定结论;
  ⑥经县级以上(含县级)纪检机关负责人批准,暂予扣留、封存可以证明违纪行为的文件、资料、帐册、单据、物品和非法所得;
  ⑦经县级以上(含县级)纪检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对被调查对象在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的存款进行查核,并可以通知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暂停支付;
  ⑧收集其他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证据。

  其中第⑥、⑦种两种“暂予扣留、封存可以证明违纪行为的文件、资料、帐册、单据、物品和非法所得;对被调查对象在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的存款进行查核,并可以通知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暂停支付”,这两种措施在初核阶段不允许采取。也就是说在初核阶段,只使用6种措施。

以下情况会移送:
1、纪检监察机关在案件检查过程中,发现被查对象的行为构成犯罪,需由司法机关和公安机关依法受理和查处的案件,或在党纪、政纪处理之后,还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及时将案件有关材料移送同级司法机关或公安机关处理。
2、由县级以上纪律检查机关或党委(党组)立案检查的案件,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需由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的违法犯罪案件,或在党纪处理之后,还需追究刑事责任的,把立案材料、处分决定、调查报告、主要证据和本人交待材料)移送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
3、纪检监察机关、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相互移送涉及党员、干部案件的有关材料,要坚持同级移送,分级查处的原则。互相交接有关案件材料,必须正式办理移送手续。

扩展资料:
1、行政执法机关对应当向公安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应当立即指定2名或者2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组成专案组专门负责,核实情况后提出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书面报告,报经本机关正职负责人或者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审批。
2、行政执法机关正职负责人或者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应当自接到报告之日起3日内作出批准移送或者不批准移送的决定。决定批准的,应当在24小时内向同级公安机关移送;决定不批准的,应当将不予批准的理由记录在案。
3、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应当附有下列材料:
(一)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
(二)涉嫌犯罪案件情况的调查报告;
(三)涉案物品清单;
(四)有关检验报告或者鉴定结论;
(五)其他有关涉嫌犯罪的材料。
参考资料:
共产党新闻网-纪律检查机关查处案件互相提供有关材料通知

纪检监察审查和调查的区别
答:纪检监察审查和调查的区别如下:1、实施主体不同:纪律审查是对公职人员违纪行为的审查,承担纪律审查职能的是纪委相关部门。监察调查是对公职人员违法犯罪行为的调查,承担部门是监察委员会的相关部门;2、手段不同:纪律审查主要是以谈话和一般的调取证据为主,一般不采用限制人身自由和财产强制措施。监察调...

检查、检察、监查和监察的区别
答:二、监查与监察的区别主要在于适用对象不同。监察是是行政职能机构对行政机关对于行政单位或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的调查和审查,主要对人的。 监查是行政执法部门对具体管辖权限内对执法对象的调查监督管理,主要是对物的。

检查 监察 检察的区别?
答:2、特点不同 检查多指核对、查出问题。审查被检举的犯罪事实。监察是监督各级国家机关和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并检举违法失职的机关或工作人员。

检查 监察 检察的区别?
答:"检察“表现的是检审被检举的犯罪的事实,而”检查“指的是查看或查考。具体意思如下:检察:[jiǎnchá],检审被检举的犯罪的事实,检查,稽查。造句:他向检察院检举了那个局长的贪污行为。检察院审理案件既快捷又公正。由于他毁灭了所有的犯罪证据,使检察机关无法对他进行起诉。代理检察官问道,不...

请问监察、检察有什么区别?
答:1、适用对象不同。监察机关调查权的适用对象是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公职人员,监察对象是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检察机关等行使的侦查权,适用对象是涉嫌刑事犯罪或经济犯罪的人员,涵盖了涉嫌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的公职人员,...

案件审查和调查的区别
答:法律客观:《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审查与调查有什么区别
答:1、含义 审查是司法机关对犯罪事件、民事纠纷和不服行政处理的告诉等立案材料,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立案条件的行为。调查代表对违法主体的违法事实基本认定,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并正式启动调查程序。2、执行条件 审査 ① 司法机关对于控告、检举、自首、移送、交办和自己发现的违法犯罪材料及时审査,必要时...

立案侦查,立案检查,立案审查,立案调查,有何区别
答:根据办案机关的性质以及针对对象的不同,而有所区别一、立案侦查 单纯指刑事案件的侦查,包括普通刑事案件与职务犯罪案件等。二、立案检查 检查的主体十分复杂,任何党政或行政机关都有可能对某一事件进行立案检查,但恰恰不包括司法机关的立案,对于司法机关而言,不存在所谓的立案检查。三、立案审查,立案...

监察和检查的区别
答:法律分析:监察和检查的区别在于实施的人员是不同的。监察是由监察委员会实施的,各级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按照法律的规定,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然后任何人都可以进行检查,这是一种行为,不算一种职责,在任何情况下,都可能发生检查,比如老师有权检查学生的作业。法...

纪检委调查取证流程
答:初核不同于一般人民来信的了解,也不同于立案后的调查。它是案件检查的一个重要的特定阶段。2、立案检查有违纪事实,并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决定进行深入调查,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手续的一种程序性活动。《案件检查条例》第十六条和《行政监察法》第三十条第(一)项对此都有相应的规定。(一)立案的条件。立案必须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