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中借条上没注明担保人,只签名。但借条是签名人写的,借款人是另一人。那这个签名人有责任吗? 我帮别人担保,在借条上签了字,但没写担保人,就是在借款人签名...

作者&投稿:诺界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无责任。因为这种情况,不属于担保,或者说没有形成担保的行为,所以这个签名人没有责任,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但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证人,出借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事后被他人在签名前添加“借款人”字样,当签字人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当时仅以见证人身份签字时,就可能被判决承担借款人还款责任或担保责任。这种情况就需要对借条进行鉴定。

扩展资料:

案例

2015年5月9日,乙向甲出具借条一张,约定乙向甲借款9万元,并口头约定借款3天左右还款。同日,甲通过给付现金的形式向乙交付借款9万元。借款后,乙未按约定及时还款。2015年11月20日,乙向甲偿还借款本金3万元。

后经甲多次催讨,乙均未再履行还款责任。2016年5月9日,丙在借条上签字。经甲多次催讨,乙、丙均未再履行还款义务,甲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丙、乙支付欠款6万元及利息。

法院认为,甲与乙之间的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有借条予以证实,且原被告双方对乙尚欠甲借款本金6万元的事实亦无异议,现甲要求乙偿还借款本金6万元,于法有据,予以支持。

关于丙在本案中的责任承担问题,根据《民间借贷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丙虽于2016年5月9日在借条上签字,但其在借条上并未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表明其愿意承担保证责任,且根据查明的事实,甲让丙在借条上签字时,并未表明是让丙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丙亦没有表明其是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

故从甲提交的现有证据,无法推定丙为本案借款的保证人。对甲要求丙承担还款责任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上诉人甲提出“被上诉人丙应当承担本案连带清偿责任”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法院不予支持。

参考资料来源:北大法律信息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1、这个签名人没有责任,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2、这种情况,不属于担保,或者说没有形成担保的行为。担保,是指法律为确保特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财产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制度。 担保是一种承诺,是对担保人和被担保人行为的一种约束。担保一般有口头担保和书面担保。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 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但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证人,出借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不要随便签字。没有注明是担保人的身份,那就是债务人的身份,到时候需要清偿债务。

真是愁人啊,这么写的借条恐怕都没效力呀。

可以事后用打印机,加个担保人上去,就可以了。

借条上签了姓名,但是没有注明是欠款人或者担保人,那签名的人会受到法律追究吗~

不管你父亲在欠条中欠款人签名的日期下面签名的,还是签名在担保人后面,欠款人债务清偿了,你父亲就无事,如果欠款人不如约履行债务义务,债权人可以持此欠条把你父亲送上被告席的,担保法 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因你父亲没有在欠条上注明担保期限、责任,所以是上述法律规定的约定不明的情形,这情况如果债务人不还钱,你父亲等同于 欠款人了,债务人没钱还时,债权人可以向你父亲主张权利,你父亲代债务人清还后,再向他要钱。

当然不能,你还是担保人,负担保义务。但你的签字存在问题,所以还是注意收集相关的信息、证据、以防万一。

借条上如果没有担保人有效吗
答:法律分析:没有担保人不会影响借条的法律效力。借条经借款人签字,出借人提供借款,即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签署借条时,借条只要明确借款事实,出借人与借款人,借款金额,借款时间等均具有法律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借条上没有担保人和证明人可以吗?
答:交易习惯以及证人证言等因素,来综合判决借贷事实是否真实发生。 书写借条一定要严格的按照我们国家《民法典》的内容来进行书写,比如说行为人是具有相对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而且意思表示必须是真实的,也不能够违反我们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当中的规定,书写借条,实际上没有担保人也是可以的,...

借条中没有担保人可以受法律保护吗
答:法律分析:借条中没有担保人也是可以受到法律保护的,在借条中写上担保人的名字只是为了保证债权能够实现而加上的担保,无论是否有担保人都不会影响借条的法律效力,但是借条必须是借款人自愿书写的,并且借条的内容是不能够违反法律还有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在借条中应该写明借款金额、借款人姓名,有...

借条上签了姓名,但是没有注明是欠款人或者担保人,那签名的人会受到法律...
答:第二十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因你父亲没有在欠条上注明担保期限、责任,所以是上述法律规定的约定不明的情形,这情况如果债务人不...

我在借条上没有标明连带担保,法院判的连带担保人,可以上诉吗?_百度...
答:可以上诉。当事人之间未约定保证方式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在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所谓先诉抗辩权,是指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

关于借条没有借款人但有担保人的法律效力
答:担保人只是为保证债权实现而增加的第三方担保责任,不影响借条的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

贷款人没有事先明确担保人还是借款人定义的借条有什么后果
答: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证,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 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名或者盖章,但是未表明其保证...

借条上是担保人, 借条中没有对担保人有任何的条款约定,只签了担保人...
答:根据你的问题描述,你是担保人你就要负责去沟通让借款人还款,如果借款人无法还款,人家起诉你也得负一定法律责任的。

借条上担保人在借款人下方有签名但没写担保人三个字是否可为担保人或...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规定: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名或者盖章,但是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证人,出借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借条没有担保人行不行
答:法律分析:可以,设立担保人只是为了更好的保障债权人的利益。一般性的借条,只需要债务人写借款用途、金额数字(必须是大写)、还款日期等内容,然后签字确认,署上日期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