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管理的主要内容与手段 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的技术方法

作者&投稿:运骂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一、地质灾害管理的目的与原则

地质灾害管理的基本目的是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地质灾害管理体制。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实现减灾社会化、科学化、信息化。调动全社会力量,预防治理地质灾害,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地质灾害管理的基本原则是:①实行分级管理,推进减灾社会化;②推进灾害管理信息化、科学化、现代化、规范化、法制化;③同其它自然灾害管理相结合;④同资源管理、环境管理及国土开发等相结合;⑤同国家改革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结合。

二、地质灾害分级管理

我国地质灾害的基本特点是:种类繁多,破坏损失严重;分布零散而又十分广泛;防治周期特别长。因此,减灾工作不仅需要巨大的资金投入,而且需要广大灾害区有关部门和亿万民众坚持不懈地长期投入才能奏效。面对这种情况,传统的由政府包揽的减灾体制不但无法筹措足够的资金,而且难以用行政手段无偿调动人力、物力组织实施减灾工程。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出路是实行地质灾害分级管理,推行减灾社会化。

表10-1 地质灾害分级管理责任简表

地质灾害分级管理的核心是在对地质灾害进行科学分类分级基础上,根据社会系统中对于减灾的责任和损益关系,建立中央政府、地方政府、行业与企业、个人相结合的社会化减灾体系(表10-1)。在该体系中,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应发挥骨干领导作用。其基本任务是:制定减灾法规和区域减灾规划;制定技术规范及有关的标准;组织区域性地质灾害勘查,进行区域灾情监测,组织灾情预测、预报;实施重大地质灾害防治;组织协调跨地区、跨部门的地质灾害防治;参与区域国土整治和环境治理,削弱地质灾害发生的基础;与国际减灾行动协调;实施灾害研究。行业和企业根据政府制定的减灾规划和实际需要,通过基建投入和灾害保险等方式,承担本部门、本企业的灾害防治工作。家庭和个人通过个体防护以及灾害保险、灾害互助等形式投入减灾工作。

按照这一体制运行的减灾工作有三个优势:第一,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形成全国、区域、地区、局部相结合的防治网络,加大减灾覆盖面,提高减灾效果;第二,多方面筹措资金,增加减灾投入;第三,明确减灾责任与权益,有利于灾害预防。

三、地质灾害管理的主要内容

地质灾害管理的主要内容是根据分级管理责任,实施灾情管理,进行地质灾害调查与勘查,防治工程管理与项目管理,制定与实施减灾规划与减灾法规,推行减灾技术,合理使用减灾资金,组织实施防治工程。

灾情管理是地质灾害管理和减灾工作的基础。其主要任务是根据地质灾害调查、勘查、防治工程提供的信息;采用地质灾害灾情报告、地质灾害灾情报表等手段进行灾情信息收集与统计,并进行灾情评估与灾害预测预报,使政府和社会能够及时准确地掌握地质灾害灾情现状和可能出现的变化。

根据减灾发展的需要,灾情管理要努力实现科学化、信息化。要达到这一目标,就必须建立覆盖全国的灾情信息网络及相应的地质灾害统计报表体系和计算机信息系统;并以此为依托,及时收集与处理各种灾害信息,并按照一定程序和形式发布灾情报告。地质灾害信息库可分为国家和地方两个层次。灾情报告可分为灾害事件专项报告、地质灾害灾情年度报告、地质灾害综合报告三类。全国地质灾害灾情报告由地质矿产部提供,企业和地区地质灾害报告由企业和地方主管地质机构提供。

地质灾害监测与预测、预报是实现地质灾害灾情管理动态化和有效防治灾害破坏的重要手段。其内容可划分为:区域性监测、预报;地区性监测、预报;灾害事件(或灾害点)监测、预报。根据灾害分级管理原则,国家、地方政府、企业应根据各自的职责负责建立有效的监测预报系统,并相互配合,逐渐形成完整的监测预报网络。

在地质灾害成灾过程中,灾害事件或灾害活动是成灾系统的主体;承灾对象则是灾害系统的客体。二者相互作用,决定了灾害的形成与发展。因此,灾情管理除了掌握灾害活动信息外,还必须掌握承灾客体(或受灾对象)对灾害的承受能力与防治水平。此方面信息同样是制定减灾规划、实施减灾工程的重要依据,所以也是灾情管理的重要内容。承灾信息主要包括人口分布、工程分布、资产分布、产值分布、土地分布以及防治工程分布和防灾软件系统等。上述内容可大致分为基础信息和专业信息两类信息。基础信息通常以国家和地方常规统计资料为基础,适当辅以抽样调查即可获得。专业信息则需通过专门调查取得。

制定和实施减灾规划是实现减灾目标的最实际步骤。地质灾害减灾规划可分为全国规划、区域规划、企业规划。不同层次的减灾规划分别由相应的主管部门制定。任何形式、任何地区的减灾规划都不是孤立的,因此,全国规划、区域规划、企业规划要相互衔接,彼此配合;此外,还要与其它自然灾害减灾规划,以及与同期、同地的经济发展、城市发展、资源开发、国土整治、环境保护等相协调。减灾规划既要有超前目标和先进的科学性,又要有切实可行的方法与措施。建立和健全地质灾害减灾法规,是实施地质灾害管理,实现减灾目标的重要保障。地质灾害减灾法规体系由基本法规、专项法规、地方法规等组成。这些法规除相互协调外,还必须与矿产资源法、水法、水土保持法、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规相衔接。要确保法规的权威性,切实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纠。

地质灾害减灾工程管理的基本目的是提高减灾科学水平,最大限度地发挥减灾效益。多年来的地质灾害管理和防治工作,侧重于灾害形成条件、变化规律等“硬件”内容,灾害经济等“软件”内容非常薄弱,因此,在进一步深化灾害自然属性研究的同时,着力加强社会属性的研究尤其必要。

四、地质灾害管理手段与方法

地质灾害管理手段或方法主要有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技术的。

(一)地质灾害管理的经济手段

1.筹措管理地质灾害减灾资金,支持地质灾害勘查、监测、研究、防治及灾后恢复和重建。

2.发展减灾产业,结合市场经济发展,组织社会减灾活动。

3.推行灾害保险,调动社会积极性,广泛投入减灾事业。

(二)地质灾害管理的行政手段

主要是指各级政府在地质灾害管理中行使领导组织职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1.制定和实施减灾规划。根据全国和地区减灾目标,结合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制定不同层次、不同方面的减灾规划,并组织社会有关方面贯彻实施,使整个减灾活动有计划有目的地进行。

2.进行减灾宣传教育。通过不同途径宣传减灾知识,推行减灾技术,提高全社会的防灾抗灾意识,推动减灾社会化。

3.组织实施基础性地质灾害勘查和区域地质灾害监测、预测以及灾情评估工作。

4.指挥协调抗灾救灾及灾后重建,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

(三)地质灾害管理的法律手段

就是利用法律、法规对地质灾害进行管理。其主要作用是指导和规范减灾活动,保障灾害管理的顺利进行,促使减灾目标的实现。

灾害管理法不是一项单行的法律,而是由相关法规组成的法律体系。主要由下面几部分组成。

1.灾害管理基本法

灾害管理基本法在灾害管理法体系中占有核心地位,它对灾害管理的基本内容、原则和灾害管理的目的、范围、方针政策、基本原则、重要措施、管理制度、组织机构、法律责任等作出原则性规定。

2.专门性灾害管理法规

专门性灾害管理法是以灾害种类,以及灾害管理的特殊领域、特殊问题、特殊行业为内容的灾害立法。可以分为灾害管理部门法及其配套法规、行业灾害管理法规和程序法规等。

3.地方性灾害管理法规

各地区,特别是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地区,可在全国性法规基础上根据本地区需要制定地方性灾害管理法规,以规范本地区地质灾害管理工作。

(四)地质灾害管理的技术手段

制定有关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并在地质灾害勘查、监测、防治工作中贯彻执行,提高地质灾害减灾水平。



地质灾害监测方法技术现状与发展趋势~

【摘要】20世纪末期以来,监测理论和技术方法有长足发展,常规技术方法趋于成熟,设备精度、设备性能已具较高水平,并开发了部分高精度(微米级位移识别率)、自计、遥测、自动传输的监测设施。未来,将充分综合运用光学、电学、信息学、计算机和通信等技术(诸如光纤技术—BOTDR、时域反射技术—TDR、激光扫描技术、核磁共振技术、NUMIS、GPS技术、合成孔径干涉雷达技术—InSAR及互联网通讯技术等),进一步开发经济适用、有效可行的地质灾害监测新技术,提高精度、准确性和及时性,最大程度地减小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关键词】地质灾害 监测 技术方法 新技术 优化集成
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地质灾害时空分布特点呈现新的变化。随着人类工程活动越来越强,人为地质灾害日趋严重,规模、数量和分布范围呈增加趋势;人口密集、经济发达地区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越来越大。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频度和造成的损失不断加大,地面沉降、海水入侵等缓慢性地质灾害的范围逐渐增加。据相关统计资料显示,1995~2002年,地质灾害共造成9000多人失踪或死亡,突发性地质灾害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24亿元,缓慢性地质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90亿元,间接经济损失2700亿元。地质灾害已经成为严重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为了摸清我国地质灾害的分布情况,我国系统地开展了地质灾害调查工作,先后出台了《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明确指出:防治地质灾害,实行“以人为本,防治结合,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期实施,逐步到位”的方针。并于2003年4月启动了全国性地质气象预报。对已经查明的地质灾害体,特别是对生产建设、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的地质灾害,若能运用适当、有效、经济可行的监测措施,作出科学的监测预报,则可最大程度地减小灾害损失。
滑坡监测在不同条件、不同时期其作用不同,总的来说有以下几个方面:
(1)通过综合分析多种监测方法的监测数据,确定地质灾害稳定状态及发展趋势,及时作出预测,防止或减轻灾害损失。
(2)研究导致灾害体变形破坏的主导因素、作用机理,为防治工程设计提供依据。
(3)在防治工程施工过程中,监测、分析灾害体变形发展趋势及工程施工的扰动,保障施工安全。
(4)施工结束后,进行工程效果监测。
(5)综合利用长观监测资料,分析灾害体变形破坏机制和规律,检验在防治工程设计中所采用的理论模型及岩土体性质指标值的准确性,对已有的监测预报理论及模型进行验证改进,改善、提高监测预测预报技术方法。
1 地质灾害监测技术综述
地质灾害监测的主要任务为监测地质灾害时空域演变信息(包括形变、地球物理场、化学场)、诱发因素等,最大程度获取连续的空间变形数据,应用于地质灾害的稳定性评价、预测预报和防治工程效果评估。
地质灾害监测是集地质灾害形成机理、监测仪器、时空技术和预测预报技术为一体的综合技术。地质灾害的形成机理是开展地质灾害监测工作的基础;监测仪器是开展工作的手段;更为重要的是只有充分利用时空技术,才能有效发挥地质监测的作用;预测预报是开展地质灾害监测的最终目的。
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具有爆发周期短、威胁性及破坏性显著、成因复杂等特点,因此,当前地质灾害的监测技术方法的研究和应用多是围绕突发性地质灾害进行的。1.1 监测方法
监测方法按监测参数的类型分为四大类:即变形、物理与化学场、地下水和诱发因素监测(见表1)。
表1 主要地质灾害监测方法一览表


1.1.1 变形监测
主要包括以测量位移形变信息为主的监测方法,如地表相对位移监测、地表绝对位移监测(大地测量、GPS测量等)、深部位移监测。该类技术目前较为成熟,精度较高,常作为常规监测技术用于地质灾害监测。由于获得的是灾害体位移形变的直观信息,特别是位移形变信息,往往成为预测预报的主要依据之一。
1.1.2 物理与化学场监测
监测灾害体物理场、化学场等场变化信息的监测技术方法主要有应力监测、地声监测、放射性元素(氡气、汞气)测量、地球化学方法以及地脉动测量等。目前多用于监测滑坡等地质灾害体所含放射性元素(铀、镭)衰变产物(如氡气)浓度、化学元素及其物理场的变化。地质灾害体的物理、化学场发生变化,往往同灾害体的变形破坏联系密切,相对于位移变形,具有超前性。
1.1.3 地下水监测
地下水监测主要是以监测地质灾害地下水活动、富含特征、水质特征为主的监测方法。如地下水位(或地下水压力)监测、孔隙水压力监测和地下水水质监测等。大部分地质灾害的形成、发展均与灾害体内部或周围的地下水活动关系密切,同时在灾害生成的过程中,地下水的本身特征也相应发生变化。
1.1.4 诱发因素监测
诱发因素类主要包括以监测地质灾害诱发因素为主的监测技术方法,如气象监测、地下水动态监测、地震监测、人类工程活动等。降水、地下水活动是地质灾害的主要诱发因素;降雨量的大小、时空分布特征是评价区域性地质灾害(特别是崩、滑、流三大地质灾害的判别)的主要判别指标之一;人类工程活动是现代地质灾害的主要诱发因素之一,因此地质灾害诱发因素监测是地质灾害监测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
1.2 监测仪器
1.2.1 按从监测仪器同灾害体的相对空间关系分为接触类和非接触类
(1)接触类:是指必须安装于灾害体现场或进行现场施测的监测仪器系列。如滑坡地表或深部位移监测、物理和化学场监测等。该类仪器所获得的信息多为灾害体细部信息,信息量丰富。
(2)非接触类:是指于现场安装简易标志或直接于灾害体外围施测的监测仪器系列。该类监测方法多以获得灾害体地表的绝对变形信息为主,易采用网式施测;特别是突发性地质灾害的临灾前后,具有安全、快捷等特点。如激光微位移监测、测量机器人、遥感雷达监测等。
1.2.2 按监测组织方式分为简易监测、仪表监测、控制网监测、自动遥测
(1)简易监测:采用简易的量测工具(皮尺、钢尺、卡尺)对灾害体地表的裂缝等部位进行监测。
(2)仪表监测:采用机测或电测仪表(安装、埋设传感器)对滑坡进行地表及深部的位移、应力、地声、水位、水压、含水量等信息监测。
(3)控制网监测:在滑坡变形破坏区及周边稳定地带,布设大地测量或GPS卫星定位测量控制点网,进行滑坡绝对位移三维监测。
(4)自动遥测:利用有线和无线传输技术,对仪表监测所得信息进行远距离遥控自动采集、传输,可实现全天候不间断监测。
2 地质灾害监测方法技术现状
地质灾害监测技术是集多门技术学科为一体的综合技术应用,主要发展于20世纪末期。伴随着电子技术、计算机技术、信息技术和空间技术发展,国内外地质灾害调查与监测方法和相关理论得到长足发展,主要表现在:
(1)常规监测方法技术趋于成熟,设备精度、设备性能都具有很高水平。目前地质灾害的位移监测方法均可以进行毫米级监测,高精度位移监测方法可以识别0.1mm的位移变形。
(2)监测方法多样化、三维立体化。由于采用了多种有效方法结合对比校核以及从空中、地面到灾害体深部的立体化监测网络,使得综合判别能力加强,促进了地质灾害评价、预测能力的提高。
(3)其他领域的先进技术逐渐向地质灾害监测领域进行渗透。随着高新技术的发展和应用的深入,卫星遥感、航空遥感等空间技术的精度逐渐提高,一些高精度物探(如电法、核磁共振等技术)的发展,使得地质灾害的勘查技术与监测技术趋于融合,通过技术上的处理、提升,该类技术逐渐适用于区域性的地质灾害和单体灾害的监测工作。
“八五”以来,我国在地质灾害监测技术研究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使我国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水平得到很大程度的提高;但是还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主要表现在:
(1)地质灾害监测技术、仪器设施多种多样,应用重复性高,受适用程度、精度、设施集成化程度、自动化程度和造价等因素的制约,常造成设备资源浪费,效果不明显。
(2)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多侧重于某一工程或某一应用角度,在地质灾害成灾机理、诱发因素研究的基础上,对各种监测技术方法优化集成的研究程度较低。
(3)监测仪器设施的研究开发、数据分析理论同相关地质灾害目标参数定性、定量关系的研究程度不足,造成监测数据的解释、分析出现较大的误差。
因此,要提高地质灾害预警技术水平,必须在地质灾害研究同开发监测技术方法相结合的基础上,进行地质灾害监测优化集成方案的研究。
3 地质灾害监测技术方法发展趋势
3.1 高精度、自动化、实时化的发展趋势
光学、电学、信息学及计算机技术和通信技术的发展,给地质灾害监测仪器的研究开发带来勃勃生机;能够监测的信息种类和监测手段将越来越丰富,同时某些监测方法的监测精度、采集信息的直观性和操作简便性有所提高;充分利用现代通讯技术提高远距离监测数据信息传输的速度、准确性、安全性和自动化程度;同时提高科技含量,降低成本,为地质灾害的经济型监测打下基础。
监测预测预报信息的公众化和政府化。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普及,以及国家政府的地质灾害管理职能的加强,灾害信息将通过互联网进行实时发布,公众可通过互联网了解地质灾害信息,学习地质灾害的防灾减灾知识;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可通过所发布信息,了解灾情的发展,及时做出决策。
3.2 新技术方法的开发与应用
3.2.1 调查与监测技术方法的融合
随着计算机的高速发展,地球物理勘探方法的数据采集、信号处理和资料处理能力大幅度提高,可以实现高分辨率、高采样技术的应用;地球物理技术将向二维、三维采集系统发展;通过加大测试频次,实现时间序列的地质灾害监测。
3.2.2 智能传感器的发展
集多种功能于一体、低造价的地质灾害监测智能传感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将逐渐改变传统的点线式空间布设模式;由于可以采用网式布设模式,且每个单元均可以采集多种信息,最终可以实现近似连续的三维地质灾害信息采集。
3.3 新技术新方法
3.3.1 光纤技术(BOTDR)
光导纤维监测技术又称布里渊散射光时域光纤监测技术(BOTDR),是国际上20世纪70年代后期才迅速发展起来的一种现代化监测技术,在航空、航天领域中已显示了其有效性。在土木、交通、地质工程及地质灾害防治等领域的应用才刚刚开始,并受到各发达国家研究机构的普遍重视,发展前景十分广阔。
通过合理的光纤敷设,可以监测整个灾害体(特别是滑坡)的应变信息。
3.3.2 时间域反射技术(TDR)
时间域反射测试技术(Time Domain Reflectometry)是一种电子测量技术。许多年来,一直被用于各种物体形态特征的测量和空间定位。早在20世纪30年代,美国的研究人员开始运用时间域反射测试技术检测通讯电缆的通断情况。在80年代初期,国外的研究人员将时间域反射测试技术用于监测地下煤层和岩层的变形位移等。90年代中期,美国的研究人员将时间域反射测试技术开始用于滑坡等地质灾害变形监测的研究,针对岩石和土体滑坡曾经做过许多的试验研究,国内研究人员已经开始该方法的研究工作,并已经在三峡库区投入试验应用阶段,同时开展了与之相关的定量数据分析理论研究。
所埋设电缆即是传感器,又可传输测试信号;该方法相对于深部位移钻孔倾斜仪监测具有安装简单、使用安全和经济实用等特点。
3.3.3 激光扫描技术
该技术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应用较早,我国近期开始逐渐引进。主要是用于建筑工程变形监测以及实景再现,随着扫描距离的加大,逐渐向地质灾害调查和监测方向发展。
该技术通过激光束扫描目标体表面,获得含有三维空间坐标信息的点云数据,精度较高。应用于地质灾害监测,可以进行灾害体测图工作,其点云数据可以作为地质灾害建模、地质灾害监测的基础数据。
3.3.4 核磁共振技术(NUMIS)
核磁共振技术是国际上较为先进的一种用来直接找水的地球物理新方法。它应用核磁感应系统,通过从小到大地改变激发电流脉冲的幅值和持续时间,探测由浅到深的含水层的赋存状态。我国于近期开始引进和研究,目前已经在三峡库区的部分滑坡体进行了应用试验,效果较好。
应用于地质灾害监测,可以确定地下是否存在地下水、含水层位置以及每一含水层的含水量和平均孔隙度,进而可以获知如滑坡面的位置、深度、分布范围等信息,从而对滑坡体进行稳定性评价,并对滑坡体的治理提出科学依据。
3.3.5 合成孔径干涉雷达技术(InSAR)
运用合成孔径雷达干涉及其差分技术(InSAR及D-InSAR)进行地面微位移监测,是20世纪90年代逐渐发展起来的新方法。该技术主要用于地形测量(建立数字化高程)、地面形变监测(如地震形变、地面沉降、活动构造、滑坡和冰川运动监测)及火山活动等方面。
同传统地质灾害监测方法相比,具有如下特点:
(1)覆盖范围大;
(2)不需要建立监测网;
(3)空间分辨率高,可以获得某一地区连续的地表形变信息;
(4)可以监测或识别出潜在或未知的地面形变信息;
(5)全天候,不受云层及昼夜影响。
但由于系统本身因素以及地面植被、湿度及大气条件变化的影响,精度及其适用性还不能满足高精度地质灾害监测。
为了克服该技术在地面形变监测方面的不足,并提高其精度,国内外技术人员先后引入了永久散射点(PS)的技术和GPS定位技术,使InSAR技术在城市及岩石出露较好地区地面形变监测精度大大提高,在一定的条件下精度可达到毫米级。永久散射(PS)技术通过选取一定时期内表现出稳定干涉行为的孤立点,克服了许多妨碍传统雷达干涉技术的分辨率、空间及时间上基线限制等问题。
随着卫星雷达系统资源的改进和发展,以及相应数据处理软件的提高,该技术在地质灾害监测领域的应用将趋于成熟。
3.4 地质灾害监测技术的优化集成
3.4.1 问题的提出
(1)监测方法的适应性。对于各种监测方法所使用的监测仪器设施,均有各自的应用方向和使用技术要求;针对不同地质灾害灾种、类型,其使用技术要求(包括测点布设模式、安装使用技术要求等)不同。
(2)地质灾害不同的发展阶段。对于崩塌、滑坡等突发性地质灾害,不同发展阶段所适用的监测方法和仪器设施各异,监测数据采集周期频度不同。
(3)监测参数与监测部位。实践证明,一方面,不同的监测参数(地表位移、深部位移、应力、地下水动态、地声等)在不同类型的灾害体监测中具有不同程度的表现优势;另一方面,同一灾害体不同部位的监测参数随时间变化趋势特点并不相同,即存在反映灾害体关键部位特征的监测点,又存在仅反映局部单元(不具有明显的代表性,甚至是孤立的)特征的监测点。因此,监测要素(监测参数、监测部位)的优化选择,是整个监测设计工作的基础。
(4)自动化程度。决定于设备的集成度、控制模式、数据标准化程度和信息发布方式。
(5)经济效益。决定于地质灾害的规模、危害程度、监测技术组合、设备选型等因素。
3.4.2 设计原则
地质灾害监测技术优化集成方案遵循以下原则:
(1)监测技术优化原则:针对某一类型地质灾害,确定优势监测要素,进行监测内容、监测方法优化组合,使监测工作高效、实用。
(2)经济最优原则:首先,不过于追求高、精、尖的监测技术,而应选择发展最为成熟、应用程度较高的监测技术;其次,对于危害程度较大的大型地质灾害体,可选择专业化程度较高的监测技术方法,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维护,对于危害程度低,规模小的灾害体,可选择操作简单、结果直观的宏观监测技术,由群测群防级人员进行操作。
3.4.3 最终目标
根据不同种类地质灾害和不同类型地质灾害的物质组成、动力成因类型、变形破坏特征、外形特征、发育阶段等因素,研究适用于不同类型地质灾害的监测要素(监测参数、监测点位的集合)、监测方法、监测点网的时空布置模式、监测技术要求,建立典型地质灾害监测的优化集成方案。

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的方法有遥感解译、地面测绘、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山地工程、钻探、试验等。这些方法各有特点。
1.主要技术方法
(1)遥感图像解译
遥感图像能直观地显示区内地形、地貌、地质和水文的整体轮廓与形态,可以宏观认识调查区的自然地理、地质环境,指导调查工作的整体部署,减少盲目性,节省人力、物力的投入。
(2)工程地质测绘
工程地质测绘是地质灾害调查评价最基本、最经济的手段。其成果有利于指导物探、钻探和山地工程及试验工作的部署,应首先开展。
(3)地球物理勘探
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中常用的物探方法有电法、弹性波法、放射性法、重力法、磁法、热测量法、扩散法、综合测井法等类型。物探方法设备轻便、成本低、速度快、覆盖面大,与钻探、山地工程、地面测绘相结合,既可以节约投资,又可取得有效的成果,但要注意物探结果具有多解性,并受应用前提和现场条件的制约。
(4)钻探
钻探方法用于获取深部地质资料,具有成果直观、准确并能长期保存等优点,可以进行综合测井、录像、跨孔探测、长观和变形监测。不足是受交通运输、地形和场地等条件的限制,耗资较大。
(5)山地工程
山地工程分为轻型山地工程(试坑、探槽、浅井)和重型山地工程(竖井、平斜硐、石门、平巷等)。山地工程是地质勘查的重要手段,技术人员可直接观测岩土体内部结构、构造、断层、软弱夹层、滑带、裂缝、变形和地压等重要地质现象,获取资料直观可靠。还可以进行采样、原位测试,为物探、监测乃至施工创造有利条件。山地工程施工受地层岩性和其他条件限制,为保证施工安全,要认真研究论证防范措施。
(6)试验
试验是研究地质体的材料特性,即物理性质、水理性质、力学性质及其赋存环境(如地下水、地应力、地温等)的重要手段,是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中复杂地质条件下地质参数选取的重要途径。
2.选择方法的原则
方法的选择应以调查工作的任务要求、阶段以及地质灾害的特征为依据,以期使用最基本、简便易行的方法,以最低的投入,取得有用且好用的资料,实现最好的减灾效益。
1)针对性:要根据现场踏勘和前人资料,初步判定地质灾害的性质,有针对性地选择勘探方法,避免盲目工作,做到事半功倍。
2)实用性:力求以最简单的方法解决最复杂的问题,不刻意追求新奇复杂的技术方法。
3)简单高效:尽可能采用操作简便、易于搬运、环境适应性强的设备。
4)经济合理:在能满足调查评价任务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工作量。
3.方法的配置
方法的配置要充分考虑调查工作的阶段性,方法自身的适用性,方法之间的互补性、互验性,技术和经费的可行性。
钻探和山地工程对物(化)探有很强的互补性和互验性。先用钻探对地面物化探结果进行验证,提高其成果的准确性和推广价值。再进行测井和跨孔探测,拓宽物探的勘测范围,以取得更好的成效。钻探要投入到关键部位,每个钻孔都应综合测井,进行变形监测等,发挥其较多的功能。
试验用于查明灾害体的地质特性和赋存环境,提供岩土体物理力学参数和水文地质参数,要结合其他工作统一部署。试验常常成为解决复杂地质问题的有效途径。
实践表明,如果地质测绘工作细致深入,轻型山地工程配合得当,物化探工作针对性强,就可以大大降低钻探工程量,少用甚至不用重型山地工程。

地质灾害减灾工程规划的指导方针、基本原则和目标
答:9.3.1 指导方针 遵循地质灾害自身发展规律,以《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为依据,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社会稳定为核心,以突发性地质灾害为重点,以科技为依托,以健全法规和管理体制为手段,坚持“以人为本、人地和谐共处”的原则,把地质灾害防治与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紧密结合...

地质环境评价与地质灾害管理内容简介
答:全书分为三篇,共15章。第1至第5章深入探讨生态地质环境评价的理论基础,包括生态环境地质调查的方法、生态地质环境评价的原理,以及GIS与遥感技术在环境地质调查中的应用。第6至第9章则聚焦于地质灾害风险评价与风险管理,包括风险评价指标体系、预测模型,以及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具体风险评估和管理策略。

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防治工作方案范文镇
答:降雨因素。持续性降雨、大暴雨是诱发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 三、重点防范期和防御重点 (一)重点防范期。结合我镇历年的降雨及分布情况,__年全镇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在5月—10月,特别是7月、8月,极易出现暴雨、特大暴雨等极端天气,存在诱发大规模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 (二)...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条例内容
答: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依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拟订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包括下列内容:(一)主要灾害点的分布;(二)地质灾害的威胁对象、范围;(三)重点防范期;(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五)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责任人。第十九条...

地质环境管理和保护的内容是什么?
答:地质环境管理的内容包括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或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监测、监督以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承担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勘查、评价工作;指导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

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中重点防御区域有哪些重点
答:一是要建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做到机构建全、人员落实;二是要组织编制和及时发布辖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三是落实领导责任制,做到层层负责,分级管理;四是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计划,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用于对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调查、监测和防治;五是制定重要隐患点...

全球地质灾害态势及防治趋势
答:行动框架按地震、海啸、滑坡和火山爆发等对地质灾害进行了划分,并且每类地质灾害都有灾难性事件的例子以及死亡率和经济损失统计数据。在本项行动框架中,对合适的判别方法的重要性、风险减少措施(包括早期预警系统)、加强制度管理(包括建筑物容纳能力)等3个主要内容进行了更加详细的讨论。 由于国际科学理事会亚太地区办公...

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答:建立健全按灾害级别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地方人民政府为主的管理体制。 二、组织体系和职责 国务院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出现超出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需要由国务院负责处置的特大型地质灾害时,根据国务院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议,国务院可以成立临时性的...

四川省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内容
答: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我省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的监督与管理,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

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的第四章 治理
答:第二十条 地质灾害治理责任,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界定。第二十一条 主要由自然作用形成的地质灾害,由当地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治理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第二十二条 主要由人为活动诱发的地质灾害,由诱发者承担治理责任。地质灾害治理责任应当包括下列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