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作者&投稿:夷仪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继续教育活动,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素质,增强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专业技术人员,是指按照国家规定取得专业技术职业资格或者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在职人员,以及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第三条 继续教育应当以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为导向,以能力建设为核心,突出针对性、实用性和前瞻性,遵循按需施教、注重实效、保证质量的原则。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继续教育工作的领导,将继续教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继续教育工作发展。第五条 继续教育工作实行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的管理体制。

  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进行综合管理并组织实施。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制定全省继续教育总体规划。设区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全省继续教育总体规划制定本行政区域的继续教育规划。

  县级以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全省继续教育总体规划,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本系统、本行业继续教育的规划、管理和实施工作。第六条 继续教育实行政府、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投入机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做好本级职工教育经费安排工作。国家机关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所需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保障。企事业单位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本省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公需科目、专业科目的费用从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资助或者捐助继续教育活动。第二章 组织管理第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障专业技术人员依法平等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应当遵守有关学习纪律和管理制度,按期完成规定学时。

  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期间依法享受与在岗人员同等的工资、福利待遇。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受到侵害时,有权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诉。第八条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需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政治理论、政策法规、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专业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工作应当掌握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专业知识。

  公需科目每年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确定并发布,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组织实施;专业科目由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确定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由县级以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第九条 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学时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第十条 专业技术人员可以通过下列方式参加继续教育:

  (一)参加培训班、研修班或者进修班学习;

  (二)到教学、科研、生产单位进行相关的继续教育实践活动;

  (三)参加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访问等活动;

  (四)参加远程教育;

  (五)其他符合规定的方式。

  继续教育方式和学时的具体认定办法,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制定。第十一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直接举办继续教育活动的,应当突出公益性,不得收取费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委托依法成立的高等学校、科研单位、大中型企业的培训机构等各类从事教育培训的机构(以下简称施教机构)举办继续教育活动的,应当依法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并与施教机构签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第十二条 施教机构开展继续教育活动应当向社会公开继续教育的范围、内容、收费项目及标准。

  施教机构发布的继续教育信息应当真实、合法。第十三条 施教机构应当具备与继续教育项目相适应的教学场所、设施设备、教材和人员,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施教机构应当根据专业技术人员不同需求,组织本单位业务骨干,必要时可以聘请具有相应理论水平、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学者,建立继续教育师资队伍。

  施教机构应当建立教学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完善教学质量考核评价体系。

职称评审公需科目都有哪些科目?~

公需科目是指政策法律法规、基本理论、技术、信息等方面的知识,由省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行政部门、行业组织确定,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公需科目均采用命题类考核,考核内容在考试大纲中取材,每年的考题都不一样,省人社厅会将公需科目学习指南、开发网络课件公布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学员自行学习。

扩展资料《河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八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公需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政治理论、政策法规、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专业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工作应当掌握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专业知识。
公需科目每年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确定并发布,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组织实施;专业科目由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确定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由县级以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第九条 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学时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
第十条 专业技术人员可以通过下列方式参加继续教育:
1、参加培训班、研修班或者进修班学习;
2、到教学、科研、生产单位进行相关的继续教育实践活动;
3、参加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访问等活动;
4、参加远程教育;
5、其他符合规定的方式。
继续教育方式和学时的具体认定办法,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制定。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河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每年的总学时不少于90学时。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第八条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专业技术人员通过下列方式参加继续教育的,计入本人当年继续教育学时:
(一)参加培训班、研修班或者进修班学习;
(二)参加相关的继续教育实践活动;
(三)参加远程教育;
(四)参加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访问等活动;
(五)符合规定的其他方式。继续教育方式和学时的具体认定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制定。

扩展资料:
继续教育学时进修和申报:
由继续教育基地负责进修和申报。基地管理员在“系统”内先进行培训班申报,并以附件形式上传课程安排和教学计划,按照隶属关系或属地管理原则,由市、区人社局复核,通过后实施办班。培训结束后,由基地上传学员考核表,“系统”自行登记继续教育专业课培训学时。

继续教育学时审验:
学时审验按照管理权限实行逐级审验。学时审验通过后,市人社局统一打印《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审验单》,并加盖业务专用章后方可生效。
收费标准:
继续教育基地举办的公共课、专业课培训应严格执行收费标准,暂行标准是专业课10元/学时,公共课12~15/学时。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2021年河北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河北省财政厅
答:三、继续教育学分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60学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四、继续教育形式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自愿选择参加符合《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河北会计继续教育时间多久
答:2022年河北会计继续教育时间为2023年6月底前完成。根据相关资料显示,河北省财政厅发布的关于做好河北省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的通知,2022年河北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时间为2023年6月底前完成完成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应参加参加会计人员...

职称评定,继续教育学时修多少
答:《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八条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专业技术人员通过下列方式参加继续教育的,计入本人当年继续教育学时:(一)参加培训班、研修班或者进修班学习;(二)参加相关的继续教育实践活动;(三)参加...

包头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
答: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各部门、企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第三条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以下简称继续教育)的任务主要是对在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的教育,使其知识技能不断得以补充、更新、拓展和提高。第四条 全市继续教育要形成政府调控、行业...

人事部关于印发《全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通知
答: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推动继续教育事业发展,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素质,以适应科技、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需要,依据国家《科学技术进步法》、《教育法》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以下简称继续教育)是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继续教育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

专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学分可以完全用远程教育来完成吗?有人说每年不能超 ...
答:专业技术人员通过下列方式参加继续教育的,计入本人当年继续教育学时:(一)参加培训班、研修班或者进修班学习;(二)参加相关的继续教育实践活动;(三)参加远程教育;(四)参加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访问等活动;(五)符合规定的其他方式。继续教育方式和学时的具体认定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

继续教育学分是怎么规定的?
答:一个周期内的学习时间可集中使用,也可分散使用。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职业资格注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重要依据。对未按要求完成年度进修期的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不予注册职(执)业资格;连续三年没有按规定完成进修期的,不能评定上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公需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多少_百度...
答:《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要求,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参加培训班、研修班或者进修班学习;参加远程教育;参加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访问等活动等均计入本人当年继续教育学时。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岗位要求和职业发展需要,参加本单位组织的继续教育活动,也可以利用业余时间或者...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怎么弄
答:专业技术人员通过下列方式参加继续教育的,计入本人当年继续教育学时:(一)参加培训班、研修班或者进修班学习;(二)参加相关的继续教育实践活动;(三)参加远程教育;(四)参加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访问等活动;(五)符合规定的其他方式。继续教育方式和学时的具体认定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

2022年河北会计继续教育没有参加有哪些影响?
答:1.告别会计行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都需要参加继续教育。现如今继续教育的关注度,随着会计行业的迅速发展而水涨船高。之所以大多数地区的会计继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