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质量体系中 管理评审的输入都有哪些

作者&投稿:叔蚀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注意:质量体系中,仅有以下6个程序和21项记录需要提供记录,其它的审核员要求可以不提供记录。

质量体系中应编制形成文件的程序:
《文件控制程序》《记录控制程序》《内审控制程序》《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纠正措施控制程序》《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质量体系中形成记录的:
1、管理评审记录---5.6 管理评审
2、保持教育、培训、技能和经验的适当记录---6.2.2 能力、培训和意识
3、为实现过程及其产品满足要求提供证据所需的记录---7.1 产品实现的策划
4、评审结果及评审所引起的措施的记录应予保持---7.2.2 与产品有关的要求的评审
5、应确定与产品要求有关的输入,并保持记录---7.3.2 设计和开发输入
6、评审结果及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应予保持---7.3.4 设计和开发评审
7、验证结果及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应予保持---7.3.5 设计和开发验证
8、确认结果及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应予保持---7.3.6设计和开发确认
9、更改和评审结果及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应予保持---7.3.7 设计和开发更改的控制
10、评价结果及评价所引起的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应予保持---7.4.1 采购过程
11、记录的要求---7.5.2 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的确认
12、在有可追溯性要求的场合,组织应控制产品的唯一性标识,并保持记录---7.5.3 标识和可追溯性
13、若顾客财产发生丢失、损坏或发现不适用的情况,组织应向顾客报告,并保持记录---7.5.4 顾客财产
14、当不存在上述标准时,应记录校准或检定(验证)的依据---7.6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控制
15、校准和检定(验证)结果的记录应予以保持---7.6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控制
16、应保持审核及其结果的记录---8.2.2 内部审核
17、记录应指明有权放行产品以交付给顾客的人员---8.2.4 产品的监视和测量
18、应保持不合格性质的记录以及随后所采取的任何措施的记录,包括所批准的让步的记录---8.3 不合格品控制
19、记录所采取的措施的结果---8.5.2 纠正措施
20、记录所采取措施的结果---8.5.3 预防措施
21、质量管理体系所要求的文件应得到控制。记录是一种特殊类型的文件,应依据4.2.4的要求进行控制---4.2.3文件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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