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要坚持

作者&投稿:丙盛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我们要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完善公共安全体系,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急难险重突发公共事件置保障能力,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应为加强“个人信息保护”而不是“国家信息保护”。

面对当前深刻复杂的外部环境变化和我国改革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党的二十大报告着眼于党和国家发展全局,从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的角度对社会安全、防灾减灾、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方面工作提出新要求,做出新部署。

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全面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从快速响应向风险预防转变,从传统的救灾减灾向韧性提升、风险治理、协同应对的可持续发展方向转变,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稳定,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的必然要求。

应急管理模式亟需转型:

进入新时代,我国公共安全形势总体向好,但仍面临着不少挑战,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件、事故灾难、食品安全事件、公共卫生事件等各类突发事件时有发生。这些事件的发生不仅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巨大损失,而且不断冲击着社会公众的安全底线,凸显出公共安全问题的严峻性。

公共安全事故的发生是对各城市应急管理能力的考验,事故的严重程度和造成的后果是对各城市源头防范意识是否足够强、风险管控能力是否足够高、应急准备是否充足、监测预警是否到位、事态研判是否准确、信息报告是否及时、应急管理体系是否完善等的直接反映。

所谓“灾害”,有“灾”必有“害”,只是严重程度不同,因此,怎样将“灾”的发生概率降到最低,如何完成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完美转型,是新时期应急管理领域亟需突破的重大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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