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 如何规避交易风险 私下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如何规避买方风险??

作者&投稿:锁咸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私下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规避风险,具体如下: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查看房产证,土地证,个别地区还有契税证);
2、产权是否明晰无纠纷(是否有抵押,查封,离婚析产,继承,共有权人状况);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须注意:买卖不破租赁);
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是否有土地抵押,查封等);
5、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是否在动迁红线内);
6、房屋是否合法 (不要有违规搭建等,无法办理过户);
7、单位房屋是否侵权 (福利分房等);
8、水电气暖物业费用是否拖欠,该房产内户口必须迁移(特别是学区房) ;
9、中介公司是否违规 (选择全国连锁的正规品牌中介机构办理,避免黑心中介吃差价等);
10、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违约赔偿责任)。

如何规避二手房交易的风险?看清房产证,本人到场当面签约



买卖二手房时,如何规避风险~


我可以告诉你你们这样的做法是完全不妥的;最终受害的决对是你。你这样做就是为了逃税是吧?我给你分析一下吧。 1:房产是以登记实别所有制;就是说这个房子在国认权威部门登记的谁的名字就是谁的。就算把房产证全部给你但房产管理局没有底。(还有就是购买时的发票也是很有力的一个证明) 2:房子天天都在涨如果到时候他后悔了他是可以反悔的最多就是按你们签的约定倍你点钱。五年以后你是可以逃点税但是五年后这个房子要是涨了二倍他可能就会反悔了。因为银行一直是他的名字在还钱。如果你不还银行也是找他不会找你因为在没有经过银行同意的情况下他就把这房子卖给你是不合法的你们的买卖合同根本就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因为银行是这个房子的他项权力人在没有经过银行同意他就把房子卖了是不合法的。 3:公证这个方法看起来很有效果但是有一点很多人都不知道。那就是公证当事方可以随时撤销公证因为房子是他的权威部门都是保护当事人的权力而不会保护受益人的权力。你是受益人懂不懂他随便找个理由就可以撤销了。要不然大家都去公证了都去逃税了你说是不是?要是公证可以把房管局的权力都给盖了那谁还去交税啊?都去公证国家收不到税喝风去啊? 所以我劝你最好不要这样做不然以后你会很麻烦的亲兄弟还要明算帐呢房子这东西呵呵价值千金考虑清楚点不要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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