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初审公告, 商标注册公告,有什么不同? 商标初审公告, 商标注册公告,有什么不同?

作者&投稿:甫波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商标初审公告和商标注册公告,他们的使用方式是不同的。

答:
区别在于:商标初审公告和商标注册公告的时间不同,所代表的商标权利状态不同。商标初审公告是在商标局实质审查后,初步核准商标注册时进行的公告,公告后还有三个月的异议期,此时商标并没有完全注册成功,因为只有通过三个月异议公告无人提出异议,商标才注册完成。
商标注册公告是在三个月异议期结束之后,无人提出异议,或是有人提出异议,但是对方的异议理由未得到商标局的支持,从而商标局通过原商标的审核,代表商标已注册成功而进行的公告。

初审公告是初步审定公告,在此期间大家是可以提异议的,如果异议成功你的商标还是会被驳回的;注册公告是已经注册成功的公告,过一段时间就可以拿到商标注册证了,想要注册商标可以在社标网查询商标,有近似商标存在,你注册商标的时候是会被驳回的,商标注册成功后可以监测,有人注册近似商标,你可以提异议,阻止别人注册成功,同时也是保护你的商标权益

申请流程:
1、形式审查(约20日):商标局对申请商标注册的文件、手续是否合乎法律规定,若符合法律规定,审查机构编定申请号,确定申请日,将会在1-2月内下发《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注:此文件仅表示国家商标局受理此项申请,不代表该商标核准注册)
2、 实质审查(约6-8个月):商标局对商标注册申请是否合乎商标法的规定(商标禁用条款、不具有显著性、存在近似商标等)所进行的检查、资料检索、分析对比、调查研究并决定给予初步审定或驳回申请等一系列活动。
3、 初审公告(3个月):商标初审公告是指商标注册申请经审查后,对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允许其注册的决定,并在《商标公告》中予以公告。
4、 领取注册证(约1个月):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刊登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三个月没有人提出异议的,该商标予以注册,同时刊登注册公告。三个月内没有人提出异议或提出异议经裁定不成立的,该商标即注册生效,发放注册证。

商标初审公告, 商标注册公告,有什么不同?。~

商标初审公告是先看下这个商标有没有被别人注册了
商标注册公告是这个商标注册下来了

商标初审公告(商标不一定注册成功):是在商标局实质审查后,初步核准商标注册时进行的公告,公告后还有三个月的异议期,此时商标并没有完全注册成功,因为只有通过三个月异议公告无人提出异议,商标才注册完成;商标注册公告(商标已经通过审核,等下发注册证):是在三个月异议期结束之后,无人提出异议,或是有人提出异议,但是对方的异议理由未得到商标局的支持,从而商标局通过原商标的审核,代表商标已注册成功而进行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