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子到期了 没按合同约定提前30天告知房东 应负什么责任? 租房合同到期没有按约定提前通知房东

作者&投稿:司矩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期满,提前30天,一般是要求提前续租,或提前退租,如果不用提前,只是不租了,不用负什么责任。

不负法律责任、但是我估计你的押金是不会退了、

请问大家租房合同到期,但没提前一个月通知房东,是否算违约?~

如果有和房东有约定提前一个月到期的情况下,算违约,否则则不算。如需要终止应当取得另一方同意。另一方不同意而强行终止的,属于违约行为,出租方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不退还押金和租金。如果出租方不要求继续履行的,可以要求承租人按租赁合同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法律分析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并没有规定合同到期必须要是提前1个月通知是否续签,而生活中的租赁合同中也没有明确约定到期不租要提前通知,所以不用支付违约金,即对方不能扣押金。但是如果在和房东有约定的情况下,未能提前一个月通知房东,则造成违约,并需要赔付违约金。租房合同到期之后,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一般不会涉及违约;承租人仍在房内居住、使用的,按实际承租的时间结算房租。具体是否违约,取决于双方的合同约定。法律规定只有在不定期租赁合同中,出租人解除租赁合同,出租人必须要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但是,在固定期限租赁合同中,出租人是可以不提起通知的。当事情发生时,可以和房东进行协商处理,如果协商未果,可以请求相关部门进行裁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法律分析:租房合同到期,承租人不续租的,双方合同约定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房东,承租人没有同志的,属于违约,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