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老房子赠予给儿孑后儿孑离婚把房子过户给了老婆问男方父母要回房子可以吗? 离婚后子女判给对方,子女属于哪个家庭的成员,有什么法律依据?

作者&投稿:双甄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这个估计不可以具体你要去咨询一下律师,父亲把老房子赠予给了儿子而儿子离婚又把房子过户给了老婆,也就是说媳妇已经办理了正规的房产过户手续如果要回房子难啊。



不可以
因为赠与生效后一般不能撤销、除非被赠与人有伤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的行为才能撤销赠与。
因此赠与生效后这个财产就是受赠人的。他有完全的处置权。他再想给谁也就是他的自由了。

不可以的,赠予协议已经双方签字就已经生效,是不可以再拿回来的,再说了既然是赠予儿子那就是儿子的房子了,儿子有对房子的支配权,儿子把房子过户给老婆是儿子的权利,不违法,父母已经不再具备对房子的支配权,所以父母不能要回房子。

男方父母已经不能再要回房子了,因为房子所有权已经发生转移。首先是父母把房子赠与给儿子,儿子已经取得了房屋所有权,房子成为儿子的财产。然后儿子离婚时又将房子分割给儿媳,儿媳取得了该房子的所有权,成为新的产权人。因此,父母已经无权对该房子要求返还。

父亲的房子,已经赠予给了儿子,那么就属于儿子的财产了。儿子将房子过户给了老婆。相当于这个房子已经归属于他老婆的名下。但是儿子和他老婆离婚了。父母想要要回房子是不可以的。就相当于已经给出去的东西,再想要回来,没有办法的。毕竟是赠与关系。如果是买卖关系可以买回来。赠与的要不回来的。

离异家庭,家庭关系,法律~

你没有权利。
还好你还未成年。至于大学的学费,父母没有法定义务承担成年子女的教育费用,他们可以支付,但并不必须。

离婚后,即便子女判给了另一方,但是子女还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是永远都不会改变的。对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负担子女的全部或部分抚养费,其中,抚养费包括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第一,一般来说,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具备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父母此时对其就没有了抚养义务;第二,如果您的小孩已年满18周岁,但是尚不能独立生活,比如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那么此时就存在抚养权问题,如果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其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此外,离婚时,一般情况下双方约定的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支付抚养费也是支付到子女年满十八周岁时或子女能够独立生活时止。一旦子女超过了18周岁,父母对其就没有了法定的抚养义务,包括子女上大学的相关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北京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法院在处理双方争议子女抚养权时,以有利于子女成长为原则。为了证明孩子随您生活比随对方生活更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我们可以从双方工作性质、工资收入、受教育程度等方面进行比较,还可以提交双方健康情况、孩子生活环境等方面的证据,如上学远近,有无老人帮助照料等。此外,8周岁以上的孩子本人的意见也相当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