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案陈世峰已上诉/网友:是想判死刑吗 “江歌案”中陈世峰为什么没有得到死刑的判决处分?

作者&投稿:别具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江歌案”庭审部分即将全部结束,两天后,12月20日下午宣判。

  检方认为,陈世峰蓄意谋杀,手段极其恶劣,而且到目前为止一直没有反省,请求法庭判处陈世峰20年有期徒刑。

  此前5天的庭审中,控辩双方在法庭上呈现了案发经过的不同版本,凶器水果刀是谁的、陈世峰是否蓄意杀人等问题依然是争议焦点。为避免外界因素对案情的干扰,我们将控方出示的30件证据、辩方出示的数件证据全部整理,客观呈现,供读者分析、判断。

  这些看似冰冷的数字和语言背后,隐藏着一个24岁女生被害前的经历,一对情侣的情感纠缠,还有一起凶杀案可能被忽视的细节。

  (江歌家附近的地铁站,事发当晚,江歌在这里等刘鑫一起回家。)

  检方的30件证据

  证据1:凶案现场的情况

  道路、地址、201室的照片(内有玄关、厨房)、江歌的伞、二楼到三楼的现场情况、酒瓶DNA检测结果(凶案现场发现的威士忌酒瓶被居民移动过,瓶口检测出陈世峰的DNA)

  证据2:江歌的死因证明

  江歌身高162.5cm,体重47kg。身上有十几处伤口,大衣有14处破损,其中一些是贯穿伤。衬衣领口有8处破损。

  死因为左颈总动脉被割开,失血过多。

  证据3:法医岩濑教授的尸检报告

  从死者身上的伤口判断,至少受过11-12次攻击。

  致命的6号伤口,长6.5-8厘米,刺切伤,从死者右颈刺进去,左颈贯穿出来,导致气管切断、左动脉被切开。一般而言,这样的伤口会让血像瀑布一样淌出来,人马上失去意识,几十秒后停止呼吸。

  6号、7号、8号伤口为平行伤,很有可能是在6号伤口扎下后,拔出刀来在同一方向划到的。

  后颈部有五处伤口,其中两个为入口伤,三个为出口伤,有可能是因为一次刺入后,并未完全把刀拔出就再次刺入造成。

  4张尸体的手部照片显示,死者左手无名指表皮被撕开、左手中指第二个关节有一处切伤、一根手指表皮脱落、一根手指表皮擦伤、小指根处有一个浅切伤——这些均为防御伤,不是一次产生,据伤口判断攻击不下5次。而且,在6号致命伤之前,才可能发生这5次攻击,因为6号伤口之后,死者不可能再有自我防御的体力和意识。

  (以上内容综合了尸检报告及庭审中法医岩濑的证词)

  证据4:关于刀的调查报告书

  凶器是一把百元店常见的水果刀。刀的形状,制造商。在大内公寓2-3楼转角处发现刀鞘。

  (案发当晚,陈世峰曾从这里经过。)

  证据5:当事人的《行动报告书》

  记录了11月2日这一天,刘鑫、江歌、陈世峰三个人的动向细节(具体在之后的证据中呈现)

  证据6:江歌、陈世峰、刘鑫基本情况的调查报告

  江歌:日本法政大学院硕士研究生一年级学生,案发时租住在东京中野区大内公寓201室。

  陈世峰:日本大东文化大学研究院汉语研究专业一年级学生。

  刘鑫:日本大东文化大学研究院日语专业一年级学生,江歌闺蜜,陈世峰前女友,案发时和江歌暂住在一起。

  证据7: 案发当天的多段监控视频,包括便利店、电车站、马路等(只向庭审人员展示,旁听席看不到具体内容)

  视频显示了陈世峰当天行动的几个异常:1、在车站站牌前徘徊了较长时间。2、在莲根车站附近的711便利店花了3分钟买了一瓶威士忌,并戴上口罩。3、到达东中野车站的时间比正常时间稍晚。4、22点57分到达东中野车站,23点40分才到江歌住所,这段路程根据google地图显示步行仅需12分钟。

  (莲根车站附近的7-11便利店,陈世峰曾在这里买了一瓶威士忌,并戴上口罩。)

  证据8:陈世峰公交卡使用记录

  10月12日-11月5日期间陈世峰所有公交卡使用记录。

  (检方在后续问答环节试图借此证明,陈世峰有每天使用公交卡坐电车的习惯,但案发当天为了不留下记录而刻意避免使用。但这一点被陈世峰否认,他自称那天忘带公交卡。)

  证据9:江歌与江秋莲的微信记录

  11月2日晚,江歌在东中野车站等刘鑫一起回家,期间与母亲微信语音通话一小时四十分钟。江秋莲称她们聊了刘鑫和她男朋友的事,以及江歌对未来的计划。

  江秋莲回忆,江歌称当天下午回家看到陈世峰站在门口走廊里,江歌说,“你怎么知道我家”,然后赶他走。陈世峰说,“你凭什么管我呀”。江歌说,“这是在我家门口骚扰我,凭什么不能赶你走”,“你走,你走,离开我家。”

  江歌对江秋莲说,她觉得“刘鑫的男朋友好小人哦”。

  江秋莲提醒江歌,宁可得罪君子,也不要得罪小人,“你小心他打你”。

  “妈妈你放心,在日本打人的话是要被警察抓的。”

  “那谁能证明他打你呢?”

  “是哦。妈妈你放心,我不会跟他动手的。”

  江秋莲回忆,江歌曾跟她提过不想跟刘鑫住,刘鑫不买生活用品,不做饭,不打扫卫生,垃圾也要等到江歌回去才去送。

  据江歌妈妈讲述,2016年9月1日,江歌的微信里出现过这样一段对话。

  刘鑫:刘鑫在哪里?

  江歌:你是谁?

  刘鑫:我是刘鑫的男朋友。

  (微信记录由江歌妈妈出庭证词呈现)

  证据10:警方对刘鑫的调查问卷记录

  2016年4月,刘鑫就读大东文化大学后认识了同学陈世峰。不久,陈世峰告白,他们开始交往,2016年6月两人同居。7月,他们开始经常为一些小事吵架。期间,刘鑫曾去江歌家去留宿。

  8月25日深夜,陈世峰想睡觉,但刘鑫想看电影。他们吵了起来,陈世峰让她“滚出去”。刘鑫当晚搬离。

  2016年9月2日,刘鑫搬到江歌租住的公寓。

  9月15日中秋节,陈志峰尾随刘鑫,说要跟她一起吃月饼。刘鑫叫他不要跟踪她了,再跟踪的话就报警。陈世峰听完掉头走了。

  10月12日晚,刘鑫打工结束后,坐电车回家时,陈世峰突然出现,带了一包生日礼物,对她说“生日快乐”,还想给她拍照,刘鑫遮挡了脸。礼物是包装好的一万日元和一个刘鑫喜欢的皮卡丘。(刘鑫解释2016年9月1日曾借给陈世峰一万日元)。

  刘鑫说她不要礼物,陈世峰把礼物放在她腿上。怕他在公共场所纠缠,刘鑫收下,并说,“好的知道了,谢谢”。随后,她劝陈世峰,“时间不早了,你赶紧回家吧,不然没有电车了。”陈世峰说“好的”,然后在下一站下车。

  (从陈世峰住所走廊向外望)

  证据11:刘鑫和陈世峰微信聊天记录

  11月2日下午16点49分,在电车上,陈世峰给刘鑫发了两张她的隐私照片,并威胁称要发朋友圈。

  刘:你太过分了,这样只会让我更讨厌你。我们已经分手了没有关系了。

  陈:我有你妈妈的联系方式,也有你爸爸的,这些我可以不发朋友圈,但可以直接发给你的父母。

  刘:我不会害怕你的威胁。

  陈:视频也有,想看吗?

  刘:不想。如果你把这个发出去,大家会看透你是什么样的人。

  (以上翻译自庭审时的日文描述,非原话)

  证据12:刘鑫供述案发当天下午经过的笔录

  11月2日下午2点左右,刘鑫一个人在江歌家,门铃响了两次,但从猫眼看外面没人。她有点不安,发微信跟江歌商量,江歌让她别开门。

  下午四点,她听到江歌在门外的声音,然后是江歌和陈世峰争执的声音。

  刘鑫说她有点害怕,跟江歌一起出门,提前去打工地点。往车站方向走的时候,陈世峰一直跟在她们后面说话,请求与刘鑫复合。

  刘鑫和江歌在新宿站分开,陈世峰依然尾随。换乘后,陈世峰站在她身后。后来她坐下,陈世峰就坐在斜对面。彼此没有语言交流。

  期间,陈世峰发了上述威胁微信。

  刘鑫从高岛平站下车,陈世峰一路尾随想复合,刘鑫拒绝了,在打工的店门口,

  为了让陈死心,她假意说店里的同事小林是她喜欢的人。陈世峰没有说话就走了。

  (高岛平车站夜景,离陈世峰住所最近的车站,刘鑫打工店就在附近)

  证据13:刘鑫的隐私照片

  一张是刘鑫穿内衣躺在床上的全身照,可以辨认是她本人;一张仅从脖子到腰的较为裸露的照片;另一条被陈世峰撤回看不到。

  证据14:刘鑫的姓名确认

  刘鑫名字的中文、日文,确定此人与本案相关。

  证据15:刘鑫与陈世峰11月2日的微信聊天记录

  17点05分,陈世峰:“到目前为止我没有这么深爱过一个人,周围的人常常嘲讽我,让我感到心痛。我后悔了,失去你。在我最需要帮助的时候,你却走了。你总是把最难的选择留给我。

  刘鑫一直用简短的话回复:“不要联系我了,我们已经结束了。”

  17点38分,陈世峰:“让我们重归于好吧。”刘鑫:“我已经说了好几次了,我们不可能了。”

  陈世峰想约刘鑫见面,提议到车站检票口见。刘鑫说她不想去。

  刘鑫说,要不然到我打工的地方去。陈世峰说,好。

  18点10分,陈世峰:我什么都可以做。(此时陈世峰已见到刘鑫的同事小林。这句话在法庭上由日文翻译过来,也可以翻译成“我什么都做得出来”。陈世峰还对此做过解释,称其原意为,为了把刘鑫追回来,什么都可以做。)

  19:42,陈世峰约刘鑫次日在学校见面。

  23点09分,刘鑫下班,才回复陈世峰,“你想干嘛?”陈世峰说,想让她回心转意。刘鑫说,“你到底想干嘛”。

  23点17分,陈世峰:“要我怎么做你才能回心转意?”刘鑫说:“我们已经不可能了,希望你重新开始新的生活。”

  23点31分,陈世峰:“我真的很爱你,每天晚上都会梦到你,你不要这么冷淡,我真的很痛苦。”

  在这之后,他们有一段语音通话记录。

  聊天记录的结尾,陈世峰问:“你和那个家伙(店员小林)发展到什么地步了。”

  刘鑫回复,“这是我的个人隐私”。

  (以上翻译自庭审时的日文描述,非原话)

  证据16:江歌与刘鑫11月2日下午的微信聊天记录

  当天下午2点左右,陈世峰来到江歌家门口按门铃骚扰,刘鑫不敢报警,请江歌赶快回家处理。

  14点54分,刘鑫:“三叔。进门。”“不要跟他吵,别生气。”

  15点18分,江歌:“出来吧,他好啰嗦。你的冰箱怎么办?。”“还有洗衣机。”(指刘鑫搬走时留在陈世峰家的东西)

  15点23分,江歌:“他会跟你一路的,晚上几点下班?”

  15点29分,江歌:“太恶心了,说你有男朋友了。”

  16点左右

  刘鑫:“三叔。我好害怕。”

  江歌:“没事,他不会把你怎样的。”

  22点06分,江歌:“少女你怎样呀?下班啦?”刘鑫:“下班了。”

  22点13分,江歌:“我现在在车站,对方还跟着你嘛?”刘鑫:“我没看见他,你等我一下吧,我挺害怕的。”江歌:“好,我在东中野。”

  ……

  23点04分,

  江歌:“A3(出口)”,刘鑫:“我知道”。

  证据17:刘鑫打工店店员林某的口供

  11月2日16点30分,刘鑫发微信给小林,称陈世峰一直跟踪她到家里,她请求小林帮忙,假扮男友,让陈世峰死心。小林答应了。

  17点30分,刘鑫一到店里就哭了。店长问她怎么了。刘鑫说,陈世峰跟踪我到家。

  18点10分,小林和刘鑫从店里出来,俩人坐在麦当劳到19点,一直聊这件事。

  证据18:一组案发地夜景照片

  2016年11月11日晚上,警方到案发地现场,在不开闪光灯的情况下拍了一系列照片,还原案发时的环境。

  证据19:报警录音

  第一段录音,11月3日零点16分刘鑫打的,法庭上展示了报警电话的文字记录,检察官提醒大家,录音里先有门铃声,后来出现了惨叫声。

  之后,检察官播放了其中的一小段录音,刘鑫第一段报警电话的内容。

  录音开始是刘鑫用中文说“把门锁了,你不要再骂了”(这是警方还原的文字版本,后来刘鑫称,当时她说的是“怎么把门锁了,你不要再闹了”,现场录音难以分辨)。之后的部分一直是刘鑫慌张地向警方说住址,语句碎裂。警方让其冷静。

  第二段录音,零点21分,日本邻居小岛的报警电话。

  第三段录音,零点22分,刘鑫的第二个报警电话文字记录。检察官让大家默读十几分钟。

  具体内容未公开。但后来的庭审显示,其中包含刘鑫的一声尖利惨叫“啊!拜托了”。还有请警察叫救护车的内容。

  证据20,刘鑫的法庭证词

  11月2日打完工在东中野见江歌,我们走回大内公寓,到了后我把铁门打开先进去了。哎,打工期间,来生理弄脏了裤子,第二天还要打工就想换了洗一下。

  我先回房,蹬了鞋跑回卧室拿卫生巾和内裤,在睡觉垫子附近换裤子,脱了一半听见大门外一个女声“啊”的尖叫声,很尖,短促,感觉突然被中止,被打断的样子。我提裤子往外跑看看发生了什么。第一反应是开门。哎,第一次尝试开门开了一点,20厘米左右,顶回来力量很快、猛。第二次还是推不开。

  我不停喊,“三叔你怎么了?“”三叔你说话。”看了猫眼但完全看不清楚,只有走廊的光,模糊的画面。我脑海中有很多想法,比如江歌捂嘴被拉走了,被打晕了,还往好处想,以为是谁开玩笑,很多想法。

  之后立马想报警。非常紧张地向警方说信息。当时脑子混乱,没听到旁边的声音。

  检察官:报警时说过“门已经锁上了”的中文吗?

  刘鑫:没有说过。电话正在接通,我以为们从外面锁的,以为外面跟我闹呢。

  (检察官当庭播放录音。)

  刘鑫:我说的不是“把门锁了,你不要骂了”。而是“怎么把门锁了,你不要闹了!” “怎么”二字是在接通电话前,警方没录上。

  检察官:录音里面门铃、惨叫都没听见?

  刘鑫:没有。

  检察官:第二次电话里,你对警察说,江歌突然被袭击了,你看到了吗?

  刘鑫:没看到,都是我的猜想。觉得如果不说点什么,警察不会来。

  检察官:家里有水果刀吗?

  刘鑫:没见过。

  检察官:你自己没有水果刀?

  刘鑫:没有。

  检察官:被告说你把水果刀递给江歌,有吗?

  刘鑫:没有。

  证据21:目击者证词

  203邻居,一个缅甸人(未知性别)称,当时正在吃宵夜,突然听到走廊上有两个人以上的脚步声,后来又听到喊叫声,像人捏着猫的脖子发出来的声音。他有点担心,开了一点儿门。看到一个女人躺倒在地,一个男人蹲在她的身边摸她的脖子。他戴着白口罩,穿着灰白色帽衫,戴着帽子,还跟他对视了一下。

  目击者称,他以为这个女的喝醉了,男生在照顾她,觉得是人家的私事不应该再看,就回去了。

  之后听到有人离开的跑步声,他有点担心。又去门口看了一下,发现女生躺倒了。他用日语问了一下,“你没问题吧?”没有反应。他发现门上有血迹。他想报警,但怕日语说不好,而且也不敢开门出来。他走到阳台去敲隔壁205的窗门,想麻烦他报警,但205的日本人说让他自己报警。

  就在这时,他听到外面有人说了一句,“姐姐很危险,请马上过来”,他觉得有人在报警了,他就没再报警。

  证据22:陈世峰家里的物品

  2016年11月3日,警方在陈世峰房间里找到作案当天穿的运动衫和牛仔裤,在洗衣机里发现一件湿的外套。警方还发现了带有血迹的衣物,一件衣物上有5处血迹,B、C两处血迹经过DNA鉴定跟江歌吻合。

  证据23:关于刀的包装的一些介绍

  2016年11月22日,警方在大东文化大学研究院、高桥老师的研究室放餐具的橱柜里,发现了一个空的刀具的包装,包括塑料壳和壳内的包装纸板。

  陈世峰是高桥老师的学生之一。

  刀的包装盒属于高桥老师,刀是六年前买的,平时不怎么用,研究室的人也从来没有人看到有人用过它。

  研究室的钥匙统一放在某个地方保管,借出均有记录。记录显示,11月2日早上10:40陈世峰借走了研究室的钥匙,晚上23:07由另一人还了回来。

  11月3日,陈世峰曾打电话问同研究室的前辈,“你记不记得我昨天是几点钟回研究室的”,“你记不记得我平时是几点回研究室的?”

  前辈很奇怪,问他“为什么问这样的问题,发生了什么”。

  陈世峰说,“没有”。

  证据24:江歌的衣物和携带品一览表

  11月3日,江歌所有携带的物品里没有疑似凶器的水果刀。

  证据25:一张照片

  江歌住所二楼楼梯上有一个刀鞘,与高桥老师的研究室放餐具的橱柜里,发现的刀的包装是同款。

  证据26:检察官自己买的一把同款的完整刀具,包括包装

  与江歌住所二楼楼梯上的刀鞘、高桥老师的研究室里的刀的包装,一模一样。

  证据27:陈世峰研究所里发现的包装盒

  一个刀具形状的透明塑料外壳和外壳背后插入的商品信息的纸板。

  证据28:陈世峰的身份,家庭信息,简历

  陈世峰,1991年1月19日出生,中国人,华侨大学华文学院2013届毕业生,案发时是日本东京大东文化大学汉语研究科研究生。

  证据29:陈世峰的护照

  证据30:日本出入境管理局提供的陈世峰入境记录

  2015年某日,陈世峰因留学入境日本。2016年10月以后一直在日本居住。

  (以上根据庭审旁听记录整理,证据顺序可能与庭审时稍有出入)

  辩方的证据

  因辩方无举证责任,在庭审中,主要以陈世峰的问答展现辩护策略。辩护重点在于论证几点:1、陈世峰并无杀人预谋。一方面,案发当天的特殊举动事发偶然,例如步行至两站之外买临时车票坐车等;另一方面,凶器不是陈世峰的。2、陈世峰刺死江歌是意外,之后补刀时才有杀人故意。3、陈世峰没有杀人动机,找江歌只为聊天喝酒。(提示:辩方证据根据庭审获得信息整理,律师语速过快且没有完全列举,可能与检方提交证据重复)

  证据1:根据律师协会向厂家申请的资料显示,中野、新宿生活圈内,有5家百元店内有和凶器一样的水果刀销售。其中新宿就有3家。

  证据2:重现11月2日陈世峰寻找洗衣店的过程。

  证据3:父亲的谢罪书提到陈世峰是个努力的孩子,孝顺的孩子。

  证据4:父亲的谢罪书的日文翻译

  证据5:凶器刀柄处DNA检测的申请

  证据6:凶器刀柄处DNA检测结果

  律师申请调出的鉴定书显示,现场遗留的刀柄前端塑料部分,用棉棒提取的附着物上检测出人的血迹。而对刀柄表面用棉棒提取的附着物的血液检测结果显示,不能证明存在血迹。

  (陈世峰在后来和律师的答问中称,他印象中掉落在现场的刀柄上很滑,有很多血,而警察出示的刀柄照片很干净)

  证据7:陈世峰作案后乘坐出租车时,身上只有4000日元不够回家车费,司机中途建议去便利店取钱。(律师称陈世峰当天没有杀人预谋)

  证据8:陈世峰在高岛平住所附近的监控视频

  视频显示,犯案完后陈世峰换的衣服是他11月1日穿的衣服。陈世峰出门时,有时戴眼镜,有时不戴眼镜。



“江歌案”被告人陈世峰为何不再上诉了?~

在江歌案被告陈世峰按日本法律规定上述期限的最后一天,东京地方法院1月5日正式公布陈世峰撤诉消息。这一结果,是不是案件宣判后陈世峰在牢中良心发现,愿意用20年来赎罪?

在国内引发极大关注的江歌案,2017年12月20日判决后,陈世峰于22日即提起上诉,这完全在人们的预料之中。因为,这个因情而杀人的陈世峰,除了在法庭上想方设法为减轻自己的罪行,不惜拉自己曾经的恋爱对象刘鑫来垫背,一直引导人们让大家认为其杀害江歌的刀是其前恋爱对象刘鑫所递,把刘鑫推向千夫所指的地步,从而为自己洗脱罪名外,还十分了解日本人的心理,而且很会利用日本的法律来为自己脱罪。

关注这一案件的人们应该还不会忘记,在日本法庭上,在七天审判过后的最后陈述时,陈世峰首先向所有受害人一一进行了道歉,然后说:“对于全体日本公民、在日本生活的外国人尤其是留学生团体,因为此事让你们对日本治安产生不安,我很抱歉。”他称,“从逮捕到审判耗费了无数人力财力,对于国民的税金,国家基盘,我感到非常抱歉,无地自容。”这一后来被国内媒体称之为完全日本人模式的道歉思维,应该说陈世峰非常了解日本国情、民情,而正因为此,也让他逃脱了最重的刑事处罚——江歌妈妈一直谋求的死刑判决。因为,当时媒体报道时就有旁听的日本人说,“虽然中国人可能不会想到国税问题,但是对我来说,这样听起来很顺。他对所有方都表示了抱歉,添了麻烦,这对法官和陪审员一定会起作用”。

尽管在场的中国人不这样认为,而且大都认为陈世峰的道歉缺乏诚意;尽管大家都认为陈世峰没有向全体中国人道歉,令所有国人不能忍受,但也给国内网友上了一课:就是不能以国内思维来影响犯罪嫌疑人所在国的法律判决。这从陈世峰的律师中岛在法庭上说“中国舆论不应该影响日本司法”就可明白。尽管律师注意到了中国国内的舆论,且承认“陈世峰已经受到了社会的制裁”。
法庭判决后,也有媒体提出江歌妈妈的上诉问题,但根据日本法律规定,江歌妈妈没有上诉的权力,而陈世峰则可以上诉。果不其然,判决后的第二天陈世峰即提起上诉,这曾让同情江歌妈妈的网友义愤填膺。但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在江歌案上诉期的最后一天,居然有了大反转,陈世峰已于1月29日撤诉,这果真是陈世峰良心发现了吗?

可怜天下父母心,失去子女的痛楚,我们无法体会得到。很多人对杀害江歌凶手陈世峰的判罚有着很大的不满。的确放在中国古代的,按照当时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的说法,陈世峰或许已命归尘土。
回首整个案件,我们可以归结以下几点,初步想一下,为什么陈世峰只获刑20年。
首先一点是日本对犯人的刑罚量较轻,日本的法律规定,如若判处某人死刑,是需要司法部最高长官签字的,可以说做这个决定的人,是要考虑权衡的。这是日本法律上的影响因素。
第二点是证人证据这一块,很多人都会想事情发生后,该站出来的人没有及时站出来,没有提供有利的证据和细节。另外发生在日本,当地警方介入的时间也有待考核。还有就是整件事的起因缘由真的如事实所陈述的那样。各方调查的进度以及证据时间的不同步会给案子带来一些漏点。
第三点就是大家的公愤,就是伤害江歌的凶手陈世峰,并没有认识到自己的过错,这一点我给大家来分析下:陈世峰的内心活动,第一种,我和刘鑫发生矛盾后,我需要你插手进来干嘛?我自己能够解决的事,还要你来管?如果你管,不好意思,我不会对你手下留情,这样直接导致,矛盾方向的改变,变成陈世峰原本想和刘鑫解决问题,变成了先把江歌解决掉了。
第二种:给李鑫一个教训,江歌的死肯定对刘鑫的日常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影响,很显然陈世峰的目的达到了,但是没想到代价是一条人命。这给刘鑫留下了很大的阴影,就是自己做错了事,不出来主动承担,反倒好友的出手被凶手解决,造成了两倍的内心伤害,不是因为逃避,而是根本不敢面对。这里我没说刘鑫有没有拿自己朋友江歌开刀,这里先不推测,毕竟也曾是好友。;
第三种:我虽然杀了人,判刑给我20年,我内心即使表示理解,也只是在法庭上。这件事,对我来说是个意外,你的女儿要是不牵扯进来,根本不会有事,要怪就怪刘鑫,没有即时和我解决问题。我能说你女儿的死完全是个意外,我只是让刘鑫看到这就是和我作对的下场。
总的来说就是你的女儿太多事了,局外人怎么理解局内人的想法。陈世峰的想法就是他在日本仅获20年刑期的理由。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听过两句话,一句是该出手时就出手,刘鑫并没有出手制止。第二句别去凑热闹,不管发生什么事,只要是危及到自己的能够走就走,其实这两句话很是矛盾,要是江歌在一开始就把警察喊来解决,不独自一人相助朋友,结局又会怎样?

江歌案的凶手陈世峰不能引渡回国审判,这是为什么?
答:案发时,陈世峰恰逢日本东京大东区文化大学中文研究科硕士研究生一年级。陈世峰涉嫌杀人罪已被日本警察拘捕。依照日本法律法规,凶犯陈世峰很有可能不容易遭遇死罪,这让缺失了闺女的单亲母亲江秋莲没法接纳。这也是地域管辖的难题,跟引渡没有什么关联,由于此案是在日本地区产生的。不论是哪中国人在日本地区...

刘鑫不服判决,在期限最后一日提起上诉,上诉的理由为何引起众怒?_百度...
答:上诉的理由为何引起众怒?冠冕堂皇的话谁都会说,但一个人的好坏,不要看她说了什么,而要看她做了什么。近年来,各式各样的刑案那么多,江歌案却偏偏引起如此大的社会反响,肯定是有原因的。这个“因”不在杀人凶手陈世峰身上,而在刘鑫身上。刘鑫一方几次说,江歌妈妈揪着她不放,却不去谴责杀人犯...

江歌案宣判,陈世峰获刑20年,你对判决结果怎么看?
答:第一,江歌血案的核心证据,导致陈世锋遭到重判。从江歌血案审理伊始,检方与辩方就在涉案罪名、犯罪动机、犯罪手段等等方面产生了不同意见,提出了不同的主张,出示了不同的证言。这些讯息传出后,一方面让人们感觉到案件的复杂性、人品的多样性、网媒的暴力性,另一方面也让感性的、理性的人们不知应该...

为什么江歌案的凶手陈世峰不能引渡回国审判?
答:又或者说,如果一个日本人在我们中国国内伤害日本人的话,那么中国法院也会把这个案件在我们自己国家进行审理,是不会把案件移交给日本法院的。轰动一时的江歌案,那么凶手陈世峰因为是在日本贩卖的,而中日之间呢,也并没有引渡条约的,就是说如果中国的公民在国外犯罪了的话,那么是不会送回中国进行...

江歌母亲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宣判,最终的判决结果如何?
答:江歌母亲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宣判一事获得了无数人的关注,当初震惊一时的歌案牵动了很多人的内心,凶手陈世峰已经得到了法律的制裁,如今江歌母亲控告的是江歌曾经的好友刘鑫,相信有了解过这个案件的朋友就知道,江歌就是为了救刘鑫才失去了自己的生命,因为刘鑫没有给江歌开门,出事后没有第一时间打电话...

为什么江歌案的凶手陈世峰不能引渡回国审判?
答:陈世峰案的起因:2016年11月3日凌晨,江歌与刘鑫外出打工后返回日本东京中野区家中,在家门口遇到了前来纠缠的陈世峰,24岁中国女留学生江歌在被陈世峰捅了数刀后身亡。据日本警视厅中野警署称,江歌是在租住的公寓二楼走廊被歹徒用刀割伤颈部,伤口长达10厘米。犯罪嫌疑人被认为是江歌同住室友的前男友...

江秋莲刘鑫怎么回事
答:案发时,刘鑫先江歌一步进门得以幸存,就是在这样狭长、闭塞的走廊里,江歌前面是紧闭的房门,后面是凶残的凶手陈世峰,无处逃离的她只能被一刀刀刺死。2017年12月20日下午3点,江歌被杀一案,在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当庭宣判,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判处被告人陈世峰有期徒刑20年。2018年10月15日晚,...

江歌母亲不再上诉称“判决书有令我深深感动的温度”,判决书中表述了什么...
答:江歌母亲决定不再上诉,是因为判决书中对江歌的行为给予了高度的赞扬,对刘暖曦的行为给予了否定,这无疑温暖了江歌母亲的心。江歌案一直被众多网友所关注,很多人对江歌母亲给予了支持,因为大家都觉得江歌为了救刘鑫将其放进了屋内,江歌是为了救刘鑫防止其被陈世峰伤害,可刘鑫自己在关键时刻不仅不感恩,...

“江歌案”中陈世峰为什么没有得到死刑的判决处分?
答:可怜天下父母心,失去子女的痛楚,我们无法体会得到。很多人对杀害江歌凶手陈世峰的判罚有着很大的不满。的确放在中国古代的,按照当时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的说法,陈世峰或许已命归尘土。回首整个案件,我们可以归结以下几点,初步想一下,为什么陈世峰只获刑20年。首先一点是日本对犯人的刑罚量较轻,日本的法律...

陈世峰为什么不能回国审理
答:2017年12月20日,江歌被杀一案开审,日本东京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判处被告人陈世峰有期徒刑20年。 江歌母亲表示陈世峰回国后,会依法追究他的责任。 陈世峰刑满释放,回国后能不能在国内继续判刑呢? 凶手是中国人,被害人是中国人,被害地点是日本,那么,能不能在国内审判呢? 答案:理论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