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乘客晕倒司机拒绝驾车送医后死亡,司机有责任吗?

作者&投稿:粱独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我认为司机是有一定责任的,因为如果他直接开车将这名乘客送到医院的话,他不仅不会被公交车公司处罚,也许还会被嘉奖,而这个人的生命也能够被挽救回来。2019年8月8日,陈先生和自己的母亲上了这辆公交车,结果在公交车上,陈先生突然晕倒了。陈先生晕倒之后,陈先生的母亲非常焦急,旁边的乘客也在一旁帮忙。乘客帮陈先生叫了救护车,而司机也停下了车,对着现场拍照,很多人要求司机将这个人送往医院,却被司机给拒绝了。但这个司机后来也跟着下了车,帮陈先生拦了一辆车。

陈先生的母亲带着陈先生坐这辆车去了医院,但遗憾的是,陈先生最终还是没有存活下来。陈先生的母亲将这一切怪在了司机身上,要求公交车司机对自己进行赔偿。我认为陈先生母亲的诉求是非常合理的,因为在这种时候,我们应该分秒必争,而不是应该去固守什么章程,公交车司机不将乘客送到医院,可能也是顾忌会被公交车公司处罚。

有时候我们应该守规矩,有时候我们却应该不守规矩。而且当时大部分乘客都同意了司机将陈先生送到医院,而司机本人却没有同意。乘客不嫌耽误自己的事,司机也不应该在这种时候计较太多。突然晕倒这种事是谁都没有想到的,而司机在这个时候也应该作为主导,合理安排好应该如何做。那司机在这个事件中也算是提供了一些帮助,他让乘客叫救护车,帮陈先生拦车。但他所做的这些帮助,都比不上他直接将陈先生送去医院来的直接。

我们并不是想让司机丢掉自己的工作,因为如果司机将乘客送到医院的话,公交车司机如果想要开除这名司机,司机完全可以通过新闻曝光自己的行为,这样自己不仅不会被开除,还会受到众多人的表扬。毕竟这是一件正能量的事,就算乘客没有救回来也改变不了这件事的性质。白发人送黑发人就是一场悲剧,陈先生母亲心中的难过我们可以理解,也支持陈先生母亲为陈先生维权。在事发后,司机不应该顾着拍照,而是应该立刻对这件事做出决断来。从司机的行为我们可以看出,他自己是比陈先生要重要的。这是人之常情,但却总让人感觉有点无情。



按常理来说,帮助别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乘客晕倒司机拒绝驾车把人送到医院,只能说明这个司机素质不高,乘客晕倒也不是司机导致的,司机并无责任。

我认为有很大的责任,没有事比人命更重要,司机这种行为太无情冷漠了。

有,我觉得还是有一点责任的。应该找一些人把他送医生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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