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内设机构 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部门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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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述职责,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设2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信访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信息、机要、档案、信访、保密等工作;承担机关日常工作协调、重要工作督查督办和政务公开等工作。
(二)综合法规处。
组织新型工业化、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等战略研究,综合分析国民经济运行和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起草工业、信息化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重要文件、综合性材料起草和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指导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承担减轻企业负担的有关工作。
(三)经济运行局(省应急物资综合管理办公室)。
监测分析经济日常运行,发布相关经济运行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提出经济运行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负责协调工业生产要素保障工作,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煤电运等有关问题;指导企业的扭亏增盈;承担省应急物资综合管理和省级医药储备管理;负责盐业行政管理。
(四)产业政策处。
组织实施国家产业政策,研究提出产业发展方向、重点发展行业和企业利用外资有关政策建议,监督检查产业政策实施情况;协调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管理创新;拟订相关行业准入条件并组织实施;承担省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规划处。
组织拟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战略、规划;研究相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指导协调行业发展、行业布局、行业标准制定等工作;监测分析行业生产运行态势,汇集、分析、发布行业经济技术和市场信息;协调行业内部关系;联系行业协会及相关社会中介组织。
(六)技术改造处。
负责提出工业、信息化技术改造及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重点行业的生产力布局、城市工业综合发展和重点产品结构调整方案;引导工业企业、社会资金投向;负责编制重点技术改造年度项目计划,建立完善项目储备库。
(七)科技处。
组织实施国家有关工业、信息化发展的科技规划、政策、标准和技术规范;拟订并组织实施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研究提出企业技术进步、技术引进和重大装备研制与消化吸收的政策措施,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相结合;组织推动企业技术创新、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有关科技重大项目和行业技术基础工作,推进高新技术与传统工业改造结合;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八)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研究提出工业、信息化相关行业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及相关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节能与综合利用示范工程,指导和推动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指导和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促进清洁生产。
(九)中小企业局。
会同有关方面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全民创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的政策建议,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指导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创业、创新,推动建立完善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承担省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推进全民创业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生产运输协调处。
组织拟订工业生产重点物资运输应急方案;组织生产中煤、电、油、气及其他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应急物资的运输协调;指导全省铁路无人看守道口管理、专用线(专用码头)共用等工作。
(十一)电力处。
承担电力工业管理和运行监测工作,协调电力生产的重大问题;负责电力资源配置,监测调控电力生产运行,指导协调电力生产调度,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负责电力生产应急管理,指导电力安全生产管理,参与电力生产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
(十二)安全生产处。
提出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划建议,拟订相关技术标准和规章制度;指导安全生产管理和重点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监督重点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措施落实工作;参与重特大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三)煤炭工业办公室。
负责煤炭工业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煤炭固定资产投资规划和年度计划规模内有关技术改造投资年度计划编制工作;衔接平衡煤炭重点企业发展规划和生产建设计划;编制和实施年度煤炭计划,负责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协调煤炭生产中的重大问题,承担煤矿生产经营许可、矿长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管理、瓦斯等级鉴定、煤层气开发利用和小煤矿整顿关闭等工作。
(十四)非煤矿山管理办公室。
负责非煤矿山行业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非煤矿山行业发展规划、行业规章、管理办法和准入条件;调整优化行业布局和产业结构,整顿和规范行业发展秩序,推进非煤矿山合理开采和资源综合利用;指导检查非煤矿山标准化建设和安全管理工作。
(十五)装备工业处。
承担通用机械、汽车、轨道交通机械制造业等行业管理工作;提出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依托国家和省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的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分析汇总行业相关情况。
(十六)原材料工业处。
承担钢铁、有色、化工、建材、黄金、稀土以及新材料等行业管理工作;分析汇总行业相关情况;承担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有关工作。
(十七)消费品工业处。
承担轻工、纺织、医药、食品、家电等行业管理工作;分析汇总行业相关情况。
(十八)电子信息处。
承担电子信息产业行业管理工作;组织有关重大项目的实施,组织协调重大系统装备、微电子等基础产品的开发与生产以及有关重大工程项目所需配套装备、元器件、仪器和材料的国产化工作;承担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有关管理工作。
(十九)软件服务业处。
指导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发展;组织协调软件、系统集成和信息服务业重点项目的实施及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的拟订与实施;推动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件服务外包相关工作。
(二十)信息化推进处。
协调处理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助推进重大信息化工程;负责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和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指导应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指导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的发展。
(二十一)信息资源与基础设施处。
协调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参与有关重大信息化应用项目的协调与审核工作;协调推动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信息资源整合;协调信息资源标准体系和信息资源市场监管体系建设;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促进通信网、广播电视网和计算机网融合发展。
(二十二)信息安全协调处。
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推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信息安全风险测评等基础性工作;承担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协调或参与有关重大信息化项目的安全审查工作;承办省信息安全协调小组的具体工作。
(二十三)无线电管理处。
拟订全省无线电频率规划,负责指配无线电频率和电台呼号;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核发电台执照,组织无线电台(站)年审;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和干扰查处,维护空中电波秩序;协调处理军地无线电管理事宜,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负责无线电管理行政执法、监督和法制宣传,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指导各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和省无线电监测站工作;承办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二十四)重点项目督查办公室。
组织开展重点项目督查工作,负责对利用国家、省财政资金的工业和信息化相关重点项目的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工程进度和各项管理措施的落实,并对违规行为提出处理建议。
(二十五)人事教育处。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外事工作;负责有关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二十六)财务处。
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机关行政事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离退休工作局 负责机关(含原专业经济部门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离退休工作局下设办公室和委机关、冶金、机械、石化、建材、轻工、纺织、商务离退休工作处。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省纪委(监察厅)派驻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纪检组(监察室)按照《省纪委 省委组织部 省编办 省监察厅关于对省纪委省监察厅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的规定履行职责。



安徽省经济信息中心的机构设置~

办公室、综合管理处、政务信息处、综合网络处、经济信息处、经济预测处、政府技术服务处和机关党委。管辖:安徽省信息协会、安徽市场报社。1、办公室负责中心重大活动的组织;负责每月业务处室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情况汇总以及中心的工作计划和总结;承担中心对上级部门的信息报送与宣传;承担文电处理、机要、保密、档案、报刊信件收发和中心会议室的管理;负责中心及中心所属经济实体的财务、审计工作;负责中心房产、设备等产权管理;负责基建、房屋维修、公共环境、供水供电、劳保医疗、保卫、日常卫生等工作。2、综合管理处(简称综合处)承担日常全省政府网站的监测与管理;负责组织研究信息化规划、电子政务规划和有关信息化政策;负责与省直厅局、市县信息部门的工作联系,组织相关活动;承担《电子政务简报》、《专家论坛》编辑、发行和国家有关单位的刊物征稿;参与重大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的规划、论证、评估;负责数字认证中心的市场开拓和日常运行维护;负责省经动办下达的南京战区安徽省经动网络建设任务。(以下为几个具体工作的要求):全省政府网站监测与管理 每月完成两次监测与分析评价报告,每季度进行一次监督分析情况通报,每年组织一次政府网站评比,开展与有关网站合作研究。经济信息系统建设与综合服务 负责组织实施上级部门下达和授权的信息化项目的建设规划、方案编制、审定与评估;负责与省直、各市经济信息系统单位和相关企业的合作与业务交流活动;负责电子政务建设的技术标准研究和业务培训。安徽省经动网络建设 在省经动办的领导下,做好省经动网络建设、运行与维护工作。3、经济预测处(简称预测处)负责宏观经济监测和预测工作;以数量经济为主要手段,结合调研和定性分析,定期分析预测全省经济发展态势和重大经济问题的影响,加强对宏观经济运行、发展和政策监测预警;编辑蓝系列的经济分析刊物,积极开展为社会、企业专项经济咨询服务。(以下为几个具体工作的要求)数量经济理论和应用研究 掌握和了解数量经济理论最新动态,承担相关理论研究课题和实际应用的项目,不断完善预测模型和应用数据库,要将研究成果用于实际工作中。宏观经济监测和预测 每月完成月度监测分析报告,每季度进行经济运行分析和周边环境的经济情况分析;完成年度的经济展望、发展计划指标的测算与分析,编辑经济蓝系列刊物。经济发展对策研究 围绕重大经济问题和经济发展思路的专题开展研究;与相关部门和科研院校合作,争取研究项目,每年至少要有一项省厅级课题项目。社会、企业专项经济咨询服务 争取社会的支持与合作,拓展经济咨询研究服务。4、综合网络处(简称网络处)负责全省电子政务主干网络和网络平台的规划、建设和日常运行维护;负责省直城域网络的运行、维护;承担全省电子政务网络的安全管理;为省市县党政部门提供电子政务网络互联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做到全省主干网和网络平台7*24小时正常运行。(以下为几个具体工作的要求):电子政务网络 负责全省电子政务网络路由节点的日常监测,确保各路由节点良好的工作状况和网络的安全;负责监测省级网络平台服务器的工作负载、运行状况和互联网络的运行流量;负责维护网络平台和机房的日常管理;负责与国家有关专网的连接。省财政专网和合肥市城域专网 做好两个专网光纤线路的运维管理工作,主动配合线路的专业建维部门,掌握光纤线路走向、故障点及解决办法和必须采取的应急措施。电子政务网络技术服务 研究网络技术发展方向,不断优化电子政务网络和平台;把握政府部门对电子政务技术需求动态,扩大电子政务网络的实际应用;参与网络的规划;主动为网络各节点单位做好技术服务与支持;负责互联网平台及出口的服务。5、政务信息处(简称政务处)承担省政府门户网站和电子政务专网网站的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栏目的组织和编辑,网站改版和策划,网页和上网信息的安全;组织实施省政府门户网站上的政务信息公开;承担省政府门户网站提供的电子政务服务项目开发和技术支持;承担政务信息公共资源数据库的开发和维护;承担“安徽经济信息网”的管理和维护;指导省直各部门政府网站的建设,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以下为几个具体工作的要求): 网站信息栏目建设与维护 承担三个网站栏目信息组织、编辑和日常维护;政务信息资源库的建设和维护;网站页面和信息内容的安全。组织实施政府门户网站上的政务信息公开和技术支持。开发政府门户网站提供的电子政务服务项目 根据省政府门户网站为社会提供的电子政务服务内容,集中组织开发共性技术的服务功能,与业务部门合作组织开发专项服务。支持省直和市、县政府网站的建设 与政府有关部门合作,做好电子政务的应用系统开发;承担政府电子政务网络公共应用软件的推广服务;协助和组织省直单位业务上网工作。6、经济信息处(简称信息处)负责省发改委内部办公管理系统建设与运行;承担发改委纵向网络业务系统建设和运行维护;承担委机关网络和计算机设备的日常维护;承担省发改委内、外网站的建设和栏目维护;负责中心视频会议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以下为几个具体工作的要求):省发改委纵向网络业务系统 负责日常监测纵向网络系统(向上与向下)运行状况,与委办公室合作,完善全省发改委系统的联网和网络应用工作,做好各节点单位的信息上网服务与统计工作,保障发改委纵向网的运行。省发改委内部办公管理系统 负责委内办公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结合发改委的职能需求,研究提出委办公业务上网事项并做好技术准备,为委内处室开展业务上网提供技术支持。省发改委门户网站 按照委办公室的要求,加强网站的管理与维护,每年对网站的主栏目与页面进行适时更新,动态报道委系统的工作与思路。视频会议系统 做好日常维护,制定可靠的故障处理预案,保证系统运行正常。7、政府技术服务处(简称技术处)在省政府办公厅信息处的领导下,做好省政府办公厅信息技术服务工作;做好省行政服务中心的办公信息化的技术服务。(以下为几个具体工作的要求)行政服务中心的服务 严格遵守行政服务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技术服务工作;在发改委服务窗口工作的同志要维护省发改委的形象,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认真做好工作。政府办公厅的技术服务 按照办公厅领导和信息处的要求,积极做好日常技术服务;根据办公厅业务新需求,研究开发政府办公业务应用系统;了解政府办公厅信息化需求,及时向中心领导报告。8、机关党委(人事教育处)负责中心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中心及直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职工教育培训、技术职务评聘、职工德能勤绩和岗位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及涉外事务管理工作。

根据上述职责,工业和信息化部设2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厅。负责机关文电、信息、安全保卫、保密、信访等工作;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承担政务公开、新闻发布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司。研究新型工业化的战略性问题;组织研究工业、通信业、信息化发展的战略,提出政策建议;组织起草工业、通信业和信息化法律法规草案和规章;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重要文件起草工作。  (三)规划司。组织拟订工业、通信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提出工业、通信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承担固定资产投资审核的相关工作。  (四)财务司。编报部门预决算和管理资金的使用;组织实施内部审计和绩效检查;提出行业财税、价格、金融等政策建议;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  (五)产业政策司。组织拟订工业、通信业产业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拟订和修订产业结构调整目录的相关内容,参与投资项目审核;制定相关行业准入条件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方面实施汽车、农药的准入管理事项。  (六)科技司。 组织拟订并实施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行业技术基础工作;组织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组织实施有关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相结合。  (七)运行监测协调局。监测分析工业、通信业日常运行,分析国内外工业、通信业形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承担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相关工作。  (八)中小企业司。 承担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方面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促进对外交流合作,推动建立完善服务体系,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九)节能与综合利用司。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通信业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和污染控制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十)安全生产司。 指导工业、通信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指导重点行业排查治理隐患,参与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民爆器材的行业及生产、流通安全的监督管理。  (十一)原材料工业司(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办公室)。 承担钢铁、有色、黄金、稀土、石化(不含炼油)、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等的行业管理工作;研究国内外原材料市场情况并提出建议;承担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农业化学物质行政保护有关工作。  (十二)装备工业司。承担通用机械、汽车、民用飞机、民用船舶、轨道交通机械制造业等的行业管理工作;提出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依托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十三)消费品工业司。承担轻工、纺织、食品、医药、家电等的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卷烟、食盐和糖精的生产计划;承担盐业和国家储备盐行政管理、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管理、国家药品储备管理工作。  (十四)军民结合推进司。提出军民两用技术双向转移、军民通用标准体系建设等军民结合发展规划,拟订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相关体制改革。  (十五)电子信息司。承担电子信息产品制造的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重大系统装备、微电子等基础产品的开发与生产,组织协调国家有关重大工程项目所需配套装备、元器件、仪器和材料的国产化;促进电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  (十六)软件服务业司。 指导软件业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软件、系统集成及服务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推动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件服务外包;指导、协调信息安全技术开发。  (十七)通信发展司。协调公用通信网、互联网、专用通信网的建设,促进网络资源共享;拟订网络技术发展政策;负责重要通信设施建设管理;监督管理通信建设市场;会同有关方面拟订电信业务资费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十八)电信管理局。依法对电信与信息服务实行监管,提出市场监管和开放政策;负责市场准入管理,监管服务质量;保障普遍服务,维护国家和用户利益;拟订电信网间互联互通与结算办法并监督执行;负责通信网码号、互联网域名、地址等资源的管理及国际协调;承担管理国家通信出入口局的工作;指挥协调救灾应急通信及其它重要通信,承担战备通信相关工作。  (十九)通信保障局。组织研究国家通信网络及相关信息安全问题并提出政策措施;协调管理电信网、互联网网络信息安全平台;组织开展网络环境和信息治理,配合处理网上有害信息;拟订电信网络安全防护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网络安全应急管理和处置;负责特殊通信管理,拟订通信管制和网络管制政策措施;管理党政专用通信工作。  (二十)无线电管理局(国家无线电办公室)。编制无线电频谱规划;负责无线电频率的划分、分配与指配;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负责卫星轨道位置协调和管理;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负责涉外无线电管理工作。  (二十一)信息化推进司。指导推进信息化工作,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助推进重大信息化工程;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发展,协调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推动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承办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二十二)信息安全协调司。协调国家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协调推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等基础性工作;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承担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协调处理重大事件。  (二十三)国际合作司(港澳台办公室)。承担对外和对港澳台合作与交流相关事务;负责外事工作。  (二十四)人事教育司。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等工作;管理直属高校。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干部局 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机构设置
答:职能分工:组织协调委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委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督办、信访、信息、宣传、政务公开、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委机关信息化建设。研究室负责人:吴相鲁职能分工:参与制定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研究经济和信息化发展的战略性、全局性、前瞻性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研究提出调节近期经济运行的重大...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内设机构
答:综合分析全市经济和信息化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全局性工作思路,起草全市性经济和信息化工作报告,承担全委综合性文字工作;组织编制全市经济和信息化及相关行业规划,发布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导向目录;组织推动全委调查研究工作;按管理权限,承担工业和信息化企业改革、兼并重组、企业管理和维护企业稳定工作。(七)经济运行...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机构设置
答:根据上述职责,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设28个内设机构: 办公室负责委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日常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重大事项及决定的督办工作;承担财务、机关资产、车辆、基建及维修等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组织实施全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和信息化建设。综合研究室研究加速推...

经信委是什么单位?
答:经信委:全称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是国务院组成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在省一级政府的对应职能机构。机构职责:1、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2、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通信业的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3、监测分析工业、通信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内设机构
答:根据上述职责,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23 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财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保密、来信来访、统计、政务公开、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二)政策法规处。研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政策和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组织或参与有关...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人员编制
答: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270名。其中:主任(兼省中小企业局局长)1名、副主任4名,省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专职副主任1名;机关党委书记按省委规定配备;总工程师1名,总经济师1名;正处级领导职数41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或机关党办主任1名,7个离退休工作处处长7名),副处级领导职数63...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的内设机构
答:根据上述职责,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机关设28个内设机构(正处级)和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办公室。(一)办公室负责协调机关政务工作,制定机关工作制度;负责机关文电、机要、档案、信访、会务、接待、督查督办、政务信息、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和新闻发布;负责机关办公设备配备、车辆管理;联系委管驻外办事处;指导...

安徽省人民政府的内设机构
答:根据上述职责,省政府办公厅设16个内设机构。(一)秘书一室负责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政务活动的安排和服务,承担为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服务的相关工作,承办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交办的事项。(二)秘书二室负责发展改革、科技、财税、金融、监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编制、经济和信息化、审计、统计、物价、...

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内设机构
答:负责全市工业经济运行综合协调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监测分析全市工业、通信业经济运行态势,负责有关综合统计信息的上报、发布工作;组织制定全市工业、信息化年度奋斗目标,并负责奋斗目标的分解、检查、协调和考评工作;负责煤电油气等重要生产要素和重要原材料产运需储的协调衔接和组织调度...

沈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内设机构
答:组织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参与全市工业经济结构调整及相关政策研究;负责铸造、锻造、热处理、电镀等厂点的调控和管理;负责委法制工作;负责组织经济和信息化系统工程技术职称的评定工作。(十四)电力管理处(市电力办公室)。拟订全市电力行业行政规章,依法行使全市电力行政管理职责;参与热电联产电、热价格调整及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