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具体指什么 什么是保护儿童最大利益原则作为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

作者&投稿:赫连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涉及儿童的一切行为,必须首先考虑儿童的最大利益。

“最大利益”的概念最早见于1959年的《儿童权利宣言》,以后又在其它的国际文件中出现过。但是,至今却没有任何国际文件对“最大利益”的内涵和外延加以明确的界定。

J.沃尔夫(Joachim Wolf)是这样理解“最大利益”的:

(1)公约第3条最大利益条款的制定者是从一般或总体的意义上表述“最大利益”的;

(2)“考虑”这个语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性质,并带有便宜行事(discretionary commitment)的味道,和通常的行政上的便宜行事的情形相对照,第3条扩大了立法机关任意作为的范围;

(3)……“最大利益”标准的灵活性的特点,成为国家在保护儿童领域尽责任的点缀;

(4)参照1959年宣言原则二,“最大利益”标准是能够使儿童在健康和正常的状态下,增加发展身体、心智、道德、精神和社会方面的机会和便利。这就意味着,“最大利益”涵盖了儿童作为人在健全的人类环境中依据其能力的全面发展;

(5)公约第3条所说的“最大利益”,“在涉及儿童的所有行动”这个标准几乎囊括了儿童的全部权利及国家的全部义务。

沃尔夫的见解给我们以启迪。最大利益的这种便宜行事特色在从前的国际文件中是没有先例的。在宣言的准备工作中,“最大利益”标准也没有经过细致的考虑,而只把它理解为通过法律及相关手段对儿童的一种特殊保护。似乎在儿童的权利和父母或监护人的决定之间没有什么直接的联系。

从宣言之初的儿童权利概念强调对儿童的“特殊保护”,到目前的公约把儿童的权利概念理解为“个体人权”的理念,其间有其发展的内在逻辑性。应该说,通过立法的方式确立“最大利益”概念是极为重要的。

除了对文化的感知和见解的演进等价值因素之外,国家成为对这个问题的肯定回答的关键要素。只有将国家行为和责任与尊重权利相结合才能实现儿童人格的独立。在用公约本身的话语解说儿童权利的法律理念的同时,把它放在国际法律实践背景下来观察,还会发现一些有意思的问题:

比如,“最大利益”标准是否只是由决策者在政治的层面上使用?在政治决策中是否应该特别考虑儿童作为独立个体的地位和利益?是否应该禁止国家作出可能不利于儿童利益和社会地位的法律和决定?实际上,“最大利益”标准的发展与运用已经超越了政治的规制。

J.依克拉(John Eekelaar,音译)试图通过对“原则”概念的重构,来考察儿童作为权利主体在整个权利运作过程的作用。他设想如果没有“原则”,在整个的权利运作过程中,关于儿童的决策将会没有任何“利益”作为参照。看来原则的重要价值就是它把一系列的问题反映到一个独立的决策过程中。

他还注意到,这些问题的概念和演进又是不稳定的,其中就包括儿童最大利益观念,它是根据不同的思维方式形成的,这种方式可称之为客观化(objictivization)和能动自治(dynamic self-determinism)。   

奥斯通先生则认为,公约的基本框架就是儿童个体权利和“最大利益”标准的结合。对公约的阐释可以引导出这样的结论:“最大利益”标准超出了传统的权利保护的概念,开辟了新的保护儿童权利的发展方向和法理解释。这种非传统的概念和新的法理解释便是儿童作为权利个体的权利理念。

扩展资料

公约第3条第1款明确指出,关于儿童的一切行动,均应以儿童的最大利益作为首要考虑。这里明显地蕴涵着两个问题,一是最大利益原则应作为处理儿童事务的行为准则;二是如何把握这个准则。

我们是从原始的儿童保护手段的角度看待“最大利益”标准,还是从一种新的张扬个体权利的角度审视它?或许的确可以从不同的视角把握它,从规范意义的角度,可以用旧有的特殊保护的思维定式来理解这一原则,把它作为儿童权利保护的法律手段。

从实质意义的角度,拨开工具性的面纱就能够看到该原则展示了一种新的权利理念和对个体权利的张扬。这是在原则的运作中首先应注意考虑的两个重要角度。

在对最大利益条款的解释中,强调“最大”利益以便与其他权利要素相区别,在通常以儿童的“福利”而不是个体儿童的“最大”利益作为评判标准的司法实践中有特别重大的意义。那些可能引起歧异的有关儿童某些方面的利益不一定是儿童的“最大”利益。

应该说,“最大利益”不同于一般的“福利”。但是,“最大利益”指的又是哪些具体的利益呢?这是在公约的适用过程中最难把握的。有人认为,公约的长处之一就是它为国内法在适用该条时留有很大的余地,至少为区分基本权利和一般福利提供了一个切入点。

再来对《儿童权利宣言》中关于最大利益条款作一下回顾,“……为使其能在健康而正常的状态和自由与尊严的条件下,得到身体、心智、道德、精神和社会等方面的发展。在为此目的而制订法律时,应以儿童的最大利益为首要考虑。”

因此,从理论上说,儿童的身体、精神、心智、道德和社会的发展是解决具体问题时考虑儿童最大利益所要达到的目的。司法实践中,很多国家起初在国内法中贯彻该宣言条款时,从规范意义的角度去感悟该原则的精神内涵,认为没有必要加入新的内容或作更进一步的阐释。

但《儿童权利公约》却有了新的发展,它使儿童的个体人权成为“最大利益”概念的一部分。以往的国际法律实践表明:法律文件对儿童权利的关注是不够充分的。如果没有这样的公约规范国家的任意行为,那么国家对保护儿童权利的义务的履行就不会获得满意的结果。

因此,象“最大利益”标准这样复杂的法律概念是需要有一个发展过程的。在一定的历史阶段,人们只能在某种程度上探讨其概念的一些侧面,只能把它放在一定的文化背景之下,针对不同的个体人权和国家义务的范围,才能形成较为一致的法律理念。

尽管对原则概念的理解颇费周折,但是,依据不同文化背景尽可能地得出较为接近的法律概念又是多么地重要,犹如罗素所言,我们必须承认除非文字在某种限度内具有确定的意义,否则讨论就会是不可能的。



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把儿童最大利益原则作为保护未成年子女权益的最高原则。该公约规定:“关于儿童的一切行动,不论是由公私社会福利机构、法院、行政当局或立法机构执行,均应以儿童的最大利益为首要考虑。”

由于抚养费纠纷案件执行,往往涉及婚姻家庭、儿童心理等方面,要执行好此类案件,要求承办法官应有相当的生活阅历,并具备较强的群众工作能力,掌握一定社会学、心理学知识,由专门的执行机构负责执行,有利于处置疑难问题,更好地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扩展资料

法院在确定子女最大利益时考虑的因素包括:

1、子女的年龄和性别;

2、子女的感情及身体健康状况;

3、父母双方的感情及身体健康状况;

4、父母双方的生活方式和其它社会因素;

5、父母双方与子女之间的感情维系;

6、父母双方为子女提供衣、食、住以及医疗保健条件的能力;

7、子女已经建立起来的生活模式,如学校、住所、小区、宗教组织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子女最大利益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法院网——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在执行抚养费案件中的运用



1、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确立的根本目的

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确立的根本目的在于保护和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强调儿童法律问题不再仅仅只是家庭的问题,国家在对待儿童权利问题上应承担自己的责任。

儿童法律关系系(也有表述为少年法律关系)由儿童、监护人和国家构成的三元化法律关系(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高维俭观点),这种法律关系与传统的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和行政法律关系在内容、性质上均有本质的差异。

2、婚姻、收养、刑事诉讼法应当作相应调整。

基于对国际条约的遵守和我们国家已认可和确立了“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因此,我们应尽快完善立法,予以调整,在相关法律中增加“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的规定。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作为一部针对未成年人保护 的专门立法, 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原则以及未成年人的家庭保护、 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等问题作出了进一步的原则性规定。同时,就国家、社会、家庭应当如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后的处遇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予以了规定。因此,该“两法”系儿童权利保护的基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修订时对未成年人刑事司法专章予以了规定,就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及的法律援助、社会调查、适用强制措施的特殊要求、讯问及审判时法定代理人与适格代理人在场、附条件不起诉程序要求、不公开审理例外、犯罪记录的封存等方面做了比较全面的规定。



儿童最大利益原则以及其意义:
一、无歧视原则:无歧视原则。也称平等原则,指儿童保护法应面向全体儿童,不能是保护一部分儿童权利而忽视或排斥另一部分儿童权利。所谓全体儿童,是指不同性别、民族、种族、国籍、宗教信仰、居住期限、文化程度、经济条件等所有儿童。儿童权利立法只有遵循无歧视原则,才可能避免某些因素成为儿童权利被剥夺的借口,比如如果儿童因为性别、户口等因素而被剥夺受教育的权利,在新法律下都是将会受到指控的犯罪行为;
二、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即凡涉及到儿童的事宜,一切以有利于儿童的生存、保护和发展为首要考虑。儿童最大利益原则是处理儿童有关问题必须遵守的原则,也是制定保护儿童权利法律必须遵循的原则。世界各国的实践证明,只有在立法上充分尊重儿童的最大利益,才能制定出对保护儿童权利来说是最具有实际意义的"善法";
三、特殊保护原则:制定儿童权利保护法要充分考虑儿童生理、心理和智力处在发展变化阶段的特殊性,对儿童实行特殊保护。立法对儿童权利的特殊保护,是相对成年人而言,因为成年人无论是生理、心理和智力都发育成熟,具备责任能力,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同样的问题,儿童却需要他人的帮助;
四、社会责任原则:即指儿童的任何行为都会受到社会环境的影响,社会环境对儿童人格的形成具有重要的影响作用,社会对儿童行为的形成负有责任。因此,社会对儿童行为的产生应当承担责任。遵循这一原则主要是为了提醒社会要提高对儿童权利的重视和保护意识。
儿童主体权利是一种社会文明 , 比如打骂孩子是中国社会非常普遍甚至正常的现象,我们迫切需要多方位保护儿童权利!尽快改变传统文化中陈腐的陋习!
意义是:儿童是祖国的花朵,保护儿童就是保护社会的未来!儿童天真可爱,我们应该发杨人道主义精神,保护儿童让世界充满关爱!儿童最大利益原则以及其意义的真谛就是“一切为了孩子,为了一切的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保护未成年人的立法!儿童的权利得到了保障!

在我国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已经得到不同程度的体现。比如,我国 1950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3条规定,离婚时财产分割根据“照顾妇女及子女利益和有利发展生产的原则判决”;

198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1条规定,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而2001年修正后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9条,则一改以往女方在前子女在后的顺序,表述为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应“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种顺序的变更充分体现了儿童利益最大原则的法律意识。

扩展资料: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对未成年人的关心、爱护和特别司法保护,让他们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任务。未成年人是世界各国均给予特殊保护的特殊群体,联合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旨在保护未成年人的公约与规则标准。

我国积极遵循联合国关于少年儿童保护的各项公约与标准,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1年9月4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青少年心理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具体指什么
答:学者王雪梅研究后指出,“儿童利益最大化”所包含的含义应当是:作为个体权利的“最大利益”,处理儿童事务的准则,对立法、司法保护提出要求的纲领性条款。我国法律对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的适用 我国对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的适用受国情、传统等因素的影响,在制定相关文件的过程中, 并没有直接引用表述“儿童...

儿童最大利益原则
答:1. 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确立的根本目的在于保护和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强调儿童法律问题不再仅仅只是家庭问题,国家在对待儿童权利问题上应承担自己的责任。2. 婚姻、收养、刑事诉讼法应当作相应调整。我国应尽快完善立法,增加“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的规定。3. 应以系统全局的思维修改“两法”,即未成年人...

什么是儿童最大利益原则
答:儿童最大利益原则是处理儿童有关问题必须遵守的原则,也是制定保护儿童权利法律必须遵循的原则。世界各国的实践证明,只有在立法上充分尊重儿童的最大利益,才能制定出对保护儿童权利来说是最具有实际意义的"善法";

儿童权利公约提出了儿童权利保护的原则有
答:法律分析:无歧视原则;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尊重儿童权利与尊严原则;尊重儿童意见原则 法律依据:《儿童权利公约》第2条第1款规定:“缔约国应尊重本公约所载列的权利,并确保其管辖范围内每一儿童均享有此种权利,不因儿童或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见解、民族、...

儿童权利公约4个基本原则
答:首先第一无歧视原则:又被称为(无差别原则/无歧视原则/非歧视性原则):每一个儿童都平等地享有公约所规定的全部权利,儿童不应因其本人及其父母的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观点、民族、财产状况和身体状况等受到任何歧视。第二儿童最大利益原则:涉及儿童的一切行为,必须首先考虑儿童的最大...

离婚案件子女抚养原则
答:“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实为“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在抚养权案件中的体现。1989年,联合国首次将“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写入《儿童权利公约》作为基本原则。它强调,“关于儿童的一切行动,不论是由公私社会福利机构、法院、行政当局或立法机构执行,均应以儿童的最大利益为一种首要考虑。”即当儿童...

儿童权利公约有关儿童权利保护的原则
答:法律分析:1.无歧视原则。无歧视原则要求公约所列的所有权利都适用于全体儿童。所谓全体儿童,是指不同性别、民族、种族、国籍、宗教信仰、居住期限、文化程度、经济条件等所有儿童。2.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儿童最大利益原则,是指针对有关儿童问题应以儿童为本位,从其根本利益、长远利益出发分析问题、解决...

第52届奥斯卡最佳动画短片体现的儿童权利公约那些原则
答:1、儿童最大利益原则:这个原则强调在涉及儿童的所有行为中,必须首先考虑儿童的最大利益。在短片中,这个原则通过小男孩马林帮助小仙子追求自由和音乐梦想的故事体现出来。马林克服困难,最终帮助小仙子实现了音乐梦想,这既符合儿童的最大利益,也尊重了儿童的个体权利。2、尊重儿童的意见原则:这个原则强...

一切为了幼儿,从幼儿的根本利益出发是什么原则
答:幼儿最大利益原则。从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利益出发处理与幼儿相关的具体事务,保障幼儿利益最大化。幼儿平等发展原则。创造公平社会环境,确保幼儿不因户籍、地域、性别、民族、信仰、受教育状况、身体状况和家庭财产状况受到任何歧视,所有幼儿享有平等的权利与机会。幼儿参与原则。鼓励并支持幼儿参与家庭、文化和...

儿童最大利益原则是什么意思?
答:在我国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已经得到不同程度的体现。比如,我国 1950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3条规定,离婚时财产分割根据“照顾妇女及子女利益和有利发展生产的原则判决”;198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1条规定,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而200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