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在京外就业落户办理程序和所需材料中“档案已到”章 什么条件才具备出国?

作者&投稿:除趴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您好,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在京外就业落户办理程序和所需材料

一、申请人在线注册申请

登陆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 进入“就业落户”栏目,选择“就业落户在线服务系统”进行注册,注册后登录系统,填写申请信息并提交申请(状态为“已提交”)。

二、办理就业报到证和落户介绍信所需材料:

1. 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2. 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如国内已取得博士学位,出国做博士后研究或者访问学者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国内博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3. 单位接收函原件(需在“就业落户”栏目常见文件下载专区下载格式样本,如在户籍所在地工作,需由户籍所在地的用人单位出具接收函);

4. 由存档机构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原件(需在“就业落户”栏目常见文件下载专区下载格式样本),档案在我中心者出具“委托管理人事档案合同书”或“留学人员人事档案调转协议书”或存档卡复印件(需加盖“档案已到”章,A4纸复印) ;如果档案在出国前的学校,由学校出具;如果档案在自己手中,需要先把档案存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委托的人事代理机构或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中心,由存档机构出具。

如果需要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档案调转,档案调转请参考:留学回国人员短期存档流程办理相关手续。

5.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6. 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的复印件或者户籍证明的复印件;出国前将户口存放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者,提供户口存放合同复印件;出国前户口已注销的留学人员,请提供原户籍管理派出所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注:出国留学前将户口存放于我中心的留学人员回国后工作仍需申请办理“就业、落户”相关手续,不得只申请办理就业报到证。

办理完就业报到证后可以办理档案转移手续,如档案在我中心,档案调转请参考:留学回国人员短期存档流程办理相关手续

三、办理程序和方式:

现场申请:

1、申请人或被委托人持委托书备齐上述规定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前往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回国处递交申请;

2、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验看所有原件材料并留存复印件;

3、缴费:就业、落户办理手续费每项分别为100元,办理就业手续和落户手续共200元。

4、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可于当天领取办理结果。

邮寄申请:

1、申请人将上述规定材料的复印件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6号辉煌时代大厦6层 回国处 乌洁收 邮编:100080 备注一栏注明“办理就业落户”。 所有复印件均需所在用人单位进行核实,并在每一张复印件上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公章。

2、请随申请材料寄一张填写好回邮地址的EMS快递单(如收件人不是申请人本人,请将申请人的姓名写在快递单备注一栏),并记好快递单号以便之后查询快递进度

3、汇款:就业、落户办理手续费每项分别为100元,办理就业手续和落户手续共需手续费200元,每人每次缴纳单项服务费50元。(在户籍所在地工作只需办理就业报到证,而不在户籍所在地工作需同时办理就业报到证和落户介绍信)。请将就业落户费用和服务费(150元或250元)一并汇到以下账号: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亚运村支行

户 名: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账 号: 8864291002000

如需退款,每笔退款,银行收取5.5元手续费;

注: (1)汇款时请务必在汇款单的“附加信息及用途”中注明申请人的姓名和就业落户费用,填写格式如下:“XXX就业落户费”。

(2) 办理完汇款手续后,请将汇款单存根的清晰复印件附于申请材料内寄至我中心。

(3) 汇款单为查询款项是否到账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

4、关于发票开具请您阅读“发票开具须知”。

5、工作人员自收到申请材料审核后于20个工作日左右将就业报到证及落户介绍信通过EMS快递寄出给申请人,办理期间系统状态不会有变化,请申请人与快递公司确认我处已签收材料即可,待状态变为“办理完毕”后,说明材料已经寄出。

6、 如有其它问题,可致电:0086-10-62677800 或 发邮件至邮寄办理咨询邮箱: post@cscse.edu.cn

欢迎向158教育在线知道提问

到北京的留学生服务中心用存档卡查询并盖章。

本人持有公务护照,出国留学使用因私护照是否可以?辞职后,公务护照如何处理?~

我是机场边检站的,以我的经验而言,你出国留学只要使用因私护照,办理好相应签证就可以了。而你的公务普通护照,我还真不知道怎么办,原单位要收就收,不收拉倒。反正你的意思是你持有两本护照会不会有麻烦?不会。空姐们基本上都每人持有4到5本证件

1、申请人凭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领取《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一式1份,如实填写,按要求由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由申请人本人向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递交申请;

2、提交2张2寸近期直边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详见关于照片的说明),其中1张由本人贴在申请表照片栏内,1张在提交申请时交给接待人员;

3、提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

4、个人出国旅游,须提交旅行所须费用证明,如存期已超过3个月的定期存款单(数额不得低于4000美元或等值国际流通货币或50000元人民币);存款单存期不足3个月的,须同时提交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公安机关留存复印件;*存款单与存款证明必须由市内五大银行(中行、建行、工商行、农行、交通银行)出具。

5、提交的各种申请材料复印件均为B5纸规格。

回答者:匿名 7-6 14:46

A 规定条文
B 出国旅游手续办理流程

A 一、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是发给中国公民,供其出入国境和在境外旅行、居留时证明其国籍和身份的证件。
(一)护照种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分为外交护照、公务护照、普通护照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普通护照又分为因公普通护照和因私普通护照。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的代用证件。
(二)护照颁发对象
外交护照主要颁发给中国党、政、军高级官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和各民主党派的主要领导人,外交官员、领事官员及其随行配偶、未成年子女和外交信使等。
公务护照主要颁发给中国各级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驻国外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和驻联合国组织系统及其专门机构的工作人员和他们的随行配偶、未成年子女等。
因公普通护照主要颁发给国有企事业单位出国从事经济、贸易、文化、体育、卫生、科技交流等公共事务活动的人员。
因私普通护照主要颁发给因定居、探亲、访友、继承财产、自费留学、就业、旅游等私人事务出国和在国外定居的中国公民。
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主要颁发给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中国公民。
原则上,中国护照发给16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不满16周岁者,则随其父母或监护人合用一本护照。在必要时,也可为16周岁以下的儿童单独发相应的护照。
(三)颁发护照机关
在国内,因公务出境的中国公民持用的护照由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的地方外事部门颁发;因私事出境的中国公民持用的护照由公安部或公安部授权的地方公安机关颁发;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由中央人民政府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依照法律签发,具体负责签发护照的机关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入境事务处。
在国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以及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受理申请并颁发护照事宜。
颁发护照机关根据法律规定有权拒绝发给护照,并对已经发出的护照,有权宣布吊销。
(四)护照、证件有效期和有效地区
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和普通护照的有效期,根据持照人不同情况和需要加以确定,但最长不超过五年。期满前可延期,但每次延长期限不得超过护照原有有效期。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的有效期为十年,签发给16周岁以下儿童的护照有效期为五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种护照的有效地区均为世界各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有两种,其有效期分别为两年(入、出中国国境多次有效)和一年(入、出中国国境一次有效)。如有效期满,不得延期。有效地区均为世界各国。
二、申请人需履行的手续
公民因私出国申领护照,须向本人户口所在地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回答有关的询问并履行下列手续:
1、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的"中国公民出国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和2张照片(照片规格二寸);
2、提交与出境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3、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并提交其复印件。
三、申请人需提交的相应证明材料
(一)出国探亲访友。
须提交亲友的邀请信和邀请人在前往国的居住证明。
1、邀请信(具备下列之一即可):
(1)、正式邀请信;
(2)、邀请内容的普通信件。
2、邀请人在前往国的居留证明(具备下列之一即可)。
(1)邀请人在前往国的居留资格证明;
(2)邀请人在前往国正在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3)其他经出入境管理部门认可的能证明邀请人在前往国合法居留的证明。归侨、侨眷凭其户口所在地的市、县侨办或侨联出具的归侨或侨眷证明。60周岁以上的公民和随父母(或监护人)出国未满16周岁的公民,只提交其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意见,免交亲友的邀请信和邀请人在交往国的居住证明。
(二)个人出国旅游。
须提交旅行所需外汇费用证明(如申请人银行存款证明),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必要时,申请人还应提交境外亲友的邀请或担保信函。
(三)自费出国留学。
须提交接受学校出具的入学通知书,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必要时,申请人还应提交必需的经济保证证明。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申请自费出国留学,须提交省一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自费留学资格审核证明"。出国学习宗教课程(含前往国宗教院校学习)的,须提交省级以上宗教局出具的同意证明。公派留学人员(含国家公派和单位公派留学人员)出国留学,须提交填写完整的《公派留学人员申请护照登记表》。
(四)出国定居。
须提交拟前往国家政府主管机关或驻华使、领馆的定居许可证明或拟定居地亲友同意去定居的证明。
(五)出国继承财产。
须提交有合法继承权的证明。
(六)个人出国就业。
须提交在前往国具有法律效力的聘用、雇用单位或雇主的聘用、雇用证明。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是指:经前往国公证机关或我驻外使、领馆认证的证明。由劳务公司协助办理的出国劳务人员,须提交有外派劳务经营权的劳务输出机构确认的申请人劳务输出证明。由境外就业服务机构协助办理出国就业的,须提交有境外就业经营权的境外就业服务机构确认的申请人与境外雇主签订的就业合同。
(七)企业人员因本企业业务需要出国。
1、提交国外企业邀请业务出国的函件。
2、交验拟出国人员所在企业工商营业执照,验副本,收复印件。
3、提交所在企业法人代表亲自签发的函件和企业对拟出国人员出国的意见。企业的负责人出国,还须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对其出国的意见。私营企业、个体工商业者出国,是工商联会员的,由市、县(区)私营企业协会或者个体劳动协会出具意见。
4、提交国外就业联系单位的邀请函件。函件是外文的。同时附中文译文。此种函件应交正本和两份复印件。复印件由受理审批机关和复核机关各留存一份,正本待审批完毕时退还申办人。
5、交验受理审批机关的复核审批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6、由拟出国人员亲自如实填写《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表》两份,在申请表上贴妥照片后,另附交一张照片,制作出境证件使用。
(八)出国从事其他非公务活动须提交国外相应的邀请函件。
四、护照、证件的领取
1、申请人或申请人的法定监护人凭本人身份证领取护照、证件;同时出具领证收条。多人申请商务出国的,可上其中一人或法人代表凭所有申请人身份证领取护照、证件。
2、地、州、市(县)申请人需要在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领取护照、证件的,凭相关地、州、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申请人的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领取护照、证件的"批准通知书"领证。
3、申请人对领取的护照、出境卡及有关证件认真核对无误后,由申请人在"持照(证)人签名处",用钢笔亲笔签名。
五、急事急办的界定
按照公安部"急事急办"暂行规定,急事指:
1、出国探望危重病人;
2、出国参加亲友葬礼或处理亲友后事;
3、出国参加商务活动,时间紧迫的;
4、出国留学,开学时间临近的;
5、出国治病,情况紧急的;
6、前往国的入境许可或者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的;
7、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紧急事由。
申请人可根据情况申请加急申办护照、证件,对加急申请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收到制证材料后,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制证工作;情况紧急的1个工作日内完成制证工作;情况特别紧急的当即完成制证工作。
六、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审批公民因私事出国(境)及制作相应护照、证件时限的说明
1、对于条件符合、手续齐备的护照申请,各市(县)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受理审批工作并向复核审批机关寄出有关材料,各地、州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按接到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完成复核审批工作并向制照机关寄出有关材料,需要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复核审批的,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接到有关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审批工作;省公安厅及昆明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2个制照点接到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护照制作工作。
2、对申请赴港、澳地区定居的,各级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在累计45个工作日内办结并通知审批结果。
3、对于出国奔丧、探望亲人、留学在即、紧急商务和师生利用寒暑假出国的申请,由申请人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根据不同情况,在累计10个工作日内办结。情况紧急的在累计3个工作日内办结。
4、对在我省投资办企业、购买商品房的台湾同胞申办一个以上、多次往来内地签注的,省公安厅出境管理处在2个工作日内审核办结;对有紧急商务等特殊情况的,在当天审核办结。申办短期停留延期的,各地、州(市)、县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的当日审核办结。
七、如何办理补、换、发护照手续
如所持护照即将过期、无法延期或加页需申请换领新护照,应提供原护照、驻在国合法身份证明或有效居留证件原件。原护照上填写的项目如有变动,须在申请表中注明并提供有关证明。
持因私普通护照的中国公民,护照在国外遗失或被窃应立即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所在国使、领馆或外交部授权的其他机构,在当地报纸登报声明原护照作废,并同时向当地警察局报案。申请补发护照时,应提供具有中国国籍的有关证明,驻在国合法身份证明或有效居留证件,原护照遗失或被窃详情的书面报告,并填写有关表格,交三张两寸免冠正面近照。经向原发照机关核实无误后,有关使、领馆或机构方予补发护照。
持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因公普通护照的中国公民在国外遗失或被窃上述护照,应立即将有关详情书面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所在国使、领馆或外交部授权的其他机构。
八、如何办理护照延期手续
护照延期手续应在护照有效期期满前办理。在国外办理因私普通护照的延期手续应提供护照原件,驻在国合法身份证明或有效居留等有关材料。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因公普通护照延期需根据国内通知办理。

留学生落户北京都需要什么条件留学生落户北京
答:一、留学回国人员申请落户北京的要求(须同时具备)1.在国内从未进行过就业分配手续的同学,在国外学成后回国工作的或出国前已进行解除公职手续的留学回国人员;2.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含硕士);3.出国留学一年以上(满...

留学生回国后应该如何办理落户北京
答:办理留学生北京落户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在国内高校毕业后直接出国留学的人员,在国外学成后回国工作的;或者出国前已经办理了辞职、离职等解除公职手续的留学回国人员;2.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含硕士);3.出国留学一年以上(...

留学生回国想要落户北京户口有哪些方法
答:一、基本要求1. 申请人工作单位必须在留学生服务中心立户,并提供留学生落户北京相应指标;2. 在国内高校毕业后直接出国留学的人员,在国外学成后回国工作的;或者出国前已经办理了辞职、离职等解除公职手续的留学回国人员;3.在...

北京留学生落户政策2022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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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国人员申请就业落户的基本步骤
答:回国人员申请就业落户的基本步骤如下联系工作单位联系并落实好工作单位,用人单位根据其类型和“单位立户管理办法”办理单位立户手续并承担相应义务。准备申请材料准备申请材料。人员根据就业单位的类型认真准备相关材料,如国外学历学位认证...

海外留学生落户北京条件
答: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

非京籍户口,硕士留学回国,想在北京工作、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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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北京市留学人员工作居住证和来京落户须知
答:一、单位立户 1、单位立户程序 (1)自2006年1月起,留学人员所在工作单位负责人事的管理人员,须在本单位所聘留学人员第一次申办《北京市(留学人员)工作居住证》或留学人员来京落户前,到北京市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单位...

北京留学生落户政策是什么
答: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政策如下:(一)合法稳定就业指标及分值申请人应与在京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连续工作满1年及以上,或在京投资办企业并连续经营满1年及以上,或在京注册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并连续经营满1年及以上;以...

我留学回来,可一在北京落户吗,该怎么办理呢?
答:一、聘用单位审核留学人员申请在京就业落户应具备的五项基本条件:1、在国内高校毕业后直接出国留学的学生,在国外学成后回国就业;或出国前已办理解除公职手续的留学回国人员;2、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3、出国留学一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