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变法的下列措施中 哪一条对后世的影响最深 商鞅变法内容中哪一条措施是最重要的?

作者&投稿:英瑶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商鞅变法是分两次进行的。第一次开始于公元前359年,第二次开始于公元前350年。变法涉及内容很多,今归纳如下:
  1. 政治方面枣商鞅对政治的改革是以彻底废除旧的“世卿世禄”制、建立斩的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为重点。他在这方面的贡献远远超过李悝和吴起。主要内容有如下三点:
  (1)制定二十级爵枣制定二十级爵的作法,意味着废除旧世卿世禄制,今后根据人们的军功大小授予爵位,官吏从有军功爵的人中选用。二十级爵:一级曰公士,二级曰上造,第十九级曰关内侯,二十级曰彻侯。各级爵位均规定有占田宅、奴婢的数量标准和衣服等次。又制定了“奖励军功,严惩私斗”的办法。奖励军功的作法是:将卒在战争中斩敌首一个,授爵一级,可为五十石之官:斩敌首二个,授爵二级,可为百石之官。宗室贵族无军功的,不得授爵位。有功劳的,可享受荣华富贵;无功劳的,虽家富,不得铺张。严惩私斗的作法是:为私斗的,各以情节轻重,处以刑罚。
  (2)实行县制枣废除分封制,以县为地方政区单位。分全国为四十一县,县设今以主县政,设丞以副县令,设尉以掌军事。县下辖若干都乡邑聚。后来秦在新占地区设郡,郡的范围较大,又有边防军管性质,因之郡的长官称守。后来郡内形势稳定,转向以民政管理为主,于是郡下设若干县,形成秦的郡县 制度。
  (3)实行什伍制度枣秦之都乡邑聚原来都是自然形成的大小居民点。至此时,均作为基层行政单位。居民登记于户籍,分五家为一伍,两伍为什,同于后代的保甲制度。为了加强管理和统治广大居民,规定什伍之内各家互相纠察,“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
  2.经济方面枣商鞅对经济的改革是以废除“井田制”、实行土地私有制为重点。这是战国时期各国中唯一用国家的政治和法令手段在全国范围内改变土地所有制的事例。主要内容有如下三点: (1)废井田,开阡陌枣在全国范围废除井田制度,实行土地私有制度。废止“田里不粥(鬻)”的原则,准许民间卖买田地。此后秦政府虽仍拥有一些国有土地,如无主荒田、山林川泽及新占他国土地等,但后来又陆续转向私有。
  3. 废井田,开阡陌图
  (2)重农抑商政策枣奖励耕织,凡努力耕织、生产多的,免除徭役。凡从事末业(工商)及因懒惰而贫穷的,全家没入官府,罚为官奴婢。
  (3)统一度量衡枣统一斗、桶、权、衡、丈、尺,并颁行了标准度量衡器,全国都要严格执行,不得违犯。如今传世之“商鞅量”,上有铭文记有秦孝公“十八年”“大良造鞅”监造,“爰积十六尊(寸)五分尊(寸)之一为升”。知此量为“升”。由这件量器及其铭文可知,当时统一度量衡一事是十分严肃认真的。
  4.社会方面枣主要推行小家庭政策,以利于增殖人口、征发徭役和户口税等。具体规定:凡一户有两个以上儿子到立户年龄而不分居的,加倍征收户口税。禁止父子兄弟(成年者)同室居住。
  商鞅变法是战国时期著名政治家商鞅为维护秦国统治者的利益而推行的一系列变革
  措施。
  秦国在战国初期,贵族们垄断政权,经济、政治和军事都比较落后,国君权力较小,
  国力很弱,国土常常受到别国的侵占。
  前361年,秦孝公即位,年轻的国君决心改变秦国的落后面貌,于是下了一道变法
  图强的求贤诏令。商鞅就是在这个时候自魏国来到秦国的。
  商鞅(约公元前390——338年)贵族出身,因是卫国君的后裔,曾以“卫”为姓,
  称作卫鞅。按当时习惯,国君的公子后裔,以“公孙”为氏,所以他又称为公孙鞅。商
  鞅这个名字,是他在秦国被封为商君而得的。
  商鞅到秦国后,宣传“强国之术”,决心协助秦孝公进行社会改革,因此得到秦孝
  公的信任,任命他为左庶长。公元前359年和公元前350年,在商鞅主持下秦国两次公布
  了新法,其主要内容有:
  (1)废除奴隶主贵族的世卿世禄制度,取消宗室的特权,按军功的大小重新规定
  官爵的等级和待遇。下级士兵在战争中勇敢杀敌的,也可以得到官爵,临阵脱逃和投降
  敌人的要受到严厉的处罚。凡是进行私斗的,按照情节轻重判处刑罚。
  (2)废除奴隶制的井田制度,在法律上承认土地私有和买卖。鼓励男耕女织,凡
  是劳动好,生产粮食和织布多的免除徭役和赋税。
  (3)实行重农抑商政策。对弃农经商或因懒惰而贫穷的人,连同其家属罚作官奴
  婢。
  (4)加强中央集权,普遍推行郡县制。全国设31个县,官吏由中央直接任免;同
  时进行户口编制,实行连坐法,规定五家为一伍,十家为一什,什伍中互相纠察告发
  “奸人”,有坏人不告发的,什伍连坐。
  (5)由中央制定和颁发统一的度量衡。比如以“商鞅方升”做为当时的标准量器,
  有利于税收和经济交往。
  商鞅新法直接打击了奴隶制旧势力,巩固了新兴地主阶级政权,它必然会遭到守旧
  势力的仇视和顽抗。因此,变法从开始到最后,一直是在激烈的斗争中进行的。
  开始,以甘龙、杜挚为代表的旧势力公开反对变法。主张“法古无过,循礼无邪”,
  说什么“依照原来的旧习俗来教导人民,可以不劳而成;根据旧有的制度来治理,官吏
  既熟悉,人民也安定”。商鞅反驳说:“制度和法令应该按照当时的客观环境来制定,
  治世从来没有一个划一的办法,只要求其便利于国家,不一定要效法古代。商汤和周武,
  是没有效法古代而称王的;夏桀和殷纣是没有更改旧制而灭亡的。从此可知,反古未必
  错,循礼未必对。”最后,秦孝公表示完全同意商鞅的意见。
  商鞅拟好新法,就要公布了。但是,怎样才能使人民相信呢?经过一番考虑,他让
  手下的人把一根三丈长的木杆竖立在国都的南门,悬赏有能把它搬到北门的,赏给十金。
  人们觉得奇怪,不敢搬动。他却接着又悬赏说:“有能搬去的,赏给五十金。”有一个
  人把木杆搬到北门,商鞅立刻赏给五十金,以示信用。接着,公布了新法。
  这时候,在朝廷内部新旧两种势力斗争更激烈了。当时有人议论新法不便执行的多
  至千数。太子的老师公子虔和公孙贾在幕后唆使太子触犯新法。他们企图用这个办法破
  坏变法。商鞅说:“太子犯法,是老师没有教育好,应该给老师处罚。”于是下令把他
  俩一个割掉鼻子,一个脸上刺了字。从此再没有人敢议论新法了。为了保证新法顺利实
  行,商鞅还杀了贵族祝欢,把捕获的700多个违法乱纪的坏分子押到渭水边上镇压。
  秦国经过商鞅变法,面貌焕然一新。在土地所有制方面,基本废除以井田制为基础
  的封建领主所有制,确立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地主土地所有制;在政治方面,基本废除了
  分封制,确立了郡县制。秦国从落后国家,一跃而为“兵革大强,诸侯畏惧”的强国,
  出现了“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的局面。
  公元前338年,秦孝公死,太子惠文王继位。旧贵族马上对商鞅进行反攻倒算,公
  子虔等强加商鞅以“谋反”的罪名,将他逮捕并用“车裂”的酷刑处死了他。
  商鞅虽死,但秦惠王和他的后继者都继续实行了商鞅的新法,所以秦国的国势得以
  进一步发展,为后来秦始皇消灭六国,统一中国奠定了基础。

应该是郡县制吧

实行中央集权。自秦以后的封建制度都是实行中央集权制!中央集权制是对后世影响最深的措施,乃至今天的社会主义中国实行的也是中央集权制的一种形式!

土地私有

商鞅变法中哪项措施对后世影响最深远~

商鞅变法措施中对后世影响最深远的是
1 废井田,开阡陌
2 建立县制
先说说什么是井田.周王代商纣后实行了井田制,即将各国的田地进行丈量分封.一个人多少地是定制,不能改的.一个国家有多少地也是定死的,不能改,更不能开垦荒地,这是周朝礼的要求.
问题于是来了,新兴国家怎么办,人口增长怎么办.开阡陌实际上就是允许开垦荒地,打破了周礼的束缚.类似于改革开放初期允许个体经商.
县制我认为主要是缩小了下去.周朝的贵族士大夫管理的范围都很大,但以那时的交通条件和信息条件,大范围的管理显然是不合适的.
实际上这个县制我认为不应当仅仅是置县这么简单,里面有许多条例贯彻到了民众生活中的方方面面.例如养牛怎么奖励,当兵怎么服役等等.商鞅是法家思想的实践者,其影响贯穿秦汉.

商鞅对经济的改革是以废除井田制、实行土地私有制为重点。
这是战国时期各国中唯一用国家的政治和法令手段在全国范围内改变土地所有制的事例。主要内容如下:
1、废井田、开阡陌
商鞅在经济上推行的重大举措是“废井田、开阡陌”。《史记》记载:商鞅“为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
《战国策》说商鞅“决裂阡陌,教民耕战” ,废止“田里不粥(“粥”同“鬻”,音yù)”的原则。所谓“阡陌”,指“井田”中间灌溉的水渠以及与之相应的纵横道路,纵者称“阡”,横者称“陌”。“封疆”就是奴隶主贵族受封井田的界限。
“开阡陌封疆”就是把标志土地国有的阡陌封疆去掉,废除奴隶制土地国有制,实行土地私有制。从法律上废除了井田制度。法令规定,允许人们开荒,土地可以自由买卖,赋税则按照各人所占土地的多少来平均负担。
此后秦政府虽仍拥有一些国有土地,如无主荒田、山林川泽及新占他国土地等,但后来又陆续转向私有。这样就破坏了奴隶制的生产关系,促进了封建经济的发展。
2、重农抑商、奖励耕织
商鞅推行重农抑商的政策。规定,生产粮食和布帛多的,可免除本人劳役和赋税,以农业为“本业”,以商业为“末业”。因弃本求末,或游手好闲而贫穷者,全家罚为官奴。商鞅还招募无地农民到秦国开荒。
为鼓励小农经济,还规定凡一户有两个儿子,到成人年龄必须分家,独立谋生,否则要出双倍赋税。禁止父子兄弟(成年者)同室居住,推行小家庭政策。这些政策有利于增殖人口、征发徭役和户口税,发展封建经济。
3、统一度量衡
商鞅变法前,秦国各地度量衡不统一。为了保证国家的赋税收入,商鞅制造了标准的度量衡器,如今传世之“商鞅量”,上有铭文记有秦孝公 “十八年”“大良造鞅”监造,“爰积十六尊(寸)五分尊(寸)之一为升”。
从“商鞅量”中得知,商鞅规定的1标准尺约合今0.23公尺,1标准升约合今0.2公升。由量器及其铭文可知,当时统一度量衡一事是十分严肃认真的。商鞅还统一了斗、桶、权、衡、丈、尺等度量衡。要求秦国人必须严格执行,不得违犯。
而重要的是废井田、开阡陌,废除奴隶制土地国有制,实行土地私有制。这确立了封建制度的经济基础。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扩展资料
经过商鞅变法,秦国的经济得到发展,军队战斗力不断加强,发展成为战国后期最富强的集权国家。
春秋战国时期是分封制崩溃、中央集权制确立的过渡时期,在这一时期,铁制农具的使用和牛耕的逐步推广,导致原有的土地国有制,逐步被土地私有制所代替,地主和农民两大对立的阶级的产生。
新兴军功地主阶级随着经济实力的增长,要求获得相应的政治权利,从而引起了社会秩序的变动。因此,纷纷要求在政治上进行改革,发展封建经济,建立地主阶级统治。各国纷纷掀起变法运动,如魏国的李悝变法、楚国的吴起变法等。
战国初期,秦国井田制瓦解、土地私有制产生和赋税改革,都晚于其余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落后于齐、楚、燕、赵、魏、韩六个大国。为了增强秦国实力,在诸侯国的争霸中处于有利地位和不被别国吞并,秦孝公引进人才, 变法图强。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商鞅变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