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投资50万 我投10万 一年总盈利120万 两人合伙 合同书规定我对资产没有占有权 我要退股 对 我去年12月份投资50万入股,到现在都没有签合同,你说这个是...

作者&投稿:唱泪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帖子看到回复如下:
1、什么叫做“我对资产没有占有权”?? 这样的说法听不懂,而且一点点也不规范!
2、不知道你的《合同书》是什么东西?由于没有看到这个《合同书》,所以这个《合同书》是不是合法、有效也不可知;
3、关于你对企业的盈利是不是可以享有合理合法的分配权?那就要看在企业登记时在工商局的登记文件中是不是有你的实际投入的资金额度——要是在企业登记时确认你的投资额度,那么你是可以按照投资比例享受企业的利润分配的;
4、不过,你的事情是很麻烦的,主要是许多法律关系没有搞清楚——
1)、要是企业开办时,在工商局的注册登记中能够体现你所投资的10万元,那么这十万元就是的50万元注册资金中的一部分,也就是这10万元是你的合法股份,不是凭一份《合同书》就可以否定的。你可以参加年度的利润分配。
但是,一旦进入“注册资金”,那是不可以抽回的。
2)、要是企业开办时,在工商局的注册登记中不能够体现你的10万元,那么这十万元只能够认为是你借给你的朋友十万元。而这就意味着:企业中没有你的份额,你也不可以参加这120万元的利润分配;
如果是这一种情况,那么可以向你的朋友要回这十万元,至于利息多少那就要看你自己的商定了。
特此回复,供你参考。欢迎继续提问

年利润这么多,干嘛你要退股呢?你也可分成20多万呀?

还是协商处理的好。

和合伙人开公司,他出资50万,我出资10万,我管理包技术,股权要怎么分配合适?~

个人合伙  第三十条 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  第三十一条 合伙人应当对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订立书面协议。  第三十二条 合伙人投入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  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第三十三条 个人合伙可以起字号,依法经核准登记,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  第三十四条 个人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和监督的权利。  合伙人可以推举负责人。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 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  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这个不好说,一般都是单位以集资名义招股,募集股份,是不需要签合同的,但应当出具股权凭证,并且享有股东权利,往回要的可能性不大,毕竟入股是你自己的选择,但退股是有法定条件的。望采纳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