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

作者&投稿:军刷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保障警务辅助人员依法履职,维护警务辅助人员合法权益,发挥警务辅助人员在协助人民警察维护社会治安、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服务人民群众等方面的作用,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的招聘、使用、监督和保障,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称警务辅助人员),是指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为公安机关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分为勤务警务辅助人员和文职警务辅助人员。
  治安联防、治安志愿者、护村队、护校队等社会群防群治力量以及在公安机关从事保卫、保洁、膳食等后勤服务工作的人员,不属于警务辅助人员。第三条 警务辅助人员管理遵循依法规范、责权明晰、严格监督、合理保障的原则。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工作协调机制,落实保障措施,研究解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警务辅助人员使用管理工作。
  机构编制、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相关工作。第六条 警务辅助人员协助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支持和配合。
  警务辅助人员履行职责行为的后果,由使用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安机关承担。第七条 对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警务辅助人员,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章 职责、权利和义务第八条 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在人民警察的指挥或者带领下,按照本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协助开展有关工作。第九条 勤务警务辅助人员在人民警察的带领下可以协助开展下列工作:
  (一)租赁住房治安管理、特种行业、禁毒、出入境等相关管理和服务活动;
  (二)执行交通管制和交通安全检查,制止和纠正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三)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进行盘查、看管;
  (四)行政案件接报案、受案登记、接受证据、案件信息采集、调解、送达文书等工作;
  (五)对行为举止失控的醉酒人员、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采取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
  (六)公安监管场所的管理勤务;
  (七)维护大型公共活动秩序;
  (八)参与突发事件处置;
  (九)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开展的其他工作。第十条 勤务警务辅助人员在人民警察的指挥或者带领下可以协助开展下列工作:
  (一)接受、处理群众求助,依法化解矛盾纠纷;
  (二)社会治安防范、交通安全、禁毒、消防等宣传教育;
  (三)疏导交通,提示、劝阻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采集交通违法信息,指导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轻微交通事故;
  (四)维护案(事)件现场秩序、安全,保护案(事)件现场,救助受伤受困人员;
  (五)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登记等服务;
  (六)制止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活动;
  (七)巡逻、值守、安全巡查;
  (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开展的其他工作。第十一条 公安机关应当为勤务警务辅助人员配备必要的执勤和安全防护装备。勤务警务辅助人员履行职责期间可以驾驶警用车辆、船艇等交通工具。
  警务辅助人员不得使用武器和警械。遇有危害公共安全、社会秩序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勤务警务辅助人员可以在人民警察的指挥和带领下,协助使用约束性警械。第十二条 文职警务辅助人员在人民警察的指挥或者带领下可以协助开展下列工作:
  (一)窗口服务、接线(信)查询等行政服务工作;
  (二)心理咨询、医疗、翻译、计算机网络维护、数据分析、通讯保障、视频监控等技术支持工作;
  (三)除武器和警械外的警用装备的保管和维护保养等警务保障工作;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开展的其他工作。
  开展前款规定的工作依法需要具备相应资格的,应当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第十三条 警务辅助人员不得从事下列工作:
  (一)办理涉及国家秘密的事项;
  (二)技术侦察;
  (三)出具鉴定报告;
  (四)认定交通事故责任;
  (五)执行刑事强制措施;
  (六)作出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处理的决定;
  (七)审核案件;
  (八)保管武器和警械;
  (九)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工作。

辅警立法意味着什么~

辅警立法意味着对辅警的工作有了保障。公安机关应当为勤务警务辅助人员配备必要的执勤和安全防护装备。勤务警务辅助人员履行职责期间可以驾驶警用车辆、船艇等交通工具。警务辅助人员不得使用武器和警械。遇有危害公共安全、社会秩序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勤务警务辅助人员可以在人民警察的指挥和带领下,协助使用约束性警械。警务辅助人员享有下列权利:1、获得履行职责必需的工作条件和安全保护;2、获得劳动报酬,享受福利,参加社会保险;3、参加业务技能培训;4、对所在公安机关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5、依法解除劳动关系;6、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法律依据《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警务辅助人员应当遵纪守法,服从公安机关的管理和人民警察的指挥,忠于职守,文明执勤,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散布有损宪法权威、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宪法、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二)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者因履行职责知悉的商业秘密、公民个人隐私和信息;(三)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四)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五)违反有关规定参与禁止的网络传播行为或者网络活动;(六)利用工作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七)从事或者参与与履行职责相关的营利性活动;(八)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九)对群众态度蛮横、行为粗暴、故意刁难或者吃拿卡要;(十)违法违纪的其他行为。

法律分析: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公安部等五部委《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推动公安交通管理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近日出台了《公安交通管理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紧密结合交警业务工作实际,进一步厘清了公安交通管理警务辅助人员的范围、类型、身份和定位,界定了职责权限和禁止行为,细化了招聘录用的具体条件,明确了岗前和脱产培训时间、内容及考核办法,严格了违纪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完善了经费、待遇、表奖、抚恤等职业保障,为依法、合理、规范使用公安交通管理警务辅助人员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规定》出台后,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将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原则,进一步加强公安交通管理警务辅助人员队伍管理,并通过在非执法、非涉密岗位使用辅警,置换民警充实到一线执勤执法岗位,优化警力资源配置,缓解基层警力需求压力。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 (三)勤务辅警的岗位职责。勤务辅警负责协助公安机关执法岗位人民警察开展下列执法执勤和其他勤务活动:1.协助预防、制止违法犯罪活动;2.协助开展治安巡逻、治安检查以及对人员聚集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协助盘查、堵控、监控、看管违法犯罪嫌疑人;3.协助维护案(事)件现场秩序,保护案(事)件现场,抢救受伤人员;4.协助疏导交通,劝阻、纠正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采集交通违法信息;5.协助开展戒毒人员日常管理、检查易制毒化品企业、公开查缉毒品;6.协助开展公安监管场所的管理勤务;7.协助开展出入境管理服务;8.参与灭火救援和协助开展消防监督管理;9.协助开展社会治安防范、交通安全、禁毒等宣传教育;10.其他可由勤务辅警协助开展的工作。

江苏省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
答: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保障警务辅助人员依法履职,维护警务辅助人员合法权益,发挥警务辅助人员在协助人民警察维护社会治安、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服务人民群众等方面的作用,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的招聘、使用、监督和保障,适用...

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是由什么会议通过
答:根据查询中国江苏网信息显示: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是江苏省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其常务委员会是其常设机关,负责日常工作,该条例在2020年9月25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获得通过,并定于2020年11月1日开始施行,这次会议的召开和条例的通过,体现了江苏省在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方面的...

苏州市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
答: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保障警务辅助人员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警务辅助人员在社会治安综合管理中的辅助作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警务辅助人员的招录、履行职责、保障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警务辅助人员,是指按照本办...

苏州市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的第四章
答:第二十三条 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为警务辅助人员办理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为警务辅助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第二十四条 警务辅助人员因工受伤、致残的,根据受伤程度、伤残等级享受法律规定的受伤、伤残待遇。警务辅助人员因公牺牲、因工死亡或者病故的,其近...

苏州市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的第二章
答:维护交通事故现场秩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警务活动;(三)社区管理、特种行业管理、养犬管理等公安行政管理活动;(四)信息采集、数据统计、文字记录等警务活动;(五)专业技术、后勤等警务保障活动;(六)公安机关确认的其他辅助性警务活动。第十一条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不得安排警务辅助人员辅助...

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应当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对警务辅助人员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警务辅助人员的岗位责任、考核奖惩、教育培训、层级晋升...

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
答:法律分析:警务辅助人员是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招聘,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要坚持问题导向,树立法治思维,以理顺管理体制、明确岗位职责为核心,以完善管理制度、落实职业保障为重点,推动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为...

苏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责任追究规定
答:法律分析:对警务辅助人员的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手续完备。法律依据:《苏州市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 第二十九条: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违反本办法有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的,由上级主管机关或者其所在单位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

警务文员管理办法意见和建议怎么写
答: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机构编制等部门应当在公安机关警务辅助队伍管理工作中履行相应的职责。 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和上级公安机关指导下,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工作。 省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指导全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

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
答:法律依据:《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的招聘、使用、监督和保障,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称警务辅助人员),是指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为公安机关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