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破解投标单位的围标现象 怎么样才能知道投标中有人围标、串标呢???从哪些方面可以反映...

作者&投稿:张官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针对围标产生的原因,想要完全破解围标是不可能的,但是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减少围标现象的发生:
  1、健全配套法规
  从源头上防止围标等现象的发生。作为主管部门应该加大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管力度,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拿出定量、定性指标,使那些围标的投标企业应付出巨大的行为成本,并使行为成本远远大大高于其风险收益,从而对围标者形成威慑。另外,还应建立公示制度,使失信者记入不良行为档案,严重的要予以公开曝光。
  2、改进评标办法
  推行最低价评标法。 “围标”的核心是中标价,因此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是防止围标的最直接方法,这也是国际惯例;采用综合评法的要科学设置拦标价,把不合理投标报价拒之门外,它抓住了招标的本质,大大简化了定标的原则,节约了建设资金。
  3、加大监管力度
  首先,应强化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职能。加强招投标法律、法规的宣传,强化依法办事的意识,使招标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建立责任追究制,对违反法律、法规的人和事,要坚决依法处理。定期开展从业人员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加强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培养执业精神和执业素养。
  其次,各有关部门应分工协作,共同做好招标监管工作。一是要重点审查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合法性、公平性.公正性,监督开、评、定标过程是否违法违规操作。二是加强工程项目中标后期的监管,对中标项目要进行动态跟踪检查,发现有挂靠围标现象的要及时依法处理。同时,还应加强招标代理、招标公证等中介的管理.使其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4、优化招标环境
  扩大招标公告发布媒体的层次和范围。适当延长资格预审文件出售时间,最大限度地降低准入门槛,力争使更多潜在投标企业参与竞争。投标企业较少时(尤其刚好为三家),招标单位应主动邀请信誉好,有资质而没有报名的施工企业参加投标,以确保形成有效竞争。投标企业不足三家的,应及时予以废标,防止招标代理机构或投标企业找人陪标。
  5、完善招标程序
  做好招投标的保密工作。建议取消投标报名和资格预审,可采用不记名方式购买标书、图纸;取消现场踏勘,可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 、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企业对投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取消集中答疑。招标单位可在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予以答复。全面推行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统一范本,最大限度消除人为设置投标陷阱,搞对号入座的现象。
  做好招投标的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招投标信息公开制度,尤其是政府投资项目和重点项目,必须将招投标全过程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预防途径
  1.健全配套法规
  从
源头上防止围标等现象的发生。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2003年3月8日国家七部委颁布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的有关条款对围标等现象作了
较为详尽的法律界定,其中“串通投标罪”的相关条款是对围标行为处置的法律依据。因此,作为主管部门应该加大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管力度,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
上,拿出定量、定性指标,使那些围标的投标企业应付出巨大的行为成本,并使行为成本远远大大高于其风险收益,从而对围标者形成威慑。另外,还应建立公示制
度,使失信者记入不良行为档案,严重的要予以公开曝光,并剥夺其招投标资格。招投标管理部门对投标人建立诚信档案,制定出诚信评价标准,对诚信度差的投标人除依法给予必要的处罚外,还应禁止参加政府投资项目和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活动。对投标人“围标”、“串标”的行为,在招标文件中作出除法律规定以外的惩罚性约定,如投标人“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数据和材料的,一经核实,无论中标与否均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承担法律责任。
  2.改进评标办法
  推行最低价评标法。 “围标”的核心是中标价,因此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是防止围标的最直接方法,这也是国际惯例;采用综合评法的要科学设置拦标价,把不合理投标报价拒之门外,它抓住了招标的本质,大大简化了定标的原则,节约了建设资金。最低价评标法并不会因为价格优先的原则而使投标人忽视投标方案的设计,而恰恰由于是最低价中标,投标人会在投标书上更下功夫,千方百计优化施工方案,从而达到低价中标、优质施工、实现合理利润的目的。
  3.加大监管力度
  首先,应强化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职能。加强招投标法律、法规的宣传,强化依法办事的意识,使招标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建立责任追究制,对违反法律、法规的人和事,要坚决依法予以处理。按照《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严格规定招标投标程序,提高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定标过程中的地位,提倡招标方技术经济专家进入评标委员会,避免领导直接参与,削弱和减少招标人在评标、定标过程中的诱导和影响作用。加强招标代理机构的
管理。禁止任何形式的挂靠、出借、借用资质的行为,对代理机构违反资质管理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从严处理。对招标代理机构实行从业人员注册登记备案制度,
保持稳定的从业人员队伍。定期开展从业人员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加强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培养执业精神和执业素养。

  其次,各有关部门应分工协作,共同做好招标监管工作。一是要重点审查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合法性、公平性.公正性,监督开、评、定标过程是否违法违规操作。二是加强工程项目中标后期的监管,对中标项目要进行动态跟踪检查,发现有挂靠围标现象的要及时依法处理。同时,还应加强招标代理、招标公证等中介的管理.使其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4.优化招标环境
  扩大招标公告发布媒体的层次和范围。适当延长资格预审文件出售时间,最大限度地降低准入门槛,力争使更多潜在投标企业参与竞争。投标企业较少时(尤其刚好为三家),招标单位应主动邀请信誉好,有资质而没有报名的施工企业参加投标,以确保形成有效竞争。投标企业不足三家的,应及时予以废标,防止招标代理机构或投标企业找人陪标。
  5.完善招标程序
  做好招投标的保密工作。我国《招标投标法》明确规定,招标单位不得向他人透漏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者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但这些规定在实际中很难把握。 因此,建议取消投标报名和资格预审,可采用不记名方式购买标书、图纸;取消现场踏勘,可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 、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企业对投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取消集中答疑。招标单位可在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予以答复。全面推行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统一范本,最大限度消除人为设置投标陷阱,搞对号入座的现象。

  做好招投标的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招投标信息公开制度,尤其是政府投资项目和重点项目,必须将招投标全过程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1、拦标价是限制高价围标的重要手段。
2、主动邀请一些有资质、有能力、有兴趣的投标人。

如何破解投标单位的围标现象~

  针对围标产生的原因,想要完全破解围标是不可能的,但是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减少围标现象的发生:
  1、健全配套法规
  从源头上防止围标等现象的发生。作为主管部门应该加大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管力度,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拿出定量、定性指标,使那些围标的投标企业应付出巨大的行为成本,并使行为成本远远大大高于其风险收益,从而对围标者形成威慑。另外,还应建立公示制度,使失信者记入不良行为档案,严重的要予以公开曝光。
  2、改进评标办法
  推行最低价评标法。 “围标”的核心是中标价,因此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是防止围标的最直接方法,这也是国际惯例;采用综合评法的要科学设置拦标价,把不合理投标报价拒之门外,它抓住了招标的本质,大大简化了定标的原则,节约了建设资金。
  3、加大监管力度
  首先,应强化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职能。加强招投标法律、法规的宣传,强化依法办事的意识,使招标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建立责任追究制,对违反法律、法规的人和事,要坚决依法处理。定期开展从业人员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加强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培养执业精神和执业素养。
  其次,各有关部门应分工协作,共同做好招标监管工作。一是要重点审查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合法性、公平性.公正性,监督开、评、定标过程是否违法违规操作。二是加强工程项目中标后期的监管,对中标项目要进行动态跟踪检查,发现有挂靠围标现象的要及时依法处理。同时,还应加强招标代理、招标公证等中介的管理.使其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4、优化招标环境
  扩大招标公告发布媒体的层次和范围。适当延长资格预审文件出售时间,最大限度地降低准入门槛,力争使更多潜在投标企业参与竞争。投标企业较少时(尤其刚好为三家),招标单位应主动邀请信誉好,有资质而没有报名的施工企业参加投标,以确保形成有效竞争。投标企业不足三家的,应及时予以废标,防止招标代理机构或投标企业找人陪标。
  5、完善招标程序
  做好招投标的保密工作。建议取消投标报名和资格预审,可采用不记名方式购买标书、图纸;取消现场踏勘,可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 、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企业对投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取消集中答疑。招标单位可在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予以答复。全面推行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统一范本,最大限度消除人为设置投标陷阱,搞对号入座的现象。
  做好招投标的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招投标信息公开制度,尤其是政府投资项目和重点项目,必须将招投标全过程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1、多个投标文件样式“雷同”
从两份(或多份)招标文件的装订形式、纸张情况、目录编排、文字风格等方面入手,分析是否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相似的情况。电子标书,则主要应从文件属性、目录编排、文字风格、内容描述等方面来辨别和认定。
如果有投标文件在这些形式方面有相似性或一致性,那么就要仔细审查了。政府采购是一项公正严谨的工作,是否真的围标串标,还需要后续工作进一步辨识和验证。
2、文件中出现别家公司的公章
有些串标的投保人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开标一览表、声明等文件中出现别家公司的公章,这种情形串标嫌疑大大增加。
3、文件混装
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出现别家企业的相关资料。
4、总报价相近
总报价相近,但其中各项报价不合理,且没有合理的解释。同时其中数项报价雷同,又提不出计算依据。

5、错误相同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技术方案、文字描述等有多个相同的错误。
除此以外,还应通过检查供应商的财务资料和在资质审定过程中发现蛛丝马迹。如中标人同时以“协作费”或“协调费”的名义,分别转出相同数额的款项给予相关的几个投标人。或检查相关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转账凭证,若发现几个投标人转账凭证上的付款单位,与其中某一投标人的单位名称相同,且是同一银行账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围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串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解读?
答:一些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规避招标或者搞“明招暗定”的虚假招标,有的领导干部利用权力插手干预招标投标活动,搞权钱交易,使工程建设和其他公共采购领域成为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灾区;一些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相互串通,围标串标,严重扰乱招标投标活动正常秩序,破坏公平竞争。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明显违反法律、法规已...

如何对招标采购活动进行“成本控制”
答:2、引入品牌竞争 品牌竞争所产生的巨大资金节约空间是单一品牌采购所无法实现的,也是不可想象的,传统上单一品牌竞争不可避免地带有价格保护和货源控制色彩,采购价格居高不下,串标围标陪标屡见不鲜。品牌竞争则让包括厂商在内的供应商都绷紧了神经,品牌竞争不仅是政府采购法律的要求,也符合市场经济基本规律,既有利于促...

93. 下列哪些情形不符合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规定?()
答:在政府采购中定项目定配置定质量定服务而不定品牌,真正引入品牌竞争,将沉重打击“高价中标”现象,可以真正破解高价问题,让采购人真正享用到政府采购带来的质优价廉的好东西。 四要控制招标投标成本,降低供应商投标报价。主要是控制资金利息成本,严格按照中标供应商投标报价签订合同,不得另行追加费用,防止供应商先谋求...

如何对招标采购活动进行“成本控制”
答:2、引入品牌竞争 品牌竞争所产生的巨大资金节约空间是单一品牌采购所无法实现的,也是不可想象的,传统上单一品牌竞争不可避免地带有价格保护和货源控制色彩,采购价格居高不下,串标围标陪标屡见不鲜。品牌竞争则让包括厂商在内的供应商都绷紧了神经,品牌竞争不仅是政府采购法律的要求,也符合市场经济基本规律,既有利于促...

如何对招标采购活动进行“成本控制”
答:回答:  政府采购活动的主要目的是节约采购成本,实际上由于操作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我们在不经意间却抬高了整个采购活动的成本,节约的和花费的呈“倒挂”现象,显得很不经济,关注、研究和控制招标采购活动的成本显得非常重要。采购成本的控制主要包括招标操作成本、实际采购成本、验收及使用成本三个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