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的工资计算方法: 我们现在是按每周6天正常上班,每天7小时的时间计算工资,请问怎么计算才是正确呢 按劳动法规定企业员工月工资一个月应按多少天计算?

作者&投稿:休师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日工资计算方法:日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用于有缺勤,工作未满一个月等情况下的工资计算)
小时工资计算方法: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8)
节假日加班三薪(月工资收入÷21.75×300%)、公休日加班双薪(月工资收入÷21.75×200%)

如果你们采用的是综合计时制: 假设每月基本工资A
则实际所得:(A/174 )* (上班时数 - 174) + A

如果按规定:每周要有一天(星期六)算2倍的加班费哦。

1、如果用人单位有申请综合计算工时的话,那么6*7等42小时,每周超出的二小时要支付加班费的,如果用人单位未申请综合计算工时的话,周六上班要支付加班费的。
2、《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按劳动法相关规定,标准工作时是每周40个小时。

公司规定一周上班6天,工资计算方式基本工资/30天。这样怎么计算法定节假日又怎么计算?~

公司对工资的计算方法是违法的。
虽然我国现在实行的是8小时/日,40小时/周,20.83(计算工资时为2175)日/月工作制,但公司规定一周上班六天,并未违反《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的规定。只是周六上班属于加班,如不能安排调休,应支付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法定节假日上班属于加班,必须支付第四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不得用调休替代。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个月=21.75天
此外,还有日薪和时薪的计算方法: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拓展资料:工资、 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 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这就是说,个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与任职、受雇有关,不管其单位的资金开支渠道或以现金、实物、 有价证券等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 课税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