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卸爆破器材应遵守哪些规定?

作者&投稿:生牵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1)从事爆破器材装卸的人员,应经过有关爆破材料性能的基础教育和熟悉其安全技术知识。装卸爆破器材时,严禁吸烟和携带引火物;
(2)搬运装卸作业宜在白天进行,炎热的季节宜在清晨或傍晚进行。如需在夜间装卸爆破器材时,装卸场所应有充足的照明,并只允许使用防爆安全灯照明,禁止使用油灯、电石灯、汽灯、火把等明火照明。
(3)装卸爆破器材时,装卸现场应设置警戒岗哨,有专人在场监督;
(4)搬运时应谨慎小心,轻搬轻放,不得冲击、撞碰、拉拖、翻滚和投掷。严禁在装有爆破材料的容器上踩踏;
(5)同一车上不得装运两类性质相抵触的爆破器材,且不得与其货物混装。雷管等起爆器材与炸药不允许同时在同一车箱或同一地点装卸;
(6)装卸过程中司机不得离开驾驶室。遇雷电天气,禁止装卸和运输爆破器材;
(7)装车后应加盖帆布,并用绳子绑牢,检查无误后方可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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