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欠债 会追究法人代表吗 公司欠债追偿法人吗?

作者&投稿:彩岩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公司是属于法人组织,有独立的财产权。如果公司法定代表人没有侵害公司利益的不会追究其责任,反之则追究。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扩展资料:

案例:企业成“老赖” 法人代表被拘留

2017年1月13日上午10时许,承办法官周滨等办案人员来到南昌市西格玛商务中心,对一起涉及农民工工资的案件进行执行。此前,为保障民生案件尤其是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东湖区人民法院专门开辟了“绿色通道”,并从2016年12月12日开始部署为期两个月的“追‘薪’行动”,对一批案件进行集中执行。

此次被强制执行的企业“老赖”是江西省亿隆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这家公司和申请执行人曹某因工程承揽合同发生纠纷,后法院判决上述公司支付曹某工程款9万余元。9万余元工程款涉及多名农民工的工资。

判决后,陈某作为这家公司的法人代表,一直规避执行,曹某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10时10分许,前期准备就绪后,执行法官和法警快步上楼,急促的脚步声在楼梯间回荡。到达现场后,执行法官王兴田对江西省亿隆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员工宣读了搜查令,并要求:“打开所有抽屉、电脑和保险箱。”

紧接着,5名执行法官对该公司展开搜查。“看,这是被执行人2016年的纳税证明,说明该公司还在正常营业,甚至具备执行能力。”周滨解释说,之前,法院对被执行人的账户进行核查后发现账户的资产都被转移。

在搜查现场,执行法官共搜查到被执行人2015年至2016年间的20多本账本以及发包合同、工程造价合同等文件。“这张网上银行电子回单显示,进款45万元,但是收款人却到了个人名下。”法官喻莎莎正在忙着登记财产清单,她说,该公司的财产很有可能被转移到个人名下,法院还要再对此进行调查。

就在法官进行搜查时,法警将这家公司的法人代表陈某带至现场。“我现在还钱还不行吗!今天就履行判决。”陈某向法官表示,希望法院对自己从轻处理。

“这四年来,申请人找你执行,你为什么不执行,甚至东躲西藏规避执行?”王兴田的一席话,让陈某无言以对。此后,执行法官将这家公司的账本等物品带回法院进行强制审计,并对陈某实施了司法拘留。

参考资料:新华网-企业成“老赖” 法人代表被拘留





公司欠款还不上,股东是否有连带偿还责任,分为三种情况,供您参考:
1、不需要股东承担偿还责任的情况:首先是要看企业的性质,如果企业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出资的份额承担有限责任,如果股东已经按股东协议全部出资全部出资到位,那就不需要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公司经营亏损资不抵债股东也没有清偿的义务。如果股东之前没有实缴满出资比例,那就是必须按要求把未出资的金额补充到位,补充到位之后也是不需要承担债务责任的。
2、需要股东承担偿还责任的情况:如果企业是合伙制,那股东就需要承担偿还责任。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二条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也就是不管你出资比例是多少,一旦企业出现债务不能偿还的,合伙股东是要承担偿无限偿责任的。这里所说的无限偿还责任,指的是如果企业的资产不足以偿还企业的债务,就会追加到股东的个人资产,用于清偿企业的债务。
3、担保需要承担偿还责任:有时候虽然以企业的名义贷的款,但是贷款机构会追加法人个人或股东作为担保人,如果股东在企业贷款过程中做出担保,那就必须承担担保的责任,如果企业不能正常还款,那做出担保的股东就必须承担起偿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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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可能,如果公司出现破产等,法定代表人,需要还需要承担行政责任等,一定时间内,很多行为会受限制。

公司欠债会追究法人个人财产抵债吗~

公司欠债,一般情况下是不会追究法人个人财产抵债的,法人如果是公司股东的话,以其个人出资额或认缴的股份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如果一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如下:
1、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第六十三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扩展资料
1、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2、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1、你没说清楚最关键的问题,你是不是股东?公司法体系中,所谓有限公司就是指对外承担有限责任,用公司财产赔公司负债,赔完拉倒,不能连累股东。但由于不良人员利用公司有限责任躲债的情况太多,法律又规定了股东承担责任的特殊情况。
2、假如股东没有如实投入注册资本,或者投入后又抽逃,就在欠资范围内承担对外责任。假如公司已经实际停业股东卷款而逃,就在卷款范围内承担对外责任。假如公司没有建立财务账目,无法说清公司财产去向,股东对此有过错的,股东对外承担全部责任。
3、如果你不是股东,只是法定代表人,那除非你傻乎乎去给公司当担保人,或者干脆涉嫌合同诈骗之类的犯罪,否则和你没关系。
4、公司没钱的话,判决无法得到执行,但不是不了了之,啥时候有钱啥时候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肯定会来冻结公司账号的,不要抱侥幸心理了。
5、当然要继续经营了,对方还盼着你公司今后有钱了好来执行呢。
6、注意,如果是有钱却故意藏起来,万一被发现,有可能构成犯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