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立案 鉴定轻伤 派出所侦查完 又移交给刑警队 是什么意思?不是应该移交给检察院吗 案子在刑警队 已经立案 鉴定轻伤 派出所侦查完 又移交给刑警队 不是应该移...

作者&投稿:愈宗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派出所只是初步侦查,具体刑事案件的调查权利还是属于公安局的刑警支队。
等刑警支队调查结束后案卷才移交到检察院审查起诉。
花费时间得看刑警队调查的进展,时间短可能两个礼拜就调查结束,时间长的话可能要到两个月以上。

交给刑警队就成刑事案件,构成犯罪就送检察院申请批捕或刑事拘留等。

移来移去就结束了

已经立案 鉴定轻伤 对方办理了取保候审 派出所侦查完 又移交给刑警队 不是应该移交给检察院吗?是什~

材料移交给刑警队有多种因素,有可能他自身还有别的案件或对方已经托关系在刑警队找到人了,如果对方有关系拖延时间过了追诉期案件就有点麻烦了,你可以起诉对方至于对方收不收监不好说毕竟对方有关系

只要造成受害人轻伤,就构成了刑事犯罪,即涉嫌故意伤害罪。按正常程序,只要鉴定为轻伤,派出所就应立即移交刑警队的。至于刑警队何时能将案件移交检察机关,这要看他们对此案的侦查过程和时间了,但有一点值得注意,就是只要涉嫌故意伤害罪,就应该对当事人采取强制措施,即刑事拘留,如果当事人没有被刑事拘留,你可到公安监察部门去反映或投诉,如公安局纪检组或督查室,若无人过问,可寻求当地新闻媒体帮助。现在正是反腐的高潮阶段,一般人是不敢不作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