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使用进口医疗器械外包装不规范处罚后能否要求销售方追赔 医疗机构使用无中文标识的医疗器械违反了什么规定,应怎样处罚

作者&投稿:悟败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可以追赔。
向这个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市级药监局的稽查大队申诉并提供相应证据 你的企业所在地药监局(区县级或市级都可以)也可以向对方所在地市级药监局稽查大队发函要求协查。
扩展资料: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为加强医疗器械监督管理,保证公众用械安全,根据《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管理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0号,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现就规范境外医疗器械标签和包装标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使用的医疗器械应当按照《管理规定》附有标签和包装标识。标签和包装标识文字内容必须使用中文,可以附加其他文种。未按规定附有中文标签和包装标识的境外医疗器械,不得销售和使用。
二、境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在质量管理体系中建立保证其在中国境内销售、使用的医疗器械符合《管理规定》的控制程序,形成文件,并有效实施,以确保其在中国境内销售、使用的医疗器械安全有效。
三、本通知中涉及的名词、术语的含义与《管理规定》、《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6号)中的有关名词、术语含义相同。本通知自2013年4月1日起施行。

销售医疗器械类产品,包装说明书出现问题,被药监局罚款,我应该怎么追诉生产商?~

向这个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市级药监局的稽查大队申诉并提供相应证据 你的企业所在地药监局(区县级或市级都可以)也可以向对方所在地市级药监局稽查大队发函要求协查

不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第6号令 第九条 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文字内容应当使用中文,中文的使用应当符合国家通用的语言文字规范。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可以附加其他文种,但应当以中文表述为准。
第十八条 说明书和标签不符合本规定要求的,由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具体: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的要求是什么?
答:(七)含有使人感到已经患某种疾病,或者使人误解不使用该医疗器械会患某种疾病或加重病情的表述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十条 医疗器械的产品名称应当符合国家相应的标准和规定。 第十一条 医疗器械的产品名称应当清晰地标明在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的显著位置,并与医疗器械注册证书中的产品名称一致。

二类医疗器械须要包装要求规定?
答:二类医疗器械必须要包装 具体包装要求如下:1、产品应有下列标记 : 制造厂单位名称、产品名称、规格型号、 生产日期、 产品编号、 注册产品标准号 、产品注册号。2、产品的包装上应有下列标记: 制造厂名称、厂址、商标、规格、产品名称 、生产批号或日期、 无菌及有效期 、“一次性使用”字样或图...

陕西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办法的管理办法
答:第十四条 医院类别的医疗机构经批准配制的中药制剂,经省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委托药品生产企业或者有《制剂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制剂室配制。第十五条 医疗机构内部科室不得私设药房,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不得私自出售药品和制剂。医疗机构未经批准不得使用其他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第十六条 医疗机构不得使用假...

济南市医疗器械使用管理若干规定
答: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前,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应当对直接接触医疗器械的包装及其有效期进行常规检查,包装破损、标识不清、超过有效期或者可能影响使用安全的,不得使用。第十二条 对用于诊疗的医疗设备,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医疗器械管理有关规定进行检测、维修和使用维护,并建立定期检测维修和使用维护记录档案。...

医疗机构使用过期医疗器械,具体用哪一条处罚?
答:医疗机构使用过期医疗器械,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66条第1款第(三项)处罚:具体如下:第六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经营或者使用的医疗器械;违法生产、经营或者使用的医疗器械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

陕西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办法陕西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
答:第十六条:医疗机构禁止使用假药、劣药,发现后应立即报告并停止使用。第十七条: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需定期健康检查,不得有传染病等健康问题,相关人员需接受专业培训。第二十条:医疗器械购进需建立详细记录,包括医疗器械信息、验收结论等,记录保存期限有规定。第三十一条:违反私设药房或私自出售药品等...

医疗服务质量自查报告
答:并建立档案,督促相关部门和岗位人员执行医疗器械的法规、规章,审核医疗器械供货者及医疗器械产品的合法资质,负责医疗器械的验收、采购及维护维修,检查医疗器械的质量情况,监督处理不合格医疗器械,组织调查、处理医疗器械质量投诉和质量事故,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及报告工作,建立覆盖质量管理全过程的使用质量管理制度。

淄博市医疗机构医疗器械管理办法
答:需要实行强制产品认证或者纳入国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管理的医疗器械,验收内容还应当包括强制产品认证证书或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第十二条 医疗机构使用转手再用医疗器械,应当在使用前进行检测或者验证,达不到医疗器械性能要求的不得使用。第十三条 医疗机构购进单体价值30万元以上的医疗器械,应当...

兰州市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
答:药械购进验收记录保存至超过药械有效期或者终止使用后1年,但不得少于3年;其中,植入性医疗器械购进验收记录应当永久保存。第十一条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器械安装、存储和转运的相关记录,记录保存至医疗器械设备报废后1年。需要专业安装的医疗器械,应当由生产厂家或者其授权的具备相关服务资质的单位实施安...

浙江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的使用规范
答:认为处方存在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时,应当拒绝调配,及时告知处方医师,并按照有关规定书面报告。第二十二条医疗机构用于调配药品的工具、设施、包装用品以及调配药品、集中输液的区域,应当符合卫生要求;配制输液的区域应当相对隔离,并符合相应洁净要求。第二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诊疗规范的要求配发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