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联系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

作者&投稿:台竿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第一条 为了密切省人大常委会同省人大代表的联系,更好地发挥代表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联系省人大代表是省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责,是做好省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的基础,也便于接受代表的监督。第三条 联系代表的内容,主要是围绕省人民代表大会及人大常委会审议、讨论、决定的问题,征求代表意见;听取代表对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情况的反映;受理代表对各方面工作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第四条 联系代表的方式:
  (一)每年举行省人民代表大会之前,省人大常委会根据大会主要议题及代表要求,组织各选举单位统一安排代表的视察活动,做好审议大会的议案及提出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准备。
  (二)省人大常委会制发代表视察证,便于代表进行就地分散持证视察。
  (三)省人大常委会及其各工作委员会根据工作的需要,召开不同类型的代表座谈会。
  (四)省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及其办事机构工作人员,结合工作走访代表,征询代表的意见和要求。
  (五)省人大常委会有计划地安排省人民政府负责人及其组成人员、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检察院的负责人与代表协商对话,直接听取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六)省人大常委会在审议重要议题前,必要时将草案印发有关代表征求意见;根据会议的需要,可邀请有关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
  (七)省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及其办事机构工作人员到市、县进行专题调查研究时,可以请当地有关代表参加,必要时列出专题,委托有关代表就地进行调查研究。
  (八)在市、县、区和基层工作的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就地联系省人大代表,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九)省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负责处理和接待代表的来信来访。重要的来信来访,由省人大常委会负责人批办和接待。
  (十)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印发《江苏省人大常委会会报》、《人大工作通讯》及其他有关资料,向代表通报情况。第五条 按照就近和便于活动的原则,将全体代表分别组成若干代表小组,以便加强省人大常委会与代表的联系。
  代表小组的活动,由小组召集人负责组织。主要是学习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省人民代表大会及人大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并了解其贯彻实施情况,开展就地视察,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代表小组每年活动两到三次。在宁省直单位的代表小组一般就地组织活动,但每个代表每年应当回原选举单位活动一次。第六条 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各市、县、区人大常委会联系在当地居住和工作的省人大代表。
  (一)设区的市召开市人民代表大会时,可以邀请当地省人大代表列席。
  (二)市、县、区人大常委会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协助安排省人大代表小组的活动。
  (三)市、县、区人大常委会在组织本级代表视察或其他活动时,可以邀请当地省人大代表参加。
  (四)市、县、区人大常委会对当地省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应及时交有关单位办理,属于省级机关处理的问题,负责向省人大常委会反映。
  (五)各设区的市的人大常委会,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为省人大代表联络员,负责联系当地省人大代表的各项具体工作。第七条 省人大常委会对各承办单位办理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采用给有关代表发征询意见函和走访等办法,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听取对办理的意见。第八条 省人大常委会对代表的活动加以组织和引导,并提供必要的视察经费。其他各有关单位对省人大代表进行的视察和小组活动等应给予积极支持,为其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条件。代表所在单位要支持代表参政议政,安排好代表的活动时间,在代表依法履行职责期间应视其为正常出勤。第九条 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委员会负责办理联系省人大代表的日常工作。第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84年10月31日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的《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同省人民代表的联系办法》同时废止。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这其中有上下级关系的,下一级得人民代表大会选出上一级的代表。。就像,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选出代表江苏参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开会时再选出常务委员会。。


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答: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的厅、局、委员会等工作部门的设立、增加、减少或者合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报请国务院批准,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条规定:国务院...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2015...
答: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本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常务委员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以下简称监督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常务委员会应当围绕国家工作大局,对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职责有哪些
答: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职权是:1、立法权。依据现行宪法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全国人大共同行使立法权。2、宪法和法律的解释权。解释宪法即对法律条文本身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作补充规定而作的立法解释。3、宪法实施的监督权。现行宪法除规定全国人大监督宪法的实施外,还赋予全国人大常委会以监督...

江苏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哪位有呢?
答:第五十条 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办法。 第五十一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名称】 附: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苏省环 境保护条例》的决定 【题注】 (1997年7月31日江苏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1997年7月31日公布施行) 【章名】 决定 江苏省第八...

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区别是什么'
答:(七)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八)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九)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十)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十一)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十二)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十三)决定特别...

湖北省高院 检察院 人大的通信地址和邮编是多少??
答:1、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地 址: 湖北省武汉市公正路9号 邮 编: 430071 2、湖北省人民检察院 地址:湖北省人民检察院中国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356号 电话:027-12309 邮编:430079 3、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官方没有给出具体地址,但给出电子邮箱renda@hppc.gov.cn ...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4修正)的正文
答:第五十条 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单项管理规定。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第五十一条 本条例自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1990年10月28日江苏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的《江苏省计划生育条例》同时废止。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

人大代表建议的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答:6、送达回执和征询意见表(由承办单位自行复印),由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亲自填写。7、地市级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时除答复函应由承办单位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起草行文并负责送达代表或委员,其余与区级办理程序相同。二、人大代表建议的要求:1、无论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还是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

人民代表大会有什么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什么监督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实施办法...
答:第二条 四川省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按照监督法和本实施办法的规定行使监督权。监督法和本实施办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第三条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保持同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开展调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