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的第一章 总则

作者&投稿:松嘉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依法保护电力设施和电能。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危害电力设施安全或者非法侵占、使用电能。
保护电力设施和电能,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电力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电力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规划、工商、质监、水利、林业、国土资源、安全监管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的有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协助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 电力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采取下列措施保护电力设施:
(一)在架空电力线路穿越城镇、厂矿、学校、车站、码头、集贸市场等人口密集地段设立保护标志,并标明保护区的范围和保护规定;
(二)在架空电力线路跨越重要公路和航道等地段设立保护标志,并标明电力线路下穿越物体的限制高度;
(三)地下、水底电缆铺(敷)设后,应当设立永久性标志,并同时将电缆所在位置书面通知有关部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和擅自移动电力设施保护标志。 电力企业和其他电力设施所有人、管理人应当按照国家技术标准,对所管理的电力设施进行维护、检修,落实技术防范措施,及时排除故障、消除危害,避免和减少损失。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或者故意延误电力企业对电力设施进行抢修。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下列危害电力设施的行为:
(一)移动、损坏发电厂、变电站的生产和安全设施、器材、标志;
(二)损坏、堵塞发电设施附属的输油、输水、供热、排灰、送汽等管道;
(三)损坏、封堵发电厂、变电站的专用铁路、公路、桥梁、码头;
(四)在发电厂冷却池、输水管道、沟渠的取水口100米水域范围内游泳、炸鱼;
(五)在距35千伏及以下电力线路杆塔、拉线周围5米的区域和110千伏及以上电力线路杆塔、拉线周围10米的区域内取土、开挖、打桩、钻探或者倾倒酸、碱、盐及其他有害化学物品;
(六)截断、拆卸使用或者备用中的电力线路、变压器及其附属设施;
(七)擅自攀登电力杆塔或者在电力杆塔上架设通信线、广播线、电视接收线,安装广播喇叭;
(八)危害电力设施的其他行为。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实施下列行为:
(一)兴建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
(二)堆放垃圾、矿渣、易燃物、易爆物等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物品;
(三)种植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植物;
(四)导致导线对地距离减少的填埋、铺垫;
(五)在发电设施附属的管道保护区内取土、开挖、打桩、钻探等,或者倾倒酸、碱、盐等可能危害管道的其他有害化学物品;
(六)垂钓、放风筝等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休闲娱乐活动。 任何单位和个人需要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时,应当经电力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在电力设施周围500米的区域内进行爆破作业的,应当依照国务院《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爆破作业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批准后实施。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下列危害电力设施建设的行为:
(一)非法侵占电力设施建设项目依法征收或者征用的土地;
(二)损坏、擅自涂改、移动、拔除电力设施建设的测量标桩和标记;
(三)破坏、封堵施工道路,截断施工水源或者电源。 禁止非法出售、收购电力设施废旧器材。
出售电力设施废旧器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出具单位证明或者出示本人身份证件。
收购电力设施废旧器材的企业应当查验出售人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登记出售人身份证号码以及所售物品的名称、数量和规格,并保存一年。发现有赃物嫌疑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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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没有看清楚啊?第一个是导线边线(也就是最外面的那根线)与地面的垂直距离点再往外延伸的距离,这个安全距离是指的供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域范围,这个范围内线路架设之后就不允许有建筑物,如果你要建设的话之后可以通过政府部门强行拆迁,而且不会给你任何补偿。另外一个是导线的边线和你房子水平距离最小的安全距离(意思是再这个距离之内你安全,超过这个距离的话你最起码会受到感应电压的危险。一个是电力设施安全区域,一个是电力设施安全距离。

陕西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
答: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电力设施和电能的保护及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电力设施和电能的保护遵循预防为主、防治兼顾的方针,实行电力行政主管部门、公安部门、电力企业和群众相结合的原则。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将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纳入社会治安...

山东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
答: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保护电力设施和电能,规范供用电秩序,保障电力生产和建设的正常进行,维护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省管辖范围内的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以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电力设施和...

浙江省电网设施建设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
答: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电网设施建设和电网运行安全,维护供用电秩序和供用电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电网设施规划、建设、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

江苏省电力保护条例
答:本条例所称电力保护,包括电力建设保护、电力设施保护和电能保护。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电力保护工作的领导,将电力发展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协调、解决电力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电力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电力保护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青海省供用电条例第一章总则
答:为了提升电力法律意识,电力行政管理部门需定期开展电力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用电知识的宣传教育,以促进供电企业依法供电,电力用户依法用电,以及培养节约用电的良好习惯。最后,所有公民都有责任保护供电设施和电网安全,对于任何危害供电设施、危及电网安全或违法使用电能的行为,均有权向电力行政管理部门或公安...

配电箱周围多少米内不得堆放杂物
答:配电箱具有体积小、安装简便的特点,它的用途是合理的分配电能,方便对电路的开合操作。有较高的安全防护等级,能直观的显示电路的导通状态,配电箱是指挥供电线路中各种元器件合理分配电能的控制中心。法律依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第十五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西安市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办法
答: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电力生产和建设顺利进行,维护正常供用电秩序,保护电力投资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国务院《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和《陕西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电力设施和电能...

潮州市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
答:新闻媒体应当开展保护电力设施、安全用电等知识的宣传,并对危害电力设施和扰乱供用电秩序的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第七条 市、县(区)发展和改革部门应当建立对破坏电力设施行为的检举奖励制度并明确具体奖励标准。对检举破坏电力设施、违法收购废旧电力设施器材、盗窃电能等行为有功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表彰...

电力供应与供电设施使用条例有哪些
答:供电营业区的划分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电力管理部门制定。第十条并网运行的电力生产企业按照并网协议运行后,送入电网的电力、电量 由供电营业机构统一经销。第十一条用户用电容量超过其所在的供电营业区内供电企业供电能力的,由省 级以上电力管理部门指定的其他供电企业供电。第三章 供电设施第十二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

汕尾市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
答: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做好电力设施规划、建设、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工作。第五条 电力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电力设施规划、建设与保护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依法开展危害电力设施安全、扰乱供用电秩序、盗窃电能等违法行为的执法工作,并可以委托符合法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