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环境保护局的机构设置

作者&投稿:张战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办公室:
负责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的制定和考核;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承办综合性会议组织、文电、秘书、保密、档案、信息、督查等政务工作;负责起草全市环境保护会议的主要材料、领导的重要讲话稿及其他综合性材料;组织制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和直属单位目标责任制;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指导局系统财务工作;负责排污费的管理和使用;负责行政后勤和安全保卫工作;承担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组织人事及劳动工资管理;组织环境保护行政奖励表彰;管理和指导直属单位科技人员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指导镇乡(街道)环保员开展环保工作。
生态科技科:
监督管理全市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制订并监督实施本市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参与制定本市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及国土开发整治、区域经济开发、产业发展、资源节约、综合利用规划;参与编制本市可持续发展纲要;指导环境监测网络工作;组织编写环境功能区划;审核城镇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牵头组织开展环境优美乡镇、生态镇(村)、“绿色企业”、“绿色社区”建设工作;组织协调环境保护科研合作、技术攻关示范工作;组织协调环境保护国际条约国内履行活动;指导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0)和环境标志、有机食品认证、环保产品认定及环境保护资质认可;指导开展园区生态化改造工作;参与清洁生产审核和循环经济相关工作;参与制订全市环保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和推动环保产业发展;管理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具体指导生态示范区建设,组织实施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实施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及风景名胜区、旅游度假区、畜禽禁养区、森林公园自然资源开发中的生态环境保护;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承担市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行政审批服务科: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重新审批(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后超过5年的重新审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污染防治设施的拆除或闲置许可(含关闭、闲置或拆除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及生活垃圾处置的设施、场所核准);向大气排放转炉等可燃气体的批准;建筑施工夜间作业许可证核发;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核发;排污许可证核发;不具备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条件的偏远山区、海岛的农村医疗机构自行就地处置医疗废物许可;限期治理验收;建设项目试生产(试运行)核准;建设项目工程验收;各类环保守法和污染物排放达标证明;组织实施开发建设活动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等环境管理制度、政策;按国家和省规定审定开发建设活动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组织本市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指导全市建设项目和环境管理工作。
污染控制科:
组织制订并监督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和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组织实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及环境保护行业标准;负责环境保护统计;负责组织草拟有关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承担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管理工作;调查处理有关电磁辐射污染、光污染纠纷及辐射环境事故场外应急工作;指导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制订烟控区、噪声控制区建设规划;组织协调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及长效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有毒化学品、噪声、振动以及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负责污染限期治理和达标排放工作;组织实施固体废物经营许可、有毒化学品进口登记、行政代执行等环境管理制度;审查和管理可用作原料的废物进口许可证;审核超标排污费和排污水费征收金额,指导环境监察工作;负责有关环境污染事故、环境污染纠纷处理和信访的协调、联络、督办工作;调查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及跨县(市)、跨流域环境污染纠纷事件;
法制宣教科:
组织贯彻实施国家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组织环境保护系统在职人员培训教育;组织政策调研,撰写专题报告;办理环境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组织行政处罚中的听证活动;负责环境保护的行政稽查工作;负责环境保护法规汇编和环境案例汇编;组织实施12369环保举报电话工作,受理查处群众有关环境保护的各类投诉;负责协调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议案、意见、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
环境监测站:
承担辖区内水、大气、噪声、生物、土壤、放射性固体废物等环境质量和污染源的监测工作;组织开展技术攻关和技术示范;推广引进先进工艺和先进治理技术。
环境监察大队:
对新建项目“三同时”和限期治理项目执行情况等各类污染源实施现场监督检查,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负责污染事故、纠纷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负责排污费收缴和排污申报登记工作;负责相关内容的来信来访处理。
环境信息中心:
制订并组织实施本市环境信息化工作规划;执行市环保局下达的环境信息管理工作计划和环境信息网络建设任务;贯彻实施国家、省环境信息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开发利用辖区内环境信息资源,为本市环境管理与决策提供信息技术支持和服务;组织开展全市环境信息技术交流与培训,提供有关信息化建设方面的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组织本市环境信息数据库建设、环境保护网站维护与管理;负责环境信息管理软件的应用、管理和维护工作;组织实施市环保局环境信息网络与计算机应用系统建设、运行和维护;承担市级环境信息和信息技术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环境保护所:
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环境标准和上级环保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监督检查辖区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对辖区内环保信访的受理和调处;开展建设项目审批现场踏勘工作,并负责建设项目的初审和C类建设项目的审批工作。负责面积2000平方米以下办公房的环保竣工验收;对辖区内单位和个人执行环保法规、建设项目“三同时”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按规定向所在镇乡(街道)及上级环保部门报告辖区内的环境污染事故或隐患,根据应急预案做好现场处置工作;负责辖区内的排污申请登记和排污费征收工作;对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环境违法行为开展调查取证并提出处罚建议;组织辖区内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开展辖区内生态建设工作,积极开展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生态乡镇创建工作,推动辖区内生态村和环境友好单位创建工作;鼓励辖区内企业推行清洁生产,指导帮助企业实施ISO14000系列标准;承办上级环保部门依法委托或交办的其他事项。



找不到诸暨市建设局和环保局~

都在诸暨市滨江南路11号

http://www.tjhb.gov.cn/这里有详细的资料,自己看了。

巴中市环境保护局机构简介
答:巴中市环境保护局内部机构设置相当完善,包括办公室、污染控制科(同时挂有辐射环境管理科的牌子)、自然生态科、行政审批科以及污染物总量减排办公室。此外,为了确保环保执法和监测工作的有效进行,还设有专门的环境监察执法支队和环境监测站(同样挂有辐射环境管理监测站的牌子),并且有一个负责污染源监控...

肇庆高新区环境保护局有哪些主要职能和工作分工?
答:肇庆高新区环境保护局机构设置 综合办公室:协助局长组织环境保护综合协调工作 (1)负责机关文秘、车辆使用等行政事务 (2)负责文电收发、督查督办环保事务 (3)负责环保宣传和环境信息网的建设和管理 (4)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等综合文件 (5)保密与档案、党风作风、党务管理等 (7)人事管理、培训、法人...

十堰市环境保护局简介
答:十堰市环境保护局的设立源于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堰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鄂办文〔2009〕93号)以及中共十堰市委办公室、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十堰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十办文〔2010〕11号)。这个机构被明确指定为...

新沂市环境保护局概述
答:新沂市环境保护局的设立源于徐州市委、市政府发布的《关于印发的通知》(徐委发〔2010〕26号),以及《中新沂市环境保护局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新委发〔2010〕46号)。该机构在改革方案中被明确保留,作为新沂市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新沂市环境保护局承担着维护城市环境质量、保障公众...

开鲁县环境保护局内设机构
答:在开鲁县环境保护局,其内部机构设置旨在高效推进环境保护工作。首先,政秘股承担着重要的职能,负责会议材料的筹备,包括综合材料的起草,以及机关内部的文秘、档案管理、保卫、保密、信息处理、调研、信访、财务记账、统计、工资管理、规章制度建设等多方面工作,是机构日常运营的核心支持部门。业务股则专注于...

平山县环境保护局部门简介
答:平山县环境保护局是平山县政府直接负责环境保护工作的行政部门,设有污控股、监管股、法制股、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办公室以及财务股等职能部门。该机构由57名干部职工组成,致力于环境保护的管理和执行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参与制定和执行国家和地方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对全县范围内的工业企业和...

重庆市沙坪坝区环境保护局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答:重庆市沙坪坝区环境保护局简介:成立于1984年2月的重庆市沙坪坝区环境保护局,经过历次改革,现由沙坪坝区人民政府直接管辖。机构内设有秘书科、综合管理科、办公室、环境综合管理科、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科,以及政策法规科、辐射与放射管理科和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大队。环保局下辖沙坪坝区环境监察支队和环境监测站...

龙南县环境保护局机构队伍
答:龙南县环境保护局自1997年5月成立以来,逐步发展成为县政府认可的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包括秘书股、环境管理股、环境监察大队和环境监测站,旨在维护和保护当地环境。目前,该局共有24名工作人员,其中在岗人员为20人,男女比例均衡,各占10人。退休人员有3人,专业技术人员占4人,其中...

珠海市环境保护局的人员编制
答:市环境保护局机关行政编制3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1名兼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分局局长);内设机构领导职数10名(正科级8名,副科级2名)。后勤服务人员数3名。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的内设机构
答:根据上述职责,省环境保护厅设10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组织拟订地方性环境保护政策和措施;拟订省有关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承担环境保护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政务督察、环境信息发布、保密、信息、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