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是第三年征兵体检了,如果今年不去明年还会要我去征兵体检吗 去年征兵体检初检就被淘汰了今年社区又要我去登记 那今年还会叫...

作者&投稿:师具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征兵体检时间每年都不一样,且每个地方体检时间也不一样。
具体以当地体检时间为准。如:武汉2019年征兵体检时间为:7月26日到8月10日。

▌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近视手术后半年以上,双眼视力均达到4.8以上,无并发症,眼底检查正常,合格。
▌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5.0(1.0)者,不能录取到民航飞行、民航管制、民航刑侦专业。
▌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4.9(0.8)者,指挥潜能、水面潜艇、坦克、雷达专业,学员不合格。
▌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0.9,技术专业不合格。
▌左右眼单眼视力,理科类应在5.0(1.0)以上,矫正视力5.0(1.0)以上。

眼部检查如果出现急性结膜炎、睑缘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虹睫炎等眼病需要先治好相关眼病才能做近视手术。
所以,想要征兵、考公务员、考军校的学生,现在就应该到专业眼科医院做一次术前检查,确保日后可顺利手术,否则,可能由于眼部某种原因,不能立即手术,而错失机会。可以在近视手术专科医院 电话咨询,或在线咨询。

不去不好,去看看

我想问一下征兵体检第一次过了可以选择不去吗~

可以!!!

没事的、、、不用急、你想当兵吗???如果想你就回来、不想就不用回来。我的情况跟你一样、但是我的目标是去当兵。

今年征兵体检我初审的时候过了。但是现在要第二次体检。但是在此之前...
答:不是罚款,是发现后直接退回。

征兵体检第一年不合格,第二年可以再次去报名体检吗
答:可以。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颅脑外伤,颅脑畸形,颅脑手术史,脑外伤后综合症,不合格。颈部运动功能受限,斜颈,Ⅲ度以上单纯性甲状腺肿,乳腺肿瘤,不合格。单纯性甲状腺肿,条件兵不合格。第...

今年征兵第一次体检过关了,村里已经通知我去复检了,但我不想去当兵...
答:不行,这个比第一次没去体检更严重。复检没去,情理都说不过去,怎么都的说你逃兵役,逃兵役很严重的,不仅要罚款,以后有关政俯打交道的都会很麻烦的。而且复检过了,你也不一定当兵的。

第二次征兵体检合格 如果填不愿意当兵 能不去吗?
答:那就不接受体检就好了,在没有正式入伍之前,你都可以反悔的。如果一旦入伍再反悔,那就是逃兵了。

今年我当兵体检初检过了,要第二次体检。可是不知道第二次体检要多久?一...
答:当兵体检结果没有条例相关规定,应征地兵役机关会发短信或者电话通知应征者体检时间、地点,结果等,有疑问可以联系应征地征兵办咨询。《征兵工作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新兵在检疫、复查期间,发现因身体、政治情况不符合条件,不宜在部队服现役的,作退兵处理。退兵的期限,自新兵到达部队之日起至部队批准之...

我征兵体检查出胆结石,那我今年做手术除了后明年还能参军吗?
答:不可以。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第一章 外科 第十三条 胸、腹腔手术史,疝,脱肛,肛瘘,肛旁脓肿,重度陈旧性肛裂,环状痔,混合痔,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一)阑尾炎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后遗症;(二)腹股沟疝、股疝手术后1年以上,无后遗症;(三)2个以下且长径均在0.8cm以下的混合...

征兵体检正常体检过了下面还要做什么?
答:3.预征管理。镇(街道)武装部从初检初审合格的青年中,择优确定预征对象,并上报县级征兵办,由县级征兵办把预征结论及时录入“全国征兵网”。4.审批定兵。县级征兵办对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合格的应征公民进行全面衡量,召开审批定兵工作会议,以《兵员征集定兵辅助决策系统》生成的《预定兵名单》为基本...

今年当兵体检
答:(三)过于肥胖或瘦弱者,不合格。第二条 外伤所致的颅骨缺损、骨折、凹陷、颅内异物存留等,颅脑外伤后遗症,颅脑畸形,颅脑手术史,不合格。第三条 颈强直,...征兵体检时间每年都不一样,且每个地方体检时间也不一样。具体以当地体检时间为准。如:武汉2019年征兵体检时间为:7月26日到8月10日。▌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

征兵体检前可以吃饭不
答:征兵体检前最好别吃饭。做体检时最好还是不要进食进水,因为检查血常规等项目时,如果检查前进食进水会影响化验结果的。武装部一般都会安排体检前:勿饮酒,吃素食,勿吃辣,勿食烩面。。。保证睡眠“八小时左右”等等。一般都是体检前一天晚上10点以后禁食和水。第二天早上去8点去医院。这期间都不能吃...

关于征兵体检的问题
答:第三章 体格检查 第十二条 征兵开始时,县、市征兵办公室应根据征兵任务,有计划地安排应征公民的体格检查工 作。 第十三条 应征公民的体格检查,由县、市卫生部门统一抽调医务人员,组成若干体检组,设立 若干体检站,采取定点或巡回的办法进行;有条件的县、市,也可指定若干医院负责。 第十四条 机关、团体、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