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住建厅:严禁违法违规发包工程、盲目压缩合理工期造价

作者&投稿:诏泻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9月22日,山东省住建厅官方微信发布消息,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内容显示,加强建设项目审批和监管,依法依规办理各环节基本建设手续,严厉查处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完善招标人决策机制,落实招标人自主权。推行招投标交易、服务、监管电子化,推进远程异地评标。依法严肃查处围标串标和虚假招标等违法行为。完善评标专家考核机制,实行综合评标专家库动态管理。加快诚信体系建设,健全信用评价体系,完善信息化管理平台,强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实行综合评价法的招标投标项目,资信标权重原则上占10%以上;强化建设单位对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首要责任和竣工验收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严禁违法违规发包工程、盲目压缩合理工期和造价,不得借优化设计名义降低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落实对业主的质量保修责任。
《意见》还提出,房屋所有权人为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有效履行房屋保养维修义务,严禁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以下是《关于进一步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的实施意见》全文:
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92号)部署,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安委〔2020〕3号)要求,完善质量保障体系,加快提升建筑工程品质,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强化建设单位对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首要责任和竣工验收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严禁违法违规发包工程、盲目压缩合理工期和造价,不得借优化设计名义降低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落实对业主的质量保修责任。强化施工单位主体责任,推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加快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深化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严格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
二、强化政府监督管理。健全省、市、县三级工程质量监管体系,配齐配足专业监督执法力量,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全额保障,完善监督机构、人员考核制度。保障功能园区、乡村在内的各区域限额以上工程依法纳入县级以上主管部门监管。发挥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机构作用,严格限额以下工程监管服务,并落实限额以上工程属地巡查责任。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专业力量开展巡查抽测。建立区域质量评估制度,完善评估指标体系。(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根据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同)
三、引入社会监督机制。建立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制度,建设单位应主动公开工程竣工验收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健全保修期内质量缺陷投诉处理、协调督办、公开曝光机制,依法、公正、及时、就地解决工程质量投诉问题。引导支持相关行业协会发挥自律服务作用,建立健全行业约束和惩戒机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四、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设项目审批和监管,依法依规办理各环节基本建设手续,严厉查处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完善招标人决策机制,落实招标人自主权。推行招投标交易、服务、监管电子化,推进远程异地评标。依法严肃查处围标串标和虚假招标等违法行为。完善评标专家考核机制,实行综合评标专家库动态管理。加快诚信体系建设,健全信用评价体系,完善信息化管理平台,强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实行综合评价法的招标投标项目,资信标权重原则上占10%以上。(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大数据局负责)
五、提高建筑设计水平。贯彻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提高设计方案安全性、适用性、宜居性。严格初步设计审查,严禁政府投资项目超标准建设。严格节能等设计专篇审查变更,严格特殊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强化工程设计质量安全监管,严肃查处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落实抗震设防标准,加强超限高层抗震设防审查,推广应用减震隔震技术。(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
六、改革建设组织方式。在政府和国有投资项目中加快推行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推动建筑业劳务企业转型,大力发展以木工、水电工、砌筑、钢筋制作等以作业为主的专业承包企业。在民用建筑工程中探索建筑师负责制。推行银行保函、工程保证保险,发展工程质量保险,引入市场化机制完善保障体系。(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山东银保监局负责)
七、推行绿色建造方式。推动绿色建材应用,提升建材产品质量,实施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制度,建设绿色建材推广应用示范工程。在规划、建设条件中明确装配式建筑比例、装配率、评价等级、绿色建筑星级等要求,棚改安置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政府投资或主导工程、大型公共建筑全面按照装配式建筑标准建设。编制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发展“十四五”规划,修订绿色建筑配套文件,强化设计、施工、验收、评价、运行全过程监管。扎实开展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积极发展高星级绿色建筑、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等高品质建筑,完善相关引导支持政策。(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市场监管局负责)
八、完善既有建筑管理。房屋所有权人为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有效履行房屋保养维修义务,严禁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推动开展老城区、老工业区保护更新,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建立既有建筑拆除管理制度,不得随意拆除符合规划标准、在合理使用寿命内的公共建筑。完善支持既有建筑保留和更新利用的节能、消防等相关配套政策。加快推进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建设,全面清查掌握既有建筑手续办理情况等信息,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建设问题。(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应急管理厅、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
九、健全质量标准体系。编制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工程建设标准发展规划(2021-2025),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装配式建筑、钢结构等领域标准制定。引导行业和企业标准化建设,制定先进适用团体标准和“领跑者”企业标准,增加市场标准的有效供给。加强工程建设标准交流合作,推动标准转化和推广应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负责)
十、加快建设科技创新。强化住建领域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加快新材料、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研发应用,推进重大装备和数字化、智能化工程建设装备研发。推进BIM技术应用,推广工程建设数字化成果交付与应用。支持先进适用工法创建,带动施工技术创新和企业管理创新。创建建筑品质示范工程,加大对优秀企业、项目和个人的表彰力度。(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
十一、加强建材质量管理。完善建材产品质量追溯、风险预警、信息共享、部门联动响应处理机制,落实生产、供应单位终身责任。严格材料进场验收、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严厉打击检测弄虚作假行为。加强对重点建材的抽测,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及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监管合力,依法依规严肃处置。开展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整治行动,规范预拌混凝土企业、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及其所属专项试验室质量行为。建立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和施工安装全过程质量控制体系,推行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驻厂监造制度,定期评估通报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实施状况。(省市场监管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十二、提升建筑队伍素质。严格关键岗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全面落实注册执业师签章制度。鼓励施工企业建立自有工人队伍、发展独资或控股的专业作业企业。发挥政府、用人单位、社会组织等作用,完善技能鉴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等多元评价体系,加大财政保障支持力度。强化个人执业资格管理,对存在证书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注册执业人员,依法给予暂扣、吊销资格证书直至终身禁止执业的处罚。支持企业与高等院校联合办学、定向培养,开展岗位练兵和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推进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推广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应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

济南市住建局:建设单位不得任意肢解发包 盲目赶工期
答:通知要求,建设单位决不得随意指定分包、恶意压低造价、盲目赶工期,不得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严厉打击任意肢解发包、压缩合理工期和工程造价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施工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偷工减料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

浙江通报5起建筑市场典型案例 存在违法分包并拖欠民工工资
答:12月24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全省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简称《通报》),《通报》显示,建筑市场违法鬼违规行为依然存在,部分项目未依法进行公开招标,个别建设单位存在肢解发包行为,甚至将施工业务肢解发包给个人,部分项目还存在农民工工资支付不规范等情况。浙江省住建厅指出,...

工程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向哪个部门举报
答: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部门。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三条,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统一监督管理全国建筑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认定查处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

违章建筑的总承包合同有效吗?施工现场出现安全事故总承包方需承担责任吗...
答:对违法建设行为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对施工企业除按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外,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停止在本省范围投标资格1年,发生较大事故的停止在本省范围投标资格2年。突出整治建设单位违法发包、肢解发包,指令施工企业抢工期、赶进度,未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保障到位等问题。5月12日,江苏南通下发《...

城建局将工程发包。审计可以罚款吗
答: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工程发包时间 定义 依合同约定的发包时间为准。工人可以直接向工程发包人追讨工资吗 可以。

文明施工承诺书
答:1、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xx)和省住建厅有关文明施工检查评分标准,搞好文明施工。 ...(6) 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工程竣工未向发包人移交前,承包人负责保护。已竣工工程...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市环境卫生的要求,保证施工场地平净、整洁,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因承包人违反有...

包房子建筑施工人员安全事故更户家有责任吗?
答: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山东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什么关系?
答:继去年10月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投标保证保险工作的意见(试行)》,开启了投标保证保险试行工作后,时隔一年山东省住建厅等四部门又发《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履约保证保险工作的意见(试行)》(下简称“试行意见”),将履约保证保险及工程款支付保证保险引入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答:1、建设单位存在工程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予以查处,并依法追究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项目负责人因调动工作等原因离开原单位,或者已退休的,仍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浙江 2021年12月16日,浙江省住建厅发布《关于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的实施意见》,自2022年2...

工地违法施工怎么举报
答:法律分析:投诉建设施工违法要看是违反哪样施工,普通的找住建部门;涉及安全的找安监部门;涉及环保的找环保部门等。违法施工的类型主要如下:1、建设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或个人,或者肢解发包等违法发包行为;2、施工单位承包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或义务,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