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相关法律法规 说办什么道路运输许可证,有这条法律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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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交通厅(局、委): 为适应道路运输行业发展与管理的需要,部对1987年制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证件和1992年制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以下分别简称《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进行了修改,现决定从2001年10月1日起启用新版《道路运输经营许 可证》和《道路运输证》,同时为平稳过渡和减少浪费,旧证延长使用到2002年7月31日。此期间内,新证、旧证同时有效,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管理机构不得以未换新证为由对道路运输经营者进行处罚,否则部将予以严肃处理。2002年8月1日起,旧证废止。现将新证的式样、管? 砗褪褂霉娑ㄓ》⒏ 忝牵 肴险嬷葱小? 附件: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道路运输证标贴等式样 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修改说明及管理和使用规定 三、道路运输证的修改说明及管理和使用规定 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术语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章) 2001年8月19日 附件>: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修改说明及管理和使用规定 1、《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是交通部统一制发的经营道路运输的合法凭证。凡在我国境内经营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维修、道路货物搬运装卸和道路运输业务(含物流业务,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汽车驾驶员培训,客货运站、场,客运代理,货运代办,汽车租赁,商品车 发送,仓储业务,营业性停车场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等)的单位和个人,均须持有交通部制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此次修改是将原《公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汽车维修技术合格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车辆检测许可证》合并统称为《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2002年8月1日起,上述4种旧证同时废止。 3、《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分正本、副本,均采用防伪标志(水印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监制),具体式样见样本。 4、《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本外廓尺寸为40×28cm,材质为157克铜版纸,国徽与带DL的边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字型采用烫金,右下角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监制”字样。副本外廓尺寸为18×13cm,封面墨绿色带国徽。 5、《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包含“X交运>许可字号、业户名称、地址、经济类型、资质等级、经营范围、有效期、核发机关、日期”等内容,其中“X”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简称。副本除有与正本相同的内容外,还有分支机构、变更记录、经营资质(质量信>)考核 记录、违章记录、年度审验记录和备注。编号以县(市、区)为单位,从00001号起依自然数编号,在自然数前冠国家标准的行政区划编号。经济类型按“国有,集体,私营,个体,联营,股份制,外商投资,港、澳、台以及其它经济”分类;经营资质为经交通主管部门核定的道路运输企? 档淖手实燃叮 凑铡翱驮薠级”或“货运X级”填写,“X”为汉字一至五,表示企业资质等级。待企业资质核定后,凭经营资质等级申请表上的审查审批意见,在年审时填入许可证;“有效期”是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为三年。分支机构填写分支机构名称、地址。核 发机关可按审批权限分别加盖省级或地级、县级交通主管部门道路运输管理证件专用章。 6、《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本着谁审批谁发放的原则,按照道路客运、道路货运、车辆维修、道路货物搬运装卸、道路运输业务企业经营资质的审批权限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初开业的道路运输企业按最低级填写。车辆维修和道路运输业务企业的资质等级,在有关规定颁布 后执行。经营资质(质量信>)考核记录按照旅客运输、货物运输、车辆维修、运输业务分类填写,考核结果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7、在民族自治地区,《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可以采用汉文和民族文字两种文字印制。 附件三: 《道路运输证》的修改说明及管理和使用规定 1、《道路运输证》是交通部统一制发的经营道路运输的合法凭证。凡在我国境内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辆,均须持有交通部制发的《道路运输证》,并随车携带,以备查验。凡在我国境内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非机动车辆,参照本规定执行。 2、《道路运输证》保留原《营运证》的有关内容,具体式样见样本。取消原《道路运输证》中的“车辆购置附加费缴费凭证”,在国家实施费改税前,保留“公路运输管理费缴讫证”。 3、《道路运输证》采用防伪标志,材质为157克铜版纸,封面墨绿色,外廓尺寸为9.3×6.5cm。 4、为便于打印,《道路运输证》由主页和本证两部分组成,主页打印后,撕掉打印孔条,粘贴在本证的不干胶处。 5、取消原《道路运输证》首页“公路运输营运证”的字样,改成白页中间印行徽标志。 6、原《道路运输证》内的“单位”改为“业户”。 7、取消原《道路运输证》中的“营业执照号”,改为“企业经营资质等级”。企业资质等级按照“客运X级”或“货运X级”填写,“X”为汉字一至五,表示企业资质的等级。企业资质评定中,有特殊要求的,在“备注”栏中注明。 8、原《道路运输证》中的“车辆技术等级评定”与“审验记录”合并,只填写车辆等级数,再加盖审验部门章。车辆技术等级一年评定一次,在上半年进行。年审时凭当年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表,用中文大写数填写在“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栏中,再加盖审验部门章。 9、取消原《道路运输证》中的“车辆>级维护记录”内容,“车辆>级维护记录”不作为路检路查的内容,但道路运>管理机构应继续加强和执行车辆强制>级维护制度,将车辆>级维护有效凭证(即按每年需进行政级维护的次数所对应的出厂技术合格证、维修结算清单和发票)作 为车辆年度审验的内容。同时道路运>管理机构要建立营运汽车管理信息系统,通过源头管理,逐月适时监督营运业户和汽车维修企业,做好汽车>级维护工作。车辆每次>级维护后,道路运输经营业户要将出厂技术合格证、维修结算清单及发票的复印>交由车籍地的道路运>管理机构, 放入车辆档案中。没有按规定进行车辆>级维护的,道路运>管理机构除缓期一个月进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和年审外,还应根据部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10、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交通主管部门是《道路运输证》的主管机关,《道路运输证》统一由地级以上(含地级,下同)道路运>管理机构发放。 《道路运输证》的核发程序是:车主购车前应向当地道路运>管理机构办理审批手续,并在车主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前提下,向车籍地的县级道路运>管理机构申请《道路运输证》。县级道路运>管理机构受理申请后,进行审核,合格的,签署意见报经地级以上道路运>? 芾砘 购朔ⅰ5丶兑陨系缆吩苏 芾砘 共坏檬芾砦淳 丶兜缆吩?管理机构审核,由道路运输经营者直接报送的申请> 货车挂车单独办理《道路运输证》,但货车主车(牵引车)与货车挂车号牌一致时,可在主车的《道路运输证》的备注栏中注明,挂车不另发证。 11、车辆转籍、过户,原车主应分别到原发证道路运>管理机构办理异动手续,交回《道路运输证》及其它有关营运票据、标志。新车主到转入地道路运>管理机构按发证程序,重新办理《道路运输证》。《道路运输证》及其它有关票据、标志不得私自转让。 12、车辆报停,车主须持《道路运输证》到车籍地道路运>管理机构办理报停手续,暂交回《道路运输证》;恢复运输时,按规定到道路运>管理机构办理有关手续并领回《道路运输证》。 车辆报废,车主应将《道路运输证》交回原发证机关。 车辆歇业,车主应按规定,向当地道路运>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交回《道路运输证》,并由道路运>管理机构注销。 13、非营运性车辆临时从事营运的,车主须向当地县级以上道路运>管理机构申请临时《道路运输证》。临时《道路运输证》的有效期为一个月。临时《道路运输证》的式样与附件一的《道路运输证》式样一致,在“备注”栏中加盖红色的“临时”两字。 14、《道路运输证》丢失后,车主应及时向原发证的道路运>管理机构提出补证申请,并在地级以上报纸挂失,声明丢失《道路运输证》的号码等。道路运>管理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和发证程序,予以补证。 15、车辆因违规行为被处以停业整顿的,停业期间,道路运>管理机构应收缴其《道路运输证》;被取消经营资格的,道路运>管理机构应收回其《道路运输证》。 16、车辆的《道路运输证》每年审验一次。每年7月31日为审验终止期,审验终止期前,上年度审验章有效。《道路运输证》审验的内容应包括车辆等级评定、>级维护、经营行为等方面。在审验中发现的违章行为,道路运>管理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行政处罚。《道路运输证》审 验合格后,由道路运>管理机构在《道路运输证》的年审记录栏中签注审验日期,加盖审验专用章,同时发放“《道路运输证》标贴”,作为道路营运车辆的识别标志和年度审验合格的标志,车辆年度审验合格后发放新标志,贴于车辆挡风玻璃的右上角。“《道路运输证》”标贴实行一年 一换制度,每年的《道路运输证》标贴式样另行通知。 车辆因故不能在年审终止期前审验的,应由道路运>管理机构出具延期审验的书面证明,否则按未经年审的《道路运输证》实施行政处罚。 17、道路运>管理机构在对违章车辆实施行政处罚时,可暂扣《道路运输证》,并运用《道路运输证》的副页作为待理证使用。道路运>管理机构对暂扣的《道路运输证》要妥善保管,不得丢失。 18、新版《道路运输证》自2001年10月1日起核发并开始启用,至2002年7月31日核发结束。在核发期间,新证、旧证同时有效,已核发新证的地区不得对未核发地区持旧证的车辆实施行政处罚。2002年8月1日起,旧证废止。 19、在民族自治地区,《道路运输证》可以采用汉文和民族文字两种文字印制。 附件四: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术语 1、班车客运,高速客运,旅游客运,出租客运,包车客运,出入境客运。 2、普通货运,危险货物运输(1),国际、国内集装箱运输,零担货物运输,大型物>运输(1),鲜活、果蔬运输,冷藏保温货物运输,搬家运输,货运出租,快速货运,货物配送,出入境货运。 3、普通货物装卸,大型物>装卸,危险货物装卸。 4、汽车大修,总成修理,汽车维护,汽车小修,专项修理,摩托车修理,汽车、摩托车配>销售等。 5、物流业务,货运代办,客运代理,信息配载,仓储业务,流通加工,货物包装,货物中转,货物联运,停车场经营,客运站经营,货运站经营,集装箱中转站经营,零担站经营,汽车租赁,商品汽车发送,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从业人员岗位培训,业务咨询等。 注:“危险货物运输(1)或(2)”分别表示承运危险货物大类别,分化工危险货物和一般危险货物两大类。 “大型物>运输(1)或(2)(3)(4)”分别表示承运企业级别,按大型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分为四级。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相关法律法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交通厅(局、委): 为适应道路运输行业发展与管理的需要,部对1987年制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证件和1992年制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以下分别简称《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进行了修改,现决定从2001年10月1日起启用新版《道路运输经营许 可证》和《道路运输证》,同时为平稳过渡和减少浪费,旧证延长使用到2002年7月31日。此期间内,新证、旧证同时有效,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管理机构不得以未换新证为由对道路运输经营者进行处罚,否则部将予以严肃处理。2002年8月1日起,旧证废止。现将新证的式样、管? 砗褪褂霉娑ㄓ》⒏ 忝牵 肴险嬷葱小? 附件: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道路运输证标贴等式样 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修改说明及管理和使用规定 三、道路运输证的修改说明及管理和使用规定 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术语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章) 2001年8月19日 附件>: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修改说明及管理和使用规定 1、《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是交通部统一制发的经营道路运输的合法凭证。凡在我国境内经营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维修、道路货物搬运装卸和道路运输业务(含物流业务,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汽车驾驶员培训,客货运站、场,客运代理,货运代办,汽车租赁,商品车 发送,仓储业务,营业性停车场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等)的单位和个人,均须持有交通部制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此次修改是将原《公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汽车维修技术合格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车辆检测许可证》合并统称为《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2002年8月1日起,上述4种旧证同时废止。 3、《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分正本、副本,均采用防伪标志(水印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监制),具体式样见样本。 4、《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本外廓尺寸为40×28cm,材质为157克铜版纸,国徽与带DL的边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字型采用烫金,右下角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监制”字样。副本外廓尺寸为18×13cm,封面墨绿色带国徽。 5、《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包含“X交运>许可字号、业户名称、地址、经济类型、资质等级、经营范围、有效期、核发机关、日期”等内容,其中“X”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简称。副本除有与正本相同的内容外,还有分支机构、变更记录、经营资质(质量信>)考核 记录、违章记录、年度审验记录和备注。编号以县(市、区)为单位,从00001号起依自然数编号,在自然数前冠国家标准的行政区划编号。经济类型按“国有,集体,私营,个体,联营,股份制,外商投资,港、澳、台以及其它经济”分类;经营资质为经交通主管部门核定的道路运输企? 档淖手实燃叮 凑铡翱驮薠级”或“货运X级”填写,“X”为汉字一至五,表示企业资质等级。待企业资质核定后,凭经营资质等级申请表上的审查审批意见,在年审时填入许可证;“有效期”是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为三年。分支机构填写分支机构名称、地址。核 发机关可按审批权限分别加盖省级或地级、县级交通主管部门道路运输管理证件专用章。 6、《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本着谁审批谁发放的原则,按照道路客运、道路货运、车辆维修、道路货物搬运装卸、道路运输业务企业经营资质的审批权限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初开业的道路运输企业按最低级填写。车辆维修和道路运输业务企业的资质等级,在有关规定颁布 后执行。经营资质(质量信>)考核记录按照旅客运输、货物运输、车辆维修、运输业务分类填写,考核结果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7、在民族自治地区,《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可以采用汉文和民族文字两种文字印制。 附件三: 《道路运输证》的修改说明及管理和使用规定 1、《道路运输证》是交通部统一制发的经营道路运输的合法凭证。凡在我国境内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辆,均须持有交通部制发的《道路运输证》,并随车携带,以备查验。凡在我国境内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非机动车辆,参照本规定执行。 2、《道路运输证》保留原《营运证》的有关内容,具体式样见样本。取消原《道路运输证》中的“车辆购置附加费缴费凭证”,在国家实施费改税前,保留“公路运输管理费缴讫证”。 3、《道路运输证》采用防伪标志,材质为157克铜版纸,封面墨绿色,外廓尺寸为9.3×6.5cm。 4、为便于打印,《道路运输证》由主页和本证两部分组成,主页打印后,撕掉打印孔条,粘贴在本证的不干胶处。 5、取消原《道路运输证》首页“公路运输营运证”的字样,改成白页中间印行徽标志。 6、原《道路运输证》内的“单位”改为“业户”。 7、取消原《道路运输证》中的“营业执照号”,改为“企业经营资质等级”。企业资质等级按照“客运X级”或“货运X级”填写,“X”为汉字一至五,表示企业资质的等级。企业资质评定中,有特殊要求的,在“备注”栏中注明。 8、原《道路运输证》中的“车辆技术等级评定”与“审验记录”合并,只填写车辆等级数,再加盖审验部门章。车辆技术等级一年评定一次,在上半年进行。年审时凭当年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表,用中文大写数填写在“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栏中,再加盖审验部门章。 9、取消原《道路运输证》中的“车辆>级维护记录”内容,“车辆>级维护记录”不作为路检路查的内容,但道路运>管理机构应继续加强和执行车辆强制>级维护制度,将车辆>级维护有效凭证(即按每年需进行政级维护的次数所对应的出厂技术合格证、维修结算清单和发票)作 为车辆年度审验的内容。同时道路运>管理机构要建立营运汽车管理信息系统,通过源头管理,逐月适时监督营运业户和汽车维修企业,做好汽车>级维护工作。车辆每次>级维护后,道路运输经营业户要将出厂技术合格证、维修结算清单及发票的复印>交由车籍地的道路运>管理机构, 放入车辆档案中。没有按规定进行车辆>级维护的,道路运>管理机构除缓期一个月进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和年审外,还应根据部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10、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交通主管部门是《道路运输证》的主管机关,《道路运输证》统一由地级以上(含地级,下同)道路运>管理机构发放。 《道路运输证》的核发程序是:车主购车前应向当地道路运>管理机构办理审批手续,并在车主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前提下,向车籍地的县级道路运>管理机构申请《道路运输证》。县级道路运>管理机构受理申请后,进行审核,合格的,签署意见报经地级以上道路运>? 芾砘 购朔ⅰ5丶兑陨系缆吩苏 芾砘 共坏檬芾砦淳 丶兜缆吩?管理机构审核,由道路运输经营者直接报送的申请> 货车挂车单独办理《道路运输证》,但货车主车(牵引车)与货车挂车号牌一致时,可在主车的《道路运输证》的备注栏中注明,挂车不另发证。 11、车辆转籍、过户,原车主应分别到原发证道路运>管理机构办理异动手续,交回《道路运输证》及其它有关营运票据、标志。新车主到转入地道路运>管理机构按发证程序,重新办理《道路运输证》。《道路运输证》及其它有关票据、标志不得私自转让。 12、车辆报停,车主须持《道路运输证》到车籍地道路运>管理机构办理报停手续,暂交回《道路运输证》;恢复运输时,按规定到道路运>管理机构办理有关手续并领回《道路运输证》。 车辆报废,车主应将《道路运输证》交回原发证机关。 车辆歇业,车主应按规定,向当地道路运>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交回《道路运输证》,并由道路运>管理机构注销。 13、非营运性车辆临时从事营运的,车主须向当地县级以上道路运>管理机构申请临时《道路运输证》。临时《道路运输证》的有效期为一个月。临时《道路运输证》的式样与附件一的《道路运输证》式样一致,在“备注”栏中加盖红色的“临时”两字。 14、《道路运输证》丢失后,车主应及时向原发证的道路运>管理机构提出补证申请,并在地级以上报纸挂失,声明丢失《道路运输证》的号码等。道路运>管理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和发证程序,予以补证。 15、车辆因违规行为被处以停业整顿的,停业期间,道路运>管理机构应收缴其《道路运输证》;被取消经营资格的,道路运>管理机构应收回其《道路运输证》。 16、车辆的《道路运输证》每年审验一次。每年7月31日为审验终止期,审验终止期前,上年度审验章有效。《道路运输证》审验的内容应包括车辆等级评定、>级维护、经营行为等方面。在审验中发现的违章行为,道路运>管理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行政处罚。《道路运输证》审 验合格后,由道路运>管理机构在《道路运输证》的年审记录栏中签注审验日期,加盖审验专用章,同时发放“《道路运输证》标贴”,作为道路营运车辆的识别标志和年度审验合格的标志,车辆年度审验合格后发放新标志,贴于车辆挡风玻璃的右上角。“《道路运输证》”标贴实行一年 一换制度,每年的《道路运输证》标贴式样另行通知。 车辆因故不能在年审终止期前审验的,应由道路运>管理机构出具延期审验的书面证明,否则按未经年审的《道路运输证》实施行政处罚。 17、道路运>管理机构在对违章车辆实施行政处罚时,可暂扣《道路运输证》,并运用《道路运输证》的副页作为待理证使用。道路运>管理机构对暂扣的《道路运输证》要妥善保管,不得丢失。 18、新版《道路运输证》自2001年10月1日起核发并开始启用,至2002年7月31日核发结束。在核发期间,新证、旧证同时有效,已核发新证的地区不得对未核发地区持旧证的车辆实施行政处罚。2002年8月1日起,旧证废止。 19、在民族自治地区,《道路运输证》可以采用汉文和民族文字两种文字印制。 附件四: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术语 1、班车客运,高速客运,旅游客运,出租客运,包车客运,出入境客运。 2、普通货运,危险货物运输(1),国际、国内集装箱运输,零担货物运输,大型物>运输(1),鲜活、果蔬运输,冷藏保温货物运输,搬家运输,货运出租,快速货运,货物配送,出入境货运。 3、普通货物装卸,大型物>装卸,危险货物装卸。 4、汽车大修,总成修理,汽车维护,汽车小修,专项修理,摩托车修理,汽车、摩托车配>销售等。 5、物流业务,货运代办,客运代理,信息配载,仓储业务,流通加工,货物包装,货物中转,货物联运,停车场经营,客运站经营,货运站经营,集装箱中转站经营,零担站经营,汽车租赁,商品汽车发送,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从业人员岗位培训,业务咨询等。 注:“危险货物运输(1)或(2)”分别表示承运危险货物大类别,分化工危险货物和一般危险货物两大类。 “大型物>运输(1)或(2)(3)(4)”分别表示承运企业级别,按大型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分为四级。

肯定有的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货运经营者应当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
答:申请经营水路运输业务,应当向前款规定的负责审批的部门提交申请书和证明申请人符合本条例第六条或者第七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负责审批的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作出准予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发给水路运输业务经营许可证件,并为申请人投入运营的船舶配发船舶营运...

营运证和道路运输许可证一样吗
答:申请从事班线客运经营的,还应当有明确的线路和站点方案。第九条 从事客运经营的驾驶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年龄不超过60周岁;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客运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考试合格。第十条 申请从事客运经营...

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的道路运输经营
答:客运经营者需要终止客运经营的,应当在终止前30日内告知原许可机关,并在终止经营后10日内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交回原许可机关,办理有关注销手续。因客运经营者停运或者终止经营造成原许可的客运班线运力不足,影响城乡居民生活和生产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安排客运班线补充运力。 班线客运的经营期限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河南省道路运输条例(2007年修订)
答:受理申请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由省统一印制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许可证明。申请人凭经营许可证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有关从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相应的资格后方可上岗作业。第七条 道路运输...

云南省道路运输条例(2021修正)
答: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作出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遵循公共利益优先、有效配置资源、安全便民、有序竞争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第七条 从事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的驾驶员应当经所在地的州(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考试合格后,取得从业资格证。从事危险货物运输...

道路运输许可证在哪个部门办理?
答: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 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

道路运输的管理
答:第四条外商可以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采用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独资形式投资有关的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第五条从事非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的,应当遵守本条例有关规定。第六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照本条例发放经营许可证件和车辆营运证,可以收取工本费。工...

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2020修订)
答:建立长三角毗邻地区公交线路跨省运营管理机制,优化道路客运班线公交化运营模式。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第一节 班线、包车客运经营第八条 申请从事班线客运经营、包车客运经营的,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应当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申请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营运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山西省道路运输条例(2019修正)
答:鼓励发展货物甩挂运输,鼓励采用集装箱、封闭厢式车运输等方式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八条 道路运输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转让、出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第九条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组建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队伍,执行抢险、救灾、战备等紧急...

企业申请冷链运输许可是否必须有一辆冷链车有文件规定吗?
答:有的。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冷藏车属于道路货物专用运输车辆,所以需要按照规定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车辆营运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四条 申请从事货运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分别提交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