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男孩并且领了独生子女证,现在又生了一个,这个违反计划生育那些规定? 我生的是男孩1996年出生领了独生子女证国家有没有什么补偿福...

作者&投稿:漆芸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交了罚款就能办了

第四十二条 违法生育子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下列规定对生育者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
(二)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其中重婚生育或者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按照六至八倍征收;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增加三倍征收。
符合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怀孕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在子女出生前补办结婚登记和生育证。非婚生育和非法收养子女的,依子女数量按本条前款第(二)项规定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
本条所称总收入,按违法生育者或者违法收养者的双方实际收入计算。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调查违法生育者或者违法收养者实际收入需要税务、公安、统计、劳动保障、房产、价格等有关部门协助的,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农村居民的实际收入低于本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市居民的实际收入低于本市、县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农村居民以本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城市居民以本市、县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

何亚福
一项合理的政策,应该是让遵守这项政策的人得到好处,而让违反这项政策的人吃亏。但计划生育政策却不是这样的,它让违反这项政策的人得到好处,而让遵守这项政策的老实人吃亏。
有人肯定要反驳说:“现在计生政策是奖励少生,惩罚超生。因此,计划生育就是让遵守这项政策的人得到好处,而让违反这项政策的人吃亏!”不错,表面上看是这样的,但从更深一层来看,事实就完全相反了。
我们知道,在1980年,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本来是企图不分城乡地规定全国绝大多数夫妇都只能生一个孩子。然而,“一胎化”虽然在城市推行得比较顺利,但在农村遇到了广大农民的强烈反对。因此,在1984年,政府不得不对农村的生育
孩可以生第二个。1980年,中国的城市化率仅为19.4%,也就是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80%以上。因此,如果真的是要控制中国人口,那么主要应该是控制农村的人口,但为什么农村的生育政策反而比城市宽松呢?就是因为在城市比较容易实行“一胎化”。如果城市的国营企业职工超生,除了被处以巨额超生罚款外,还有可能会被开除。但如果农民超生,农民当然不怕“开除”。有些农民很穷,即使超生很多个孩子,计生部门也罚不到多少钱,因此,超生最多的往往是最穷的农民。
本来,城市和农村实行统一的生育政策,让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享有平等的生育权,无论是从法律的角度(法律的基本精神之一是平等)还是从提高人口素质的角度来看都是有利的。但为什么计划生育要实行“城市紧、农村松”的政策呢?就是因为城市人比农村人更容易控制。农村人超生比较多,所以生育政策就比较宽松;城市人超生比较少,所以生育政策就比较严格,也就是谁老实就欺负谁。(注:所谓“城市紧、农村松”,只是相对而言,我认为农村现行生育政策也是“紧”,只不过比城市宽松一些而已)。
汶川大地震发生后,成都市人口计生委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对地震灾害中亡残的独生子女家庭迅速进行补报,从今年起,符合条件的家庭即可享受相应计划生育政策扶助。另外还有一项规定是:“违法生育的子女在地震灾害中死亡的,不再征收社会抚养费,已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不退。”显然,这项规定也体现了“老实人吃亏”的精神。设想一下:有两个家庭,张家和李家都在一年前超生了一个孩子,张家超生后,立即老老实实按政策交纳了社会抚养费,给孩子上了户口;而李家则一直拒绝交纳社会抚养费。这两个超生孩子都在地震中死亡,按照成都计生委的规定,“老实的”张家显然比“不老实的”李家更吃亏。
中国将要面临严重的老龄化问题,而严重的老龄化有可能导致养老金制度的破产,将来也根本不可能兑现“少生奖”的诺言。现在遵守独生子女政策的“老实人”,将来不得不度过孤独凄凉的晚景。而现在“违法超生”的家庭,虽然会在一段时期内面临严重的经济压力,但一般来说,他们将来的老年生活显然比遵守独生子女政策的“老实人”更为幸福。
农村老百姓说,现在我们可以大量生孩子了,小学初中不要钱了,高中大学有城镇居民捐款。因为城市人民只能养一个孩子,他们钱多,没地方用,只有捐给我们。将来城镇居民的后代逐步减少,甚至断子绝孙,还需要我们农村人们去补充。

什么叫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内容:
1、孕妇超生或未办理准生手续;
2、超生后为按照要求缴交所谓的社会抚养费(就是超生罚款);
3、计生工作人员违规操作(比如违规引产等)
4、产妇有固定的产假,如单位未给产假,就是违反政策;
5、独生子女是有政策奖励的,如单位私自克扣、截留也是违反计生政策的;
其实所谓的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意思是:个人或单位、组织为按照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相关要求去执行或违背政策初衷等就是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不符合计划生育的,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扩展资料:
计划生育奖励与社会保障
1、国家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按照规定给予奖励。
2、国家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制度,促进计划生育。国家鼓励保险公司举办有利于计划生育的保险项目。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的原则,在农村实行多种形式的养老保障办法。
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4、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公民实行计划生育手术,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给予奖励。
5、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6、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发展经济,给予资金、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支持、优惠;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在扶贫贷款、以工代赈、扶贫项目和社会救济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7、本章规定的奖励措施,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或者人民政府可以依据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计划生育

(1)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五至二十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2)农村分配集体收益对独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额(包括农村土地征用后,土地补偿费分配中对独生子女家庭应当增加一人份额);在划分宅基地(包括征地拆迁安置中,对农村独生子女按重建安置房价的70%加房屋层次调整系数每人优惠购买40平方米)、扶持生产、介绍就业等方面,对独生子女及其父母给予照顾。 (3)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可以对独生子女入托、入园、就学、就医给予补助。农村贫困家庭独生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期间,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减免杂费。 (4)各级人民政府和独生子女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规定的其他奖励与优待。 3、符合规定可以再生育子女的夫妻,自愿不再生育的,是农村居民的按照不低于所在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标准发给奖金,是城市居民的按照不低于所在市、县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标准发给奖金。具体办法按长沙市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4、依法领取退休金的独生子女父母,自法定退休年龄退休之月起,按本人基本工资百分之五的标准增发退休金。已建立了社会养老保险的单位,这项奖励仍由原单位发放。 改制企业的职工原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未满14周岁,独生子女的保健费按标准计提到子女14周岁。职工实行社会就业的,可一次性发放到个人。原已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改制企业人员,在2003年4月1日后办理正式退休手续的,根据本人基本工资5%的标准增发补贴,按15年计算一次性提取,由改制后企业逐年发放。破产、关门走人企业所提补贴经协调可一次性发放到个人。上列费用经审核后一次性提取纳入改制成本。 5、独生子女父母是农村居民的,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采取政府、集体、个人共同出资的形式,为其办理养老保险。 6、终身未生育或者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子女死亡,不再生育的,可以享受第4、5项规定的待遇。农村生育两个女孩的夫妻落实绝育措施后,可以享受第5项规定的待遇。 夫妻只生育一胎系双胞胎或者多胞胎的,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与优待。 7、流动人口中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由用人单位支付;无用人单位的,由户籍地按本地规定落实。流动人口从业人员晚婚晚育的,依法享有增加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从业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待遇。已婚育龄流动人口的节育手术费,有用工单位的,由用人单位负担。无用人单位,属于跨省的流动人口,先由本人支付,回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报销。无用人单位,属于省内的流动人口,由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支付。 8、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再生育子女的,收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停止享受有关规定的优待,已领取的奖金、独生子女保健费、增发的退休金、政府和集体投入的保险费必须全部退还。 9、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下列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一)发放避孕药具和孕情环情监测;(二)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及其技术常规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三)输卵(精)管结扎术及其技术常规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四)人工终止妊娠术及其技术常规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五)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诊断和治疗。 10、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在开展小额贷款、项目开发、科技扶持、以工代赈、扶贫助教和社会救济等方面给予优待。 11、经县级以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专家委员会鉴定为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需要治疗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督促施术单位安排治疗。 单位职工治疗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住院期间,以及实行计划生育手术按规定休假期间,视为出勤。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给予适当照顾。 违反规定,拒绝采取避孕节育措施导致不符合法定生育条件怀孕的终止妊娠费用,由受术者承担,不享受前款规定的待遇。

办完独生子女证还能生二胎吗
答:一、领了独生子女证还能生二胎吗领了独生子女证的家庭还可以再生第二个孩子,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可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或现居住地办理登记,符合规定条件要求再生育的,仍需要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据国家卫计委人员介绍:1、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对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

领了独生子女证可享受哪些待遇 在哪领取
答:男方年满60岁,这样就可以一次性领取1000元以上的补贴金。当然如果有工作单位,一般企业会发放这笔补贴,而如果是没有工作的情况下则是由街道办和村集体进行发放。在领取的时候就可以凭着相关的身份证明、单位证明或村集体街道办证明,带着自己的婚姻证明,同时拿着《独生子女证》可以进行申请。

我现在个男孩,不想要二胎了还有独生子女费吗?
答:独生子女费是计划生育政策自实施以来,中国对独生子女实行奖励政策。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止,每年发放独生子女保障费60元。单方领证的对象发放30元(2006年发放对象为独生子女出生于1990年7月1日以后的)。根据地区不同的情况,发放的独生子女费是不同的,这就...

老公以前有个小孩我领了独生子女证算违规吗
答:小孩未满16周岁领了独生子女证不算违规。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的条件如下:1、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2、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3、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孩子,现家庭只有这一个不满十六周岁...

农村户口有独生子女证、可去有关部门说男孩什么也享受不到?_百度知 ...
答:去找也没有用,国家已经发放了独生子女费了,过了没有的。你的独生子女证是后办的吧!

再婚后,男方有一小孩,女方没有生育过,退休后能领到独生子女费吗?
答:可以,因为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虽然是再婚,只有男方一个小孩女方没有再生育,夫妻俩就只有这一个男孩,根据国家政策退休后能领独生子女费哦

办了独生子女证男孩和女孩的优惠政策有什么不一样
答:独子女证 每年可以领钱 但是就一点 女孩 过30岁可以在抱2胎 男孩就不可以了

请问大家一个男孩算不算独生子女
答:独生子女一对夫妻生育的唯一子女,换句话说,没有一个亲兄弟姐妹。独生子女与非独生子女,具有同样的身心发展规律。但亲兄弟姐妹关系会在儿童社会化过程中产生一定作用。独生子女除了有亲子关系外,没有亲兄弟姐妹这层关系,因此其社会化带有自身的特点,但是独生子女与非独生子女都能学会交朋友。独生子女...

领了独生子女证再生一个的问题
答:会收回发放的独生子女奖励金和独生子女证。但是生还是可以生的,只要超过引产月份谁都没办法阻拦。另外很多地方对于农村户口且一方是独生子女的都会有特殊政策,允许生第二胎的。

陕西省计划生育处罚规定
答:你生了一个男孩,按照我省的计生条例,你是不允许生于二胎的,要退回独生子女证,如果享受了计划生育方面的优惠政策还要双倍退还,并且接受社会抚养费的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