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想问一下 ,停职反省最多是多长时间?这期间有工资吗/ 律师,你好,我想问一下离职后公司没有把工资发齐,要怎么处理?...

作者&投稿:卞进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你们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 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
其次,确认劳动关系后,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补发工资。
第三,单位应当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否则应当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作为代通金。
第四,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五,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第六,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祝福!

有工资的 ,时间看你的问题什么时候搞清,说不定一直到你退休

很明确的告诉你,在公务员法的规定中并没有停职反省这样的处罚措施,只有停职,没有停职反省一说。停职无明确期限。

这个没有具体时间规定,应该支付基本工资。

停职反省有长的也有短的,这取决老板。在这期间是有工资的

王律师你好!我想问一下,单位无薪开除,是不是触动了劳动法?~

违法解除需支付经济赔偿金。

有借条可以,证人证言,录音及影像资料都可以是证据。
不发工资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

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当事人可要求经济补偿。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等等。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