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论述证据在理论上的分类及其依据 证据的分类?几种形式?有什么作用?

作者&投稿:枞项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1、 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分类依据是证据的来源。

原始证据——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而未经复制、转述等中间传播环节的证据;

传来证据——并非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而是经过复制、转述等传播环节的证据。

2、 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分类依据是证据与待证事实的关系。

直接证据——能够单独、直接证明待证事实的证据;

间接证据——不能单独、直接证明待证事实,需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证明待证事实的证据。

扩展资料

证据分类的意义

在于根据不同类别证据的特点,可以设立更有针对性、更合理的证据规则,指导办案人员更好地运用证据认定案件事实。

分类方法:二分法

即根据一个标准将证据分为两种类型,每一证据都可以归入其中一种类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证据



旧三论中信息论(美国数学家香农,1948年)系统论,控制论,新三论耗散结构论,协同论,突变论,认知三论本论证,三世界,小世界。

难度真心不是一般大!这个专业研究生确实要求本科有航空航天背景。而且现在就业很多研究所都要求双航的背景(本科、研究生都是航空院校)
为啥要求100字,不够用啊!

在学理上,对诉讼中的各种证据是如何分类的~

  证据在学理上的分类,是指在对证据进行理论研究中,根据证据本身的各种特征,从不同角度作出各种不同的归类。证据的分类与证据的种类不同,它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只是通过分析某类证据的共同特征,提示某类证据的运用规则,指导诉讼实践中工卜确认识和收集、审查判断证据,实事求是地查证和认定案情。具体是:
  1、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根据证据材料的来源的不同,可以分为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
  2、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根据证据的证明作用是肯定还是否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了犯罪行为,可以把证据分为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
  3、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根据证据事实的表现形式,可以将证据划分为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凡是通过人的陈述,即以言词作为表现形式的证据,是言词证据,包括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
  4、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根据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的不同,可以将证据划分为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刑事案件的主要事实就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实施了犯罪行为。

  民事诉讼证据的分类,是指依据一定标准对各种民事诉讼证据加以归类。

  一,证据在学理上的分类

  (1)本证与反证

  本证与反证,是按照主张某种事实存在或否认对方主张事实的存在来划分的。 本证是指当事人一方主张某种事实,提出能证明该事实存在的证据。与之相对应的是反证。对方当事人为否定或推翻主张事实的一方当事人所提出的证据,而提出相反的事实证据,以证明事实的不存在,谓之反证。

  (2)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

  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是按照民事诉讼证据与证明对象的关系来划分的。

  所谓直接证据,就是能够直接证明证明对象的证据。例如,结婚证,可以直接证明夫妻关系;房产证,可以直接确定房屋的所有权;借据,可以证明双方当事人的借贷关系等等。

  所谓间接证据,就是指不能直接证明案件的事实,但能和其他证据联系起来,共同证明和确定案件事实的证据。例如,张某死后,李某要求继承其财产,理由是二人是收养与被收养的关系,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就需要用下述间接证据加以证明。第一,李某从五岁开始就是张某抚养成人的;第二,近十年来张某由于年迈体弱多病,一直由李某赡养与伺候,张某死后的丧事费也是由李某负担的;第三,张与李多年来一直生活在一起,群众公认为父子关系。通过以上三方面的间接证据,足以说明张某与李某属于养父与养子的关系,故张某的财产应该由李某继承。

  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也是相对而言的 ,并且是以同一证明对象为标准的。划分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标准,应以能否直接证明案件的关键性事实来确定。一般来说,能够直接证明案件的关键性事实的为直接证据,反之,就为间接证据。在司法实践中,由于案件千差万别,有些证据,介于二者之间既可算间接证据,所以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并不是绝对的。

  间接证据在民事诉讼中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首先,间接证据可以作为调查研究整个案情的向导 。其次,间接证据可以鉴别直接证据的真伪。第三,几个间接证据联系起来的证明效力,就可以相当于甚至超过一个直接证据的证明效力,所在在证明案件的事实时,间接证据是直接证据的有力助手和可靠的佐证。

  (3)原始证据和派生证据(传来证据)

  原始证据和派生证据,是按民事诉讼证据来源加以区分的。所谓原始证据,就是直接来源于案件客观事实的证据 ,即人们通常所说的“第一手材料”。所谓派生证据,就是从原始证据中派生出来的证据,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第二手材料”。如证人根据别人所说的案件事实所作的证言,物证的照片、复制品,书证的抄本、影印件等。
  原始证据虽然可靠性大些,但也是有条件的,而不是绝对的。因为原始证据也有一个是否真实可靠的问题。派生证据,虽然不如原始证据可靠,但在处理民事案件中,是一种不可缺少的证据,在没有收集到原始证据的情况下,可以顺藤摸瓜,通过派生证据找出原始证据 ;可以通过派生证据 ,审查和确认原始证据的可靠程度;在原始证据已被毁灭或无法直接运用的情况下,运用其复制品 、副本 、节录本或照片等派生证据,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二,证据的形式:分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七种。

  根据民事诉讼法律(第六十三条)规定的民事诉讼证据的表现形式为标准,我国民事诉讼证据的表现形式可以分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七种。

  三,证据的作用:是为了保证人民法院正确认定案件事实,公正、及时审理民事案件,保障和便利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

  作为一种第三者中立解决纠纷的制度,民事诉讼要实现它的任务,除了要有国家强制力的支持外,还要借助理性的说服力量。这种力量主要来自对案件真实的发现。现代民事诉讼的证明要求,已不再致力于追求案件事实是否符合客观真实,法官对案件事实真实的认定,主要看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是否符合法律上的真实,只要符合法律上规定的真实,即使这种真实有可能与客观真实不符,法官也应当将其确认为定案的事实,并以此作出‘法律上认为正确’的裁判。

  因此,民事诉讼法中证据的作用可以归结为以下两大方面:

  (一)证据是人民法院查清案件事实、作出正确裁判的基础和依据:

  民商案件中的某一事实是否存在,其存在的具体状况如何,审判人员只能依据各种证据材料来认识,只有通过依法审查、判断和运用证据,才能弄清案件事实的真相,才能分清双方当事人的是非责任,除调解结案的以外,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结束后要作出裁判,正确的裁判只能建立在证据可靠的基础上,否则难以保证公正与合法性法。

  (二)证据是当事人进行诉讼和维护其合法权益的手段:

  民事和商事当事人进行诉讼,目的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而在诉讼中就必然会提出有利于己的主张或反驳对方的主张。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提出主张或反驳对方的主张,必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惟有如此,才能达到维护其合法权益的目的。‌

  总之,在民事诉讼中,不论是人民法院还是当事人,证据的运用都是一个十分重要问题。证据是诉讼开始的基础,也是诉讼继续进行的推进器,还是引导诉讼走向终结的决定性因素。所以,证据制度构成了民事诉讼制度的核心法。

  #########################

  关于民事诉讼中证据的分类、形式和作用主要的法律依据有以下两个法律:

  法律依据一:《民事诉讼法》http://www.dffy.com/faguixiazai/ssf/200311/20031109201543.htm

  第六章 证据

  第六十三条 证据有下列几种:
  (-)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证人证言;
  (五)当事人的陈述;
  (六)鉴定结论;
  (七)勘验笔录。
  以上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法律依据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http://www.dffy.com/faguixiazai/ssf/200311/20031109201210.htm

理论上证据的分类
答:法律主观:证据分类是指在理论上将证据按照不同的标准划分为不同类别,具体的分类如下:1、按照证据的不同来源,可以将证据划分为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凡是来直接源于案件事实本身的证据材料为原始证据,凡是经过中间传抄、转述环节获取的证据材料即为传来证据。2、根据诉讼证据与待证事实的关系,可以将证据...

证据的理论类型及分类的意义
答:证据的分类及种类介绍是怎样的 证据的分类: 1、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 分类标准:证据的来源 含义:原始证据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未经复制、转述的证据; 传来证据是指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经过复制、转述的证据。 区分意义:原始证据的可靠性和证明力大于传来证据。2、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 ...

从理论上划分民事诉讼证据可分为哪几类
答:从理论上划分民事证据分类如下:一、本证与反证本证与反证,是按照主张某种事实存在或否认对方主张事实的存在来划分的。本证是指当事人一方主张某种事实,提出能证明该事实存在的证据。反证是对方当事人为否定或推翻主张事实的一方当事人所提出的证据,而提出相反的事实证据,以证明事实的不存在,二、直接...

刑事证据的学理分类及其标准
答:刑事证据的学理分类及其标准如下:刑事证据主要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以及视听资料这八种类型。其中物证和书证是非常重要的两类直接证据,在运用时应该遵循原物、原件优先原则。此外,刑事证据应具备客观、合法、相关...

简述五种我国证据的理论分类
答:法律主观:(一)证据种类也称证据的法定种类:就是法律明文规定的证据种类国家局28号令把证据分为以下7种法定种类:1、书证2、物证3、证人证言4、视听资料、计算机数据5、当事人陈述、6、鉴定结论7、现场笔录、勘验笔录(二)学理分类证据的学理分类就是证据法学上对证据所做的理论上的分类学理上的分类有...

证据的分类?几种形式?有什么作用?
答:一,证据在学理上的分类 (1)本证与反证 本证与反证,是按照主张某种事实存在或否认对方主张事实的存在来划分的。 本证是指当事人一方主张某种事实,提出能证明该事实存在的证据。与之相对应的是反证。对方当事人为否定或推翻主张事实的一方当事人所提出的证据,而提出相反的事实证据,以证明事实的不...

证据学理上的分类有哪些
答:证据种类,是指法律上根据证据的性质及特点对证据确定的类别。与学理上从不同角度对证据所作的区分即证据分类不同。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证据有: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证据有:物证;书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

在学理上,对诉讼中的各种证据是如何分类的
答:证据在学理上的分类,是指在对证据进行理论研究中,根据证据本身的各种特征,从不同角度作出各种不同的归类。证据的分类与证据的种类不同,它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只是通过分析某类证据的共同特征,提示某类证据的运用规则,指导诉讼实践中工卜确认识和收集、审查判断证据,实事求是地查证和认定案情。

证据分类的法理分类
答:法理上的证据分类除了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种类以外,理论界总结了长期以来证据在使用中形成的特点,将证据按照不同的标准作了一定的分类,以便司法实践中能注意到不同证据种类的不同特点,更好地为查明案件事实服务。1、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按照证据的不同来源,可以将证据划分为两类,凡是来直接源于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