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度天桥区事业单位公 开 招 聘 工 作 人 员 简 章

作者&投稿:招卓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2008年度天桥区事业单位公 开 招 聘 工 作 人 员 简 章
  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天桥区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济南市人事局《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7]91号)精神,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计划

  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街道办事处事业编制,计划为40人。

  二、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四)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73年6月1日至1990年6月1日期间出生);

  (五)身体健康;

  (六)国家承认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含2008年应届毕业生),且具有济南市常住户口。

  天桥区“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两年(含2006年招募的大学生),按一定比例单设招聘职位(见招聘计划表)。

  凡入学前与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的毕业生,未经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不能报考。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能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应届毕业生除外),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08年6月12日

  上午 8:30—11:30

  下午13:30—17:00

  报名地点:天桥区委党校(后黄屯64号)

  招聘报名工作由区人事局具体组织实施,报名时需提交国家承认的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3张,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介绍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的证明材料和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并能够正常毕业。

  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

  四、招聘办法

  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每人限报一个职位。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30%。考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判断推理能力、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运用基本知识分析判断的基本能力等。笔试时间为6月29日上午9:00—11:00,具体考点、考场见笔试准考证。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计划招聘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个别职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评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思维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70%。根据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若考试总成绩并列,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若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体检人选)。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和进入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名单将在济南市天桥区政府信息网(www.tianqiao.gov.cn)上公布。

  五、体检考核

  用人单位按照招聘计划与拟聘人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医院由区组织、人事部门届时指定,体检标准参照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核,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岗位所需的业务和专业知识等情况。对体检、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经区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录取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等综合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济南市天桥区政府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根据公示结果,用人单位和被录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事业单位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半年,就业期内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聘用合同一般为三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应聘人员接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权利。

  七、回避及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招考聘用工作实行政务公开,报考条件、考试成绩、录取结果等情况及时在济南市天桥区政府信息网上公布,以确保招聘工作的客观公正。

  招聘工作由区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85872687

  本简章由区人事局负责解释。

  附件:2008年天桥区城区街道办事处招聘事业人员(居委会工作人员)计划表

  中共天桥区委组织部

  天 桥 区 人 事 局

  二○○八年六月五日

  天桥区城区街道办事处招聘事业人员(居委会工作人员)计划表
  序号   招聘单位   计划
  招聘
  人数
  1   制锦市街道办事处   4
  2   北坦街道办事处   4
  3   纬北路街道办事处   6 (含天桥区“三支一扶” 大学生招聘职位一个)
  4   天桥东街街道办事处   2
  5   官扎营街道办事处   4
  6   宝华街街道办事处   3
  7   堤口路街道办事处   5
  8   无影山街道办事处   4
  9   南村街道办事处   4
  10   北村街道办事处   4
  合计   40

限制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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